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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借鉴成功经验加快兵团农工合作社发展——第六师奇台农场农工合作社发展情况调查与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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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更新时间2015-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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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团农工合作社发展情况调研组*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机关,新疆乌鲁木齐830012)

*调研组由兵团发展改革委、农业局、党委政研室及第六师发展改革委的7名同志组成,其中调研组组长:刘以雷(兵团党委、兵团副秘书长);成员:李建伟(兵团发展改革委副主任)、郭忠宇(兵团农业局乡企处处长)、王春晖(第六师发展改革委副主任)、王琪(兵团发展改革委体改处副处长)、张宜琳(兵团党委改革办主任科员)、杜希斌(第六师发展改革委主任科员)。

[摘要]发展农工合作社,是构建兵团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推进适度规模经营,促进团场职工多元增收及全面深化团场改革的重要途径。文章基于第六师奇台农场的实地调研数据,总结了该农场农工合作社发展的主要特点、经验做法和取得的成效,着重阐述了其在推动团场改革、农业现代化发展、大众创业创新、职工多元增收等方面所带来的启示,最后结合实际提出加快兵团农工合作社发展的几点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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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兵团;农工合作社;奇台农场;启示

发展农工合作社,是构建兵团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推进适度规模经营,促进团场职工多元增收及全面深化团场改革的重要途径。随着2013年兵团农工登记注册合作社问题的解决,兵团党委对合作社发展高度重视,兵团合作社发展步伐加快。截止2014年10月,全兵团共注册登记合作社1374家,入社成员总数为47138人。

为深入了解兵团农工合作社发展现状,总结典型做法,学习成功经验,加快兵团农工合作社发展,6月8日至13日,在兵团副秘书长刘以雷率领下,由兵团发展改革委、农业局、党委政研室以及第六师发展改革委的7名同志组成的联合调研组赴奇台农场进行了专题调研。调研内容主要包括发展合作社的典型经验与做法、合作社模式、主要成效等。主要采取分类座谈、实地考察和现场交流相结合的调研方式,与农场、连队领导和机关相关科室、合作社、驻场金融机构的同志进行了座谈,实地考察了硕之辰、华益、盈收、硕鑫、新利利农等7家合作社,并与社员进行交流,另外还组织了2次内部学习讨论活动。

一、第六师奇台农场基本概况

奇台农场位于准噶尔盆地东南边缘昌吉州奇台县境内,由108团、109团、110团和原奇台农场组成。共有连队30个,其中全民所有制17个,集体所有制10个,混合所有制3个。总人口3.4万人,年末从业人员1.32万人,其中全民所有制0.52万人,集体所有制0.34万人,是个多种所有制经济并存、各类经营主体竞相发展的团场。农场由北向南跨越戈壁平原、丘陵、前山区、山区四个地形带,属大陆半干旱型气候,适宜种植粮食和喜凉经济作物,是典型的非植棉团场,除小麦由国家统一收购外,其他农产品均通过市场自行销售。2015年,播种面积36万亩,其中粮食24.5万亩,占68%;食葵2.7万亩,占7.5%;枸杞、红豆草、啤酒花、辣椒等特色作物8.8万亩,占24.5%;牲畜年末存栏20万头(只)。

近年来,随着“三化”建设持续推进,农场综合实力明显增强。2014年,实现生产总值17.8亿元,增长27.4%,经济总量在六师排第三位。三次产业结构为27∶44∶29;实现利润4030万元,增长24%;完成固定资产投资10.7亿元,增长18.9%。农牧工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15662元,较兵团平均水平高1732元,在六师排第二位,主要得益于外出务工收入、租赁和参股分红收入以及政策性补贴的快速增长。城镇功能逐步完善,产业集聚和人口吸纳作用开始显现,城镇化率达到75%。

二、第六师奇台农场农工合作社发展情况

(一)主要特点

奇台农场现有各类农工合作社66家,注册资金1.87亿元,固定资产1.2亿元,涵盖种植业、养殖业、农机服务、农资经营、农产品销售、加工、贮藏等领域。其发展主要有以下特点:

1.发展快。2013年前,由于政策限制,职工不能申办农工合作社,通过借用地方农民身份证注册成立了23家合作社。2014年后,政策限制得到突破,农工合作社蓬勃发展。短短一年多,数量增加了43家。

2.类型多。从领办主体来看,能人大户牵头型50家,占总数的75.8%;加工或贸易龙头企业带动型11家,占16.7%;连队干部牵头型5家,占7.5%。从行业来看,从事种植业的有30家,社员2282人,种植面积5.6万亩;养殖业32家,社员693人,各类牲畜存栏5.1万头(只);农机服务业4家,社员159人,各类农机具194台,其中大型农机78台。

3.管理科学。农工合作社都制定了章程,规定了社员权力、义务,建立了内部管理和监督机制。对社员实行入社自愿、退社自由、地位平等,重大决策由社员大会实行一人一票表决,生产经营根据市场需求实行统一标准生产、统一技术服务、统一产品销售,收入分配按照社员交易量(额)和合作社盈余公积实行两次分配。

4.服务和带动能力强。2014年,各类农工合作社推广标准化种植6.7万亩,农机服务面积18.75万亩,统一配送农资5600吨、病虫害防治6.7万亩、销售产品4万吨。流转土地5.75万亩,其中地方土地3.55万亩。入社社员由2013年的867人增加到目前的2134人,增长2.46倍,实现户均增收2100元,社员年收入比非社员高出20%以上。同时,还带动5335人参与合作社生产经营,占农场从业人员总数的40%。

(二)主要做法

1.坚持观念转变与职能转换相结合。奇台农场种植作物相对多元,且不属于统一购销的大宗农作物,产品销售市场化程度高,职工自主经营意识强,行政主导和行政依附较弱,具备发展农工合作社的群众基础。近几年农工合作社发展成效,特别是在增加职工收入、增强农场综合实力、推动农场改革方面所发挥的作用,让农场党委一班人深刻认识到发展农工合作社的重大意义,通过召开研讨会、挖掘典型,不断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将其作为解决千家万户小生产与大市场对接的重要举措,建立了由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重点抓、业务人员具体管的指导服务机制,鼓励引导农工合作社发展。

2.坚持市场主导和行政推动相结合。按照“市场主导、行政推动、能人牵头、职工参与”的原则,充分发挥能人大户内联职工、外联市场的优势,鼓励牵头创办农工合作社,引导合作社自主经营、自我发展。农场在配套水电路等基础设施、提供技术服务、协调贷款等基础上,积极牵线搭桥,帮助合作社之间、合作社与龙头企业之间进行对接,为农工合作社发展营造了良好环境。如引导新利利农农机合作社与硕之辰农业专业合作社建立合作关系,帮助硕之辰农业专业合作社与四川紫东公司签订农产品加工订单。

3.坚持宣传发动与技能培训相结合。通过举办农工专业合作社规范运行管理知识讲座、发放《奇台农场农工专业合作社规范化建设知识手册》、组织知识竞赛活动和媒体宣传报道等方式,普及和宣传相关知识和政策,提升了职工群众认知,调动了创社入社积极性。采取考察学习、现场观摩、集中培训、专家指导等多种形式,培训合作社理事长、理事、监事及社员2000余人次,提高了合作社骨干专业技术和管理水平,发挥了牵头人发挥“点亮一盏灯、照亮一大片”示范带动作用,增强了合作社发展能力。

4.坚持政策扶持与规范引导相结合。为解决合作社融资难问题,师市出台了团场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活畜抵押贷款等四个试行管理办法,农场制定了融资贷款、种畜购置、秸杆收储的贴息和补贴政策,对“公建圈舍”形成的股份分红进行返还等。师市每年还拿出500万元对合作社新技术引进推广、产品标准化生产及质量认证、优势品牌培育和信息外销平台建设等方面给予扶持,2014年投入400万元重点对8家合作社经营设施完善和技术引进给予了支持。

5.坚持规范管理与示范引领相结合。一方面,农场帮助农工合作社制定章程、健全制度、建立档案,实行动态监测,及时掌握合作社运行状况,为合作社规范运行和风险防控提供支撑。另一方面,师市、农场分别出台了师级农工合作社示范社申报管理办法、团级示范社申报和奖励管理制度,认定团级示范社5家,每家获得2.5万元奖励。

三、第六师奇台农场农工合作社发展成效

(一)增强了农场综合实力

1.成为农场经济“新引擎”。2014年,奇台农场农工合作社实现产值1.57亿元、利润588万元,分别占农场农业总产值、总利润的八分之一和七分之一,仅仅一年时间就发展成为农场经济的新支柱,推动农场经济实现27.4%的高增长。

2.培育壮大了经营主体。目前奇台农场农工合作社66家,预计到2015年底增加到84家。合作社作为农场新的经营主体,打破了农场国有经济大一统的局面,对农场发展来说,多一个经营主体就多一份力量、多一方积极性,营造了浓厚的市场经营氛围。

3.提高了农业生产力水平。入社后,社员种植管理面积或畜禽养殖数量成倍提高。如硕鑫生猪养殖合作社实行标准化养殖,向社员统一供应仔猪和饲料、统一技术培训、统一防疫、统一收购销售,使单人养殖生猪能力从200头提高到800头。种植业合作社集中连片流转土地、统一种植、标准化生产,改变了原先种的“花花田”,使大型农机具得到推广应用,提高了农业现代化装备水平。

4.增强了农产品营销能力。合作社的牵头人一般都具有丰富的行业市场经验,开拓能力强,营销渠道广,如硕鑫生猪养殖合作社生猪远销西藏,供不应求。合作社与龙头企业合作,既实现了合作社就地销售,又保障了加工企业原料供应。如科赛德薯业公司领办的盈收农业种植合作社,将其种植的马铃薯全部销售给公司,实现了就地销售加工。

(二)增加了农场职工收入

奇台农场农工合作社的发展带动了社员增收,2014年,种植、畜牧养殖和农机合作社人均增收分别达到0.68万元、0.26万元、0.59万元。如,硕鑫生猪养殖合作社社员王晓义一家4口人(夫妻两人,一个70多岁的老母亲,一个初中在读学生),入社前,60亩地年收入4.8万元(每亩地收入800元),养殖20头猪只能保本,短期打工1万元,总收入5.8万元;入社后,60亩地流转到合作社年收入3.6万元(每亩地流转收入600元),夫妻俩利用硕鑫合作社技术、信息、价格平台优势扩大养猪规模到200头,收入4万元(每头猪收入200元),总收入7.6万元,比入社前多收入1.8万元,收入增长三成。再如,牧野兴盛养殖专业合作社有社员41人,其中36名是带资金入社的一般社员,年底按12%固定收益分红;5名核心社员以现金入社并参与生产经营管理,除每月工资4000元外,年底按股分红。

(三)激发了农场发展活力

1.实现了生产管理由以行政命令为主向以满足市场需求为主转变。如华益农业专业合作社根据与4家合作龙头企业的订购计划,召开社员大会确定各类作物种植面积并组织社员生产。

2.实现了生产方式由千家万户小生产向组织化、规模化转变。如硕鑫生猪养殖专业合作社现有社员107人,一次性存栏生猪4000头,年出栏商品猪8000头,相当于一个小团场的养殖规模。

3.实现了经营模式由简单的种植、养殖向产业化发展转变。如硕之辰农业种植合作社不仅开展种植经营,还投资建设小杂粮加工厂,注册了“天山健客”系列产品,着手建立网上销售平台,走上了产加销一体化发展之路。

4.实现了投资主体由倚重政府性投资向促进民间投资转变。如四季红种销专业合作社投资500万元,建设了榨油车间、精选车间、库房等生产设施以及办公、职工宿舍等配套设施,购置了榨油机、精选机、扬场机等设备。

5.实现了招商引资主体由单一农场向多元主体转变。如与华益农业专业合作社长期合作的新疆华益食品有限公司(台商),今年向合作社注入资金380万元支持其发展,并配置了价值73万元的色选机1台。

上述这些转变,不仅让职工得到了实惠,也让干部们看到了农场快速发展、市场活跃繁荣的新变化,带动了思想观念的转变,推动了农场经济步入良性发展轨道。

四、第六师奇台农场农工合作社发展带来的启示

(一)农工合作社的发展有利于倒逼团场经营管理体制改革

通过实地考察发现,农工合作社这一农场新型经营主体和市场主体,在用人机制、经营方式和收益分配等方面都发生了深刻变化,不仅符合市场化改革,而且符合农场实际。

1.用人机制。经营管理者一般都由社员通过民主选举,由懂经营、会管理、熟悉市场的专业大户或经营能手担任,这些人在过去人事管理行政任命的体制下想当个连长都不够格,而现在却经营着市场主体,这正是遵循了市场化选人用人原则。同时,他们通过自身技术和能力带领社员提高生产经营水平,以合作社的发展和社员整体利益为重,具有奉献精神,获得社员信赖。如硕鑫生猪养殖专业合作社理事长糜必华联系正大公司合作,不仅获得了较低价格的仔猪和饲料,还得到了公司提供的免费技术服务,降低了生产成本,同时了解到西藏地区的生猪销售价格高,就多次前往考察并寻找到合作伙伴,建立起直销通道,实现在市场低迷时每头猪多卖100元,保证了全体社员的利益,然而在这个过程中产生的所有费用都由其个人负担了。

2.经营方式。不是通过行政手段配置资源、组织生产,而是按照市场需求整合配置资源,实行统一的生产管理、技术服务和产品销售,真正做到了自主经营、自我发展。如华益农业专业合作社理事长丁东亮长期与新疆华益食品有限公司合作,有着成熟的经营和销售渠道,2014年牵头组建合作社,依托华益公司提供农资和订单收购产品,带领社员种植打瓜、南瓜、食葵等经济作物,实现亩均净利润1500元的高收益,由于华益公司订购规模有限,为扩大经营规模、降低单一合作可能产生的风险,又与新疆盛泰工贸有限公司、黑龙江封葵有限公司、奇台县瑞新商贸有限公司建立了合作关系,将种植基地面积扩大到1.8万亩,实行统一种植管理、技术指导和收购销售。这种经营方式既实现了社员的高收益,又保障合作社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3.收益分配。实行自主分配、利益联结,合作社按照社员交易量(额)进行初次分配,合作社盈余公积平均分配给社员形成二次分配,体现了公平公正。如新利利农农机服务专业合作社在统一开拓市场、统一作业安排、统一作业质量的基础上,对各类机械分别制定统一收费标准,实行统一收费、单机核算,合作社按照单机作业面积×收费标准核算社员收入进行初次分配。同时对所有机械按1个标准亩0.5元提取盈余公积金,作为合作社的发展积累,2014年合作社总作业面积20万个标准亩,计提盈余公积金10万元,平均计入每个社员个人账户,完成二次分配。这种多劳多得、盈余留存的方式,既调动了社员生产积极性,又保证了合作社的发展。奇台农场农工合作社发展实践证明,只有行政职能归位于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充分放权、还权于市场经营主体,减少行政干预,才能释放发展内生动力、活力。

当前,随着团场发展的不断加快,体制机制障碍愈发突出,制约愈发明显,只有进一步深化团场改革,推进内部政企分开、社政职能健全、经营市场运作,加快特殊体制与市场机制有效结合,才能提高科学发展能力,巩固维稳戍边基础地位,更好地发挥“三大作用”。

(二)农工合作社的发展有利于推动农业现代化发展

调研发现,奇台农场农工合作社采取租赁流转、带地(畜、农机)入社等市场化方式实现规模经营,实行统一的生产资料供应、生产管理模式、专业技术服务和产品收购销售,推动了生产经营的企业化、集约化、标准化,通过自身发展产业化或与龙头企业合作,加快了“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社员”和产加销一体化经营模式的构建,这些正符合农业现代化发展的内在要求。如盈收农业种植合作社以马铃薯种植为主,向合作的新疆科赛德薯业有限公司提供95%的原料供应,为满足公司需求,合作社在奇台农场种植2000亩地外,由公司出资在奇台、木垒、青河等地区整村流转土地3.6万亩,通过小条田改大条田并设立作业区管理生产,统一原种供应、技术服务和机械作业,不仅实现了规模化经营,也提高了组织化程度。硕之辰农业种植合作社于2013年5月10日注册成立,现有社员152人,注册资金达560万元,通过流转拥有耕地5000余亩,实行统一经营,自主投资487万元建设水泥晒场、仓储库房、小杂粮加工厂和榨油车间,做到农产品就地加工,并注册了“天山健客”系列产品,着手建立网上销售平台,走上了产加销一体化的发展之路。目前,兵团在大力推进农业现代化过程中,必须推动团场农业经营体制由以行政为主导向以市场化为导向、企业化经营、集团化运作转变,提高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化程度,实行规模化经营、标准化生产、市场化运作。而农工合作社就是新时期推动现代农业发展、适应市场经济和规模经济的一种有效组织形式,既能够化解“小生产”与“大市场”的矛盾,又为职工进入市场提供了最便利、最有效的渠道,是推动兵团农业现代化的有效途径和现实选择。同时,提升规模化生产水平,保证龙头企业原料供应,带动农业结构调整优化,促进富余劳动力向二、三产业转移,为城镇集聚产业和人口创造条件,促进了“三化”协调同步发展。

(三)农工合作社的发展有利于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是稳增长、扩就业的重大举措,发展的动力之源,国务院近期出台意见要求大力推进。而农工合作社的发展顺应这一要求,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一是一大批懂经营、会管理、有奉献精神带头人脱颖而出,能人效应充分显现,社员平等参与合作社经营发展,调动了广大职工群众创业创新的积极性,土地流转实现了富裕劳动力的有序转移,为推进大众创业创造了条件。如硕之辰农业产业化合作社社员杨文国一家3口人,120亩地,入社前夫妻两人专职经营120亩地,总收入9.6万元(每亩地收入800元);入社后120亩地流转到合作社收入7.2万元(每亩地流转收入600元),男方从事建筑工程承包年收入10万元,女方开商店年收入7万元,总收入24.2万元,比入社前多收入14.6万元,收入翻了一番半。二是从奇台农场各类农工合作社注册资金总额由2013年的5855万元增加到目前的1.87万元,固定资产达1.2亿元,银行贷款790万元可以看出,农工合作社能够有效发挥投融资平台作用,既吸引金融机构和地方农民等外部资本推动经济发展,又盘活职工储蓄转化为投资。当前,随着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政策和新环保法的出台,像“十二五”期间兵师两级大规模招商引资发展资本密集型产业、有的还是高耗能产业的可能性微乎其微了,高增长、高投入、高耗能将不可持续。兵团“十三五”的希望在农场,农场发展空间很大。而加快农场农工合作社发展,既能够培育新的投资增长点,又能够催生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动力,是缓解经济下行、投资下滑压力的新领域和新途径。三是奇台农场合作社不满足于简单的种植、养殖合作规模的扩大,逐步向农产品初加工、贮藏等领域扩展,如华益农业专业合作社自建了物资储备库,硕之辰农业种植合作社开展“天山健客”系列产品加工。

由此可见,农工合作社既是团场能人和职工创业创新的载体,一个个合作社就是一个个创业实体,同时又是先进技术和管理的应用推广平台,随着不断开发新产品、开办新企业、开拓新市场,必将成为兵团企业家的摇篮和企业的孵化器。

(四)农工合作社的发展有利于促进职工多元增收

1.合作社统一采购生产资料和销售农产品,通过规模经营降低生产成本、稳定市场价格,增加了经营性收入。如硕鑫生猪养殖合作社在2014年市场价格不好、养猪普遍赔钱的情况下,从正大公司统一购买仔猪和饲料,正大公司不仅降低饲料价格,使每头猪养殖成本减少50元,还派驻专业技术人员提供免费服务,确保生猪存活率达到95%以上,同时统一销售提升了市场话语权,保证了每头猪多卖近100元。

2.社员带资产、带资金、带技术入股合作社获得股份分红,增加了财产性收入。如硕鑫生猪养殖合作社的5位核心社员入股投资170万元建设了15亩生猪养殖小区,养殖小区经营收益由5位核心社员按股份分配。

3.合作社规模化生产、机械化作业,提高了生产效率,解放和转移了富余劳动力,创造了兼营、务工、创业的机会,增加了工资性收入。如硕之辰农业产业化合作社社员倪宝一家3口人,80亩地,入社前夫妻两人只经营80亩地,总收入6.4万元(每亩地收入800元);入社后80亩地流转到合作社收入4.8万元(每亩地流转收入600元),男方在硕之辰合作社长期打工年收入3.6万元(月工资3000元),女方开理发店年收入6万元,总收入13.4万元,比入社前多收入7万元,收入实现翻番。上述实例说明,农工合作社已成为职工多元增收的重要平台,并推动了职工多元增收长效机制的建立。

(五)农工合作社的发展有利于原连队居住区转型发展

在实地考察中发现,农工合作社基本建在连队,不仅能够带动连队多种经营,还盘活使用了原连队居住区的资源资产,推动了原连队居住区功能转换、转型发展。

1.优化调整了连队农业结构。奇台农场于2014年完成了每个连队都有农工合作社的目标,合作社通过流转职工承包土地,按照市场需求选择经营品种组织生产,不仅加大了连队高效作物种植结构比例,还引领带动了非社员生产方向。

2.整合利用连队资源资产。如硕鑫生猪养殖合作社将仔猪育至20公斤后分散到社员圈舍养殖,社员则将不使用的住房改造成猪圈使用。新利利农农机服务专业合作社利用原连队仓库作办公室,实现有效资产再利用。

3.以参股方式盘活连队资产。奇台农场制定优惠政策,鼓励农业公司以公建圈舍参股畜牧合作社,每年将30%的股份分红赠予合作社,用于扩大再生产或预防养殖风险,20%股份分红赠予合作社社员。这不仅有效发挥公建圈舍的效益,还支持了合作社发展、增加了社员收入。

由此可见,农工合作社实现原连队居住区资源资产优化配置、农业结构调整、职工多元增收,成为原连队居住区转型发展的重要推手。

(六)农工合作社的发展有利于促进兵地嵌入式发展和经济融合

一方面,农工合作社通过流转地方土地、农机服务延伸,不仅增加了地方农民收入,还带去了先进生产管理技术。如盈收农业种植合作社为了满足新疆科赛德薯业有限公司加工需求,在周边乡镇整村流转土地3.6万亩,每亩土地流转费用550元左右,年支出近2000万元,极大地增加了当地农民和村集体经济收入。同时,合作社将地方小条田改造成大条田,使用大型机械作业,既增加了土地面积,又提高劳动生产效率,也使地方农民感受到了规模化、集约化经营的优势。另一方面,每年农忙时节,盈收农业种植合作社还要雇用1000—2000名地方农民,每个劳动力打工收入在3万到5万元之间,使当地农民既能在自己家门口打工获得稳定收入,又能学到现代农业生产技术和管理经验,发挥了示范区作用。从以上事例可以看出,农工合作社已成为推动兵地嵌入式发展和经济融合的桥梁与纽带,因此,必须通过大力发展农工合作社和加强兵地合作社间的合作,促进兵地生产资源的流转、劳动力的流动和先进生产技术的交流,共同推进农业生产力水平的提高。

(七)农工合作社的发展有利于促进农场社会和谐

一是增强了社员凝聚力。由于农工合作社发展与广大社员经营效益息息相关,促使社员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形成同谋出路、齐抓生产、共同致富的经营合力。二是理顺了行政管理与生产经营关系。农场土地流转和种植计划的落实由合作社以市场化方式运作,减少了行政手段配置资源和生产盲目性。农场和连队生产管理职能分流到合作社,主要转向提供公共服务和公共产品,由管理型向服务型转变。三是维持了市场秩序。合作社有效化解了小生产和大市场的矛盾,避免了信息不对称、随意压价或涨价行为。四是降低了职工经营风险。一方面合作社规模化经营、标准化生产提高了应对市场风险的能力,另一方面龙头企业为强化合作社长期合作、稳定原料基地,对社员因灾或经营不善造成的损失加大了救助力度,如华益合作社一名社员因经营不善亏损,龙头企业给予每亩补助900元,解决了社员生产生活困难。五是推动了精准扶贫。奇台农场在落实精准扶贫政策中,将扶贫资金作为贫困户入社股份,鼓励缺乏劳力或技能的贫困户流转土地、带牲畜入社,既保证了贫困户有稳定的经营收入,又通过入社分红增加了财产性收入,加快了脱贫致富步伐。

五、加快兵团农工合作社发展的建议

通过总结奇台农场发展农工合作社的经验,调研组认为,就解决当前和今后长远问题而言,都有必要把发展农工合作社提升到战略层面加以谋划和推广,打牢兵团团场改革发展稳定的基础,同时要尊重基层的首创精神,不断总结经验,解决实际问题,推动农工合作社规范健康发展。

(一)提高农工合作社发展的思想认识

目前兵团农工合作社已如雨后春笋般悄然生长,并呈现出领域拓展广、类型多样化、机制更灵活、经营扩张快的发展趋势,这是职工谋求组织化生产、增强市场风险抗御能力、增加收入的选择,也是农业经营体制市场化改革的必然结果。兵团各级各部门有必要对这一新型经营组织发展进行一次再认识,通过召开现场会学习借鉴好经验、好做法,进一步解放思想,凝聚共识,为加快兵团农工合作社发展创造有利条件,使合作社这一新型经营主体成为兵团经济可持续发展的新的生力军和新源泉。

(二)积极引导农工合作社发展

兵团农工合作社的发展要与自身特殊管理体制、师团自然经济条件和农业结构相结合,在坚持“民办、民管、民受益”原则的基础上,加强行政引导。在发展领域上,重点支持经营规模较小、生产方式分散、市场化程度高的果蔬园艺、家庭养殖、农机服务、手工编织等领域,积极探索创新粮、油、棉等大宗农作物种植合作方式。在发展速度、组织形式上,不搞一刀切,不搞行政命令,不一哄而起,不放任自流,从实际出发,成熟一个、建立一个。在规范发展上,坚持农工合作社制度建设、运行机制完善与设施投入、规模扩张并重,在促进发展中抓好规范。在示范引领上,积极培育师级农工合作社示范社,从中择优培育兵团级示范社,发挥示范社的引领作用,以点带面推动农工合作社发展。在监管服务上,各级农业主管部门设立农工合作社服务机构,联合供销社、工会等部门合力开展农工合作社的指导、服务、监管工作,促进农工合作社健康有序发展。

(三)多渠道支持农工合作社发展

目前兵团农工合作社还处于创业初始阶段,需要从多方面加以扶持。一是设立农工合作社发展专项资金。重点支持合作社人员培训、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市场营销网络建设、新品种和新技术推广应用以及品牌培育、农产品质量标准、绿色无公害基地认证等方面。二是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年度建设用地指标中保留一定比例用于农工合作社生产设施用地和附属设施用地。农工合作社从事种植、养殖、农产品初加工的(下转第72页)(上接第7页)用水用电价格执行农业生产相关价格。三是推动涉农项目倾斜。新增农(林)业补贴要向农工合作社倾斜,允许财政项目资金直接投向符合条件的农工合作社,财政补助形成的资产作为团场股份进入农工合作社。土地整理、农业综合开发、农田水利建设、农技推广等涉农(林)项目可适当由农工合作社实施。四是协调金融保险服务。协调金融机构进一步扩大农工合作社申请贷款用于担保的财产范围和增加财产抵(质)押贷款品种。协助保险机构将农工合作社纳入保险范围,积极提供政策性农业保险服务。五是对于具备一定规模、运行规范的农工合作社,在坚持自愿的基础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规定,鼓励其与龙头企业合作,使其尽快发展壮大。六是积极发展社会化专业公司,向农工合作社提供良种、农资、农技、植保、信息等专业服务,为农工合作社发展提供保障。七是加快兵团层面电子商务平台建设,为农工合作社拓宽产品销售渠道,提高流通效率。

(四)鼓励探索发展农工合作社联社

一是按照经营产品在团域甚至师域内组建农工合作社联社,既能避免同行业竞争,又能在更大范围配置资源、扩大规模,进一步降低生产成本,提高市场话语权,增强市场竞争力。二是鼓励同一领域的合作社实行横向联合,组建行业联合社和跨区域联合社,延伸产业链,形成各具特色的产业带、产业群,引领带动当地经济发展、致富职工群众。

(责任编辑:胡宜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