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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挺建材3·15 规范市场新环境

  • 投稿吻莹
  • 更新时间2015-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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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月15 日,修订后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正式实施。这将对消费者权益保障与时俱进,更加细化,同时也促进整个建材行业的健康发展。

文/ 许洁

每逢3·15 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我们总能看到这样的怪相:各大监管部门纷纷接到消费者投诉,网站论坛布满了消费者的“吐槽”;商家却借助3·15 大打营销宣传活动,把维权日变身成营销日,消费者和商家大相径庭的反应折射出建材行业市场环境的混乱。

2014 年3 月15 日正式实施的新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针对消费乱象给予明确规定。然而新《消法》的施行对建材业有何影响?能否规范乱象丛生的建材市场呢?

曝光台

每年315 都会听到消费者的各种“吐槽”,今年亦是如此。在购买家居建材产品的过程中,很多消费者都遇到购买劣质产品、售后服务差、山寨品牌横行于市等诸多问题,导致权利和尊严受到侵害。针对这些问题的各种“吐槽”并不少见,记者总结今年3·15 消费者的投诉大概有以下几种情形。

6 种地板质量不合格

近日,青岛市工商局发布2013 年十大查处侵害消费者权益典型案件。全球知名连锁建材超市百安居在青岛一家门店因销售质量不合格的6 种地板,被工商部门罚款约8.7 万元。青岛市南区工商局在对青岛百安居装饰建材有限公司山东路店销售的建材进行抽检时,发现上海傲胜木业有限公司生产的6 种规格的地板质量不合格,青岛百安居装饰建材有限公司的行为属于销售不合格产品,执法人员没收全部不合格商品,并处罚没款86999.63 元。

61 批次实木家具检测 有21 批次不合格

自本月以来,上海市工商局集中组织力量对世贸家具、好美家等家具商场、综合市场、品牌专卖店和天猫网站销售的61 批次木制家具进行质量监测,有21 批次不合格,占34.4%。

按照此前的检测,21 个不合格批次中,有20个批次标识一致性不合格,占不合格商品总数的95.2%。比如,材质类型明示与实测不符,主材或基材明示为柚木、樟木、橡木、胡桃木、海棠木等实木,实测有人造板。如上海磊磊莘潮家具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由上海诚龙木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意简怡家”牌二抽电视柜,基材明示为胡桃木,实测有人造板。其次,木材名称明示与实测不符,材质类型实测虽然都是实木,但木材名称不符,用坎诺漆、榄仁等低档木材冒充柚木、胡桃木等高档木材,以次充好或以假充真。如在上海好美家吴中装潢建材有限公司经营的上海奉威工艺品厂销售的“易家丽木”牌床头柜,明示花梨木全实木,实测面板、屉旁板有任嘎漆木(一种木材名称)。

真皮沙发多处磨损

近日,有多位消费者反映,去年“双十一”期间,皇朝家私曾推出一种顶级真皮沙发客厅组合,但是收到货时,他们认为,沙发气味大、皮质差,还有些其他的质量问题。

家住唐山市的张先生,去年“双十一”时在天猫皇朝家私旗舰店花4600 元左右购买了一套原价一万八千多元的真皮沙发。收到货后张先生发现,真皮沙发有多处皮质磨损。

多品牌售后服务差

售后服务一直是家居建材行业比较关注的焦点话题,关于这方面的投诉也很多。有许多消费者投诉自己购买某品牌的橱柜后,多次催工人前来安装,但每次约好时间又无故推迟。合同时写着安装后负责清洁问题,结果匆匆安装便走了,留下很多装修垃圾,只能自己慢慢打扫了。

“山寨仿冒”横行于市

家居建材行业“山寨仿冒”的现象十分普遍。不论是家具、地板还是陶瓷卫浴产品,一旦某个企业推出新产品或新技术,一些技术和设备相对落后的企业就会 “借鉴”生产。而这些“借鉴”而来的山寨品大多使用不合格的原材料生产,生产工艺和质量也难以达到合格标准,所以往往空有其表、外像而内异。除了产品之外,一些品牌企业的名字也能被山寨。仅“华润漆”一个品牌就有诸多名字相仿的“疑似兄弟”,其中包括“世纪华润漆”、“美国华润”、“新华润”、“华润新秀”、“华仁漆”等。这些“傍名牌”的山寨品在外观上与知名品牌没有什么差别,只是价格比原品牌优惠很多,质量想必根本不能相提并论。

家装建材市场乱象

大多消费者一提起装修就会觉得“烦”,由于家装从签订合同开始,设计费、报价、质量、材料、工程量、保修实施等等,整个过程都可能遭遇坑蒙拐骗,而其中采购使用的建材也可能存有不尽人意的质量问题,让整个装修过程都不省心。记者近日从浙江省工商局召开的消费维权实务公示会上获悉,工商部门、消保委前期对家装建材市场进行了调查取证,发现目前家装行业存在以次充好偷梁换柱,欺行霸市强买强卖,全款付清中途跑路,霸王条款层层加价,虚假宣传实木不实,表里不一精装不精等六大乱象。

315 维权日变成营销日

3 月15 日是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但记者在采访中发现,很多企业打着宣传旗号兜售商品,更有的宣传活动甚至是商家主导,把这个维权日变成了营销日。而这种现象出现在全国各地举办的宣传活动中,本该消费者维权的日子都走进了怪圈,变身成商家的营销日。

表面上看,3·15 活动人山人海、大张旗鼓,但是,真正接受投诉的摊点并不多,即使有的摊位是在接受投诉,也仅仅是在走形式。北京工商局组织了一批商品检验机构为消费者免费检测商品,这应该是好事情。但实际上,活动只给检测,不给出具检测报告。这样的检测维权也就失去了真正的意义。消费者检测的目的就是为了去维权,不给出具检测报告,还何谈维权?

这还并不可怕,可怕的是在3·15 的宣传中,主角和配角来了个换位。

谁是主角?当然是消费者。谁是配角?当然是商家。

而在这样宣传中,商家成了主角,他们都在竭力推销产品。消费者成了配角,他们不仅仅不能得到维权,到了现场还成了商家争抢的肥肉。

不少市民表示,3·15 本是消费者的节日,应该让更多的市民了解新消法、新权益,而不应让位商家主导。

解读《新消法》 助力行业新发展

3 月15 日,修订后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下简称“新《消法》”)即将实施。这是自该法1993 年颁布后的首次修订。对于家居行业,新《消法》的实施,将对消费者权益保障与时俱进,更加细化,同时也促进整个行业的健康发展。

缺陷商品须召回

某家居建材卖场召回一款存在漏电风险的灯具,但没有对消费者进行经济赔偿。新《消法》第19条对类似情况做出了明确规定,经营者发现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有危及人身、财产安全危险的,应当立即向有关行政部门报告和告知消费者,并采取停止销售、警示、召回、无害化处理、销毁、停止生产或者服务等措施。采取召回措施的,经营者应当承担消费者因商品被召回支出的必要费用。尤其值得注意的是,在消费的过程中,商家提供的服务有缺陷也应召回。

耐用品举证倒置

新《消法》第23 条规定:经营者提供的机动车、计算机、电视机、电冰箱、空调器、洗衣机等耐用商品或者装饰装修等服务,消费者自接受商品或者服务之日起六个月内发现瑕疵,发生争议的,由经营者承担有关瑕疵的举证责任。“谁主张,谁举证”是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般证据规则。然而,因为不掌握相关技术等信息,实践中消费者举证非常困难。根据新《消法》,类似情况,将由商家来举证自己产品无质量问题。

定制家具不在无理由退货范围内

新《消法》第25 条规定: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新《消法》中“网购七天无理由退换货”成为最受关注的条款。不过,“无理由”并不等于 “无条件”,业内人士提醒,消费者想要享受“后悔权”,退货商品要看性质和交易时双方的约定,而且退货必须保持商品完整。同时,提醒消费者,根据相关规定,定制家具并不在无理由退货的范围之内。

个人信息全面保护

目前,很多消费者都有这样的烦恼,比如新房交后,总是收到轰炸式的装修电话或短信。消费者在购物和接受服务过程中,个人信息被随意泄露或买卖的情况时有发生,消费者的正常生活受到严重干扰。

新《消法》第29 条规定:经营者收集、使用消费者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消费者同意。经营者及其工作人员对收集的消费者个人信息必须严格保密,不得泄露、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

企业失信应入档

目前,假冒伪劣产品、消费欺诈、恶意拖欠货款、虚假促销等失信行为屡见不鲜,说明商务诚信已成为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对于失信企业不仅要追究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还要将其违法违规行为公诸于众。新《消法》第56 条规定:经营者有违法违规行为的,除依照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罚外,处罚机关应当记入信用档案,向社会公布。“黑名单”制度将成为法律监督的利器,也是法律惩处手段的有效补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