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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支持体系对失地农民再就业的影响分析--基于湖北四市的调查数据

  • 投稿吉田
  • 更新时间2017-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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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邓文,武汉理工大学政治与行政学院副教授,湖北武汉,430063;乔梦茹,武汉理工大学政治与行政学院,湖北武汉,430063。

《国家新型城镇化报告(2015)》指出:2015年,我国城镇人口总量达到77116万人,城镇化率达到56.1%,比世界平均水平高约1.2个百分点,并以平均每年提高1.3%的速度迅速增长。城镇化已经成为一种不可逆转的趋势,它将成为中国未来5至10年中经济发展的重要推手。与此同时,农村土地出现流转现象,失地农民成为农村社会中一个重要的社会群体,成为“城市—农村”二元社会中的一个边缘群体。2014年3月,《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指出,要坚持走中国特色新型城镇化道路,推进以人为核心的城镇化,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新型城镇化的核心问题是人的问题。对失地农民而言,城镇化带来的核心问题就是再就业。

一、文献回顾

失地农民再就业是国内外学者在农村研究领域的重要问题。为厘清国内外学者的观点,本文借鉴美国学者柯亨和阿拉托的相关研究成果,依据国家、经济领域、市民社会的划分方法,将社会支持系统划分为政府支持、市场支持、私人关系支持,并从政府支持因素、市场支持因素以及私人关系支持因素对失地农民再就业的影响展开文献回顾。

有的学者关注到了政府支持因素对失地农民再就业的影响。如,B. N. Floyd(1982)、Gail M. Shields和Michael P.Shields(1989)指出政府认同和资金扶持直接决定了失地农民所能获得的就业岗位①;Linda Wong(1994)强调了在解决失地农民再就业问题过程中政府角色的重要性②;Gnanzhong James Wen(1995)通过分析现代中国土地所有权制度和储蓄、投资机制,认为征地补偿制度的完善对失地农民更好地实现再就业有着重要影响③;费淑静(2006)、周志雄(2007)、胡加荣(2007)通过分析当前失地农民就业现状,指出政府提供的资金、信息、职业培训帮扶等对失地农民再就业有重要作用④;Carmelo Mesa-Lago(2009)指出政府可以通过强制失地农民参保以及为他们提供基金和注册缴费等资金支持,为失地农民就业提供保障⑤;L. Kironde(2002)强调政府征地补偿对失地农民再就业的重要性⑥;王洪(2008)、李梅(2010)等学者通过比较货币安置、社保安置与就业安置等失地农民安置方式,发现政府提供的社会保障支持不足,指出对失地农民缺乏正确引导是影响失地农民再就业的重要因素,并提出资金与技术支持是解决失地农民再就业问题的关键⑦。

有的学者强调了市场支持因素中企业吸收劳动力状况、职业技能培训等对失地农民再就业的重要影响。如,Michael P. Todaro(1969)通过分析欠发达国家的劳动力迁移模型,指出就业指导体系建设和职业培训对失地农民再就业具有重要影响⑧;Juha Kettunen(1997)指出失地农民在原本受教育水平较低的情况下,接受额外的企业培训会提高劳动力的就业能力⑨;Tito Boeri(1998)认为企业就近吸收劳动力能有效改善失地农民的就业状况⑩;汪慧玲、王富贵(2009)根据西安失地农民再就业状况调查,指出应加大乡镇企业的劳动力吸收能力,以及对失地农民劳动技能和素质的培养;李凤兰、李飞(2009)认为现代教育不足、社会保障缺失等是影响失地农民再就业的主要因素,提出应为失地农民创造良好的就业环境,提供职业技能培训和以劳动法为主的法律培训等;胡于成、朱英杰(2009)强调企业的就业机会对失地农民转型的重要性,提出商业用途占用土地的企业,除了在市场机制的框架内对占用土地进行经济补偿外,还应该对失地农民提供优先就业的机会;刘波、陈夏芬(2011)通过分析失地农民的就业状况,强调企业提供的职业培训对失地农民再就业的重要性;Carlos Chiatti和Isabel Shutes(2012)指出了在市场化进程中各种类型的保障就业工作对失地农民再就业的重要性。

有的学者分析了私人关系对再就业的影响。如,Peter Blau和Otis Ducuan(1967)用路径分析方法探讨了社会网对职业方面的影响;Mark Granovetter(1974)强调了个人关系网络在工作和事业中的重要性,指出关系的强弱决定了个人能够获得信息的性质以及达到其行动目的的可能性 ;Nan Lin(1999)等人把结构层面的社会资源、社会关系网络引入地位取得研究中,指出人们的社会地位越高,摄取社会资源的机会就越多,工具性行动越理想。在此基础上,有的学者强调了私人关系支持因素对失地农民再就业的影响。如,孟祥斐、华学成(2008)认为私人关系和再就业之间存在着相互影响的关系,私人关系的范围和质量将直接影响失地农民的各种活动,良好的私人关系状况能为失地农民提供良好的就业渠道;张青(2010)通过分析二元劳动力市场分割理论中的主要市场和次要市场,指出就业机会取决于个体所有社会资本的质量、特征以及个体在社会关系网络中的地位訛;周琳琳(2011)认为人脉对失地农民再就业具有重要的意义,失地农民在就业过程中应扩大人脉,弥补二元社会造成的社会资源劣势;郭素玲(2011)认为就业资本状况是影响就业的关键,会从不同侧面影响失地农民的再就业;胡仕勇(2013)认为就业帮助者的职业与个人经济条件会对失地农民的再就业产生重要影响。

学者们既往的研究为本文提供了研究基础,但同时需要指出的是既往研究主要以定性为主,较缺乏社会支持系统各因素对失地农民再就业影响的比较研究,也缺乏社会支持系统各因素对失地农民再就业影响的具体定量分析,较难为政策制定提供清晰的参考意见。为此,本文基于湖北省四市2227名失地农民的调查数据,,通过Logistic多元统计数学模型定量分析了社会支持系统对失地农民再就业的影响比较了政府支持因素、市场支持因素以及私人关系支持因素对失地农民再就业的影响力,同时提出了构建和完善失地农民再就业社会支持系统的建议和措施。

二、研究设计

(一)概念界定

社会支持(Social Support)理论产生于20世纪70年代,它最初出现在社会病原学中,用于研究心理失调的社会原因。20世纪80年代,国内外学者开始广泛关注社会支持领域研究,集中于从社会互动关系、社会资源的作用、社会行为的性质等角度来定义社会支持。一是从社会互动关系来定义社会支持,认为社会支持不仅仅是一种单向的关怀或帮助,它在多数情形下是一种社会交换,是人与人之间的一种社会互动关系;二是从社会资源的作用来定义社会支持,认为社会支持来自于社会关系的帮助、人们联系的方式以及支持网络中成员间的资源交换;三是从社会行为的性质来定义社会支持。基于研究对象的特点,本文从社会资源的角度来界定社会支持,认为社会支持体系是指来自于政府支持、市场支持以及私人关系支持的各种社会资源。

(二)研究假说

基于文献回顾与概念界定,本文将失地农民再就业的影响因素分为政府支持因素、市场支持因素以及私人关系支持因素。失地农民再就业的状况取决于社会支持提供的各种就业资源。如果政府支持因素、市场支持因素以及私人关系支持因素提供的资源较多,则失地农民的再就业状况就相对较好,反之,则比较差。本文建立以下有关假说:

假说H1:社会支持体系对失地农民再就业产生显著影响;

假说H2:政府支持因素对失地农民再就业产生显著影响;

假说H3:市场支持因素对失地农民再就业产生显著影响;

假说H4:私人关系支持因素对失地农民再就业产生显著影响。

(三)变量设计

本文的因变量为失地农民再就业状况,用“已实现再就业”与“未实现再就业”来进行测量。失地农民再就业状况与调查对象本人对新职业的满意度、家人对新职业的满意度以及新职业适应的困难程度等进行了信度检验,Cronbach’s Alpha值分别为0.863、0.829以及0.894,说明失地农民再就业状况测量具有较好的信度。

本文的自变量为社会体系提供的各种资源,具体分为政府支持因素、市场支持因素、私人关系支持因素三组解释变量。第一组变量是政府支持因素,主要包含政府征地补偿状况、就业安置制度实施状况、再就业资金支持状况以及再就业技术培训支持状况等变量。第二组变量是市场支持因素,主要包含企业吸收当地劳动力状况、企业提供职业培训状况等变量。第三组变量是私人关系支持因素,主要包括人脉范围状况、帮助者职业相关程度以及帮助者社会地位差距状况等变量。相关变量的含义、赋值及描述性统计分析结果见表1。

三、数据来源与样本基本特征

(一)数据来源

根据调查研究的可行性原则,结合抽样便利性与可操作性原则,调研组以湖北省武汉、襄阳、荆门以及恩施四市为调查地点,开展了对失地农民再就业状况的调查。为保证样本的典型性和代表性,调查采取了简单随机抽样和多段抽样相结合的抽样方式。首先在湖北省四市内,按照简单随机抽样的方式,对每个县进行编号,然后通过抽签的形式获取样本县的代码。接着,在被抽中的样本县中,再次通过简单随机抽样的方式获取样本镇的代码,再依次获取村的代码。最后,在样本村中,根据抽样的便利性和经济性原则,按照整群抽样的方式抽取片居的农民家庭。这样的抽样方式很好地保证了样本的代表性。

调查员采取结构式访谈的形式,按照问卷内容收集相关资料。针对失地农民发放了2300份问卷,剔除缺乏关键信息的问卷以及废卷,最后共回收有效问卷2227份,有效率为96.83%。

(二)样本基本特征

样本的基本特征如表2所示。从性别结构来看,男女性别比分别为58.8%和41.2%;从年龄结构上看,适龄劳动群体(35—55岁)占总体样本的82.8%;从受教育程度看,初中及以下教育背景占样本总体的60.4%;从婚姻状况看,已婚占样本总体的96.5%;从家庭年收入上看,家庭年收入在1万元以下的占样本总体的63.3%。总体上看,失地农民样本主要体现出适龄劳动群体、低教育水平、有家庭负担以及低收入等特点,与既往文献中失地农民样本结构较一致,也比较符合在农村中观察的结果,因此样本数据具有较好的代表性。

四、结果与分析

(一)失地农民再就业描述性分析

从表3可以看出,失地农民再就业总体状况并不好,认为“已实现再就业”的样本占总体的23.7%,认为“未实现再就业”的样本占总体的76.3%。结果表明在解决失地农民再就业问题上任务艰巨,如果解决不好,将直接影响到大量失地农民的生计问题以及城镇化进程。

(二)失地农民再就业解释性分析

本文研究所考察的是失地农民再就业状况,且假定其选择只有两种:“已实现再就业”与“未实现再就业”。对于此二类选择问题,在综合考虑自变量类型的情况下,本文通过建立Logistic模型对其影响因素进行量化分析。其模型形式为:

其中,Pi为失地农民再就业的概率,α为常数项,χj表示第j个影响失地农民再就业的自变量,m为自变量的个数,βj是自变量回归系数。失地农民已实现再就业的概率与失地农民未实现再就业的概率的比值为事件发生比,对其进行对数变换,得到Logistic回归模型的线性表达式为:

为比较不同变量组之间的影响力,国内部分研究选用似然率检验(Likelihood Ratio Test,简称LRT),但从统计应用范围来讲,该统计方法具有明显的不足,因为不同模型中自变量的数量明显不同。目前国外Logistic分析方法在嵌套模型(Nested Model)中,通常采用LRT方法,但是针对类似论文的非嵌套模型(Non-nested Model),通常采用的方法为BIC(Bayesian Information Criterion),其表达式为:

BICk=-G2+DFk*lnN

其中,G2为与虚无模型相比之下的似然率,DFk为模型中自变量的数目,N为观察值的数目。一般说来,BIC的值越小,模型的拟合优度越好,或者说BIC的绝对值越大,模型的拟合优度越好。

本文利用STATA12.0统计软件分析,运用二元Logistic模型验算政府支持因素,市场支持因素以及私人关系支持因素对失地农民再就业的影响。在模型回归过程中,首先将可能影响失地农民再就业的政府支持因素引入模型,得到模型Ⅰ;其次将可能影响失地农民再就业的市场支持因素引入模型,得到模型Ⅱ;再次将可能影响失地农民再就业的私人关系支持因素引入模型,得到模型Ⅲ;然后将论文设定的全部自变量(包括政府支持因素、市场支持因素、私人关系支持因素)共同引入模型,得到模型Ⅳ;最后为确保数学模型的稳健性,根据估计系数的显著性水平检验结果,剔除未通过显著性水平检验的解释变量,再重新拟合回归方程,得到模型Ⅴ。各Logistic模型均以失地农民未实现再就业为参照组,具体结果如表4所示。

1. 研究假说验证。表4中模型Ⅴ的拟合优度检验,反映出社会支持体系对失地农民的再就业产生了显著影响(Sig.=0.013),社会支持体系中政府支持因素、市场支持因素与私人关系支持因素均有变量通过显著性水平检验。另外通过模型Ⅳ与模型Ⅴ拟合优度的比较可以发现两者的BIC值相差不大,从而可以得出模型Ⅴ的稳健性较好,社会支持体系为失地农民再就业产生了影响,提供了各种就业资源,即研究假说H1成立。

表4中模型Ⅰ的拟合优度检验,反映出政府支持因素对失地农民的再就业产生了显著影响(Sig.=0.041),即研究假说H2成立。但是通过模型Ⅰ的BIC值(-35.126)与模型Ⅲ的BIC值(-96.457),可以看出相对于私人关系支持因素,政府支持因素对失地农民再就业的影响较弱。

表4中模型Ⅱ的拟合优度检验,反映出市场支持因素对失地农民的再就业未产生显著影响(Sig.=0.067),即研究假说H3不成立,反映出市场支持对失地农民再就业存在着明显的缺位现象。

表4中模型Ⅲ的拟合优度检验,反映出私人关系支持因素对失地农民的再就业产生了显著影响(Sig.=0.021),即研究假说H4成立。通过与模型Ⅰ的BIC值进行比较,可以发现私人关系支持因素对失地农民再就业影响较强,同时模型Ⅲ中各变量均通过显著性水平检验,而且发生比值较其他组别相对较高,说明目前失地农民在寻找新职业的过程中,主要是通过自身的社会资源来实现再就业。

2. 政府支持因素对失地农民再就业的影响。在政府支持因素中,再就业的资金支持与技术培训支持通过了显著性水平检验,而征地补偿与就业安置制度实施状况未通过显著性水平检验。

(1)再就业的资金支持与技术培训支持状况。再就业的资金支持与技术培训支持的发生比(eb)分别为1.120和1.223,即在控制其他变量的情况下,政府对失地农民再就业的资金支持与技术培训支持每提升一等级,实现再就业的概率就相应增加12.0%以及22.3%。由此可见,政府对失地农民技术培训支持的效能要高于资金支持,政府应更重视失地农民再就业中的技术培训。

(2)征地补偿与就业安置制度实施状况。征地补偿状况没有通过显著性水平检验,说明政府应更重视失地农民自身的“造血”功能。失地农民领取征地补偿等经济补助,更多用来消费,而不是用于就业与投资,这给失地农民未来生活保障带来了很多的隐患。在湖北四市的个案访谈中,项目组发现了不少因过度消费征地补偿而沦为贫农的个案。同时,就业安置制度实施状况变量未通过显著性水平检验,说明政府工作中还存在有待改进的地方。

3. 市场支持因素对失地农民再就业的影响。尽管市场支持因素对失地农民再就业的影响未整体通过显著性水平检验,但是在模型Ⅱ与模型Ⅳ中,企业吸收当地劳动力状况通过了显著性水平检验,而企业提供职业培训状况未通过显著性水平检验。

(1)企业吸收当地劳动力状况。企业吸收当地劳动力状况的发生比(eb)为1.097,即在控制其他变量的情况下,企业吸收当地劳动力状况每提升一等级,失地农民实现再就业的概率就相应增加9.7%。虽然发生比值相对较低,但是引入企业规模变量进行偏相关分析可以发现,企业规模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吸收劳动力能力。这与汪慧玲和王富贵(2009)、廖正涛(2009)等人的研究结论较为一致。

(2)企业提供职业培训状况。企业提供职业培训状况在模型Ⅱ、Ⅳ中均没有通过显著性水平检验,但是通过频数分析可以发现,调查样本中企业提供职业培训的比例仅为8.27%,说明企业提供职业培训状况本身就存在较大问题。

4. 私人关系支持因素对失地农民再就业的影响。在私人关系因素中,人脉范围、帮助者职业相关程度以及帮助者社会地位差距变量均通过显著性水平检验,而且呈现正向相关。表4中模型Ⅳ、Ⅴ显示,帮助者职业相关程度变量的比率比值(eb)最大。

(1)人脉范围对失地农民再就业具有显著的正向影响。人脉范围变量在模型Ⅲ、Ⅳ中通过显著性检验,且系数为正,表明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失地农民人脉范围越大,再就业效果就越好。但通过模型Ⅲ、Ⅳ中eb的比较发现,人脉范围的比率比值均小于帮助者职业相关程度与帮助者社会地位差距,表明在社会资本中,社会资本的质量比数量更重要。

(2)帮助者的职业相关程度与社会地位差距对失地农民再就业具有显著的正向影响。帮助者的职业相关程度与社会地位差距在模型Ⅲ、Ⅳ中均通过显著性检验,且系数为正。这表明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帮助者的职业相关程度越高、社会地位差距越大,失地农民再就业效果就越好。在社会网结构中,帮助者的职业相关程度表示“经度”,社会地位差距表示“纬度”,呈现出社会网络的两个维度。帮助者的职业相关程度越高、社会地位差距越大,则意味着失地农民社会网结构的“经度”与“纬度”值越大,社会网络质量越好,失地农民从社会网络中获取的就业机会就越多。

五、小结与对策

基于湖北省四市2227名失地农民的调查数据,本文通过比较的方式,运用二元 Logistic模型分析了社会支持视角下失地农民再就业的影响因素。研究结果表明:(1)私人关系支持因素对失地农民再就业产生显著影响,并且私人关系支持对失地农民再就业的影响大于政府支持与市场支持的影响。(2)在政府支持因素中,再就业的资金支持与技术培训支持通过了显著性水平检验,其中技术培训对再就业影响的发生比相对较大,而征地补偿与就业安置制度实施状况并未通过显著性水平检验。这表明再就业保障状况对失地农民再就业发挥了一定的作用,而经济补偿未对失地农民再就业发挥明显作用。(3)市场支持因素对失地农民再就业的影响未通过显著性水平检验,表明企业对失地农民再就业的吸纳作用未发挥明显作用。

基于以上结论,我们认为在完善失地农民再就业的社会支持体系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第一,强化政府责任,落实就业安置制度,建立完善的失地农民再就业促进机制。政府在解决失地农民问题过程中,应转变支持观念,从原有“输血”支持转变到自身“造血”支持,强化失地农民再就业责任意识。政府应从资金落实、技术培训与帮扶以及税收政策上,落实失地农民就业安置制度,促进失地农民再就业。同时,应建立起以政府为主导的科学工作机制,以及失地农民再就业服务链。可在政府层面建立失地农民再就业工作委员会,同时发挥农村社区的枢纽作用,建立联动平台,构建动态性、系统性的失地农民再就业服务链。

第二,改善企业缺位状况,增强企业吸纳劳动力的能力,并针对失地农民进行职业技能培训。实践证明,中小企业在解决和吸纳劳动力就业方面有着较大的优势。企业、集体经济组织等应切实履行其在失地农民再就业实现过程中的责任及义务,改善企业缺位状况。另外,企业应凭借有利的区位优势,加大吸纳周边地区失地农民的力度。同时,企业还应加强对失地农民人力资本的支持,针对性地开展教育和培训,帮助失地农民掌握新的职业技能、适应新的生活方式、形成新的价值理念和行为方式,以实现失地农民充分就业。

第三,提高失地农民职业培训质量,完善职业培训体系。首先,政府应丰富培训内容,积极开展引导性培训、职业技能培训以及开发式的创业培训,加强对失地农民开展基本法律知识、权益保护、择业就业观念等方面的培训,培养失地农民良好的再就业意识。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根据失地农民的性别、年龄、文化程度、求职愿望和预期收入等,有针对性地开展分类的职业技能培训,因人制宜地帮助失地农民提高自身的人力资本。其次,应在失地农民比较集中的地区全面推开创业培训,为失地农民向土地富余区域农业产业转移提供技能支持。再次,应通过整合教育培训资源,完善失地农民再就业培训体系,形成以政府为主体,县、乡镇为重点,村、社区为责任部门,同时配有专业组织进行决策与业务指导的失地农民再就业培训服务基地。

注释:

① B. N. Floyd, The Rain Forest and the Farmer, Geo Journal, 1982, 6(5), pp.433-442; Gail M. Shields and Michael P. Shields, Family Migration and Nonmarket Activities in Costa Rica, Economic Development and Cultural Change, 1989, 38(1), pp.73-88.

② Linda Wong, China’s Urban Migrants—The Public Policy Challenge, Pacific Affairs, 1994, 67(3), pp.335-355.

③ Gnanzhong James Wen, The Land Tenure System and its Saving and Investment Mechanism: The Case of Modern China, Asian Economic Journal, 1995, 9(3), pp.233-260.

④ 费淑静:《城市化进程中山东省失地农民再就业问题》,《理论学刊》2006年第1期;周志雄:《论建立失地农民的就业保障制度》,《探索与争鸣》2007年第5期;胡加荣:《城市化进程中失地农民就业实证研究》,《北京农学院学报》2007年第3期。

⑤ Carmelo Mesa-Lago, Social Security in Latin America: Pension and Health Care Reforms in the Last Quarter Century, Latin American Research Review, 2009, 42(2), pp.181-201.

⑥ L. Kironde, Comments on Management of Peri-urban Land and Land Taxation, Kampala: The World Band Regional Land Workshop, 2002.

⑦ 王洪:《失地农民再就业问题研究——以无锡市锡山区为例》,同济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8年3月;李梅:《推动失地农民“可行能力”建设——政策视角下的失地农民再就业问题研究》,《华中师范大学研究生学报》2010年第1期。

⑧ Michael P. Todaro, A Model of Labor Migration and Urban Unemployment in Less Development Countries, The American Economist, 1969, 59(1), pp.138-148.

⑨ Juha Kettunen, Education and Unemployment Duration, Economics and Education Review, 1997, 16(2), pp.163-1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