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训诂学视角的文本解读与边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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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更新时间2018-0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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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本是由语言构成的,汉语有独特的造字、遣词、用语及其表情达意的方式,因而也有自己的读解方式。几千年来,形成了一套完善的训诂学理论,留下丰富的训诂资料。汉语文的文本解读首先要从训诂学的角度解读,可从“形训”“声训”“义训”等方面进行,需要恪守传统训诂的边界。


  一、“形训”的解读及其边界


  1.形训解读所谓“形训”解读,就是采用训诂学形训的方法,通过字形分析解释字义,突破关键节点,以解读文本的阅读方法。汉语言文字具有广义的象形性,不但象形字、指事字、会意字与象形有关联,而且形声字的形旁也由象形字演化而来,声旁亦取象形字之音。因而,就形释义是汉语文本解读的一条重要途径。


  《张衡传》:“公车特征拜郎中。”“拜”,人教社语文教学参考书译为“任命”,《常用汉字详解字典》解为“受官”“就任”①。两种解说,言说的主体不同,文本意味自有差别,何者为优呢?我们可以通过形训的解读来寻求答案。“拜”,古文作“。”上面是两只手,下面是“下”的古体字。杨雄说:“拜,从两手下。”段玉裁《说文解字注》:“拜,从,从下”,意为双手作揖下拜,表示恭敬的礼节。隶书将“丅”并入右边的“手”下而成“拜”,楷书承隶书,一直沿用至今。意为“打恭作揖下跪叩头”,是古代下级见上级、晚辈见长辈时常规的礼仪,引申为“谒见、拜见”。由于古代授予官职有特定的仪式,官员接受任命的礼节同“拜”,故又引申为“通过某种礼仪授予官职”。联系上文“举孝廉,不行,连辟公府,不就”,此处“拜”应指朝廷通过礼仪授予张衡官职,张衡在仪式上“受官,就任”。可见《常用汉字详解字典》的解读非常准确,而教参直接译为“任命”,忽略了授予官职的具体情境,与原文的旨趣相去甚远。形训,从字形的分析中探究汉字形义的渊源,揭示汉语言文字丰富的文化内涵,能够帮助读者透彻地理解文本。


  2.形训的界限。以字形解字,古来有之,但这种解说,每易流于望形生训,因而,历来要求解说有故训根底。形训适用哪些范围呢?我们以郑樵的《六书略》为主要依据,结合其他训诂学著作来界说。


  (1)象形字。郑樵把象形字分为“正生”“侧生”和“兼生”三类②。正生指根据具体物象之形生成的象形字,共“十形”。“侧生”,是以抽象事物之形派生的象形字,有“六象”。“兼生”,字形则兼具物象和声意的双重特征,分“两类”。下面我们分别举例说明。


  正生


  ①天物之形。如“回”(古“雷”字),后人加“雨”作“”,又作“靁”,简作“雷”。“回”象形,借为回旋之“回”。李白《蜀道难》有“砯崖转石万壑雷”。


  ②山川之形。如“”(永),字形象纵向的河水源远流长。《诗·周南·汉广》云:“江之永矣,不可方思。”


  ③井邑之形。如“”(古“郭”字),中间的“回”象城,上下“”,为两亭相对之象。郭落在城外,所以,意为外城。《木兰辞》有“出郭将扶将”。


  ④草木之形。如“”(才),草木初始之象。“丨”象草形,上画“一”,表示将生枝叶,又下画“一”,表示“地”。形如茎出于地而枝叶未出。从生长规律看,草木之初,实已“枝叶毕寓”,反观人生之初,同样也“万善毕具”,因而古人又把人的能力称为“才”。韩愈《马说》有“才美不外见”。


  ⑤人物之形。如“”(面),说文:“颜前也,从(首),象人面。”本义指颜的前部,包含目、鼻和目下两颊之间正对人的部分,故又解作“相向”。《邹忌讽齐王纳谏》“面刺寡人之过者受上赏”,“面刺”即由此来。


  ⑥鸟兽之形,如“巢”和“窠”,鸟在树上所筑为巢,在地上所打为窠。言“巢”重在突出高,《诗·召南·鹊巢》有“维鹊有巢”;言“窠”重在强调空。白居易《问鹤》说“鸟鸢争食雀争窠”。


  ⑦虫鱼之形。如“”(虫),一名“蝮”,周身三寸,头如拇指,字形象其卧状。很多与虫形状相似的动物,都以它为部首,如“虾”“蚕”“蝥”等。


  ⑧鬼物之形,如“”(鬼),为鬼魅之形。古人认为鬼为人之所归,字形中的“甶”,象鬼头;“厶”,与“公”对,有暗中贼害之意;“儿”,暗示人从儿时起便一步一步地归于鬼。故有“鬼伯”“鬼雄”“鬼物”之说。


  ⑨器用之形。如“”(主),字形如“灯中火主(炷)”,其形虽微,但能“明照一室”,由此得意,又引申为“君主”“宾主”之“主”。


  ⑩服饰之形。如“”(衣),说文:“依也。上曰衣,下曰裳。象覆二人之形。”人用衣遮体,故言“依”。“二人”有左有右,有上有下,“覆二人”,言天下之人,无论贵贱(大小、左右),皆受其覆。以此来解读《诗·秦风·无衣》“岂曰无衣,与子同袍”,则好理解。


  侧生


  ①象貌。如“”(入),象“从上俱下”。《庄子·人间世》:“就不欲入,和不欲出。”陈鼓应先生解为:“亲附他不要太过度,诱导之意不要太显露。”③“入”的解释即由该字的状貌而来。


  ②象数。如“”(世),三十年。古礼男子三十岁结婚生子,三十年新生一代,称为“一世”。柳宗元《捕蛇者说》云:“有蒋氏者,专其利三世矣。”


  ③象位。如“”(左的古字),说文“左手也”,象左位。姜夔《扬州慢》有:“淮左名都,竹西佳处,解鞍少驻初程。”


  ④象气,如“”(气),云气,象云气之貌。《史记·鸿门宴》:“吾令人望其气,皆为龙虎,成五彩。”句中之“气”,当解为“云气”。


  ⑤象声,如“”(牟),牛鸣之声。声本无形,不可象,此以牛开口出气之形,象牛鸣之声。柳宗元《牛赋》“牟然而鸣”,不能硬译为“牛鸣而鸣”,就是这个道理。


  ⑥象属,如“”(巳)地支的第六位,属蛇,字形以“蛇”为象;“”(亥),地支的第十二位,属猪,字形以“豕”(猪)为象。


  兼生


  ①形兼声,如“”(渊的古字),象回水,左右为岸,上下来水,中作回复,因形而得声,所以称“形兼聲”。颜回,字子渊,即取此意。


  ②形兼意,如“”(龠)象乐器中的竹管,下面的“册”,象编竹,中间三口,象笛孔,上面的“亼”(集),以和众声。形意两兼,所以称“形兼意”。


  (2)指事字。字形、结构看起来认得,但须经过考察才能知道字义的一类字。指事字与象形字、会意字,有相同之处,但又有明显的区别。段玉裁说:“指事之别于象形者,形谓一物,事晐众物,专博斯分,指事亦得称象形。”④郑樵说:“指事类乎会意。指事,文也;会意,字也。独体为文,合体为字。”⑤可见,它们之间有明确的界限。指事字从本质上说也是象形字,只是不专象一物之形,而象多物之形以明事,字中见形见事。与会意字相比较,会意字是合体字,而指事字为独体。古人对指事字的限定特别严格。郑樵《六书略》仅收170字,分为正生、兼生两类。正生,是纯指事字。兼生包括“事兼声”“事兼形”“事兼意”三种。


  ①纯指事。如“”(史),上面的“中”,意为中正;下面的“”(又),意为用手持。言史官秉持中正以记事。古代文献中常用的“青史”“信史”“正史”,即为申明此义。


  ②事兼声。如“”(用),意为“可施行”。字形由“卜”“中”构成,在古代“卜中”则可施行;“用”,又与“卜中”读音相谐。因形指事,因声得意,故称“事兼声”。《战国策·赵策》“赵太后新用事”,“用”,即包含此理。


  ③事兼形。如“”(申),“申诉、表明”之意。中间的“丨”象“书卷”,“臼”,双手呈上,意为上书申述。以“臼”指事,以“丨”见形。萧统《文选》辑古诗《今日良宴会》:“齐心同所愿,含意俱未申。”“申”,即有此意。


  ④事兼意。如“”(司),主事之意。字形为“后”反,主其事必司其后,由此得意。《扁鹊见蔡桓公》“在骨髓,司命之所属”,以此来解读,则可看出汉语表意的精微。


  (3)会意字。许慎《说文解字·序》:“仓颉之初作书,依类象形,故谓之文。其后形声相益,即谓之字”⑥。郑樵、段玉裁都认为,“文”,为象形、指事之用;“字”为会意、形声之作。郑氏更是形象地用“子母说”来解说文、字、声、义之间的关系。他说:“文合而成字。文有子母。母主义,子主声”,“一子一母为形声,两母相合为会意。”⑦郑樵用“正生”“续生”和“三体”来分析会意字,提出一些解读的原则,为我们利用会意字的形训方法来解读文本指明了一条捷径。


  ①正生。由两个象形符号直接组合生成的会意字。如“”(名),由“”(夕)和“”(口)相合而成。“夕”由“月”减“一”而来,象“月”之半现,意为“暮色”。“口”,象张开的嘴,意为“说话”。“名”的意义由“夕”和“口”的训诂而来,即“暮行,不能相见,以口自名,谓“自命”。《游褒禅山记》:“以故其后名之曰‘褒禅’。”“名”应解作“自命”。


  ②续生。由两个象意符号组合生成新意的会意字。这类字的构成要素多具有象意性。如“”(讨),由“”(言)和“”(寸)组合而成。“言”本身就是会意字,上面是“辛”,下面是“口”,辛辣的话从口中出来,意为“责难”。“寸”,也是会意字,上为“手”,下为“一”,原指“寸口”,在手腕外一寸处,中医切脉问诊以此为依凭,后引申为“法度”。《说文》“讨,治也”,即以法度相责。尽管“讨”,后来又进一步引申为“讨伐”,但字义不离其本。诸葛亮《出师表》“托臣以讨贼”,就是以兴复汉室的名誉“讨贼”。


  ③三体。由三个或者三个以上的象形或象意符号组合而成的会意字。如“”(寒),由“宀”(房屋)、“人”,“茻”(草荐)、“仌”(冰)构成。房子里住着人,下面有冰,用草荐覆盖在人身上,意为“冷,受冻”。《论语·子罕》:“岁寒,然后知松柏之后凋也。”寒”意已在言中。


  二、“声训”解读及其边界


  1.声训的解读。所谓“声训”解读,就是根据汉语“音近义通”的特点,采用声训的方法,通过语音的联系,训释字义、词义,进而推究文意、解读文本的阅读方法。考察汉语音义之间的关系,凡属有“音同义通”关系的词汇,它们的音义构成中,往往共有一个关键性的音素,这个共有的音素发音原理相同,意义相对固定,形成某种共同的意念,影响词的含意。如“鉤”(ɡōu,铁钩)“笱”(ɡōu,竹笱)“拘”(ɡōu,勾拉)三字都含有“句”(ɡōu,曲折之物),由“句”得声得意。《说文》中,三字同在“句”部,而不在“钅”部、“竹”部、“扌”部。基于汉语的这一音义特征,我们可以通过声训来疏通词义,解读文本。


  《孟子·告子上》:“仁義礼智,非由外铄我也。我固有之也,弗思耳矣。”这段话不好理解,许多注家将“铄”训为“销”,译作“消损,损毁”,于意难通。如果采用声训来解读,则会有意外的惊喜。查《声韵语源字典》,“铄”,在审母;“销”,在心母。⑧章太炎先生《文始叙例》,把审母和心母列为同纽。并注:“诸同纽者为正纽双声。”⑨可见两字可双声互训。查《说文》果然如此。“铄,销金也。”“销,铄金也。”这里把“铄”训作“销”是对的。那么根源在哪里呢?又查《孟子集注》,朱熹注:“‘铄’以火销金之名,自外以至内也。”⑩我们恍然大悟,这里“铄”确实应训作“销”,但词义不是“销毁、减损”,而是“销熔,锻炼”,全句可解为“仁义礼智非自外来锻炼我,我内心本已有之,只是未加思索罢了”,意即多加思索就可以自强不息。这个“销”字用得非常俏皮,含有“一点一点从外改变我”的意思,非声训无以觉解。文字根于言语,言语发乎声音。声音是理解文字的关键。因此,黄侃先生说“惟声训乃真正之训诂”{11}。


  2.声训的界限。声训的原理在于音近义通,何为音近,必须有一定的界限,语言学界认同的范围如下。


  (1)古代同声母的字。关于古声母,黄侃先生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将古音归为十九纽,中古音归为四十一纽。在训诂学中,同纽的字是可以互训的,所以古代同声母的字可用声训解读。以心母为例,因“销”得声的字可以互通。如:“于水曰消,于雨于雪曰霄(霄雪,著物即消),于木曰梢,于刀曰削,于禾米于物曰稍,于金于货曰销。”


  (2)因声旁获义的形声字。如“昏、睧、惛、婚”。戴侗《六书故·六书通辞》训曰:“‘昏’,本为日之昏(黄昏),目之昏犹日之昏也,或加‘心’(惛)与‘目’(睧)焉。嫁娶者必昏时,故因谓昏,或加‘女’(婚)焉。”{13}


  (3)古代同韵部的字。王力先生把古韵分为十一类二十九部。同一韵部的字可以通释。如《易传》:“乾,健也”,“坤,顺也”,“坎,陷也”。韵部相近和相邻的字还可以通转和旁转。如《诗·节南山》:“不吊昊天,不宜空我师。”毛亨注:“空,穷也。”{14}章太炎先生认为:“东、冬旁转,穷字本在冬部,《传》以空为穷;又穷乏、空乏,其义大同。亦语之转也。”{15}


  (4)一部分合音字。古音有二音合为一字的现象。郑樵谓:“慢声为二,急则为一。”并举例:“慢声为‘者焉’,急声为‘旃’”;慢声为‘者与’,急声为‘诸’”;“慢声为‘而已’,急声为‘耳’”;“慢声为‘之矣’,急声为‘只’”{16}。常见的还有:“不可”为“叵”,“何不”为“盍”,“如是”为“尔”等。这类字可以通释。


  三、“义训”解读及其边界


  1.义训的解读。所谓“义训”解读,就是采用训诂学“义训”的方法,从词义的古今、雅俗等维度,从本义、引申和假借等方面来解读文意。形训、声训的目的在于训释词义,所以义训最为直接。


  陶潜《归去来兮辞》“园日涉以成趣”,人教版教材注为“每天在园中散步,成为乐趣”。查阅故训,这个解释为误读。此句李善《文选注》:“《尔雅》曰:‘堂上谓之行,堂下谓之步;门外谓之趋;中庭谓之走。’郭璞曰:‘此皆人行步趋走之处。’”{17}袁行霈先生引清代学者胡克家《文选考异》证:“趣当作趋……倘作趣,此一节全无附丽矣。五臣良注云‘自成佳趣’,乃作趣也。各本皆以五臣亂善而失著校语。”{18}“趣”在古文中可假借为“趋”,有训诂学依据,段玉裁《说文解字注》:“《大雅》:‘左右趣之。’毛曰:‘趣,趋也。’此谓假借趣为趋也。”{19}可见此句中的“趣”,应解作“趋”,意为“路径”。这种解读就是“义训”的解读。


  2.义训的界限。“义训”解读,重在通过探究字义的源流嬗变来理解文字在特定文化背景中的含义,适用于下列范围。


  (1)古语与今语。李贺《梦天》:“遥望齐州九点烟,一泓海水杯中泻。”句中“齐州”指何处?查《尔雅·释言》“齐,中也”。“齐”为古语,“中”为今语,二者语义相通,“齐州”即为“中州”。古语和今语之间可以互训。


  (2)通语、凡语与方言。杨雄在《方言》中,引入方言(某一地区的语言)、凡语(天下通行的语言)、通语(在比凡语稍小的范围内通用的语言)的概念。屈原《离骚》:“折若木以拂日兮,聊逍遥以相羊。”王逸注:“逍遥、相羊,皆游也。”{20}“逍遥”“相羊”为何是“游”?原来二者皆为楚国方言,通言则为“游”。古代方言可用凡言、通言来训释。


  (3)假借字。所谓假借字,本无其字,因有所借,依声托事而为字。假借字在“六书”中最为复杂,训释不易。常有以下类型:①同音借义,如“哉”(开始)借为“才”(音再,草木之初)。《集韵》:“哉,古作才。”②借同音不借义,如“女”(女子)借为“汝”(尔);③协音借义,如“旁”(旁边)借为“傍”(傍晚);④借协音不借义,如“荷”(荷花)借为“荷”(负担);⑤因义借音,如“琢”(琢玉)借为“琢”(雕琢);⑥因借而借,如“难”(艰难)借为“难”(险难);⑦语词之借,如“云”(自下回转而上)借为“雲”(山川之气);⑧五音之借,如“宫”(宫室)借为“宫”(宫声);⑨三诗之借,如“风”(风蟲)借为“风”(国风);⑩十日之借,如“甲”(戈甲)借为(天干之“甲”);{11}十二辰之借,如“子”(儿子),借为“子”(地支之“子”);{12}方言之借,如楚方言把“榖”借为“乳”。


  (4)转注字。在古代汉语中,两字如果读音相近,并且属于同一部首,一般可以互训,这类字称为转注字。常见的有三种类型:①形转,如“老”与“考”;②音转,如“颠”与“顶”;③义转,如,“履”与“屐”。


  作者:杨邦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