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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生态治理发展现状思考论文(共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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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更新时间2019-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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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环境生态它是现在非常受欢迎的课程,主要是研究环境问题的综合性的学科,它对解决当前世界生态环境日益恶化的问题有重要的意义,对建设生态文明具有巨大的推动作用。本文就整理了关于环境生态的论文范文,一起来欣赏一下吧。


  第1篇:高校环境生态工程本科专业的发展现状与办学思考


  王铭,曾广能,朱四喜,杨成:贵州民族大学生态环境工程学院,贵阳0025


  【摘要】生态环境问题的有效解决对高校环境生态工程专业人才的培养提出了更高要求。通过对我国高校环境生态工程本科专业的发展现状进行分析,梳理出专业发展中存在的办学条件不足、培养目标模糊及教学实践薄弱等问题;引发对于环境生态工程本科专业的办学思考,并提出相应的改进思路,为高校环境生态工程本科专业的良性发展提供探索方向。


  关键词:环境生态工程;办学思考;实践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环境污染问题日益突出,社会对环境保护和污染治理的要求不断提高。特别是随着国家“生态文明建设”战略的提出(2007),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2013-2015)以及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6)的相继出台并实施,社会对环境生态工程领域的人才需求越来越大,特别是工程应用型人才尤其短缺,同时对人才质量的要求也逐渐提高。为了适应环境生态工程专业快速发展对人才提出的新要求,教育部新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中,设立环境生态工程本科专业(082504),旨在培养掌握环境科学与工程和生态学方面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技能,运用生态学或生态系统的理念,结合工程手段来处理环境问题,成为有创新思维能力,具备国际视野,理工结合的环境生态工程类应用型人才[1-3]。作为新设立的环境生态工程本科专业,通过不断深化课程体系改革,优化课程结构体系,在对应用型人才的培养中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3],但就近年来环境生态工程专业的专业定位与教学实践而言,目前各设立专业的高等院校尚处于探索阶段,缺乏普遍的有规律性的人才培养模式[4]。因此,本文通过对近年来环境生态工程专业的现状调查与培养实践为出发点,就高校环境生态工程本科专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梳理,并对本专业的办学思路与教学实践提出相应措施,以促进环境生态工程本科专业的良性发展,为培养更多合格的环境生态工程人才添砖加瓦。


  1高校环境生态工程本科专业的发展现状与存在问题


  1.1高校环境生态工程本科专业发展现状


  2012年教育部在新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中,将原有的“环境科学类”(0714)与“环境与安全类(部分)”(0810)进行整合,形成新的“环境科学与工程类”(0825),并在原有环境科学与工程(081005S)、生态学(部分)(071402)专业基础上,设置形成新的环境生态工程(082504)专业,一级学科隶属于工科,专业学制四年,毕业授予工学学士学位,并于2013级开始招收本科生。


  经过几年来的专业发展,目前环境生态工程专业开设高等院校已达34所(表1)。通过对上述高校进行分析,数据显示目前开设环境生态工程专业的高校包括“985”、“211”高校、省属重点高校各8所(分别占23.53%)、普通高等院校18所(52.94%)(表1,图1a);其中各高校在全国的地域分布情况为华东地区最多,有8所学校(23.53%),西南地区次之,为7所高校(20.59%),华中、华北地区各5所高校(各占14.71%),华南、西北、东北地区各3所高校。


  就开设环境生态工程专业的高校数量而言,仅占到全国高校数量(2595所,2016年5月数据)的0.95%;从开设专业的高校办学层次分析,省属重点以上高校与普通高等院校数量基本持平;从专业开设高校区域分布方面数据显示,华南、西北、东北地区开设本专业的高校数量较少。


  1.2高校环境生态工程本科专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从环境生态工程专业发展现状,可以清楚的了解到目前我国环境生态工程专业还处于起步阶段,第一批招收的环境生态工程专业本科毕业生将于2017年6月完成学业,进入各自的工作岗位,但对于高等院校环境生态工程专业化培养,尚存在以下问题。


  (1)环境生态工程专业办学师资与硬件条件参差不齐


  就设立环境生态工程专业的高校本身而言,大多数高校是为了适应教育部对于本科专业的调整,在原有的环境工程、环境科学、生态学专业基础上,设置形成新的环境生态工程专业。在上述高校中分为两种类型,一是原来已有环境工程与生态学专业的高校,它们在保持原有的专业特色基础上,形成新的环境生态工程专业;二是部分高校原来从未开办过生态学专业,仅在环境工程专业基础上设立新的环境生态工程专业,因此在专业设立之初,难免会遇到不完全具备开办环境生态工程条件的问题。如贵族民族大学在2013年环境生态工程专业设立之初,极度缺乏生态学专业背景的教学人员;而滨州学院在2015年被教育部撤销了环境生态工程本科专业。


  (2)部分高校培养目标与专业定位模糊不清


  从开设环境生态工程专业的高校(表1)类型来分析,综合类大学占15所,师范类、工科类院校各6所,农业类院校5所,民族类院校2所。各类院校的办学基础、条件与专长各有千秋,在环境生态工程专业建设上差异较大,所培养的学生知识水平、业务能力和综合素养本身就存在着明显差距。高水平综合性大学与工科类院校大多具有丰富的工科类专业建设经验与人才队伍,建设环境生态工程专业具有先天优势;师范类、农业类院校在基础生态学、农业生态学方向也具有其独到之处,建设以生态学为导向的环境生态工程专业也是事半功倍。但部分综合类院校的相关专业基础往往相对薄弱,对环境生态工程专业培养目标的定位也不清晰,甚至出现偏差,将环境生态工程等同于环境工程专业进行培养,或者是按照生态学、环境科学这样的理工类专业进行培养,都偏离了环境生态工程专业设立的初衷。如贵族民族大学在专业设立之初,缺乏生态学专业背景教学人员,导致学生在低年级培养过程中只能参照环境工程进行培养,使得前期学生培养效果较差,学生缺乏方向性,无法把握环境生态工程专业的精髓与本质。


  (3)高校课程设置与教学实践水平千差万别


  通过几年来的环境生态工程专业建设与教学实践,各个高校对于各自的培养形成了自主特色。以华东师范大学(985)、青海大学(211)、山西师范大学(省属重点)、贵族民族大学(普通本科)四所高校为例,其在环境生态工程专业的课程设置上均以环境工程、环境科学、生态学专业课程为主构成,基本囊括了目前我国环境生态工程专业所设置的专业课程类型(表2),但各个高校具体课程安排又有所差异,这与前述的高等院校环境生态工程专业培养目标不无关联。例如,华东师范大学环境生态工程专业(非师范类)在学校地球科学学部下的生态与环境科学学院招生培养,因此在专业特色上突出“3S技术与应用”等地球科学专业背景;青海大学采取“高原生物学菁英班”培养计划,将环境生态工程作为其中一个专业选修方向,既保证了学生专业基础课部分学习的广度,又体现出在环境生态工程专业方向的深度,极具培养特色。


  此外笔者在日常教学活动中,感觉遇到的比较集中且具有共性的问题主要包括:专业课时量不足、工程实践环节匮乏、专业教师缺乏工程或生态学背景、社会导向不明确等[6]。这些问题的出现,与环境生态工程作为新设立专业存在一定的必然联系,因此需要在教学实践中,不断总结经验教训努力改进。


  2高校环境生态工程本科专业的办学思考


  2.1优化教学资源配置,努力改善办学条件


  对于存在办学基础条件较差,专业背景缺乏的高校,应当合理的配置教学资源,通过专业基础建设与人才引进,更好的契合环境生态工程专业的发展需求,努力提升本科专业的培养水平与能力。如前述贵族民族大学在环境生态工程专业设立之初,由于缺乏专业人才,导致日常教学与学生培养都受到较大影响,但是贵族民族大学高度重视环境生态工程本科专业的发展前途,本着目标导向清晰、培养质量优先,兼顾公平效益以及可持续发展的基本原则[7],从学校层面对教学资源配置进行优化,努力改善办学条件。学校通过组建新的化学与生态环境工程学院,将环境生态工程作为学院重点建设专业,同时引进具有生态学、环境工程等专业背景的中青年人才,不断充实教师队伍,使环境生态工程专业在短时间内,就具备了培养具有较好环境生态工程专业水平本科生的能力,也使得前期招收的学生能够在培养后期,不断完善专业知识能力,达成环境生态工程专业本科培养需求。


  2.2丰富学科内涵,扩大专业培养涉及领域


  针对高等院校环境生态工程专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教育工作者应当清楚的认识到,未来环境生态工程专业要解决的环境问题和挑战是跨越多个学科的,这其中包含有环境、生态、农业与生物、化学、材料、机械、市政建设和计算机等多个学科领域,这就要求高校在设置环境生态工程专业时,应当更多的在学生培养中兼顾上述专业领域的内容,让学生不单单是学习环境生态工程专业,而是应当鼓励学生可以选择化学工程、机械工程、土木工程、化学或地球科学与环境有关的专业方向,充分考虑学校的资源承载力和环境承载力[8],做到复合式培养模式的形成。应当看到如厦门大学、青海大学、贵族民族大学等高校已经开始实施环境科学与工程大类招生,这将对于实现复合式培养模式具备了一个良好开端。


  2.3不断完善和提高专业教学管理质量与水平


  通过对教学实践中存在的问题剖析,教师应当注意到,不断的完善日常教学管理制度,提高教育管理水平,对于环境生态工程的发展助力良多,为了更好实现环境生态工程专业应用型人才的培养,针对教学实践环节提出如下建议。


  (1)注重优势特色建设,改革课程体系与教学内容


  如何在已有环境生态工程专业课程体系基础上,建立起具有时代特色鲜明,且在区域乃至国内有影响的“环境生态工程”专业,需要对现有的课程体系与教学内容进行整合与改革。环境生态工程专业特色学科的建立,需要进一步优化应用型专业人才培养模式,在夯实以环境工程、环境科学、生态学为专业基础的根本上,还应该努力扩展环境生态工程专业领域,使之与我国现有的需求体系相适应,重点培育相关的专业方向,如大气污染防治生态工程、水污染防治生态工程、土壤污染防治生态工程以及生态环境影响评价、生态系统健康评价等[9,10];同时通过调整教学计划,让学生能够获得更多的环境生态工程实践经验,从而使环境生态工程专业本科毕业生具备相应的工程技能与经验。


  各区域高校(图1b)在设置专业课程体系时,可以适度的针对区域面临的生态环境压力[11],设置相应的特色课程。如河口湿地生态系统脆弱、人类干扰频繁,沿海城市高校可以设置湿地生态工程课程;华北、西北地区高校针对空气雾霾严重现象,设置大气污染防治生态工程课程与实践,有助于提高学生学习与实践热情;西南地区高校面临着防治喀斯特地貌“石漠化”与脆弱生境保护问题,可以开设“石漠化”防治生态工程及生态环境保护课程在内的专业课程等,为区域及国家生态修复与环境治理培养与输送合格人才,保障培养质量。


  (2)建立开放式的教学模式,增加师生互动环节


  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应当适度的改变以往“教师为主体”教学理念,创新教育教学方法,倡导“启发式、探究式、讨论式、参与式教学”[12],在日常教学活动中,应当鼓励学生发表个人见解与质疑,注重培养学生发现问题、认识问题、分析与解决问题的能力,让学生在学习过程中逐步养成以“学生为主体”的观念,引导学生理论联系实际,去解决在课业以及实践中遇到的现实问题。


  同时在教学方法上,可以利用丰富的现代化教学手段及网络资源,如采用信息技术下的“情景互动教学模式”,使用多媒体课件、声音以及视频短片等丰富教学资源[13],来调动学生积极性,启发学生去自主学习,从而解决有限的上课时间与大量的授课任务之间的矛盾。将环境生态工程专业课程的教学模式更加开放,有助于增强学生与教师之间的紧密程度,使枯燥的专业教学更加生动活泼,有的放矢。


  (3)强化科研对教学的促进作用,实施科研教学一体化建设


  环境生态工程专业应当强化“科研促教学”的观念[14]。从传统的强调教师只具备教学经验与技能的基础上,应当大力提倡教师从事与环境生态工程专业相关的科学研究活动,同时也应该让教师明晰时刻将自己的科研成果灵活的运用到教学实践活动中来,在提升专业科研实力的同时也达到提升教学水平的效果。笔者通过指导学生参与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将日常科研项目与学生参与相结合,取得了较好的实践效果。


  在长期的科研实践中,专业教师取得的经验也可以在课堂上与学生进行分享,这也有助于学生做到理论联系实际,更好的了解并掌握环境生态工程科学最新的科研动态与发展方向,并且有助于养成学生科学的思维方式,对于教学成果的提升以及专业人才的培养均具有实际价值。


  (4)提升教师教学素养,促进教授与实践相结合


  教师在教授专业知识的同时,也应当时刻不忘提升自身素质,努力培养“双师型”人才是解决教师缺乏环境生态工程专业背景的根本[15]。教师除去在完善课堂教学与课后准备的基础上,还应当利用各自技能培训机会,通过学习更多的与环境生态工程专业领域相关的知识,如贵族民族大学鼓励青年教师参与环境保护工程师、环境监理工程师、环境影响评价师、清洁生产审核师等专业培训与认证,努力打造“双师型”教师队伍。教师在丰富自身学识水平与知识结构的同时,积极参与环境生态工程专业相关的社会工作中,一方面可以缓解目前环境生态工程专业相对匮乏的问题,另一方面还可以带领学生一起从事工程实践活动,更好的将专业教授与实践相结合,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2.4加强学生的实践能力建设,提高专业就业能力


  针对工程实践环节匮乏、社会导向不明确等问题,应当适度增加实践课程学分、与企业联合建立实习基地,强化学生实习实训锻炼、进行专业实践技能大赛等方式,达到提升学生专业就业能力的目标。


  学校在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专业选修课等基本理论课程设置基础上,为了体现环境生态工程专业的工科背景,应当适度增加实践课程学分占总学分的比重,让学生在校阶段能够更多的参与实践过程,加深对环境生态工程专业的认识。在此过程中,通过教师的科研项目或承接的工程项目,达成校内实践目标;同时,还应当积极与企业联合建立实习基地,搭建新型的校企合作平台,一方面可以密切校企产学研合作关系,另一方面引导学生这个实习实训主体,调动其学习积极性,培养学生热爱专业、爱岗敬业、吃苦耐劳的精神品质,让学生提前感受工作环境,使其毕业后能够更快的融入工作生活中去[16]。此外,借助“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和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等国家级竞赛平台,以及省、市、校多级专业实践技能比赛,打磨学生的专业技能与创新创业能力,为环境生态工程专业毕业生打造新的就业渠道、提升创新驱动力。


  3结语


  自环境生态工程专业设立以来,走过了四年时间,专业的目标定位与教学实践问题仍在不断的深化与探索中。然而目前我国生态环境面临的巨大压力,亟待大量具有专业知识与实践能力的环境生态工程人才,这对高校的专业化教学与人才培养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与考验,只有通过不断的进行教学改革,进一步优化教育资源配置,找准专业培养定位,使教学内容、方法和手段不断完善,才能提高环境生态工程专业的教学效果和学生的实践能力,为社会输送更多有用的专业化人才。


  第2篇: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环境的生态优化研究


  徐蔡余(南京理工大学学生工作处,南京210014)


  【摘要】根据生态系统理论,高校思想政治教育成效的发挥与环境存在密切联系。目前,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大环境面临核心价值观引领与多元思潮相互冲击,受到新媒体成为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载体、教育成效受客观教学条件限制等影响,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环境亟待获得生态优化。文章从平等师生关系构筑教育生态观念,围绕主题教育构建校园生态环境,实现家、校、社区之间三级联动,探讨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环境的生态优化路径。


  【关键词】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生态环境,优化路径


  高校作为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主体,对学生价值观的形成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随着科技时代、工业文明的到来,人们对于生态文明越来越重视,在高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领域也不例外。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的生态环境,直接决定了思想政治教育的成效。


  一、生态系统论与高校思想政治教育


  (一)布朗芬布伦纳生态系统理论


  布朗芬布伦纳在20世纪70年代的《人类发展的生态学》一书中有过论述:能动的正在成长的人与其所生活的环境之间进行着渐进的相互适应,在这一过程中,人受各种情景关系及其情景所处的更大环境的影响。基于环境问题的探讨,布朗芬布伦纳又系统性地提出了“微系统”“中间系统”“外系统”“宏系统”这样四个不同层级的系统概念,从而将人放在了一个更为广阔的空间进行了逐级系统剖析[1]。布朗芬布伦纳的生态系统理论对于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的生态环境研究有可借鉴的意义。首先,大学生个体作为思想政治教育的客体,其本身即是一种“微系统”。与大学生相关的,譬如家庭环境、学校环境、社区环境等构成了“外系统”,而其中诸如影响家庭环境的相关因素,如家庭文化程度、父母工作环境等构成了“中间系统”。因大学生群体处于一个相互嵌套的系统之中,研究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的生态环境优化,就必然要逐层理顺系统之间的内部联系及影响,从而促进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环境的良好发展。


  (二)我国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生态


  目前学界对于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生态的主要观点包括三种:生态系统论、生态互动论、生态人本论。第一,生态系统论。与布朗芬布伦纳的生态系统理论相似,认为高校思想政治教育涉及的客体及相关的影响因素,整体上构成了一套完整的生态系统。因此考察高校思想政治教育需要系统、全面地考察相关的影响因子。第二,生态互动论。思想政治教育生态本身就是一个互动的过程,是人与社会生态、人与人生态、人与自然生态的互动过程和状态的统一体,思想政治教育生态的互动观不仅包括思想政治教育学科内部的互动,还包括思想政治教育学科与其他学科的互动[2]。第三,生态人本论。大学的基本职能是培养人才,教育工作不只是对学生思想、个性发展的管理,关键是引导学生建立健康、向上的人格。受教育者的主体性是高校思想政治教育人文关怀的主要维度之一[3],始终把学生作为思想政治教育的中心,通过多种途径最终实现育人目标。


  二、当前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大环境现状


  (一)核心价值观引领与多元思潮相互冲击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从国家、社会、公民三个层面对国民思想进行引领。高校作为思想政治教育的排头兵,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穿思想政治教育整个过程,是高校发挥思想政治教育主阵地作用的必然选择。在主流价值观的引领之外,现实中又面临多重思潮的相互冲击,这对学生价值观的养成造成了影响。第一,思想西化。由于大学生的价值观仍处于养成时期,政治信仰仍处于比较模糊的阶段,容易受到一些西方思想的影响而造成思想西化。第二,社会浮躁。在物质发展近乎疯狂的时代,功利主义、享乐主义等社会浮躁风气盛行。尤其在当下严峻的就业形势之下,诸如“拼爹”“炫富”等社会现象,滋生出负面思潮,对大学生主流价值观造成不利影响,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背道而驰,需要进行引导与修正。


  (二)新媒体成为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载体


  新媒体呈现出来的交互性、超时空性、个性化等特点,展现了其区别于传统媒介特有的优势,成为高校开展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阵地。教育工作者能够以更加新颖、快速、便捷的方式,让受众接受思想影响。然而,在实际运用过程中,新媒体也存在不可避免的缺陷,导致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难以深入开展。第一,新媒体进行思想政治教育要建立相应的平台,并需要进行专门的管理及维护,这就无形之中增加了思想政治教育的投入。第二,新媒体意味着言论更为宽松、自由,但也可能会造成部分群体,如家长质疑新媒体平台下的教育效果,限制了新媒体教育功能的发挥。


  (三)教育成效受客观教学条件限制


  思想政治教育需要通过更加多元的手段,丰富教育途径。但目前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仍普遍局限于课堂教学,削弱了思想政治教育成效。在开放、多元的教育背景之下,如果教学条件止步不前,学生很容易形成倦怠感。


  三、基于生态系统的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环境分析


  (一)基于社会生态系统的分析


  1.社会不良思潮。社会思潮是社会存在的客观产物,它反映了一定社会时期一定社会基层的利益诉求,是社会生态系统的构成要素之一。社会思潮的影响是双面的,正面的社会思潮自然能产生正向的促进作用,为思想政治教育助力;负面的社会思潮则会影响到当代大学生人生观、价值观的养成,具有巨大的腐蚀作用。目前,影响大学生的社会思潮集中表现在两个方面:第一,功利主义思潮。学习的唯一目标定位在毕业之后找到一份好工作。第二,新自由主义思潮。自由主义思潮源于西方资产阶级的价值诉求,鼓吹个人主义、自由主义。这一思潮容易使学生将自由概念曲解,如少数学生认为上不上课、接不接受教育都是个人权利,直接影响教育效果。


  2.价值观多元化。从社会发展的角度来看,社会转型造就了社会经济发展方式、社会生活水平等客观因素的转变,也直接冲击了人们原有思维方式、行为方式,使得价值观趋于多元化。当代大学生群体在这样的时代背景之下感到彷徨、恐惧,很难得到精神支撑,同样这也给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制造了难度。


  (二)基于高校教育生态系统的分析


  1.高等教育大众化。新的时代背景赋予高等教育新的挑战,在高等教育大众化的今天,各高校普遍扩招,教育质量需要考量。区别于传统包分配就业模式,就业难成为生态大环境。面对严峻的就业压力,在校大学生普遍存在畏难心理。在高等教育大众化的背景下,从本科到高职高专,学生思想状况参差不齐,思想问题也多种多样。这就意味着高校要配备一支更加专业的价值观政治教育工作队伍,强化思想政治教育成效来应对高等教育大众化的新挑战。


  2.高校学分制的实施。学分制的推广和普及,成为高等教育改革和发展的必然趋势。所谓学分制,就是将学生的培养计划进行量化,用学分作为学习量的计量单位。学生可以通过自主选择,完成毕业要求的相关必修课、选修课的学习总量,从而获得相应学位。学分制的实行,其初衷就是要做到因材施教,给予学生最大程度的选择自主性,在学分制这种弹性学制之下,学生选择思政课程可能仅仅是为了修满相应的学分,很难将精力投入其中。同时,作为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最直接的授业者,面对庞大的授课群体,教师本身的精力、态度和专业水平也影响思想政治教育的实效。师生如果同时为学分制所困,那么学分制的实行对思想政治教育就会起到负面的作用。


  四、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环境的生态优化路径


  (一)平等师生关系构筑教育生态


  从教育生态学的观念来看,师生关系应处于和谐平等的生态环境之下。基于生态系统之下的师生关系,应该是一种平等和谐的生态关系。一方面,教学相长,师生之间要构建一种和谐的生态教学关系,特别是在思想政治教育过程中,这种关系更为关键。在思想政治教育中,老师更多地扮演“朋友”的角色,尊重施教对象,尽可能地多一些引导,少一些说教,那么教育的成效会更大。在这个过程中,老师也能够从学生身上有所受益,两者最终达到共同进步。


  (二)围绕主题教育构建校园生态环境


  教育生态系统的优化,重点在于环境的优化。积极健康的校园环境建设,是学生成长成才的关键。第一,多层次、多角度开展主题教育,丰富学生的校园环境。大学生正因为处于养成教育的关键时期,内容全面的主题教育是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关键所在。大学培养人才就是要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更加积极地面对未来的生活。因此,思想政治教育就要时刻立足实际,围绕学生需求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主题教育,从而构建起和谐的校园生态环境。第二,以方法教育为切入点,强化学生的自我教育能力。个体主观能动性的发挥,是生态德育所要探讨的关键所在,也是其主要目标。大学生之间的群体性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功能的发挥,所实现的思想政治教育的实效远大于刻板的传统教育模式。因此,在教育过程中,要更注重对于学生的引导,从而真正建立起更加和谐的校园生态环境。


  (三)实现家、校、社区之间的三级联动


  思想政治教育作为一个完整的系统,基于生态系统论的观点,做好系统之间的联系尤为关键,因此在开展思想政治教育过程中要做好家、校、社区这三级系统之间的有效联动。从生态系统论观点看,家庭为思想政治教育“微系统”,学校为思想政治教育“中间系统”,社区为思想政治教育“外系统”。要牢固树立学校在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中的主体地位,同时思想政治教育要走进家庭。文明家庭培养、家校联系制度等,是家校合力培养的有力举措。思想政治教育还要走出校园,面向社会。要强化学校与社区之间的合作,发挥社区特有的教育功能,让大学生走进社区,通过实践收获教育。这样和谐共存的家、校、社区三级联动,就构成了和谐的思想政治教育“宏系统”。


  高校作为社会高素质、高层次人才培养的重要基地,在学生思想政治教育问题上更应该全面考察教育生态环境。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环境的生态优化,作为一项复杂的工作,需要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通过更为全面的系统剖析、资源的优化整合来实现,基于此才能进一步提高思想政治教育的成效。


  第3篇:中央环保督察制度逻辑分析:构建环境生态治理体系的启示


  李华,李一凡(山东行政学院政治学教研部,山东济南250014)


  [摘要]环境治理过程中存在政府科层管理与公众参与治理的逻辑冲突。中央环保督察制度的出台使得环境治理的逻辑更加多元化,同时也给构建现代化环境生态治理体系带来了新的机遇和方法。基于中央环保督察在S省工作实践的田野观察和案例分析,提出制度整合的环境治理思路:通过政府授权和分权在地方建立“环境保护治理委员会”的跨界混合组织作为处理与监督地方环保工作的枢纽和平台,制定规范环境问题处置的操作规程与工作标准,同时从“人的思想源头治理”入手引导和转化环境治理主体/行动者的思想、观念与认知。


  [关键词]环保督察;制度逻辑;治理体系


  2015年下半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对我国的生态文明建设以及环境保护工作做出了新的制度安排,先后审议通过了《环境保护督查方案(试行)》与《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将督察地方党委和政府的环境保护(以下简称“环保”)责任作为国家环境治理的核心内容,从制度层面上明确了环保“党政同责”。从2016年1月到2017年9月,中央环保督察组先后分四个批次对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实现环保督察组的“入驻”,全面听取地方环保工作汇报,深入基层调研,受理公众对各类环境问题的举报,现场移交移送,限时整改,并就环境问题的产生以及处理约谈、问责相关党政部门和有关干部,解决了大量民众反映强烈、深受困扰的环境污染的热点、难点问题,取得了“立竿见影”的效果。欣喜之余,地方公众更加关心的是各级政府在环保治理方面履职尽责的持久性问题——密集高效的环保整治活动过后,在环保督察组“走了”以后的常态环境治理问题。环境保护督察制度能不能促进形成环境治理地方党委政府履职尽责的长效机制,如果能的话,怎样才能做到,这是本研究的目的所在。


  一、环境保护的制度逻辑与生态环境的共治体系


  (一)环境保护的科层官僚制度逻辑


  环境保护管理的组织体制是典型的条块并行的管理体制。条主要是指上自中央政府的环保部、省、自治区的环保厅到地市和县一级的环保局的环保系统;块则是指自中央至地方的各级党委政府的地域管辖。在2016年以前,省级以下的环境保护管理以块为主,各级环保机构作为政府的序列组成部门,其自身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组织人事安排(人员调动及晋升等)、财政预算等皆由所在地方党委政府控制;同时地方环保机构接受上一级环保机构的业务、技术指导和环保工作的指令。在2016年10月以后,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部署和决策,省级以下的环境保护管理变为以条为主,这是中央政府加强环境保护的权威和加大地方环保机构工作力度的最新决策,也是对地方治污不力采取的制度措施之一,环保垂直管理体制通过组织结构和体制关系的调整重构了环境监测、环境监察、环境排污许可、环境执法等环保基础制度;有利于地方环保机构有效开展环境监察及执法等工作,有助于改变地方保护主义重发展轻环保、地方党委政府随意干涉环保领域的监测、监察、执法等工作并导致环保机构难以落实对地方政府及其相关部门的监督责任。这种通过垂直传导的环保职能管理体系集中体现了科层制的制度逻辑,即其在解决了地方党委政府干预环保业务的同时,也导致了自身“向上负责”的组织结构和层层节制的闭环运转的控制方式,以及环保机构工作人员“向直接上级负责”、环保工作唯上命是从的工作体制。


  环保管理部门条块关系的调整对科层管理制度逻辑的本质属性影响不大;科层制度逻辑最大的局限在于组织的局限:“工作的贯彻执行建立在日常状态和相应的组织期待中,组织内的各单位处于松散关联的状态,彼此间反应缓慢”[1]。一是表现在环境管理信息自下而上的传导,环境问题的第一手信息都是由基层环保部门和人员接触及掌握,例如环境污染的影响程度及范围、环境治理措施的可行及效果,周边群众的态度及反应等,这些都是上级环保部门决策所必备的信息,也是有效治理环境的前提和基础。但是,在“上面出点子,下面找例子”的压力型体制下,环境问题解决中的“谁的孩子谁抱走”的问题报告与处理绑定使得下级环保部门“谁也不想给自己找麻烦”,导致下级环保部门分享和汇报环保污染信息的意愿很低。二是组织自身在利益的刺激下自我保护、复制和再组织的倾向导致“上压下,层层加码码到成功;下欺上,处处掺水水到渠成”的现象,使得环境管理的绩效打了折扣。近年来不断加重的雾霾、河湖污染状况在很大程度上说明了下级与基层环保机构在环保治理方面存在“共谋”[2],一些地方环保绩效报告无法令人信服。三是环保职能部门工作人员存在选择性执行和完成的倾向,向上负责的工作机制使得环保工作人员注重选择执行上级直接交办的任务,完成其指定的目标,而不是依据目标与任务的重要性以及意义[3],稳定利益集团的形成容易造成中央环境治理大政方针出现局部失灵的局面。


  科层制管理的制度逻辑的另一个局限在于组织协调的不完善。环境问题是在人类的发展与资源的开发过程中产生的,是多种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解决任何一个环境问题都将涉及若干部门和公众,决不是一个环保职能部门所能完全胜任的。单是环保案件的查出就离不开公安、城建、城管等部门的配合。科层制的管理制度逻辑使得其他部门优先追求自己的目标,而不愿意牺牲部门利益与环保机构合作。公安、城管等职能部门往往局限于特定的领地,加之组织维持自身的存在与发展的正当性导致与环保机构在环境管理的目标与利益上产生分歧和冲突。


  (二)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的治理制度逻辑


  公众参与治理是指公民通过一定的渠道对公共事务表达意见,并对公共事务的决策和治理产生影响的行为,即政府、公众、经济与社会组织等多个环境保护主体以协商为基础的治理。[4]3-5公众参与治理的过程,是一个质疑、挑战技术和专家治理国家公共事务的过程,也是公民以实际行动改变、影响和制约政府决策权,希望通过与政府“对话”形成共识,实现在公共事务的治理过程中共同决策的目标。公众参与的实质不是以公众决策取代政府决策,而是激励和监督闭环运作的科层制管理,实现公共利益的最大化。


  公众参与制度最早出现在城市规划领域,主要通过公众听证会和公众评议的形式实行。1969年美国《国家环境政策法》以法律形式确立了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的制度设计,将公众参与作为规划与建设项目评价的强制性程序和条件。我国借鉴和吸收了这一制度,200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将公众参与环境影响评价的渠道和程序规定为“2+N”,即2次信息公开暨同步征求意见(必须),“N”为座谈会、论证会等形式(可选)。2014年,新《环境保护法》对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做出专章规定。2015年的《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办法》进一步对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等做出了相关规定。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的意义在于影响和制约科层制环境管理的决策及实施,将政府部门环境保护管理过程中从对技术治理的关注扩大到对政治、经济和社会多维的空间关系的关注,从以有形的、物化的环境管理向无形的、人化的社会改造转变。


  公众参与的主要局限在于参与主体的组织、沟通和协调。环境保护的参与主体除了政府部门外,还有普通群众、以企业为主的各类经济组织、以NGO为主的社会团体组织、利益集团以及媒体和非正式组织,不同的地位和角色决定了主体之间的利益各异、知识差异、价值冲突、权力矛盾,以及多样的行动策略、思维模式与动机,其中还包含着大量的非理性因素,使得环境问题呈现很强的动态性和复杂性,问题的产生、原因以及政策对问题的影响都在持续的变化中,主体间目标与利益的矛盾导致对环境保护的价值及途径等产生分歧,其中的弱势群体和阶层容易被强势利益集团所“俘获”,导致“负效应”的产生,降低环保决策的质量,甚至偏离环保目标。


  公众参与另一个局限在于其依赖于一定的途径和渠道。目前的参与制度设计操作性不强,具体程序保障不足;参与组织化程度低,个人参与能力不足,作用发挥不充分;参与决策的反馈效果不足,政府对“公众充权”存在顾虑,因而亟需相应的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的体制机制创新。公众参与制度逻辑与政府科层制制度逻辑之间的关系可以借用“有效治理与权威体制”的逻辑冲突来描述。[5]一方面,有效的环境治理离不开公众参与,这是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动力和源泉,另一方面,官僚体制及组织对自身权威和控制权的维护使得“公众参与”的改革进展缓慢。这种状况使得公众参与流于形式,没有建立起有效的公众利益表达以及决策参与的机制,公众参与环境治理制度在与科层制环保管理的制度冲突过程中成为被弱化和边缘化的非主导体制。


  (三)中央环保督察制度逻辑


  环保督察制度的出台是由于国家的总体环境污染状况得不到有力的管控,重大环境问题层出不穷而且迟迟得不到有效解决,常规的科层制环境保护管理无法有效应对日益严峻的环境污染态势。一些地方环境问题突出,空气、水的质量明显恶化,节能减排任务连续多年没有完成。老百姓对此意见很大,影响到党和政府的形象及权威。


  环保科层制管理失灵、组织失败的根本原因在于地方各级党委政府履行环境保护的职责不力。很多地方的党政部门出于“GDP挂帅”的政绩观念,追求地方利益,招商引资工作没有环保底线,“挖到篮子里就是菜”,地方政府的环保问责机制得不到保证和实施。[6]单凭当地的环境管理部门无法约束和监督地方党委及政府的相关作为,环保部门的“约谈”与施压已经无法应对。在环境保护“形势逼人”的情况下,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制度付诸实施,其目的在于监督巡察地方政府对环境保护的组织领导、责任落实以及任务完成情况,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限时解决,并追究相关责任,对责任单位与人员做出处理,改变消极、混乱的环境保护工作局面。


  中央环保督察制度作为打破常规科层制管理过程的一项制度安排,关键在于能否保持长效和持久性。这一制度的组织实施调动了大量的人力资源,举国上下动员和宣传发动,集中了各级党委政府的注意力。进驻各省、直辖市和自治区的工作组都是由中共中央、国务院、全国人大、政协等部门抽调的人员组成,进驻以后的工作开展需要地方政府的支持和配合。工作开展的行政成本远远大于按部就班的环保工作成本。


  中央环保督察制度的另一个局限性在于其“高压”的运作机理,即通过最高权威的意志将制度压力直接传导到地方责任人,在有利于政策执行不走样、不变形的同时,地方贯彻的灵活性就打了折扣。一些地方官员在认识不到位的情况下,采取懒政、庸政的方式来应对。对产生污染的企业和行业一刀切地关停、取缔和禁止,导致政策执行的“过犹不及”。例如一些地方对待畜禽养殖场的污染问题,不是通过政策和资金的扶持来引导相关行业完善环保设施来实现排放达标,而是一味关停,使得相关产出减少,商品价格大涨而影响到居民的生活,产生环保与生活不可兼得的悖论。大批预感到必将被“问责”的干部更是在消极配合的同时盼望着环保督察小组尽快离开。另外,环保督察多集中在已经出现的环保问题上,即集中于事后监管,对于尚未露出污染苗头以及潜在污染源的治理,亦即环境污染的源头治理还无法充分发挥作用。


  (四)科层制度、参与制度与督察制度的逻辑关系


  如前所述,在环境治理过程中存在科层制度与参与制度的逻辑冲突[7],在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背景下,中央环保督察制度从制度的顶层方面干预,暂时性整合了两种制度,通过指挥处置和监督问责将公众参与反映问题、提出建议与地方政府及其环保部门限时整改、限期完成、约谈问责结合起来,形成了一个混合组织形式的整合和创新体系。


  下面以对中央环保督察在S省的实践活动作为案例,以环保督察制度逻辑为主线,通过分析环保制度逻辑与地方政府的科层制度逻辑以及公众参与制度逻辑的交叉互动,通过作者的田野观察,对如何形成公众共治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从混合组织形式的制度逻辑的实践方面加以阐析。


  二、从中央环保督察在S省的田野观察看三种制度逻辑的影响与互动


  (一)动员与进驻


  2017年8月10日,中央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S省工作动员会在S省会J市召开,动员会由省长主持,督察组组长、副组长分别就督察工作讲话,S省委书记作动员;S省党政领导班子全体成员、人大和政协主要领导,法院、检察院以及省委、省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悉数参加。S省下辖各地市在分会场组织收看;参加人员范围与省级基本对位;在区县一级同样设立分会场组织对应范围人员收听收看S省动员会。会议以地方党委、政府顶格的会议形式从讲政治、守纪律、讲规矩的最高政治动员高度对中央环保督察工作作了部署。要求全省上下全力配合好督察,坚决服从督察工作安排,全力以赴搞好环保督察所需会议会务、资料提供、现场督察、交办事项落实等各项服务保障工作。对工作不认真、不作为、慢作为、假作为、推诿扯皮、消极懈怠,以及问题整改不积极不到位的,一律严肃追责问责、顶格处理。根据安排,督察进驻时间为一个月。督察设立了专门的值班电话和邮政信箱,专门受理S省环保方面的信访举报。会议召开后,省会J市党委、政府还连夜召开了J市的迎接督察工作动员会。全面动员的形式反映了中央环保督察已经成为一项政治运动的实质内涵,中央权威对S省的党政干部形成了强大的政治压力和行为强制。[7]


  (二)组织与实施


  中央环保督察组随后分派人员深入到S省各个地市,然后由各地市提供办公场所,抽调人员配合现场办公,处理相关的来电来信举报。以J市为例:督察组人员被安排到当地党校作为办公地点,然后党委、政府的分管领导协同办公,同时,市环保局的整个领导班子以及一大半的中层干部也一并赶到党校上班,市属其他单位包括建管局、城管执法局等都派出一名单位副职带领所属中层干部到党校办公,听候派遣。


  督察组成员处理接到的举报,一般是由市环保局先行核实,了解情况,然后根据属地管理的原则,根据举报问题的性质和影响程度分派处理。对于环境污染范围小、案情简单、影响不大的问题直接安排给基层政府,执行过程中由市环保局、相关部门派员一块实施。例如,某村民举报该市东南部山区有一砖瓦窑私自生产,接到举报后,首先对地点定位,然后询问环保局下属环保所,了解情况,确定Q区G街道办事处为责任单位,遂派出环保局的一名单位副职带领部分环保工作人员赶到G街道办事处,与已经在现场的两位区级领导及街道党工委的领导一同率领工作人员赶到该砖瓦窑查封取缔。现场聚集了几十个少数民族民众试图阻止相关行动,参与行动的区级领导迅速协调区公安局,在公安干警赶到现场时,聚集的一伙人随之散去了,砖瓦窑被顺利取缔查封,窑炉被推平。事后调查发现,砖瓦窑的使用者借助自身的民族身份,动不动就以堵地方政府门口、煽动居民聚集闹事来达到非法获取经济利益的目的。当地政府碍于方方面面的政策顾虑,对其管理处罚措施一直不到位,借助这次中央环保督察的“势”,才消除了一块痼疾。类似的范围较小、属于点状污染状态的环保问题,也是以区属街道办事处为责任单位,联合环保、建管等部门,在公安的保障下予以查处。


  对于一些比较复杂的带状、面状的污染问题,例如该市一条主要河流两岸存在多个排污口将工业、生活污水直接排放的问题,举报人反映这些污染源在有检查的时候就停止排放、没有检查的时候就随便排放,河水污染严重,当地环保局存在不作为和工作应付问题,督察组遂将J市政府作为责任单位予以督办解决。J市政府随即制定印发《J市XQ河流域污染治理攻坚行动工作方案》,加以治理,并对环保局有关责任人员诫勉谈话1人,通报批评1人。从反馈情况看已初见成效,问题河段地表水V类标准21项指标中19项达标。


  对于问题领域属于非环保部门的,例如该市主干道XX路一带渣土车撒漏,严重污染路面环境并造成扬尘,则责成区政府处理,由相关的行业管理单位、城管执法局对举报路段进行专项检查,并在此基础上开展“建筑渣土扬尘集中执法”,避免撒漏。


  环保督察在处理完案件后会反馈给举报人,如果市民对处理结果不满意,可以再次举报反映问题。例如,有人举报J市T区Y街道办事处辖区内TT混凝土有限公司的一个混凝土搅拌站有10个罐体裸露,沙石料任意堆放,扬尘污染严重,车辆压坏附近道路;搅拌站为违章建筑;两套混凝土设备至今未拆除,仍在加工生产。举报人同时反映了Y街道办事处和T区执法局存在隐瞒事实的行为。接到举报后,环保督察组立刻约谈相关区、街道办事处,对是否存在隐瞒事实行为进行约谈和调查,同时对违法企业的环保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督办,处理结果是:TT混凝土有限公司15日内退还其非法占用的5413.58M2集体土地,罚款81230元,同时认定T区Y街道办事处及T区城管执法局不存在隐瞒事实的行为。


  在整个组织实施过程中,环保督察组成了当地环保工作的指挥枢纽和监督枢纽,一方面受理公众和社会关于环保问题的意见、看法和举报,另一方面对相关问题进行咨询、调查,并在此基础上决策,分派责任单位处理,并对处理情况进行复查和反馈。尽管督察组在S省各地市的派驻点公布的受理举报时间为每天8∶00——20∶00,但就J市的工作情况看,J市配合工作人员的工作都是从早上8∶00一直持续到晚上24∶00以后,其中环保局、执法局等单位派出的部分人员通宵达旦地工作。


  (三)成效与不足


  得益于自身的权威性和公正性,环保督察的力度是空前的,绩效也是有目共睹的,很多当地的环保老大难问题得到了解决,地方政府环保不作为和乱作为的情形显著减少。中央环保督察组在S省督察期间分32批次共转办4147件环保案件,受理及办理情况如表1所示。


  中央环保督察在S省实现了多赢的局面。首先,中央对人民群众关于环境污染问题的诉求作出了卓有成效的回应。国家与民众的关系是国家治理的两条主线之一[8]68-69,实现人民的利益与国家利益统一的最主要方式是国家和民众之间的沟通、协调和反馈,环保督察很好地实现了这一目标。其次,人民群众得到了实实在在的环境收益和实惠。表1中所统计的环保问题的数量和处理情况是人民群众获得感、成就感的最好说明和体现。尤其是一些久拖不决的老大难环保问题在这次环保督察行动中得到解决,增强了群众对中央下大力气推进环保事业的信任和信心,对公众进一步参与环境治理是极大的促进和鼓舞。地方政府同样获得了满满的收益,例如J市就借中央环保督察治理加快了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其中关停取缔某工业园,给J市腾出了可观的土地和空间资源。对相关责任部门人员的约谈、问责使其进一步端正了思想。由于环保工作影响到了其官位及职业生涯,地方政府的环保工作力度得到了很大的提升。再次,震慑了部分违法企业的相关人员。在中央的强力动员和高压态势下,一些习惯于通过聚众闹事、制造群体性事件来对当地政府施压的行为得到了遏制。执法部门对一些利益集团和团伙的有力打击(行政拘留、刑事拘留当事人)解除了其对资源的不法占用和掠夺状态,给城市和乡村带来了新气象。总而言之,中央环保督察工作尽管付出了极大的行政成本,但取得了环保治理多赢的局面。


  那么,中央环保督察制度运行中有没有不足之处呢?从实践来看,最大的不足还是环保督察的动力来源或权力来源。作为国家最高领导人直接关注的重要制度,固然是中央对民意的敏锐把握和果断决策,在制度落实过程中也融入和依靠广大人民群众的参与和支持,即中央环保督察在一定程度上是“专断性权力”和“基础性权力”的结合[8]68-69;但是其中的基础性权力的来源以及持续获得尚没有从制度创新的角度得到进一步的解决。一旦领导人关注重点变化,专断性权力的外部资源供应必然不足,缺乏正式组织保障的环保督察的前景并不明朗[9];当前作为运动型治理的时间特征以及大量集中占用各种资源的空间特征使其作用有待进一步观察。可以说,中央环保督察成效的持续性和连续性对构建以基础性权力发展为依托的常态化、规范化的环保治理体系尤为关键。


  三、构建环境生态治理体系的启示


  田野研究的目的不仅仅在于应用和验证本文提出的有关中央环保督察实践的制度逻辑分析模型,而是通过制度分析的视角来拓展我们的思路,提炼和发展中央环保督察制度的运作机理,探究从“运动型治理”到常态化、规范化的长效环境治理机制的路径和渠道。[10]在此基础上,通过一系列的制度创新真正构建起政府、公众互动参与的环境治理共治格局,更好地实现中国共产党十九大提出的“加快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建设美丽中国”的目标,同时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在环保领域的率先突破。


  第一,通过组织创新将以问题发现和案件办理督察为核心的中央环保督察制度落地生根,在参照督察运作模式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化环保体制改革,通过政府授权和分权在地方建立环境保护治理委员会,以协调和沟通地方党委、政府,联系公众以及经济和社会组织,将“自上而下”的科层制环境管理与“自下而上”的公众参与相结合。


  一方面,环保督察实施期间的临时领导和组织机构实质上是一个中央和地方党政机关以及当地公众的整合组织创新,环保督察制度的持续运行依赖相关组织机构的延续与存在。中央环保督察组在完成为期一个月的巡视和督察后随即离开,其后续效果处于不确定状态,同时,督察期间地方党委、政府强大的外部资源的投入在督察组离开后逐步虚化和撤出,环保督察制度的持续运行缺乏实质性的组织和协调机构。另一方面,在省级以下环保机构监察执法垂直管理以后,环保的地方性信息收集需要联系和沟通地方部门(例如建管和执法部门)及公众(比如对公众信访和举报的受理)。在新情况下,旧有的各级环保部门内设的公关和信访机构已经无法胜任和履行相关的职能,各方主体则可以通过环境保护委员会的组织和协调来实现环境治理共同利益,统一和落实各自的权利、义务,从而形成政府、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和公众共治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


  环境保护治理委员会的组织结构框架可以在各级环保部门信访机构的基础上,由各级党委、政府牵头整合环保领域相关职能部门,人大、政协的环保工作委员会,环保智库的专家及科研人员,环境保护非政府组织(NGO)以及群众代表形成一个跨部门、跨领域的混合领导组织,来引导社会公众参与环境治理,通过信息化手段,发现与收集所辖区域环保问题、设定问题解决议程、监督和反馈相关问题的处理,形成多元共治的治理格局。


  第二,通过机制创新,建立从中央环保督察被动解决突出环境问题到地方环境管理部门主动服务的环境治理格局。建立环境保护治理委员会的工作制度与工作流程,参照环保督查组的工作模式,制定环保案件的受理、报告、反馈、移交移送和整改落实以及责任追究的制度流程和工作标准[9],尤其是对地方党委政府的问责处理需要正式的法律法规予以规范,同时要明确相关责任单位和人员的法律救济程序,确保公开、公正处理每一个环保案件及问题,并通过案件的处理挖掘问题产生的根源,最终实现源头治理目标。


  实践证明,环境治理问题的确存在政府失灵的情况,主要体现在环境治理的行政资源有限以及执法边际成本过高,相对于不断增加的环境治理监管对象,政府环境监管能力和水平的增长是有限的,对违法行为难以作出应有的回应与打击。在这种情况下,公众的环境保护责任,例如对环境违法行为的监督和举报,就成为政府环境管理失灵的“药方”。环境治理绝不仅仅是环境保护的专业技术问题,更涉及环境污染中利益相关者的知情权、监督权、索赔权、议政权等问题。这些问题的协调与解决需要一定的机制和制度安排来处理。环境共治的机制创新则可以“为政府建言献策,为污染会诊把脉,为发展指明方向”,应对政府失灵带来的挑战。


  第三,通过理念创新实现环境治理动力来源从中央环保督察的外力驱动到内生动力的转化。政府与社会公众在环境治理中所处的地位和角度不同,会有各自的利益诉求,环境共治理念的核心在于政府与群众之间能够合理合作而达成共同的环保价值观,形成环境治理理念的共识。达成共识的基本途径是建立平等对话机制。为此,构建环境社会共治的理念,实现环保资源共享,扩大利益交集,是多元主体实现共治的重要基石。这就需要政府部门改变传统的管理方式,以开放、包容的心态与公众展开对话,寻找共识,建立相互信任、相互尊重的合作关系。重点放在职能部门干部与工作人员的思想教育环节,使其树立向上负责与向人民公众负责相一致的政绩观;通过认知的转变发挥环保管理人员的能动性,从源头上解决环保职能部门不作为、乱作为的情况。


  环境问题的解决必须建立在公众参与的基础上,而不是丧失与基层社会的亲和性[11],这是现代环境共治体系的活力和根本动力之所在。对于广大人民群众而言,环境治理首先是一个人化的过程,然后才是一个管理和治理的过程。在中央环保督察解决大批人民群众身边的突出环境问题的形势下,人民群众“身受”得到“实感”,政府部门“身教”辅以“言传”,人民群众的“人化”过程在受到公正对待的实际生活体验下,正在大幅提升环境治理价值观内化于心的效果。这一效果远大于以前的宣传教育及教化,更加符合人民群众反思式、多线程式的认知方式。以此为契机,通过公众充权和资源投入支持公民及社会组织等环境治理的第三方力量参与环境保护和治理,将更加有利于形成以参与制为标、以价值观为本的环境治理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