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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银行理财产品的发展及创新研究

  • 投稿织锦
  • 更新时间2015-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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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洁洁

摘 要:伴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增长、居民生活水平的日益改善、金融市场的不断创新,各种各样形式不同收益不同的理财产品越来越多的呈现在市场上。本文通过对当前商业银行理财产品发行数量、收益结构、理财产品发行存在严重的同质化现象,金融市场发展深度不足等缺陷并提出完善商业银行创新理念,培养高素质理财产品创新人才、完善理财产品的信息披露制度等系列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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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商业银行 理财产品 发展 创新

一、引言

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商业银行发行的理财产品数量也快速增加。本文也正是基于对以往商业银行发行理财产品相关分析的基础上,找出理财产品创新可能会遇到的难题并提出相应解决对策,对商业银行理财产品发行起到了一定的推动作用。

二、商业银行理财产品的相关概念介绍

商业银行理财产品是指商业银行发行的针对特殊客户群体自行设计开发,将募集到的资金投入到合同约定的项目中,银行通过代理管理资金,取得收益后由按合同约定分配给投资者的一类理财产品。

(一)按产品类型划分,商业银行理财产品可分为债券型、信托型、结构型、混合型和其他。

(二)按收益类型分类,理财产品可以分为保本固定和非保本浮动收益理财产品。市场的非保本浮动收益类产品有:挂钩类的衍生产品、银信结合产品、银基结合产品、打新股、QDII 基金。

(三)按产品期限分类。按委托币种可将商业银行理财产品分为3 个月以内、3 至6 个月、6 至12 个月、1 至2 年理财产品。

(四)按预期收益分类。按预期收益可将商业银行理财产品分为2.5%以下、2.5-5%、5%-10%及其他收益率理财产品。据资料显示,5%-10%预期收益率的理财产品占到了总发行量的63.2%,这也与实际情况相符合,由于商业银行存款利率,发行理财产品的目的就是通过市场竞争高端客户,获取募集资金,通过提高预期收益率能够吸引投资者的目光达到集资。其中,预期收益率与风险成正比关系,往往高的预期收益率要承担较高的风险。

三、我国理财产品的现状分析

(一)商业银行理财产品的发行现状。商业银行理财产品的发行数量呈现快速递增模式,2004 年发行数量仅为114 只,然而在2008 年就达到了6628 只。

(二)有关商业银行发行不同理财产品的统计分析

1.非保本浮动收益类理财产品仍然是发行主力,保本浮动较去年有所提高。在2013 年商业银行发行的45825 只理财产品中,产品以非保本浮动收益型为主,发行数量为31656 占到了总发行量的69.77%,较去年的63.09%上升了近6 个百分点。

2.短期理财产品发行数量增多,超短期和长期理财产品发行量萎缩。2013 年发布45825 只理财产品中短期理财产品占很大比重,其中3 个月以下的理财产品发行数量为18105 只,占总发行量的39.51%,3-6 个月期限的理财产品发行量为14831 只,市场占比2012 年的23.17%上升至32.37%,上升了近10 个百分点,说明3-6 个月理财产品需求量有所增长。

3.固定收益类产品增幅明显,组合投资类占主导地位。将投资结构分为货币外汇类、信贷类、固定收益类、结构型、组合投资类及其他类产品。

4.人民币理财产品主导市场,外币发行量继续萎缩。2013 年人民币币种理财产品发行量为44052 只,较2012 年的92.43%继续增加3.7 个百分点增至96.13%,外币理财产品发行量为1773 只,同比去年下降3.7%个百分点,所占市场比跌至3.87%。

(三)商业银行发行理财产品收益趋势分析

1.非保本浮动产品预期收益率较高,不同类型理财产品预期收益率均呈现稳步上升趋势。

2.理财产品预期收益率与发行期限成正比关系。2013 年发行的理财产品预期收益率与发行期限呈现出正比趋势,即发行期限越长,产品预期收益率也越高。

四、有关商业银行理财产品创新存在问题及政策建议

(一)商业银行创新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1.从宏观方面来说,金融业的分业经营分业监管不利于理财产品的创新。在中国金融业经济转型期间,出于金融市场经济稳定及风险防控的考虑,分业经营与分业监管必不可少,然而随着国内经济金融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特别是经济金融一体化的今天,分业经营与分业监管似乎阻碍了金融市场的发展模式。

2.没有建立完善的信息披露制度,产品收益率的实现也存在缺陷。客户在购买理财产品后对于产品的具体投资去向、被投资者收益资信状况、产品是否实现投资收益等系列问题了解甚少。

3.理财产品发行存在严重的同质化现象,种类匮乏。虽然当下商业银行推出的大量理财产品,但是在功能和投资方向上仍旧和以往相似太过笼统;另一方面,理财产品还存在“重销售轻设计”的现象。和国外相比,我国市场上流通的理财产品总类还远不能及,投资去向仍然是货币市场,这些都不能从根本上满足客户的投资需求,也不利于金融市场的良性发展。

(二)有关商业银行理财产品创新的政策建议。基于我国商业银行理财产品发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特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1.银监会、商业银行和投资者共同监管,严格把控资产池类产品风险。在2013 年1 月1 日至8 月28 日有938 款到期的结构性理财产品,然而所披露到期收益率的产品仅为348 款,披露率仅为37%,但商业银行在披露的产品中表明有275 款产品达到预期最高收益率,所占比重为79%,诸如此类现象不在少数。

2.分业经营与监管模式下,加强商业银行不同部门之间的相互联系。 1995 年《商业银行法》的颁布确立了我国商业银行分业经营分业监管的模式,然而在如今互联网金融崛起、利率市场化及金融脱媒的冲击下银行业亟待进行改革,因此银监会可以试行部分商业银行理财产品与其他金融与非金融机构的商业合作。

3.培养专业化人才,注重理财产品的差异化创新。商业银行应着重培养高素质金融领域资深人才,通过“内部培养、外部引进”等措施使得我国理财业务相关人员在产品研发、金融市场投资工具、金融领域政策等方面有所掌握,通过不断探究试验不同类别的理财产品和借鉴国外成功的理财产品案例来达到满足国内客户的不同投资需求。又有利于督促金融市场其他商业银行在理财产品方面的创新研究。

此外,商业银行还应该制定规范化的合约条款,对于银行所吸引客户的预期最高收益率诱惑,但实际运行过程中却存在浮动比的高风险行为应当在合同条款中标明理财产品的标准话术,对于可能引起投资者模糊,引诱性的条款进行修改,确保投资者是在充分了解该理财产品的基础上进行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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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1]胡晓辉.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产品创新研究[D].北京:首都经贸大学,2013.

(作者单位:安徽财经大学金融学院 安徽蚌埠市 233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