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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是否步入“橄榄型”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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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更新时间2015-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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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聂庆轶

中产阶层多年来一直是个引人注目的议题。政府部门或学界很多人把是否能构建大量的中产阶层,形成“橄榄型”社会,作为社会成熟、稳定的标志。然而,谁是中产阶层、中产阶层界定的依据是什么、我国是否已形成中产阶层?对此,一直是有歧见的。

判断中产阶层的依据只能是收入

近年来,判断分析我国中产阶层及其收入状况主要有两个理论。

一是“职业分层论”。有人根据职业将国人划分为:国家与社会管理者、经理人员、私营企业主、专业技术人员、办事人员、个体工商户、商业服务从业人员、产业工人、农业劳动者、无业失业半失业等十个阶层。类似的还有“六阶层说”、 “九级别说”等。根据不同职业归类分层并据此判断其收入状况,是一种方便的、直观的方法。例如公司白领和车间蓝领,他们各自的工资标准、微信交际圈,甚至作息时间等均有差异。同一职业所具有的共同点,经潜移默化会使他们形成类似的偏好、习惯甚至价值取向。某一职业群体容易形成追求自己利益的共同主张,甚至成为某种社会力量。但是作为社会经济政策,尤其是收入分配政策的分析制定基础, “职业分层法”的弊端是明显的。

第一,除了无业失业阶层,同一职业阶层内部的收入差距巨大。例如经理,且不说大公司与小公司,即使都是小公司的经理,由于行业、地域、能力等不同,在收入上也有天壤之别。

第二,以职业作为分析收入差异主要依据不符合现代市场经济的方法。在奴隶社会,奴隶是奴隶主会说话的工具,劳动果实全归奴隶主所有。在农牧业为主的自然经济社会,地主拥土地资源,农(牧)民耕田放牧谋生。这两种社会中人们的职业身份往往是通过律法规定和社会习惯限定的。一个人的职业就是其社会地位的标志,收入多少的反映。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职业不再是其身份地位的象征,中产阶层主要不是指某种职业阶层,而是指拥有社会上中等收入的阶层。除去战乱或经济管制时期,各个职业之间有沟壑,但没有政治、社会制度上障碍,职业地位更多是由个人性格、人生态度、努力程度、机会把握、社会关系等决定的。现实生活中我们都看到一个英语教师嬗变为我国首富之一的“马云神话”。

第三,今天单凭某种职业很难判定其在整个社会中是高收入还是低收入。最典型的是今天城市中服侍照顾婴儿产妇的“月嫂”。她们吃住在主人家,还可以领取l万元上下的月薪,如是声誉好的“金牌月嫂”,月薪可以达到2万元上下,比我国绝大多数中小私营业主、厂长经理或白领的净收入高,甚至比一个部级官员的名义工资都高。她们是保姆,可能没有工作单位为她们缴纳“五险一金”,但我们能够说她们不能进入中产阶层吗?有位名教授还讲, “一些出租车司机比我收入还高,但他是工人,我是中产”,这是等级社会传统思维在作祟。如果仅仅认为私营业主、管理干部、教授等专业人士是中产阶层,那么从社会结构来说,中产阶层永远不能成为社会的多数,橄榄型社会永远无法形成。

二是“两个阶级一个阶层论”。有人认为,我国现在社会是“两个阶级一个阶层结构”。两个阶级是指工人阶级和农民阶级;一个阶层是指改革开放后形成的新阶层,即私营业主阶层、雇佣劳动者阶层、职业经理阶层等,并强调“私营业主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工农阶级是劳动阶级,新阶层掌握拥有资本等生产要素,因而形成“资本与劳动之间的矛盾以及由此而来的收入分配上的巨大差距”。这是一种理论上的假设,但它与目前我国市场经济现实距离太远。

第一,资本只是货币等财富的一种存在形式。某人拥有100万元,他用于购买一套住房改善生活是消费,用于去开办一个小厂就是投资资本,这都是货币的不同运用,今天在阶级、阶层性质上加以区分没有意义。

第二,一个农民在城市打工挣了些钱,然后回乡开个网店雇佣七八个员工,以他的职业变化来区别他是劳动阶级还是运用资本获取经济利益的新阶层,在社会分层中没有意义。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为他人打工是劳动,办个工厂进行管理也是劳动,都为社会作了贡献。把个人不同的劳动预设为对立的性质,再研究它们的矛盾是虚幻的。

第三,一个有资历的经理在市场上既可以被国有企业,也可以被私营企业雇佣,这只是某经理对收入、职业前景等综合判断后的选择,不会是对阶级、阶层的选择。从获得收入高低角度看,一个人的货币是买房子或办个实业,一个人是为他人打工或自己开网店,是为国有企业或为私人企业当经理,孰多孰少,是不一定的。一个人的资金或劳动力等资源运用方式不能决定其收入高低,也不能决定其是否迈入中产阶层。

所以判断中产阶层的标准只能是一个,那就是收入水准。只要一个人的收入在一个国家中处于中等水平,他就是中产阶层。这里的收入包括:劳动收入如打工、投资、经营管理、发明创造等和非劳动收入如馈赠、遗产等两种不同性质的收入,也包括现金、实物、有价证券和经济利益等不同形式的收入。

中产阶层是个地域概念

国家间有收入水平或人文发展的分析指标及相应排名,但是,没有世界统一的中产阶层或中等收入标准或指标。权威资料上的多个指标显示我国目前在世界上属于中等收入国家。

在表中,以每个就业者创造的GDP为标准,世界上中等收入国家是12041美元,我国是12593美元;人文发展指数中等收入国家是0.630,我国是0.687;居民人均最终消费中等收入国家是1229美元,我国是949美元,略低。考虑到我国城乡二元结构以及农村土地等资源商品化不足等因素,综合起来可以科学地判定,我国是一个较典型的中等收入国家。

但是,全世界的权威专家以及各种统计资料中均没有制定世界性的、统一的、针对各个国家的中产阶层或中等收入指标。这有几方面的原因。

第一,如以高收入国家为标准,例如2013年人均国民收入统汁,排名第1位的摩纳哥是183150美元,则其余国家包括美国人都是低收入者;反之,如以低收入国家为标准,例如排名第162位的巴基斯坦是1050美元,则其余国家包括中国人全是高收入者。这不科学,在逻辑上存在“收入状况悖论”。第二,假如以个人或家庭拥有的实物量为标准,更缺乏可比性。这不仅因为是经济发展状况,更因为受到地理、气候、人口等多种因素制约,很难寻找封恰当的指标商品。如果是冰箱,炎热与寒冷地区需求并不相同。如果选汽车,它既满足生产经营活动需要,也提升生活享受的档次,较能体现一国经济发展和国民收入的状况。据估计,美国每千人汽车拥有量约800余辆,中国约100辆,印度约20辆。美国中产家庭一般拥有两辆及以上的汽车。但是美国有3.2亿人,中国约有13.6亿人,印度约有12.6亿人,如按美国的水准要求中国和印度,哪怕拥有量只是美国的50%,也将造成本国道路难以克服的困难。暂且不论钱的问题,堵车、雾霾等环境成本也将是无法承受的。

所以,中产阶层只能是个地域的、相对的概念。美国、中国、印度在本国都有中等收入的中产阶层。虽然他们的富裕程度、资源占有状况存在巨大差距。以高收入国家的标准衡量中、低收入国家的中产阶层是不科学的;同时,在中、低收入国家中要求达到高收入国家标准,才确认是中产阶层,只能是虚无的假设,并会误导社会舆论、扭曲社会心理、干扰制定合理的社会经济政策。

正确认识中产阶层很重要

我们把拥有中等收入者均归入中产阶层,而且从地域角度明确其是个国内概念,从收入角度明确其是个相对概念。对这个概念如何理解,不单纯是个人看法或学术观点,而是深刻地影响社会舆论,浸润社会经济政策的制定、宣传。

几年前,一些有资质的机构提出6~ 50万元是我国城市中等收入群体家庭年收入标准(2012年按五等分法统计,中等收入户一年约7万元),提出我国有23%的人已跨入中产阶层,引起舆论哗然。有人说.自己一不小心被变成中产阶层;有人耍酷似地说,6万元城市租房都不够,怎么成了中产?也有人貌似全面地说,应等到多数人生活状态良好的时候才能有中产,而且关于中产阶层的评价标准应该多元化,兼顾财富、权力、声望等。对23%是中产,有的媒体用“您有惶恐的资格吗”作为标题来进行讨论。另一方面,当知道印度“国家应用经济研究理事会”制定的印度中产阶级标准是: “年均税后收入在3.375万卢比到15万卢比”(约合4500~ 18750元人民币);而且宣称“已有中产阶级约3亿人”,网上又是吐槽一片。

我们习惯于情绪性宣泄和判断,对比更富裕的,羡慕妒忌恨,我们不敢说中产;对比更贫困的,惊讶怜悯嘲,你们还想中产?唯独缺乏的是客观标准。如果我们连自己是否是中产阶层都不能直面看待,如何形成同情扶持相对贫穷者、学习追赶相对富裕者的社会舆论和社会心理。

更值得注意的是,鉴于对中产阶层、对中低收入者没有做正确的界定,已影响一些税收和收入分配政策的制定、宣传。例如,我国个人所得税中月工资、薪金费用扣除标准从2005年的800元起步,多次调高,2011年调为3500元。一位财政税收权威说,扣除标准提高到3500元,对于低端收入群体的减税力度比较大。事实上,全国城镇约3亿多工薪领取者,2011年只有约2400万(2014年约2800万)缴纳个人工资、薪金所得税。这2400万人中又宣称有约70%的“中低收入者”,他们的税率由5%降为3%,大力宣传这“对中低收入者减税是一个组合拳”。那么试问,我国其余90%强的工薪者是什么层次的收入者?他们连中低收入者都不够格吗?

还有人说, “中国是地地道道的‘图钉型’社会——中低收入者占就业总人口85%以上”,没有中产阶层。这符合现实吗?哪有一个国家会有满大街开着私家车在寻找停车位、节日挤满全球景点的低收入者。这是理论上的模糊导致舆论宣传中的混乱,影响形成健康的社会心理。

中产阶层就是社会中获得中等收入的群体。国家日益富强,其中产阶层收入水平上升;国家日益衰弱,其中产阶层收入水平下降。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中产阶层没有褒贬含义,也不是指私营业主等某个特定阶层,就是一个客观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