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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世纪金代计量研究综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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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更新时间2015-0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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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晓静

(吉林大学 文学院,吉林 长春 130012)

摘 要:计量是百物制度的标准,对百姓的生产生活乃至国家治理有举足轻重的作用,对计量制度研究的的重要性,并不亚于对其他社会制度的研究。尽管关于金代计量方面的研究有待于进一步加强和深化,但学界也开展了卓有成效的研究,成果丰富。建议未来金代计量方面的研究应剔除旧有观念,进一步加强史料创新,研究方法创新,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门性研究,拓宽研究视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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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金代;计量;研究综述

中图分类号:K246.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2596(2015)05-0022-05

中国是一个具有五千年悠久历史的文明古国,自阶级社会形成以来,计量便成为百物制度的标准,大凡改朝换代,必有重整度量衡之举。金朝统治北方各民族及地区长达120年中,实行的是怎样的度量衡制度呢?天文历法及日常计时制度又是怎么样的呢?这些问题都是值得关注和研究的。目前对于金代的度量衡制度的研究与其他朝代相比,还很薄弱。随考古发掘工作的开展,先贤以出土官印、砝码、银铤、铜镜等为研究对象,对金代度量衡管理机构、度值和衡值的多少进行了探讨。本文试对学界已有成果作一系统梳理,以展现当下学者对金代计量研究的实态。

一、金代度量衡研究

就金代度量衡制度这个整体而言,丘光明在《中国古代度量衡》一书中指出,度量衡总体上仍是隋唐制度的延续,辽、金也未另立新制。①冯恩学在《俄罗斯滨海边区赛加古城出土金代权衡器考》中论及金代度量衡制度时,认为相关文献没有明确记载的原因在于辽金承用宋之度量衡,辽金两朝无人对其改革,故修史不书。②陈根远在分析金代官印尺寸和铜砝码重量时,也有“金之度量衡多袭宋制”的论断。③

(一)金代度量衡的制作与管理的研究

关于金代度量衡制作与管理机构,学界尚未有专门文章进行探讨,多在考察出土银铤上錾刻“使 *”、“库*”时有所涉及和论述。张连峰分析了阿城出土“大名府”、“上京”款金代银锭上的戳记“使 *”,推断为官方检验标记,并怀疑其为交钞库使一职。④又在《金承安宝货浅释》一文中对“承安宝货”上錾刻的“库*”铭文进行考察,分析其为户部下属“交钞库”,担任确保银货成色、币值等“勘复”和“点勘”职责。⑤郝思德对哈尔滨市郊发现的“使司”款银铤进行考证,将银铤上的“使司”戳记解释为转运使司,银铤在性质上属于转运司税银。⑥景爱对上述结论表有异议,提出“使司”非“转运使司”之谓,而应该是盐使司的省称,此类银铤的性质为盐税银。⑦刘浦江对金代“使司”银锭也进行了考释,指出“使司”是盐使司之外其他诸使司的通称,此类银铤为“院务税银”,性质上属于征榷税银。⑧李逸友《巴林左旗出土金代银铤浅释——兼论金代银铤形制》一文,以巴林左旗的5件银铤为基础,考证认为上面压印的“市令司”和“使司”戳记并非初铸时的官府名称,应是流通过程中负责检验的机构名称。⑨丘光明在其著作《中国历代度量衡考》中曾对北京复兴门外出土的金代“壹佰两”铜砝码进行分析,认为加署“尚方署”,当是用来称量皇室财物及金银器的专用砝码。⑩崔永超对沧县出土银铤上契刻的“使司”“火司”铭文作出推测,认为这两个标记是银铤的检验机构,具体而言,应为转运使司和市令司二司。刘丽萍对黑龙江省萝北县发现金代“辽东都司”铁权上錾刻的铭文进行考证,论证出上京路地区所使用的权衡器主要是由辽东都转运司颁造,推断度量衡之制并非惟转运司独掌。刘浦江对此作了新的解释,认为转运司承担重量检验任务这一说法不能成立,指出金代对银铤成色和重量进行检验的权威机构应为金银铺,金代转运司担任稽查度量衡器的职责,并不表明连市场流通的金银质量和重量也由它认定。陈娟对金代解盐使司银铤铭文进行了考释,分析出“称子”的身份主要是掌管秤盘、保证质量、收支官物的官府差役。王德朋,李潇介绍了从中央到地方各级机构对金代权衡、度量的管理状况。

(二)金代度制的考证研究

对于金代度制的研究,学界在日常用尺、营造尺、乐律尺和天文尺考证上取得了一些成果,但诸家说法存在较大分歧。曾武秀首先对辽金元尺进行考察,对照了金中都的文献记载和实测周长,推算出金代一尺长度为34.6cm。高青山和王晓斌对考古出土的89方金代官印进行考察,经过考证最终得出金代的1尺约合现在的43cm。高青山又在《金代尺度试探》一文中,重申金代一尺为43cm的观点。日本学者高桥学而则认为金末官印的尺寸不可靠,并不赞同高、王对金代尺度的推测。郭正忠认为,曾先生测得的金尺应该是量地营造尺,而高先生、王先生所测得出的金尺则属于官印用营造尺之类,学者们测量得出的两种不同数据都属于金代当时的日常用尺。并提出“京尺”之“京”存在由“金尺”之“金”讹误而来。经其考证金代官尺的长度在39.5-42.8cm之间。陈根远作《记两方隋、金官印》,介绍了金代环州刺史之印的尺寸大小,认为边长为6.1cm的这枚官印恰好为宋代官尺(一尺计31cm)的二寸。遂认定金代度制虽未见诸家言明,但应承袭宋制。

对金代营造尺的研究,诸家说法存在不同,但尺值范围在30.2-31cm之间,差额较小。林哲对辽金时代三大佛殿之一——山西朔州崇福寺弥陀殿的平面开间、进深、平柱、材高、材厚等尺寸和它们之间的关系作了初步探索,并求得其建筑的营造尺为310mm,即31cm。张高岭在《怀庆府金元木制建筑研究》一文中,对怀庆府现存金元木构建筑进行了分析,推算出本地区金代木构建筑的营造尺为1尺等于30.7cm。刘畅,孙闯就有关部门公布的辽宁义县奉国寺实测数据和研究成果,结合对该寺木结构几何解析关系的认识和调研,大胆提出了四种假设,从斗拱设计、屋架结构设计和材分与营造尺配合等方面进行反思,逆向寻求和推算原始设计方法,推算出1尺约长302毫米。

对金代乐律尺的研究。吴承洛在其著作《中国度量衡史》中提到“律用尺”,合现今市用制6寸之7寸之尺(即在19.98-23.31cm之间),除制乐外,民间少有用之者。曾武秀通过对史料的爬梳,认为金代律尺即北宋大晟乐尺,长度为29.76cm。丘光明在探讨元代乐律用尺时,通过对文献的整理得出辽金元律历制度皆仍承袭隋、唐及宋之遗制。郭正忠也赞成金代乐律尺承袭宋代大晟乐尺这一说法,并论证出金代乐尺长度当为24.6cm。

在金代天文尺的研究方面,诸家说法基本一致。伊世同曾指出,从南北朝到清初一千三百年间,量天尺的尺值承传误差仅为半毫米,开创了古尺尺值不变的最高纪录。丘光明也对中国古代量天尺进行了细致研究,介绍了“量天尺”从刘宋到明朝1200多年的变化历程,明确指出量天尺始终保持在24.2cm-24.5cm误差允许的范围之内,有千年不变之势。

(三)金代衡制的研究

随着考古发掘技术的进步,器物断代更加明确,关于金代权衡器及其重量的文章大量面世。学界多认为金代衡制总体上承袭宋代。丘隆在《中国财经报》发表了一篇题名《衡重单位制的演变(下)》的文章,指出唐宋金元时期衡重大都一两为40g。郭正忠对金元以来的一斤重量进行了概述,认为金元以来一斤多在640g以下。冯恩学在《俄罗斯滨海边区赛加古城出土金代权衡器考》一文中介绍了赛加城出土的18件权衡器及其部件的形制,并对比了金宋衡重,认为两代一斤的重量仅有6g之差,实金朝沿袭了北宋的衡制。

从出土金代铜权、铜砝码考察金代衡值的研究。国家计量总局、中国历史博物馆等主编《中国古代度量衡图集》一书时,收录了北京出土的这枚金代铜砝码,以自铭重量和实测重量进行折算,得其1两重39.6g,一斤合634g。丘隆以此数据为基础,判定金代的单位衡重与北宋相同。吴慧将陕西出土的两批金代银铤的平均重量、北京出土的壹佰两金代铜砝码的重量与宋代末年银铤每斤的重量进行了对比,发现金宋斤数数值接近这一现象,并分析其原因在于金占领宋的北方后仍然沿用北宋末年的衡制。刘俊勇结合考古实测数据进一步指出,金代一斤合634g的重量单位,应当是金代的标准重量。丘光明、尹改运等学者赞同此说法。吉县文物工作站对山西吉县出土的这枚金代铜砝码进行了实际测量,并根据其自铭重量折算出金代每两合39.6克,每斤合633.6克。丘光明又与邱隆、杨平等学者以考古发现有自铭重量的砝码为研究对象,推证出金代一斤重量在630-640g之间。牛达生、孟建民以同心发现的金代小铁权为研究对象,推测出一两合38g,一斤合608g。因此枚铁权比同时代其他衡器稍小,猜测其应为金代民间常用衡器。

从金代银铤考察金代衡值方面的研究深受学界关注。赵康民、韩伟等统计了陕西省临潼县出土的26笏金代银铤錾文刻重数据,折算出金代一两为39.94g,一斤为今639.04g。鲁琪简报了1978年北京出土的金正隆二年银铤的自铭重量和实测数据,以银铤纯重进行折算,一两为34.238g。阎景全通过对金上京古城出土银器的整理,推测出金代一两为今39g。纪烈敏对武清县出土的金元时代银铤的自铭重量和实测数据进行简报,经笔者折算,得出金代一两重量为39.48g。周祥推算金代一两,按现今的重量单位换算,约合今39.8g。丘光明,邱隆,杨平等对不同时间、不同地点分批出土的金代银铤进行考察,推证金代一斤折合今580-640g。郑绍宗依据河北省平泉、怀来出土的两件金代银铤,发现怀来县出土银铤一两重40g,一斤重640g,而平泉县出土银铤一两重39.76g,一斤重636.16g,指出不同地区使用的权衡器存在差异。白秦川《金代银铤研究三题》一文,对自铭重量的13枚银铤和实际测量的重量进行对照,认为宋金时代的1两相当于现在的40g,即一斤当今640g。金德平《金代银铤考》对现已出土的金代银铤重量进行考察,经对比分析,归纳出金代一两约合今39.7g。

就出土“承安宝货”考察金代衡值的相关研究,学者们也做出了一些探索。考古发掘出的不同等级的“承安宝货”引起学界众多关注,学者们对一两、一两半、五两、十两等不同等级的银铤进行考察,实测数据不尽相同。湘生、景顺在《我国首次发现金“承安宝货”银锭》一文中,通过对出土“承安宝货”上錾刻的重量与实体重量进行比较计算,而得出金代一两为39g,壹两半当今58.8g。董玉魁对现存黑龙江地区的五枚金代“承安宝货”壹两半钱的重量进行了考察,获得了五枚银铤的实测数据分别为59.3g,58.5g,58g,60.5g,59g。郭爱《内蒙古兴和县发现金代承安宝货壹两半银铤》一文所介绍的壹两半“承安宝货”的实测重量为60g。李伯权对黑龙江省宾县出土出土的7枚“承安宝货”壹两半钱进行了详细介绍,计重范围在59-60.5g。陈传江、袁波对收藏的“承安宝货军银”十枚套币整体形态进行了介绍,推算出这十枚金代银铤的平均两重为38.767g。刘连茂对其收藏的自铭为一两、一两半、五两和十两四枚“承安宝货”的形制、重量情况进行了介绍,四枚银铤的实重依次为45.5g,64g, 176.8g,349.5g。

从金代铜镜考察金代衡值的研究。阎万章以一枚带有“辽东路转运司三斤六两半”刻款的铜镜为研究对象,判定金代一两合38.165g,一斤合610.64g。刘俊勇对三枚金代铜镜的自铭重量与实测重量进行折算,得到金代一斤重量在610.64- 570g之间,一两重量在38.165-35.625g之间,指出存在重量差的铜镜是由路转运司监造的标准器,也是受到官方承认的。

此外,行业性或特殊的衡量单位的考察学界也有涉及。郭正忠指出五代宋金时期有以“称”为重量单位的论计风俗,金代的称制似与南宋不尽相同,15斤为称的说法在金国比较盛行。陈学霖著《金宋史论丛》介绍宋金茶叶贸易时,则认为一“称”相当于50-100斤不等,“胯”在茶叶衡量单位中没有具体重量的限制,为一英尺见方,质量有所不同。郭正忠又对比了宋金两代解盐的包装规格,考察出金代解盐以250斤为一席,以5席为一套。中国国家博物馆对宋代运输船只的载重量进行分析,指出汴河漕船载重量一般在250料至500料之间,约合今15吨至30吨之间。

(四)金代量制的研究

然而,限于文献记载和实物考证两方面不足,关于金代量制研究成果较少。国家计量总局、中国历史博物馆等编写《中国古代度量衡图集》时便指出,辽金量制史书缺乏记载,器铭未记容量,所以难以推算两代单位量值。就笔者所见,目前学界仅有郭正忠发表《隋唐宋元之际的量器与量制》对此问题进行了探讨,借用辽、金、元量值与宋代、新莽量的比值进行了考察,提出三代一升约当今量924ml至1110ml左右。

二、金代时间计量的研究

整体来看,时间计量包括天文历法和漏刻制度两个方面。就目前学界研究成果来看,这方面内容在通史类著作中有所提及,中国天文学史整理研究小组编著的《中国天文学史》一书,介绍了辽金元时期的天文学概况,概述了辽金两朝天文历法观测机构,并介绍了金朝自身历法的发展变化情况。但大多叙述简单,此处不加赘述,相关专门性论述的研究成果稀见。经笔者考察,仅鲁实先《金乙未元历朔实考》对金代乙未历进行细致考证,得出金代“朔”实为六一〇九八七分九四秒的结论。并对乙未历积年历法存在的误差进行辨析。

三、金代计量研究的评析与展望

(一)金代计量研究的评析

以上对中外学者相关研究成果的爬梳,可以看到,前辈先贤借助考古发掘出的实物在金代计量方面已做了诸多有益的探索。总体而言,就出土银铤、铜权等权衡器上錾刻的铭文,呈现了从中央到地方金代度量衡的制作与管理机构的不同层次。依据官印尺寸、建筑遗存和大晟钟等考古实物,学者们考出了日常用尺、营造尺、乐律尺和天文尺的不同尺度。就出土铜权、铜砝码、铜镜、铜砝码等探究金代衡制的研究卓有成效。这些研究成果不同程度地为人们认识金代的度、量、衡提供了可资参考的数据,为进一步拓展金代度量衡方面研究提供了深厚的知识积淀和有效的研究方法。这无疑对后辈学人继续展开深入研究,特别是专门性研究启发良多。

当然,也不可否认,以往学界对金代计量的研究尚显不足,存在诸多问题,主要表现为以下几方面:其一,就研究的数量来说,学界对金代计量的研究明显不足。据不完全统计,20世纪以来发表有关金代计量方面的文章不足百篇,且目前尚未有关于金代计量的专著问世,专门性研究著作缺失。其二,就金代计量在中国计量史上的地位来看,学界多不同程度上受传统政治史观影响,常将金代计量看作宋代计量的承袭,没有改革立新之处。关于金代计量的研究内容多置于宋代计量相关研究之后进行一般性研究,专门性研究成果很少。其三,对于金代度制、衡制的考察也只是限于考古发掘实物展开,缺乏将金代计量置于宋金时代大背景下的历史性把握。其四,对于金代度量衡的制作与管理仅仅附着在商业管理机构上进行笼统叙述,未有专门性研究成果。其五,从综述情况来看,相对于金代度、量、衡制度的探讨而言,学界对金代时间计量的关注较少,研究成果匮乏。总之,金代计量相关方面的研究都处在零散甚至学术空白阶段,研究广度与深度都有待于进一步拓展和深化。

笔者认为,计量既能反映一朝社会现状,又能反映一朝经济现象,金朝统治中国北方地区和人民长达120多年的时间中,长度、重量和容积的数值是多少?天文历法的发展概况如何?日常计时和宫廷计时有什么不同呢?金朝的计量是否完全承袭宋朝呢?因此探索和加强对金代计量的研究是十分必要的。但是,从现有研究成果来看,金代计量研究中度制、衡制的研究出现了多种不同数值,并无学者指出这些数值的不同以及出现不同数值的原因;金代天文历法的梳理停留在通史的概括性叙述方面;金代量制和漏刻制度的研究几乎属于空白。此外,值得注意的是金代计量的区域性研究不足。实际上,限于古代各民族及地区经济发展的不平衡,各个区域、各个地方的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存在较大差异,后南北朝时期,金朝龙兴之地与占领的原辽宋之地的度、量、衡数值自然也存在一些不同。比如金朝初年,上京路及东北极边缘地区仍存在以物易物现象,人们对实物的计量尚处于原始认知阶段。显然,现有关金代计量研究成果并没有对这种地域差异性做出很好的回答。因此,加强金代计量的区域差异性研究,是当下学界面临的一大挑战。

(二)金代计量研究的展望

综上所述,学术界已为金代计量的研究做出了积极贡献,但尚存在较大的提升空间,包括旧有观念急需更新,史料需要进一步挖掘,研究方法需要不断创新。

具体而言,更新旧有观念是未来金代计量研究的重点,其关键在于剔除原有观念中的糟粕,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将金代计量看作宋代计量的承袭,没有改革立新之处的传统看法当不可取。元代脱脱等撰修辽、宋、金三史,官方认可三代各为正统的做法贡献卓越,三代政治虽都为中华正统的继承者,但各朝代政治发展道路不尽相同。不可否认,三代经济制度和计量方法方面相似度很高,但就此将金代计量置于宋元长时段笼统叙述,忽视金代在计量方面创新之处的做法显然是不可取的。事实上,金代是中国计量发展史上的重要一环,对元、明、清三代计量的发展影响深远。史料创新的终极目标在于尽可能多的搜集到相关文献资料,用以论证自己的观点。从众多研究成果来看,目前学界开展金代计量研究时史料挖掘不够。众所周知,多方论证得到认识才更加令人信服,所以除引用官方史书外,学界应对杂史、小说、笔记等给予更多关注。在日后的研究中,除了观念和论证做出创新外,研究方法的创新也尤为迫切。一方面,要继承和发扬双重证据法,文献资料与考古发掘报告相结合进行考证。另一方面,面对各地区经济发展不平衡带来的计量数值的差异,开展整体与区域研究相结合的方法推动金代计量的研究。

可以预见,随着观念不断更新,史料不断挖掘与研究方法的不断创新,关于金代计量的研究也会越来越具体化、专门化,金代计量这一领域也将进一步得到学界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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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释:

①丘光明.中国古代度量衡[M].北京:中国国际广播出版社,2011.

②冯恩学.俄罗斯滨海边区赛加古城出土金代权衡器考[J].北方文物,1993(1).

③陈根远.记两方隋、金官印[J].考古与文物,199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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⑤张连峰.金承安宝货浅释[J].辽金契丹女真史研究,1987(2).

⑥郝思德.哈尔滨市郊区发现的“使司”款银铤[J].学习与探索,1979(4).

⑦景爱.金上京城的水陆交通[J].北方文物,1988(4).

⑧刘浦江.金代“使司”银锭考释[J].中国历史文物,20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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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孙国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