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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社会工作的强政治性与推进策略探析

  • 投稿老猪
  • 更新时间2015-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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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文启 李灏哲

摘要:中国社会工作从一开始就具有强政治性的内涵,其强政治性体现在宏观上的国家主导、中观上的政治推进和微观上的行政逻辑。同时,其强政治性来源于作为舶来品的“社会工作”在意识形态、话语体系、理念方法和替代趋势上呈现出了与体制内力量和主流实务领域之间的紧张关系。基于此,中国社会工作在发展中必须面对、回应和伴随强政治性这一现实内涵,采取“跟随一补充一替代”的策略,最终实现社会工作在中国的全面推行和深入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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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中国社会工作 强政治性推进策略

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科规划青年项目“西部地区社会工作职业化困境及其推进策略研究”(项目批准号:12YJC840029)阶段性成果;甘肃政法学院重点项目“西部地区社会工作职业进程研究”(项目批准号:GZF2013XZDYJBGO01)阶段性成果。

【中图分类号】C916【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4828(2015)02-0026-09

DOI: 10.3969/j.issn.1672-4828.2015.02.003

任文启,甘肃政法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博士(兰州730070);李灏哲,华中师范大学中国农村研究院2014级政治学理论专业硕士研究生(武汉430079)。

一、问题的提出

2014年在墨尔本召开的世界社会工作联合会对社会工作有了新的定义,认为社会工作“是以实践为基础的职业,是促进社会改变和发展、提高社会凝聚力、赋权并解放人类的一门学科。社会工作的核心准则是追求社会正义、人权、集体责任和尊重多样性。基于社会工作、社会学、人类学和本土化知识的理论基础,社会工作使人们致力于解决生活的挑战,提升生活的幸福感(赵蓬奇,2014)。”将社会工作的核心词界定为实践,这对中国社会工作的建设有很好的启示。社会工作专业从恢复建设至今已经经历了三十多年,2006年之后社会工作迎来了新的发展,然而,基于本土实践,中国的社会工作该向何处去?目前仍然是一个问题。在宏观上,学者探讨了“社会工作本土化”及三化的关系(王思斌,1995),廓出了社会工作发展的大致方向(李迎生,2008);微观上,王思斌提出了“嵌入式”的发展策略,为社会工作教育与就业指出了一条路径。理论上,强调社会工作专业内核的自建和强调社会工作与政治的合作两个方向分列,即“专业化与去专业化”(雷杰,2014),各有侧重;现实中,社会组织越来越多介入社会服务,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政策业已启动,“社会工作的春天已经到来”的表述频见报端,社会大众对社会工作的认识也越来越多,社会工作发展总体向好。但中国社会工作究竟有何种未来,社会工作发展面临的最核心问题是什么,社会工作自身应当采取何种发展策略等问题仍然不是很清楚。然而,要研究中国社会工作的发展策略,就需要研究中国社会工作的发展趋向,也首先需要全局性地描述和解析中国社会工作的总体特征,虽然此前的很多研究都关注到了这一点,但很多研究更加关注的是社会工作专业内核的引进和发展,很少关注到政治性这一层面,而且这一层面往往由于涉及很多理论的“敏感区域”,使论者避而远之,但中国社会工作的政治性问题却是真实存在和无法绕过的,必须对这一问题做出明确回答,才能解开中国社会工作发展的未来方向之谜。这是本研究的开端。

社会工作的政治性不但表现在对社会公平的追求,而且,社会工作群体也可能作为一种政治力量存在于社会生活与政治生活中。他们在一定的政治体制中活动,实施政策,又可能反过来影响政策。因此,社会工作群体可能是政府的合作伙伴,也可能是它的压力群体①。在这种情况下,比较开放的政治空间对社会工作的发展是必要的。这就是说,不是政府垄断,而是民主政治是社会工作发展的必要基础。这种政治民主不是指社会工作群体会作为一种政治力量存在(因为社会工作群体本质上不是政治团体),而是指政府会容许社会工作群体作为专业团体对政府的政策提出质疑以至批评(黄铁红,2009)。

何为政治性?那种将政治性集中在对于宏观层面上社会公平正义的追求和作为一种政治力量影响政治生活的界定,对社会工作的政治性的认识并不完整。本文所指的政治性从更为广义的角度来界定,即事物与政治存在密不可分的联系,使得其在产生发展演变过程中在客观上必须与政治发生关系或保持相当的距离。因为我们需要判断的是,中国社会工作距离政治生活有多远以及有何种具体而明确的关系和互动效果。就社会工作研究而言,很少有人提及其政治性内涵,一方面在于人们往往认为社会工作不言而喻地具有政治性,比如“社会工作是一种带有政治含义的道德实践”;另一方面则在于目前强调社会工作独立于政治之外的专业性,将社会工作的政治性作为一种其发展中应当克服的因素。

二、社会工作呈现政治性的起因及其判断依据

(一)社会工作呈现政治性的起因

一般认为,社会工作源自社会发育、社会需求(刘继同,2004)与专业的分化分工。但就社会历史发展脉络而言,中国社会工作的缘起更有政治性方面的内涵,王思斌(2007)认为,中共中央十六届六中全会是我国社会工作发展的里程碑。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目标下,中共中央把发展社会工作提到前所未有的高度。甚至可以说,由执政党如此强有力地推进社会工作制度建设在世界范围内也是少见的。中共中央十六届六中全会的《决定》对社会工作的重视和强有力地推动表现在如下一些方面。第一,赋予社会工作重要地位。《决定》对发展社会工作的意义给予了高度认识,指出这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迫切需要,从而把发展社会工作与现阶段党和政府及社会的最高追求联系起来,这样发展社会工作就具有了政治合法性和社会合法性。应该指出的是,《决定》对社会工作制度的设计并不是凭空而来的,实际上它与中共中央对我国未来一段时期内经济社会发展的机遇与挑战的认识密切相关,与我国经济体制、政治体制和社会体制的改革密切相关,也与完善我国的社会保障制度和创新社会管理体制密切相关。社会工作的发展是我国未来经济社会持续稳定发展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

伴随着共和国的革命、改革与发展历程,社会工作提上议事日程从宏观上展现了“国家市场社会”三者发展的内在逻辑,绝不只是党和国家政策上一次关注民生的调整,而是伴随着社会转型、政治改革与政府职能转变所做的政治性的决策,是国家在社会管理体制和治理模式改革过程中重构国家与社会关系的一次重大决策。尽管在时间点上,到底是在2006年前后,还是更早,存在争议,但这样的侧重建设社会、强调社会治理的决策方向,则可以与1949年共和国成立确立民族国家和1978年改革开放发展市场经济相提并论。与之相应地,此前的计划经济体制使得国家垄断公共服务供给,包办一切社会福利,社会工作出现之后,其所要求的职业化和专业化就在社会工作缘起的两方面因素之间产生矛盾。社会工作意味着社会服务出现专门性分化,并且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日益提高,服务的内容需求趋向多元化,对服务层次需求总体趋向扁平化和均衡化,此前由政府供给的单一性的、不平衡的社会服务无法满足这一需求,因此需要在体制外推进社会工作(徐永祥,2000),然而不同地区由于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不平衡,政府在社会工作推进方面自然无法同步。王思斌(2014)指出:“经过近二十多年的努力,中国专业社会工作有了令人鼓舞的大发展。……从全局来看,主要问题是发展不平衡。各省、市、自治区之间的差距十分明显,而且政府部门(系统)之间的差距也很大。一些后发达地区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数量很少,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发展缓慢,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未得到有效利用,且人才流失严重。一些地方政府基本上不了解社会工作,缺乏适合当地有效发展的社会工作政策,中央发展社会工作的政策在这些地方基本上未落实。”

一言以蔽之,社会工作呈现政治性的起因在于社会分化及服务需求多元化均衡化与基于地区发展不平衡之上的政府服务单一化与推进非均衡化之间的矛盾。

同时,社会工作的政治性内涵体现在其职业化的目标上。一是社会工作的政治性功能。社会工作领域所倡导的理念在于服务社会、“助人自助”,这是其显功能。但就政府所期待的隐功能方面,社会工作更是社会问题的“润滑剂”和化解社会矛盾的“稳定剂”,尤其在西部地区,社会工作的政治维稳功能更是不言而喻的,尽管这一功能更多体现出社会工作对于政治的工具理性意味。二是专业服务的转向上体现出的政治性。这就意味着在服务型政府的建构过程中,社会工作的理念和方法将进一步渗入其中,此前很多承担公共福利和社会服务的事业单位将逐渐从政治官僚系列走向专业技术系列(何增科,2007),这也正是事业单位的本质属性之所在。

(二)社会工作政治性的判断依据

作为一个服务取向的专业领域,社会工作专业的内在技术性导致人们往往忽视其外在的政治性,应该如何界定社会工作的政治性?可以从对以下四个问题的回答来进行考察。

第一个问题:为谁服务?

社会工作政治性的首要问题,即是为谁服务。社会工作为需要帮助的人提供专业服务,在此“需要帮助的人”作为一个特殊人群或弱势群体出现,更进一步来讲,即是需要社会资源、社会支持和专业服务的人,提供服务就是将社会福利传递至人民群众,即从普遍意义上来说,社会工作本质上也是“为人民服务”,这与党和政府的宗旨是一致的。问题在于,此前社会福利及公共服务均是由政府全部提供,政府之外是否允许出现其他提供社会福利或公共服务的主体?当然,夏学銮提到的“作为一种制度的社会工作”是一种应然的判断,目前还没达到这一理论目标,这其实也是指出了社会工作在社会福利传递过程中的政治性(夏学銮,2000)。社会工作当如何在服务提供领域安身立命,自然与政治密不可分。在此意义上,社会工作具有从属和补充的地位,因为在总体的“为人民服务”之下,才存在为部分人群的专业和特殊服务。

第二个问题:对谁负责?

一般而言,为谁服务就对谁负责,但在较强社会管控的背景下就必须考虑到管理者的因素。社会工作为之负责的主体因此有两个,一个是其服务对象;另一个是作为社会管理者的政府部门。这种负责从正向上来说主要考虑到服务提供的效果,即专业服务的有效性和对政府公共服务的可替代性,从反向上来说则主要考虑服务过程中所带来的政治稳定问题。

何增科认为,公民社会制度环境的设计者和供给者出于维护政权和政治稳定的考虑而在公民社会组织监管上表现出强烈的限制和控制取向。背后的深层原因在于将公民社会与国家对立起来的理论思维和对民间组织根深蒂固的不信任和防范心态。……而这种控制型管理的目的在于防止出现破坏社会稳定和国家安全的敌对民间组织,防止民间组织从事不利于社会稳定和国家安全的政治性活动,以免重现在一些国家如东欧和某些前苏联国家曾经出现过的公民社会对抗国家乃至推翻国家政权的局面。维护政权和政治局面的稳定是公民社会制度环境的设计者和供给者考虑问题的主要出发点(何增科,2006)。

在我国,社会工作为之负责的主体也具有双向性,并且,对服务对象负责的内容主要在于提供专业服务的有效性,对政府负责的内容则在于政治稳定的效果。

第三个问题:谁来买单?

就国民收入分配而言,社会工作是一个花钱的职业,是国民财富再分配的一种手段。社会资源的提供者是谁,基础资源(公共资源)来自于谁,社会工作到底花的是谁的钱,自然是政治性的重要内涵。从案主付费与否来分,社会工作的服务分为有偿服务和无偿服务,然而即便是无偿服务,也依然有人来买单,只不过买单者不是服务享用者,比如社会救助的资源即来自国民税收的转移支付。社会工作的基础资源来源于社会,但在社会发育尚不完善的当下,其主要资源依然来自于垄断公共资源和拥有公共服务提供义务的政府。政府以项目或岗位的形式来购买社会工作服务,即体现出这一点。

第四个问题:谁来评价?

社会工作既然作为一个专业性的服务提供者,自然存在专业应当具备的内涵和标准,服务过程中的操作流程是否规范、服务效果是否显著等等评估由谁来做,直接影响到社会工作的运行和发展。在一个社会发育良好的国家,社会工作的评价或评估往往由专业的自律性行会来完成,即在职业领域内的职业表现,由职业本身所形成的共同体来进行,既确保服务和评价的专业性,也确保职业内的自律。但在中国,由于社会工作本身发展滞后,社会工作的独立发展和分化时日不够,“从社会工作部门所属关系和具体工作手段上,我们不难看出,当前社会工作仍是政府职能的一部分,社会化程度远远没有达到现实所需要的水平”(于风春,2000),再加上社会工作尚未形成专业的自律性行会,恰恰由于此前政府所承担的传统社会工作事务具备行政性的评价体系和制度惯习,社会工作的评价目前主要依然由政府来完成。

基于以上四个问题的分析可以看出,中国社会工作具备一种强政治性,在这种强政治性之下,社会工作的推进和发展主要取决于党和国家的政策发展或权力结构变迁,而不单纯依照专业分化和社会发展需要,这在中国社会工作发展过程中不得不察。

二、中国社会工作的强政治性的现实表征

(一)宏观层面:国家主导的政治性

对建国以来中国社会工作发展历程进行一番梳理便可发现,中国社会工作的发展与中国政治的发展进程紧密相关,国家在战略层面的政治考量能直接影响到社会工作的命运。用钱宁的话来说,“中国社会工作的发展是在社会福利制度改革的背景下,通过政府主导、教育推动和实务跟进等一系列独特的历史过程和体制变革实现的(钱宁,2011)。”

20世纪50年代初,中国停办并取消了大量社会科学的学科专业,其中包括社会工作专业,其专业化进程因而暂停。在实务中,社会工作也转变为行政性社会工作。1979年大学重建社会学学科之时,社会工作又重回大学殿堂。1987年9月,民政部邀请国家教育委员会、人事部、劳动部等政府部门以及社会学与社会工作的学者,在北京举办“中国社会工作教育发展论证会”,论证了专业社会工作对中国社会福利事业改革与发展的必要性,确认了社会工作专业的学科地位,为中国社会工作发展作了政策和组织的准备。由此揭开了政府推动专业社会工作建设的历史。进入21世纪后,尤其是十六届六中全会以来,国家对社会工作的推动作用更加明显。十六届四中全会到十八大的重要文件中均就社会建设与社会管理创新有所论述,社会工作作为社会建设的重要手段得到国家关注和重视。2006年10月,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明确提出“建设宏大的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其后,社会工作发展从局部探索向全局发展逐步过渡,社会工作的专业价值得以初步显现。2011年10月,中组部、民政部等18部委联合发布了《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简称《意见》),这是中央层面第一个关于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文件。《意见》深刻阐述了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系统提出了我国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指导思想、工作原则、战略目标和政策举措,是指导我国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以及专业社会工作发展的纲领性文件,具有里程碑意义(李立国,2011)。2012年4月,中组部、民政部等19部委和社团联合发布了《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中长期规划(2011-2020年)》(简称《规划》)。它是我国第一个关于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中长期规划。

由此可以看出,政府对专业社会工作的态度经历了一个从排斥到扶持再到承认的转变过程(王思斌,2013)。政治因素成为影响中国社会工作发展的最重要的因素,国家给予社会工作化解社会矛盾、维持社会稳定的期望。

(二)中观层面:推行模式的政治性

社会工作的推行与此前所有政治性改革的推行模式一样,先选取一地试点(比如上海),然后再扩大试点(比如推广至更多的省份和地区),再全国试行,最后即行推广。这种推行模式,只有在“总体性”体制的国家才有可能实行,也体现了社会工作的政治性。之所以在这里讲政治性,是要说明,这种推行模式的内在动力有两条,一条是我们所看到的路径,即从一地试点开始,到全国试行即行推广结束:另一条则是以政策文件形式推进的政治任务化路径。第二条路径最为关键,社会工作在各地的推进不仅仅在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更在于在此基础上的政治任务化过程中的处境与应对惯习。就处境而言,京三角、长三角、珠三角三个经济发达地区在几乎所有的政治任务化推行过程中都处于领先和排头兵位置,社会工作方面目前尤其以长三角(上海)和珠三角(深圳)为显著。其他中西部地区则遵循一种百足虫的传导效应,即先行者先动,后进者跟进。就应对惯习而言,北京的推行以政策文件先行理念主导为主,上海以模式创新行动探究为主,广州以实务落实着力实干为主,中西部地区则往往观望更久,而这种观望,更多地源自政治安全的考量(任文启,2014)。

(三)微观层面:运行逻辑的政治性

社会工作在实际运行过程中依然体现相当的政治性,这主要是因为,社会工作在体制内的存在依据在于其与政治维稳建立有效连接,及其在运行过程中的行政依附性。第一层意思在上述内容中已经有过表述,至于运行过程中的行政依附性,则直接体现出了社会工作目前的运行逻辑。体制内的管理对体制外的社会工作总体上呈现一种不信任态度,因此,在社会工作运行过程中,由于无法使用既有的行政逻辑进行规制和约束,使得社会工作只有靠近行政运行逻辑才能得到更好的支持与配合。这就使得中国社会工作在建立之初就拥有两条运行逻辑,一条是基于社会工作专业内核的运行逻辑:包括专业的社会工作伦理和社会工作理念、社会工作专业技术方法以及社会工作知识和术语体系。另一条则是政治性的(微观层面主要指行政性的)逻辑,即按照现行的话语系统和运行方式来开展社会工作。由于这两条运行逻辑同时存在,而第二条逻辑又具有主导性,就只好以补充填补的角色进入体制内以推进社会工作的专业化与职业化。基于此,王思斌等人(2009)认为:“在当前和未来的一段时期内,专业社会工作与行政性社会工作将会共存。由于路径依赖,行政性社会工作还会依政府的行政框架和经费支持承担着重要的公共服务与社会管理责任,而专业社会工作在这个框架内可能会处于相对辅助的地位。对于占主导地位的行政性框架来说,专业社会工作的地位是一种‘嵌入’。它将嵌入现有的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框架之中开展专业服务,并获得嵌入性发展。”这也就是为什么中国社会工作要走“嵌入式”发展道路的根本原因之所在。

四、中国社会工作呈现强政治性的缘由探究

“中国社会工作”这一构词方式与当年的“中国哲学”具有相同语境,即存在两种理解:一种是指中国的“社会工作”,是指中国本土的社会服务及公共服务提供方式,靠近王思斌所说的“由政府部门承担的、服务于困难人群的行政性、非专业化的社会工作”;另一种是指在中国的“社会工作”,是指作为一种舶来品的“社会工作”,指理论来源、实务模式都取自西方发达国家的“Social work”。在语词上,很难说第一种“社会工作”就是真实存在的,它只不过是第二种“社会工作”出现之后的一种比附或带引号的存在,如果引进的另一种称谓的专业化名词,也会成为另一种称谓,而其存在状态则一直如故。

对于中国社会工作呈现强政治性的缘由,学者从很多方面进行了探讨,这里仅就意识形态、话语、价值理念和身份利益的角度来逐一进行探究。

(一)思想文化基础与本土政治意识形态的摩擦

社会工作专业的形成基于西方的基督教文化,也镶嵌于西方社会历史文化的演进之中,其思想文化基础具有典型的西方政治语境,对于诸如西方式的“民主”“自由”“人权”等意识形态也有不言而喻的蕴含。相对而言,民主、自由、人权往往一国具有一国特殊的形态,社会工作思想文化基础中的西方意识形态虽然笼统地存在于社会工作的专业概念和术语体系中,但一涉及具体的社会工作实务,这些理念就会呈现出来,并且体现出很强的不适应性,这些既与本土的思想文化不相一致(陈红莉,2006),也与基于马克思主义和传统儒家思想糅合的本土主流的政治意识形态存在摩擦。就主流意识形态而论,强调国家、政府对于社会的治理与管控,在一种“大政府小社会”政社结构下推进社会福利和公共服务,而社会工作本身强调以社会的方式提供公共服务和为社会而工作,在总体上要求社会的高度发育,要求走向“大社会小政府”的政社结构。这种政社结构有推动政治体制改革的要求,因为如果不进行体制改革则引入的社会工作就会变为当下政治的附庸,所有社会工作专业化的努力都只会在工具性上有意义。就传统文化的敏感性而言,受助者本身所具有的文化传统是社会工作发展在文化维度的一个障碍(史柏年,2011)。

(二)话语体系的不完全融合

“社会工作是一个舶来品”,这一判断已被学界广泛接受。虽然有的学者认为在中国已探索数十年之后仍然说其为舶来品已经不太合适,但就社会工作自有的话语体系来说,到目前为止既没有为全社会广泛接受和认知,也没有中国化的统一的社会工作术语体系出现,其作为舶来品的这一属性在话语体系方面的表现依然成立。话语体系的不融合在政治方面体现得尤为突出,如果说意识形态方面的摩擦主要源自社会工作与中国政治传统和制度惯习的摩擦,那么由于共和国建国以来对于宣传和话语的垄断,使得目前社会工作话语体系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及当下执政党的话语系统不相融合。这种不相融合体现在,社会工作的推进从学界开始,教育先行,实务跟进,最后才是政策的改变和适应,社会工作的话语从一开始就是一种引进式的、翻译式的话语,何者是社会工作的问题?何者是社会工作的方法?只有经由官方话语体系的转译或承认才会演变为具有合法性的全社会认知认可的内容,否则其诸多发声仅被视为一种学界声音,乃至只能达致“本土和尚念洋经”的境况。虽然目前学界在努力推进社会工作的本土化,但距离其本土话语体系的建成还有些时日,而这种话语体系方面的不融合构成社会工作在与官方乃至民间沟通时最突出的问题。

(三)价值理念与传统社会问题解决途径的冲突

改革开放以来,改革、发展与稳定成为一个三位一体的政治命题,处理好三者的关系成为国家政治生活中的关键所在。在问题解决途径上,传统方式的价值排序是先国家、再集体、后个人,强调个人对于集体和国家的义务及个人利益的让步。并且强调问题解决过程中的政治考量,以及对于全局性的、总体性的甚至是抽象性的国家利益的让步。在社会正义的追求上,强调对于广义的、宏观正义的追求。尤其是在当下,社会治理过程中对于维护政治稳定的要求比其他任何时候都要重视。社会工作的专业价值理念及方法与上述传统存在冲突。社会工作在问题解决的价值排序上将个人放置在一个需要被关注的地位,强调社会及国家对于个人支持和帮助的义务,强调问题解决过程中的个人中心。拿“人在情境中”理论来说,强调个人在心理、生理、环境诸多因素下的具体综合情境,这时社会及国家碎片化为个人的情境,不复成为制约个人权利伸张的价值所在。社会工作对于社会正义的追求更多要求在微观正义上的实现,强调一个一个具体个案的解决对于抽象的宏观的正义的最终实现或促进。具体在社会工作的方法理念上,比如在个案工作中对于个人主义的强调、小组工作中的自组织内核以及社区工作中的社会行动策略等,都显示出与传统的集体主义、自组织敏感及不提倡社会行动策略等的价值冲突。这些冲突使得社会工作要么在价值理念上削足适履大打折扣,要么在现实的冲突中四处碰壁不被接受(任文启,2012)。

(四)对传统的社会问题解决途径具有专业性替代

党的十八大提出了要推进“行政体制”改革,与此前所倡导的建立“服务型政府”相呼应,就是要推进政府在社会治理过程中的服务职能,加大政府在服务社会过程中的专业性和规范性。2010年的《国家中长期人才规划纲要》中明确提出将社会工作人才队伍作为国家未来加紧建设的六大人才队伍之一,2012年的《社工规划》中提出的社会工作人才队伍数量2015年达致200万、2020年达致300万的总目标,昭示了国家将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与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逐步融为一体。换句话说,社会工作专业所带来的新的服务理念、服务方法,将在未来的社会治理过程中逐步替代或取代传统的社会问题解决途径,这既是社会服务分化的必由之路,也是行政体制改革内核层面的必由之路。对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力度的加大,如果只是停留在专业技术系列,只是党和国家治国理政之器,社会工作对传统社会问题解决途径的替代性并不体现在这一点上,而体现在“专业性服务”这一理念上,不论这一理念被表述为“助人自助”“公平正义”还是“以人为本”,都不影响社会工作在社会转型、政府执政理念转变过程中对行政领域内社会服务层面的专业性服务身份转变的推进作用(纪德尚、赵君,2009)。这也是社会工作为何具有强政治性的现实原因之一。

五、讨论与小结:中国社会工作的强政治性及其推进策略探析

目前在社会工作专业化、职业化推进策略探讨上,王思斌提供了最基本的方向选择——“嵌入式”发展,学界对这一概念基本认可,并进行了多方探讨。闫磊(2013)从生态学视角提出融入、共生与竞争的发展路径,辨析了社会工作未来的发展方略。但这些策略并未明确将社会工作所具有的强政治性点出来,也未将之作为制定策略的基础。因此使得这一策略稍显笼统,在具有很强的概括性的同时,也具有相当的暂时性和权宜性。笔者将立足“嵌入式”发展理念,从长远来探讨,就发展策略而言社会工作该何去何从?总的说来,从社会工作的强政治性出发,其未来的推进策略应该分三步走,即,跟随、补充、替代。

跟随,主要针对体制内而言,指社会工作在职业化、专业化进程中首先要与既有体制内力量和主流的实务领域采取配合与合作的策略,在既有框架和行动逻辑下,承认体制和主流的理念方法,同时运用自身理念、开展专业服务。在此过程中,表现、证明及促成自身专业成长。之所以首先采取跟随的策略,主要基于专业社会工作自身的力量不足和话语权的边缘化,同时也因为专业社会工作本来就是在既有框架下生长出来的产物,体制内力量和主流实务是专业社会工作发展的土壤,这是一种基于现实的权宜之计。这一策略其实也是目前专业社会工作“嵌入”体制内的现实选择,只不过这一选择很有可能异化或被“工具化”,这就需要专业社会工作者恪守专业理念,坚守专业精神,不至于被逆向专业化。

补充,是指在跟随策略取得了认可的效果之后,进一步扩大社会工作在体制内嵌入的程度,做到在整体上成为体制内力量的有益补充,得到政府乃至全社会的广泛认可与认同。补充策略要求社会工作者立足现实环境,面对体制内和主流实务领域评价,在方法和理念上逐渐树立起专业的主流话语,在此过程中,寻求本土经验或本地知识的社会工作专业转化,将其提炼至本土化的过程中,因为这一过程本身就是社会工作专业本土化的过程。

替代,是指实现了体制对社会工作的承认之后,将社会工作的理念和方法推广至社会服务的各个领域,最后实现对传统社会服务理念、方式的替代。如前所述,基于社会分化和人民群众对服务的需求,社会工作在提供专业服务方面替代传统的服务方式是大势所趋,因此,坚信社会工作必将替代传统社会服务,是社会工作发展策略中的基本信念。社会工作的替代,既是理念和方法的替代,也是服务领域与职业伦理的替代,其必将树立起一个逐步分化出来的独特行业,成为社会发育过程中的助推剂和风向标。

当然,这三步走策略还有一个前提,就是社会工作的专业共同体的建构与加强。柴定红(2009)在其博士论文中指出:“除了经济、文化、社会与政治等环境因素影响或者决定社会工作专业化模式的形成与发展以外,社会工作自身的努力与社会工作支持者的贡献也对社会工作专业化发展产生重要影响。其中社会工作自身的努力主要体现在社会工作专业协会与社会工作专业人士的努力,而社会工作支持者的贡献主要指政府、社会工作专业协会及专业人士以外的支持者对社会工作发展的经济援助和其它方面的支持。”

社会工作者是社会工作专业推动的最核心动力而不是其他,所谓社会工作的专业共同体即由共享社会工怍理念、伦理、知识和方法的社会工作从业人员或业内人士共同组成的,有志于推动社会工作在全社会普及而提高人民福祉、提升民众幸福感的专业团体。这一共同体的建立与加强,是当前及以后一段时间内最为重要的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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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1]陈红莉,2006,《中国内地社会工作专业化思考——国际(地区)比较的视角》,《社会工作(下半月)》第6期。

[2]柴定红,2009,《英美社会工作专业化模式及其对中国的启示》,南开大学博士论文。

[3]黄铁红,2009,《城区社会工作对象需求及政府回应模式研究》,复旦大学硕士论文。

[4]何增科,2006,《中国公民社会组织发展的制度性障碍分析》,《宁波党校学报》第6期。

[5]何增科,2007,《论改革完善我国社会管理体制的必要性和意义——中国社会管理体制改革与社会工作发

展研究之一》,《毛泽东邓小平理论研究》第8期。

[6]纪德尚、赵君,2009,《我国社会工作专业化、职业化功能及其实现途径》,《创新》第4期。

[7]李迎生,2008,《我国社会工作职业化的推进策略》,《社会科学研究》第5期。

[8]李立国,2011,《积极发展中国特色专业社会工作》,《人民日报》12月20日。

[9]雷杰,2014,《“专业化”,还是“去专业化”?——论我国社会工作发展的两种话语论述》,王思斌主编,《中国

社会工作研究(第十一辑)》,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10]刘继同,2004,《回应社会需要与解决社会问题——中国社会工作发展的关键突破口》,《社会工作》第2期。

[11]钱宁,2011,《社会福利制度改革背景下中国社会工作发展的历史与特色》,《社会工作》第1期。

[12]任文启,2012,《西部地区社会工作职业化进程中的五大问题》,《社会工作》第7期。

[13]任文启,2014,《西部地区社会工作职业化过程中的政策研究》,《西部法学评论》第6期。

[14]史柏年,2011,《中国文化与制度背景下社会工作本质的建构》,《江苏社会科学》第1期。

[15]王思斌,1995,《中国社会工作的经验与发展》,《中国社会科学》第2期。

[16]王思斌,2007,《我国社会工作发展的新取向》,《学习与实践》第3期。

[17]王思斌、阮曾嫒琪,2009,《和谐社会建设背景下中国社会工作的发展》,《中国社会科学》第5期。

[18]王思斌,2013,《走向承认:中国专业社会工作的发展方向》,《河北学刊》第6期。

[19]徐永祥,2000,《试论我国社区社会工作的职业化与专业化》,《华东理工大学学报(社科版)》第4期。

[20]夏学銮,2000,《社会工作的三维性质》,《北京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第1期。

[21]闫磊,2013,《中国社会工作发展的路径——生态系统理论下的维度分析》,《重庆工商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第1期。

[22]于风春,2000,《转型加速期社会工作发展的方向与任务》,《江西社会科学》第2期。

[23]赵蓬奇,2014,《新使命给社会工作再添生机》,《中国社会报》,8月15日。

编辑/陈建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