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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现代农业经营主体研究——以皖北地区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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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更新时间2015-0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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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 曦

(安徽大学,安徽 合肥 230601)

摘 要:随着我国农业生产力和技术水平的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日益显示出巨大的潜力。本文基于皖北地区现代农业经营主体的概况,阐述皖北地区农业经营主体发展过程中的制约因素并寻找解决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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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现代农业;皖北地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中图分类号:F324.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3-260X(2015)08-0144-02

农业作为第一产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三农问题”关系到国民素质、经济发展,关系到社会稳定、国家富强,受到党和政府的极大关注。而我国农业经济主体的发展演变对我国农业发展具有重大意义。2008年,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提出建设扶植新型农业经营主体,2013年中央一号文件又对新型农业经济主体概念扩展,彰显了党和政府对我国现代农业经营主体的重视。关注现代农业经营主体瘀现状、研究现代农业经营主体的限制因素对引导现代农业经营主体向着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有着借鉴意义。本文以农业大省安徽省皖北地区为例,简析概述了现代农业经营主体的发展演变之路,目前发展之路存在的局限性以及限制因素,并依次提出观点和建议,希望对现代农业经营主体的发展壮大提供可参考的意见。

1 我国农业经营主体的演变与发展概况

建国以来,我国的农业经营主体多次随着经济发展方针或者政策方向的改变而发生着变革。建国初期,百废待兴,我国的农业经过长期战争的摧残受到重创,当时的农业经营主体主要是分散稀落的个体农户,农业生产水平及其低下,满足个体需求尚且困难。到1956年底,党和政府通过引导分散的个体农户通过互助,农业合作社等方式完成了“一化三改造”,90%以上的农民参与了农业生产合作社。此时我国的农业经营主体为集体形式的农业合作社。在农业合作初期,我国农业得到较大的发展,农民的生活水平普遍提高,但是,随着农业合作化的进行,集体化程度越来越高,1958年“大跃进”运动,农业合作化进一步集中,人民公社应运而生。随着集体化程度的不断提高,相应的缺点应运而生,绝对的平均使得农业作业效率低下,农民生产积极性不断下降,农业减产。。。1978年,安徽省凤阳县小岗村18户农民签下“生死状”,催生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废除了人民公社的“一大二公”,实行包产到户,拉开了改革开放的帷幕。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将农业经营主体由人民公社的集体形式变为承包到户的农民个人,极大的解放了农村的生产力,推动了农业的发展进步。现如今,随着科技的进步农业的发展,2008年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首次提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概念,2013年中央一号文件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范围扩大。如今,我国农业的发展趋势是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2 皖北地区农业经营主体的发展现状

皖北地区即安徽省淮河沿淮及淮河以北的地区,包括亳州、阜阳、宿州、淮北、淮南、蚌埠市和沿淮的定远、凤阳、明光、寿县、霍邱县。2010年,皖北地区农业人口289.92万人,农业人口比例为80.83%,第一产业比重高达20.21%,高出了全省平均水平(13.99%),同时是全国平均水平(10.2%)的两倍多。[1]第一产业在皖北地区的经济发展中占据着举足轻重的地位,是支柱产业。改革开放以来,皖北的农业经营主体逐渐由家庭为单位的个体农户经营变为多种经营主体并存的方式,逐渐实现向集约化、组织化、社会化转变。

3 我国农业经营主体发展过程中的制约因素

我国国土面积广大,农业资源丰富。但是,我国农业经营主体的演变发展过程中依旧存在很多问题亟待解决。第一,我国的农业科学技术落后于世界先进水平,与农业发展相适应的人才稀缺,新型农民数量较少。我国农业主要耕作方式依旧是人工操作,农业科技普及水平较低。第二,农业投资水平较低,农业发展的资金缺少。农民缺少发展新型农业资金,同时向银行贷款发展农业较为困难。第三、农业产业化水平较低,缺少龙头企业的带头作用。我国大部分地区农业经营规模较小,倾向于分散经营,产业化水平低下。第四、政策支持不足,我国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的基础设施严重落后不足。支持我国农业发展的水利设施,灌溉系统,交通系统,通讯信息等基础设施不完善是我国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的一大制约因素。

4 皖北地区农业经营主体发展过程中的制约因素

4.1 落后的科学技术,农业人才缺少

在皖北地区,农业是支柱产业。农业在皖北地区的经济发展中扮演着重头戏。然而,在皖北地区的大部分农村,落后的科学技术和稀缺的农业技术人才严重制约着皖北地区农业经济的发展,更是阻碍了皖北地区现代农业经营主体的发展壮大。据调查,皖北地区的农村存在大量瘀剩余劳动力,许多农民仍然采用传统种植、养殖模式进行农业生产。皖北农村地区农民收入只要来自农业种植和外出务工活动,农业产值及其科技含量均比较低。[2]落后的农业科技,老化的水渠传,农民老龄化程度加深使得皖北地区的农业抗灾能力弱,一定程度上还存在着“靠天吃饭”的现象。传统的农耕方式和人才的缺失严重阻碍了皖北地区农业经营主体的转变,限制了皖北地区农业经济的发展。现代农业的发展在较大程度依赖以生物科技和信息技术为主瘀现代化农业科技[3],故皖北地区农业技术的改进和农业人才的引进亟待解决。

4.2 农村劳动力外流,农民素质普遍偏低

皖北地区的现代农民素质以及农村劳动力缺失又成为制约皖北地区发展现代农业经营主体的另一个因素。安徽省是劳动力输出大省,皖北地区的劳动力输出更是高于全省平均水平。随着城市化水平的提高,城市的薪酬水平和福利待遇吸引着农村青壮年纷纷奔向城市。随着人口的增长,留守孤寡老人儿童守着家乡农村的一亩三分地,农村留守人口的老龄化使得农业的生产水平低下,保守的思想观念严重制约了新型农技的推广使用。另一方面,农村教育水平较低,大部分青少年儿童放弃学业,辍学在家,一部分走出农村的高学历人口选择城市生活的优厚待遇,农村农业活动青黄不接,农民的素质较于城市扔有很大的差距,一定程度上使得作为支柱产业的农业成为皖北地区的弱势产业。

4.3 投入不足,资金缺少

2010年,皖北用于农林水事务支出仅为48亿元,高于皖南,低于皖中,仅占该地区财政总支出瘀8.5%。由于受农资、农产品价格回落等因素影响,各级财政用于扶植农业生产化、规模养殖等方面瘀资金覆盖面小,推动力不大。[3]农民积累较少,缺少渠道获得资金投入,有意向进行农业创新创业的农民往往缺少资金投入或者资金链断裂,然而困难的银行贷款,政府政策在农业投入上瘀缺位使得皖北地区农业投入,资金缺失成为农民发展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一大难题,且长期没能得到解决。

4.4 农业产业化水平低,缺少龙头企业

农业产业化经营是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的重要带动力量,是实现农民增收的渠道,是提高农业竞争力的重要举措,重点是要成立农业龙头企业。相对于全国发达地区,皖北地区的农业产业化发展水平仍然不高。部分数据显示皖北地区主要瘀农业生产以小型企业为主,年销售超过亿元瘀龙头企业不到总数的10%,而且产出的产品多以原料为主,农副产品的加工层级较低,经济价值和科技含量欠缺。[4]大部分农村的农业经营方式仍较落后,农业经营主体小而分散,规模经营水平不高。皖北地区的农民经常使用的竞争方式是用降价打击竞争对手,确实体现了系统的农副产品收购渠道的缺失。

5 皖北地区发展现代农业经营主体的建议

5.1 提高农业科技水平,吸引农业人才

农业科学水平提高,技术进步是促进皖北地区建立新型现代农业经营主体的重要手段。2012年的中央一号文件,2014年的中央一号文件均提出了农业科技的重要性。为此,在皖北地区应建立农业科技研究基地,用优渥的待遇吸引大量接受过先进农业科技思想的人才,引进国际先进的农业科学技术,并加以吸收创新,加大力度进行农业科技研究,与皖北地区的实际情况相结合,因地制宜,加速农业科技新成果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转化。同时,对待人才不仅要提供优渥待遇,也要提供良好的科研环境。不仅要吸引先进农科人才入驻皖北地区,也要提高科研教育水平,自己培育优秀的农科人才。建议相关大学开设与世界先进的农业科技水平同步的课程来培养对农业方面感兴趣的学生。

5.2 培育新型农民,提高农民收入

新型农民是指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高素质的农民。传统的农民与自然经济相契合,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生产的产品主要用于自己消费,是一种自然产品经济。而新型农民则不同,他们将农业科技与耕种相结合,深入调查了解市场,生产符合市场需求的农产品。为此,提高皖北地区农村教育水平和对农民进行技术培训迫在眉睫。对于农村青壮年劳动力流失导致的耕地闲置问题,政府应该加大财政拨出,建立完善的农村服务体系,制定合理的土地流转制度。在留住劳动力的同时,注重闲置荒地利用。

5.3 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龙头企业

党的十八大报告明确提出,发展农民专业合作和股份合作,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发展多种形式规模经营,构建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相结合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包括专业大户、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以及其他的组织形式。从皖北地区现阶段农业发展状况看,皖北地区的农业已经到了从传统农业逐渐向现代农业转型的阶段,农业生产方式也在向着社会化大生产方式转变,但是,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发展仍处于初级阶段,因此,党和政府着力加强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培养。在皖北地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也有了一定的发展。例如,宿州市建立“农业企业为龙头、家庭农场为基础、农民专业合作社为纽带”的现代农业产业联合体,解决了各类主体单独经营无法克服的困难,实现了互惠共赢,促进了农业向集约化、社会化方向发展。龙头企业是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的骨干力量,已经成为保障农产品有效供给,推动现代农业建设和农村经济持续稳定发展的重要市场主体。[5]要充分发挥农业龙头企业在促流通、建基地、强产业、培育合作经济组织、带动农民增收中的龙头带动作用,积极实施农业产业化发展战略。通过扩规升级、提质增效、拉长产业链条等措施,扶植壮大一批符合产业发展趋势、生产水平较高、市场潜力大的龙头企业。[6]在提高皖北地区产业化的同时,要注重因地制宜,发展特色产业,根据皖北地区的特产,加大对皖北地区特产的宣传力度,打出品牌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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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1)管琳,翟光红。安徽北部农业发展中的问题及可持续发展对策[J]。华东经济管理,2012,26(03):30-31.

(2)张克荣,刘武艺,江传瑞。皖北农村农业科技发展现状抽样调查与分析[J]。长春理工大学学报,2014(10)。

(3)汪正宏,庄道远。皖北地区农业发展的SWOT分析[J]。淮北师范大学学报,2012(01)。

(4)闫晓丹。皖北地区深入农业现代化发展的研究[J]。商场现代化,2013(06)。

(5)孙中华。大力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夯实建设现代农业的围观基础[J]。农村经营管理,2012(01):1.

(6)宿爱梅。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推进现代农业发展[J]。青岛行政学院学报,2013(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