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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本科学生社会学基础的实证调查

  • 投稿杨文
  • 更新时间2015-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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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燕燕 蒋 培 余海东

(浙江省象山县人民法院 浙江 象山 315300;河海大学 公共管理学院 江苏 南京 210098)

摘 要:通过对法学本科学生的社会学理论与方法掌握的情况调查,把握当前法学本科学生的社会学理论知识的掌握程度与实践状况,并指出目前存在的不足与问题。通过提高对社会学的认识性,改革相关教学方法,注重社会学与法学知识在实践中的运用等方面,来促使法学专业学生更好地学习与运用社会学、法学理论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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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社会学基础;法学;实践能力

中图分类号:G71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000-8772(2014)25-0237-04

引言

法律行为模式是社会生活的一种表现,是社会生活的自然需求与生存条件,也是一种必然产品。法律作用于人类社会,对人类生活也有反作用。同时,法律可以成为社会学的研究对象,主要是因为法律可以被看作是一种社会现象,并且可以对法律进行实证研究,人们可以通过法律的规律性来认识法律的规律。[ [德]托马斯·莱塞尔著,高旭军译. 法社会学导论[M]. 上海人民出版社,2007年版.] 法学所研究的对象与社会学所研究的对象就有相似性,并且法学的研究模式包含于社会学研究模式之中,通过对于社会知识的学习与掌握,能够促进对于社会问题的法学解决方法的理解与掌握,也能认识到社会问题的法学的解决模式不同于一般社会学方法,掌握法学方法来促进社会学的发展,使得两者能够相互促进,相互补充。在此,笔者认为法学与社会学的学科相关性较强,联系较为紧密,指出法学学习者一般说来其社会学基础较好,并提出本文的理论假设:法学本科专业的学生的社会学基础功底较好。

对于法学本科专业的学生来说,学习社会学的基本理论与方法具有较大现实意义。通过对社会学理论与方法的学习,法学专业的学生能够更加清晰的认识到法学理论与方法的不足,例如能够促使法学理论与方法与实践像结合,运用实证的方法来分析与解决问题。同时,在学习社会学的方法与理论的过程中,通过与法学理论知识的对比,能够克服社会学理论与方法的不足,例如加强与提升社会学理论中对策研究的刚性与针对性。再者,在实际问题的分析中,需要综合运用社会学与法学的方法来应对现实问题,从法学与社会学两者的优势出发,克服各自的不足,切实有效的解决实践中所遇到的问题。为进一步了解法学本科学生的社会学理论与方法掌握的情况及存在的问题,笔者通过实证调查的方式来加以说明。

一、调查方法与调查内容

本次调查是以浙江农林大学的法学专业07级与08级法学本科在读学生为调查对象,同时,调查的时间定于2009—2010年,即法学本科学生在大三的阶段进行调查,涉及的调查对象数量为212人,调查的方法为课堂调查和访谈方法,主要是通过对于社会学书籍阅读的书名进行统计,每位学生需要写下3本及以上有关社会学的书籍。并通过Microsoft Excel、spss 13.0统计分析软件来进行数据的录入、统计与分析。笔者把数量高于5本以上的书籍进行了统计,并对统计的书籍内容分为三个方向:社会学方向、法律社会学方向与法学方向,主要的结果可以参见表1:

除表1所列书籍,还有其他个别数量的书籍《中国社会思想史》、《菊与刀》、《应用社会学》、《西方社会学理论》等社会学方向的书籍。在统计过程中笔者也发现,有相当一部分学生对于社会学书籍的界定并不是很清楚,对于社会学、法学与政治学等相互之间没有很好的加以区分,以致出现把《外国民商法精要》、《法律的概念》等都归于社会学书籍之下,也有部分学生在进行回答时,出现对于书名回答错误的情况,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对于社会学的相关书籍并不是很了解。通过对阅读书籍的分类,把统计的书籍区分为社会学、法律社会学与法学方向,并对每一个方向的书籍数量进行统计,能够得到图1:

从图1 中可以看出,大约有273本书籍是关于社会学基础理论与方法,约占总数的74%,法律社会学方向有82本,约占总数的22%,对于法律社会学,可以归入社会学书籍之列,所以,以上两者之和,即与社会学知识相关的书籍占到总数的96%,而回答为法学的书籍数量为16本,约为4%。同时,通过笔者对于法学专业学生的访谈,进一步的掌握了法学专业学生对于社会学知识的掌握程度,访谈提纲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阅读社会学书籍的动力来源哪里?2. 读完一些社会学书籍,你自己感觉收获如何? 3. 你觉得学习法学时,是否会运用社会学知识?4. 对于法学学生来说,今后需要多学些社会学知识,便于多角度看问题,并能够联系实际解决问题,你是如何看待这个问题的?

二、调查结果及其分析

通过课堂调查与访谈,笔者对于法学专业的学生在社会学知识方面的掌握有了初步的了解,也发现了法学专业的学生在学习社会学理论与方法时存在着的一些问题,通过对统计数据与访谈内容的整理,得出了以下结论:

(一)已掌握一定的社会学理论与方法。通过表1可以看出,位居前三的书籍统计书名为《乡土中国 》、《社会学概论》、《江村经济》,这三本书是国内目前社会学领域方面比较权威和普及的书籍,并且相对来说,比较易读与易理解,对于社会学的初学者来说,是作为社会学入门的较好选择。从图1可以发现,社会学书籍阅读量占到总量的74%,法律社会学书籍占到总量的22%,两者的总量和为96%,这足以说明,法学本科学生的绝大多数了解或掌握了一定量的社会学基础知识,并且从阅读书籍的类型来看,侧重于社会学的基础理论部分。笔者分析其原因,认为法学学科与社会学学科在研究领域与研究对象方面的相关性较强,在很多领域存在着交叉重合的现象,同时,很多法学的问题需要通过社会学理论与方法来加以解读与分析,才能够更好的掌握其问题的本源与内在的深层次矛盾,所以,学生对于相关的社会学理论与方法有一定的了解。再者,考虑到学校在课程设置方面对于社会学学科课程的开设比较重视,包括必选课与公共选修课都设置了相关课程,这也很大程度上促使法学专业的学生能过通过多种途径与方法来学习社会学知识。

(二)所学社会学知识与法学理论的相关性较大。通过表1 和图1可以发现,在所列书籍的数名中,与法学专业有着直接或间接关系的书籍比较多,例如《乡土中国》、《法律社会学教程》、《社会契约论》、《法律社会学》、《论法的精神》《法律与社会》、《中国法律与中国社会》、《送法下乡》、《社会分工论》等近11本书籍与法学知识相关,而相对来说,与法学相关性不大的书籍,主要有《社会学概论》、《江村经济》、《社会学导论》、《街角社会》以及《社会学是什么》。这说明,法学本科专业学生在获取社会学知识的过程中,是因为学习法学知识的需要,而了解到相关的社会学理论与方法,这个过程是在无意识的或潜在自觉地进行着,反映出通过对法学知识与法律社会学知识的学习间接学习社会学的基础知识,为法学专业学生提供了一条新的学习与研究路径,能够逐步了解社会学相关理论与方法。笔者对这种现象的归纳为学科学习过程中的交叉性与学习的自觉性。但从反面来看,对于纯社会学专业知识的掌握情况来看,法学本科专业学生还是主要对于社会学的基础理论知识的了解与掌握,为一些最基本的社会知识,其社会学的专业性水平并不高。

(三)对社会学与法学领域的界定存在着模糊区域。或者可以说对社会学的基本概念以及对法学的相关理论知识的理解与掌握还不够深入。通过本次调查和访谈,笔者看到,法学本科专业的学生在如何清楚地区分社会学与法学这两个学科领域还存在着一定模糊性,在书名统计过程中,有学生把《法理学》、《外国民商法精要》、《中国法制史》及《法律的概念》归入社会学理论与方法的领域之中,甚至有的学生把政治学、经济学和小说等书籍也归入到社会学的范围之中。笔者反思这种现象背后的原因,认为法学专业的学生没有系统的对社会学理论与方法有全面的了解和掌握,对于社会学的研究对象,研究方法以及研究领域还不是很清楚,以致在对社会学相关理论的把握方面存在着缺陷,不能够准确地把握住社会学领域所包含的内容,往往只是在表面层次上对于概念的简单解读,缺乏深入的理解。同时,部分学生对于法学知识的学习也只是停留在表面的理解层面上,并没有深刻地掌握住法学理论与方法的内涵与精髓,从而对于法学所包含的内容范围也不是很明确,以致在利用法学与社会学知识来分析与解决问题时,不能很好的区分清楚法学与社会学的领域范围。

(四)获取知识途径单一,动力不足与知识面狭窄。首先,对于社会学知识的理解与掌握,法学本科学生获取的途径较为单一和缺乏,只是在老师所列的书单之下来加以阅读,而对于其他各类的社会学期刊、报纸及评论等资料来学习和掌握社会学知识比较缺乏,通过网络等其他媒体来获取社会学知识的方式还利用的不够,以致所获取的知识比较零散,往往与现实脱节,无法用所学知识来分析与解决问题。其次,笔者发现,法学本科专业的学生对于获取社会学的知识的主动性不强,往往是趋于一种被动的方式,比如为完成老师的一项作业,或者老师指定那本书下次上课需要讨论等,很多时候是为了解决问题,而临时通过阅读一部分的书籍来找到一些社会学的理论与方法,所以,对于自主积极地去寻求一些社会学知识来满足对于社会学学习的要求以及扩展自身的社会学理论与方法的掌握范围还显得不足。最后,法学本科学生对于社会学书籍的阅读的范围是比较狭窄,很多书籍只是在老师列出书单之后,然后在规定的时间内挑选一或两本自己比较感兴趣的书籍来阅读,往往是为了完成任务和课程作业而被动去阅读,没有在更大的范围内来学习社会学知识与寻求更深层次的社会学知识的理解。

(五)综合运用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缺乏。对于知识的掌握与理解,是作为运用知识来分析问题的一项前期准备,最终的目的是通过运用所学的社会学知识来分析与解决现实社会中所遇到的各类问题。但是,通过对法学本科学生的访谈,笔者发现,很多学生虽然是对于社会学的知识有了一定的了解与掌握,但往往是为了了解而去了解相关的社会学知识,当然,这不仅仅是法学学生所存在的问题,其他学科的学生也同样存在这样的问题,缺乏对于知识的深入了解与掌握,以致在实际运用的时候无法准确的把握理论的内涵,使得在解决问题的过程中,理论知识被强加地嵌套在问题的讨论与对策研究之中。就法学与社会学来看,两者是相近学科,很多领域与方面有着交叉关系,所以,从理论上来看,社会学对于法学的学习以及对于分析法学的相关问题,能发挥的作用是巨大的,但是,由于对社会学知识掌握的不够全面,结合法学知识来分析现实问题时,无法发挥出两者的共同优势,反映出法学的学生对于社会学的学习还停留在一个较低层面,对于结合社会学、法学知识来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还略显得不足。

三、对策与建议

通过前文的概括与分析,了解到法学本科学生已经掌握了一定的社会学知识和理论,而且与法学理论的相关性较大,但是,从中也可以看出很多问题与不足,如对于法学与社会学的领域界定模糊,对社会学基本理论知识的掌握与理解只是在较浅的层面,所掌握的知识不够全面与深刻,还有对于社会学知识的获取的方式方法比较单一,学习主动性不强,知识面太过狭窄。最后,解决实际问题过程中,如何能够很好的结合社会学与法学的知识还存在较大的问题。所以,笔者认为需要通过加强学校教育与学生自我学习的完善来应对上述所存在着的一系列问题。

(一)学校教育完善的角度

第一,让学生明确学习社会学知识的重要性。需要通过各类正式与非正式的教育,尤其是在高校中重视对于社会学知识重要性的宣传与基础理论知识的教育,结合实践,让法学专业的学生能够明确社会学理论与方法的掌握对于法学理论与方法的学习的促进作用与互补作用。通过社会学相关知识的学习,对于一个法学研究者和学习者来说,不仅是必要的,而且在很大程度上可以说必须的,这也是学习法学者需要掌握的一门基础性的学科知识,需要让法学专业的学生首先在思想上能够提高对于社会学基本理论与方法的学习重要性的认识,能够在意识上有一个超前的把握。

第二,注重学习方法的引导与传授,拓宽知识面。对于理论知识与方法的不准确把握,往往会对问题的分析与解决造成不良的后果与影响,所以,学校教育应从学生的学习兴趣与学习动力的培养出发,多开展相应的学术沙龙与学术讲座活动,增加社会学知识学习的相关课程与活动,加强学生与学生之间,学生与老师之间以及学生与社会之间的知识的交流与沟通,并通过适当的方式方法来引导法学专业的学生来学习与把握社会学基本理论与方法,促进学生能够对社会学理论与方法的深层内涵有所把握,这将会有利提高法学专业学生社会学基础知识的整体水平,拓宽学生看待社会问题的视野与范围,能够理解社会学理论与方法的准确含义,能够帮助克服法学理论与方法在运用与实践过程中所存在着的一系列问题,提升法学理论与方法对问题解决的准确性与可行性。

第三,重视实践教学方式,培养自主学习能力。通过教学方法的改革与变革,让学生了解社会学理论与方法的特殊性,尤其是通过实证研究来分析解决问题的学科方法,并通过课堂的学习使学生掌握一定社会学理论知识与方法的掌握,通过实际案例的分析与教学,而不是纯理论的讲解,能够激发学生对于社会学理论与方法学习的兴趣,培养学生对分析与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提高在课外社会实践过程中的应对能力,能够通过一定量的社会学方法在实践的运用,使学生深刻掌握与理解社会学知识的内涵。从而,使法学专业的学生能够形成自主学习课外社会学理论与方法的兴趣与动力,通过自觉的学习社会学理论与方法,综合运用法学、社会学等学科知识来分析社会现象,把握住社会变迁与发展的态势。

(二)学生自我学习的角度

第一,加强基础理论知识学习,明确学科领域与特点。在准确的把握了社会学与法学的基础理论之后,需要对社会学与法学的优势与不足加以准确的把握与分析,在分析与解决问题时,能够发挥各学科的优势,克服学科的不足,能够做到相互促进与相互补充。就如法学的理论与方法往往容易脱离实际,分析问题不关注现实,以至于提出的对策和建议不具有现实的可操作性与可行性,而社会学则正好可以克服这一不足,注重从实证调查的方法出发,关注现实问题,能够做到理论与实践的结合。反之,社会学理论所提出的对策研究往往太宏观化与趋于软弱化,在问题的解决上效果不理想,法学方法恰恰可以克服这一不足,能够发挥出法学与法律自身的特点,注重强制性与刚性措施与对策的实施。所以,如能恰到好处的发挥出社会学与法学的作用,这将是社会学与法学的理论与方法的学习的一个核心内容。

第二,运用理论来解释问题,通过实践来提升理论。鼓励法学专业的学生多参加各类社会实践活动,综合运用社会学、法学等学科理论知识与方法来分析与解决问题,能够在实践中学习与体验社会学知识的深刻内涵。法学专业的学生需要多走出教室与课堂,能够多参加各类社会实践活动,加强对于自身理论知识的检验与提升,及时的发现问题与解决问题,并能够恰到好处的调整自己的学习方法,综合性的运用法学、社会学的理论与方法来解决问题,明确自身理论的掌握与检验,只有通过实践才能够证明其合理性与否。例如,法学专业的学生需要多到社会上去组织法律援助活动,多到法庭与相关行政部门去了解实际案情以及到律师事务所去实践与体验。只有这样,才能够更加明白法学与社会学知识在实践运用中还有那些不足,比较两者的优劣之处,注重用所学习的社会学知识来解释与分析社会现象与社会问题,通过实践来检验和论证理论的正确性与否。

第三,注重综合运用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理论的论证与检验,需要在实践的过程中才能得以充分的体现,无论是法学、社会学,还是其他科学,其最终的目的只有一个,就是能够帮助解决实际存在的问题,或者在一定程度上缓解社会矛盾与冲突,力求达到社会整体的稳定与和谐。这在一定程度上对于学习法学者提出了要求,注重实践,不要太关注理论上论述,这一点恰恰是社会学理论与方法的特点之一,注重从实证调查入手,从实践中来,并能够到实践中去,不断的检验与提升理论。所以,法学专业的学生,在学习法学知识之后,也要注重社会学的知识的学习,能够很好的把握住这两门学科之间的关系与学科的特点,在解决实际问题时,能够综合运用法学与社会学的知识与方法来分析与解决问题,发挥出学科结合的共同优势,避免各类片面性与局限性的错误。

四、结论

通过前文的分析与阐述,对于法学本科专业学生的社会学基础有了一个初步的了解,同时,对于法学学生在学习法学理论与方法过程中存在的一系列问题也有了较为全面和准确的把握,法学本科专业的学生已经掌握一定的社会学基础,但是在对于社会学知识的学习过程中没有准确地把握住社会学理论与方法的内涵,对于法学与社会学的领域的界定也不是很清晰,综合运用法学与社会学的理论与方法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还比较欠缺。因此,需要在现有法学本科专业学生的社会学理论与方法的学习现状下,注重对社会学理论与方法的深刻内涵的把握,提高对社会学基本知识学习与掌握的重要性认识,还需要改变现有的教学与培养模式,使学生能够形成自主的学习动力与良好的学习习惯,以及提高学生对实践活动的参与度,培养学生分析与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结合社会学、法学的理论与方法解决现实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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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德]托马斯·莱塞尔著,高旭军译. 法社会学导论[M]. 上海人民出版社,2007.

(责任编辑:赵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