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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城市建设公共艺术问题及其对策研究——以北京、上海、深圳为例

  • 投稿Aaro
  • 更新时间2015-0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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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哲丰,王慧磊,谭 庆

(湖南工程学院,湖南 湘潭 411101)

摘 要:当前,城市公共空间中的公共艺术创作已经成为现代城市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这种艺术与物质文明及精神文明的发展提高是同步的,直接影响到城市环境品质的提升,有效的表达了大众情感,发挥了审美资源的共享。公共艺术作为城市形象的关键要素,随着社会的发展而越来越人性化和多样化。在北、上、广、深这样的大城市,公共艺术已经不仅仅是城市文化的载体,越来越具备满足城市公共空间中多样化需求的综合功能。未来,艺术家在创作中该如何权衡公共艺术价值与公众期待的关系将成为创作公共艺术的首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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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城市建设;公共艺术;问题;对策

中图分类号:J0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2596(2015)02-0183-03

基金项目:2013年度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项目青年课题“我国城市公共艺术信息资源库建设与应用研究”(13CB129);2012年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我国现代城市中典型空间的犯罪因子分析及防御性设计研究—以长株潭城市空间为例”(12YJCZH228)

一、北京、上海、深圳的公共艺术现状与城市布景

上个世纪60年代,法国人居伊.德波在一本名为《景观社会》的书中,提出社会景观即为城市空间布景的重要性和方法、方式。同时,他认为,社会正在用景观来营造一种新的控制。在当下中国,特别是在北上广深这样的大城市中,由公共艺术作为主要元素的城市布景所发挥的“控制”作用日益明显。

从2013年初至今,课题组组织了3次大型的调研活动,走访了北上广深等城市。通过调研发现,无论是北京798艺术区、王府井、三里屯商业区,还是上海南京路、徐家汇、陆家嘴,抑或是深圳华强北、东门街等标志性城市公共空间中的公共艺术“布景”,已经基本完成其“城市化进程中”这一特殊阶段的历史使命,以功能的复合性、多样性,体验的丰富性、变化性装扮着这些城市的公共空间。公共艺术早不再是传统意义上仅供欣赏、娱乐的艺术形式,其逐渐转变成为一种对商业空间中各种综合现象的“控制”手段,以新的方式积聚起空间中的场域感、精神感,对空间气氛的营造起到了极强的控制作用。如上海新天地的“镜廊”装置建筑,从概念上探索了“橱窗展示”在上海这座城市所扮演的角色与作用,呈现出上海居住者与城市景观间产生的文化反馈与共生关系。装置不仅仅追溯行人的移动轨迹,而且还将穿越装置的行进过程映射、旋转和反转在公众周围。行人的移动按序体现在3个不同的背景中:商店、地面和城市景观。一片大型的单片镜面安装在装置的末端,如同一个集中点,抓住整个流转过程,将其整合为一副运动的画面。设计者力图将环境、人的行为、文化控制到一个整体的画面中。无独有偶,在深圳的大梅沙海滨浴场,高达数米的创意天使雕塑与沙滩上栖息、大海中畅游的人群形成强烈的反差,形成极强的“海滨浴场感”。在北京,2008年为迎接奥运会的召开,在全市集中建造一批雕塑、壁画、装置等公共艺术设施。为了纪念崇文门地区的胡同,在东花市大街的两侧设置了近二十幅反映当地商业人文历史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浮雕作品,并伴有文字说明,让置身此地的人们油然而生一种浓郁的地域感和历史感。随着对城市的改造,在一些城市中的老工业厂房,出现了诸如“798”、上海苏州河、成都坦克库等艺术区,还有像“一号地”“环铁”等许多新建艺术创意区,成为密集出现各种艺术形式的公共艺术重点区域,置身这些区域中能感受到不同的文化氛围带来的冲击。

公共艺术已经在城市精神、文化生产中起到了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公共艺术不但是艺术性的创造物,还是所在城市景观的有机组成部分,它提升了城市的文化氛围以及所在区域的艺术格调。不但很好的愉悦了人们的心理,还很好的缓解了人们的精神压力。在商业空间,还能创造出巨大的经济效益。

(一)有效的提升了周围环境的文化氛围

近年来,北上广深等大城市将公共艺术当作城市环境的重要因素来构建城市特色文化,借此来提升城市文明与城市环境质量,从而决定了文化价值创造与生活环境艺术的取向。如北京地铁站中的大型中国文化壁画、上海淮海路上的民俗雕塑、深圳荔枝公园附近的群雕、深圳人的一天等从一定种意义上讲这些城市公共艺术不仅仅改变空间环境,更是通过改变环境空间进而影响公众审美意识。通过对环境空间的优化与调节将文化背景进行放大,直接关联到城市文明,创造出特色文化。因此,公共艺术品是对文化艺术形式的最好诠释。

(二)创造美好的文化环境,有效提升区域艺术品味

公共艺术通过人文情趣与诗意来充分表达艺术性,有效的调节了城市钢筋水泥的生硬和冷漠。公共艺术借助于不同的造型对相应的公共开放空间进行调节、烘托和渲染,有效地提升了空间环境的观赏性和艺术性。近年来,这种公共艺术理念被逐步落实到具体的设计实践,提升了城市的文化环境质量。公共艺术本身就是城市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是以审美形式为前提,通过独有的形式点缀环境、感染公众。

(三)很好的提升所在环境的指示性

作为城市景观环境的重要构成因素,公共艺术具有强烈的空间强化感与提示性,有针对性的赋予了主题特色,并由此起到了周围环境的指示性,为公众传递信息与美感,起到了地标性的作用。我们常常听到“我们在世界之窗见面好吗”,这些就是我们当代社会中,公共艺术品的地标性的具体体现。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工业化与商业化已经彻底颠覆了我们的工作与生活环境。城市化进程的快速推进使得城市人群逐渐庞大起来,各种高楼如雨后春笋拔地而起,各种各样的公共建筑也随之大量出现,人们在这种繁荣中变得越来越冷漠,公共艺术的出现,可以起到缓解人们的压抑心理、调整公众的审美情趣等诸多作用。

(四)经济相对发达的大城市公共艺术品功能呈现多样化趋势

在经济发达的北上广深等城市,一些公共艺术创作摆脱了传统的静态观赏的单一功能,随着新材料、高科技的涉入而变的多样化。交互性、体验性、智能性、参与性、随机性等特点的公共艺术品越来越多。在深圳前海,公共艺术品将拥有二维码,区内实现统一的视频监控,居民可以通过一些手机、平板等智能设备观看空间中的艺术景观。在上海的一些智能社区,某些公共艺术品集成了水务、燃气、通信、供电、广电等个人信息供检索、查询或其他使用,甚至还设置了无线WiFi热点,成为具有强大智能功能的组合体。

二、当前北上广深等大城市公共艺术建设存在的问题

公共艺术的发展在大城市突飞猛进,但特定的历史时期导致其建设也存在着诸多问题,主要表现为如下几点:

(一)公共艺术的发展缺少相应的制度保障

任何事业的发展需要完善的制度约束与保障,政府机制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公共艺术发展的空间。但是在当代中国城市的公共艺术建设领域,相关政策制度的制定还存在很大的缺陷。尤其在本世纪城市公共艺术发展的第一个十年内,在缺乏公众决策和监督机制的状况下,产生了一种新的主宰公共艺术的社会权利结合体,即所谓的“甲方”。在城市公共艺术建设领域,政府职能部门往往成为最大的甲方而拥有整个公共艺术项目实施的话语权。本来是属于大众的公共艺术被限定在利益集团的小范围内,进而以某些领导的个人品味为话语主导,以宝贵的公共资源和公共空间满足了某些人的私欲。中国当代公共艺术构建主体的偏差,在公共领域中的位置和功能的错位,导致公共艺术“化公为私”的乱象频发,其过程的暗箱操作使权利寻租在所难免,与公共艺术投资相伴而来的往往是“吃回扣”等更有过之的损公肥私现象。只有制定切实可行的国家公共文化投入政策,行政手段和经济手段双管齐下,从公共艺术投资和所有权的根源上建立民主监督机制,才能真正解决“化公为私”的不合理现象。除此之外,相关的项目运作政策、管理维护政策、公众参与政策都还没有得到积极制定和推广。

(二)公共艺术的“艺术缺位”现象普遍存在

在北上广深这些大城市,还存在着数量不少的“艺术缺位”的公共艺术。一些抽象的壁画和雕塑构思粗鄙,形式简陋,内容空洞。写实的人物形像造型失准、比例失调、面目可憎。许多公共雕塑是机械陳制和低俗的模仿,由工厂作坊按产品的方式批量生产,没有文化支撑,形式感泛滥,毫无艺术品位,公众的意见参与无从谈起。这主要是由于缺乏整体的艺术规划,缺乏严格的公共艺术质量评判体系,也缺乏优秀的公共艺术家造成的。

(三)同一城市不同区域公共艺术的发展不均衡

在我国,城市的公共艺术起步较晚,但是发展较快。城市公共艺术的发展需要有足够的历史文化积淀,体现出对城市历史与文化的尊重与敬意。这些年来,北上广深等大城市公共艺术在“大踏步前进”与科学发展理念之间寻求某种平衡。但由于城市不同区域在城市化进程上有很大差异,比如上海松江、浦东、闵行等区的公共艺术建设就很不一样,深圳福田、龙岗、光明区的公共艺术建设也存在很大区别。城市较为成熟区域在大力发展公共艺术的时候,更多的相对不够发达区域却集中在城市基础设施的建设,在公共艺术领域的发展基本上处于空白或者起步阶段。这些区域同步也进行了公共艺术建设,因缺乏较好规划,结果大都是大兴土木,劳民伤财,没达到相应的艺术效果,缺乏任何社会存在价值。

(四)城市公共艺术管理部门管理职责不清,管理水平较低

城市中的普通住宅区和综合性的各类社区的建筑与道路一样缺少足够的基础性建设与维护,公共设施破旧不堪,周围环境相对较差。有些新城区无论是公共绿化水平还是公共艺术建设水平都很低,严重的还出现接近空白的状况。

实际管理工作中,不同的管理部门交叉管理,造成职责不清、资源浪费现象。这种责权上的错位,管理效率的低下直接影响到城市公共文化建设的速度与水平。在诸如“街道办事处”“居委会”以及业主委员会和相应的物业公司的城市管理部门当中,出现了各种管理上的懈怠与混乱。这就造成了各种公共事务以及相应的公共艺术社区文化建设等方面的维护出现了错位。缺乏必要的规划和管理机制,其反映的艺术理念是个别人或者是投资方的理念,在实际建设过程中还会受到相关领导层的干预。这种公共艺术的建设实质上就是为了通过搞突击、走过场来实现的。其结果往往是既浪费了资金又浪费了土地和空间资源,不但未能满足社区居民的意愿要求,甚至很难培养居民的主人翁意识和实际的归属感。

三、北上广深等大城市公共艺术建设的措施及对策

任何事物的发展过程都是需要调整与修复的,城市公共艺术的建设和发展出现问题也在情理之中。城市管理者与公共艺术家需要不断调整思路,不断引导,才能有序发展,真正促进城市建设的健康发展。

(一)制度保证是城市公共艺术建设的前提(以北京为例)

当前,我国有《建筑法》《城市规划法》等诸多法律涉及到城市公共艺术建设。此外,还有由文化部与建设部联合颁布的《城市雕塑建设管理办法》。此外,北京市还单独出台了《北京市城市雕塑建设管理办法》。该法规对北京城市建设管理以及城市雕塑进行了相应的规划要求,但是,对于城市公共艺术在相关的实施主体、细节等方面阐述不够清晰,城市公共艺术建设具有较明显的部门与行业特性,在市场机制下缺乏足够的约束,造成执行力上的欠缺、管理上的混乱与建设上的无序。为此,我们建议在北京或其他大城市率先制定实施较好的公共艺术政策,由市发改委牵头,联合建设局、文化局等相关部门组建省级公共艺术管理办公室(下称“公管办”),该办依据本市实情,研究制定符合每个区域的公共艺术政策法规,并对本区域的公共艺术建设进行管理和推动。“公管办”下设公共艺术建设指导委员会,该委员会可由政府、企业、高校、市民代表4方联合组成,形成轮换制度。其职能主要是研究本市各区域的公共艺术建设的整体实际情况及现状、公共艺术品的维护、管理、公共艺术的政策实施情况、本地区公共艺术家信息情况收集等,并且对政府投资的各项城市公共艺术政策进行审批指导,如资金规划与审批、项目运作情况审批等。同时,也对各民营性质的建筑工程涉及公共艺术的领域提供指导性意见。同时,“公管办”设立城市公共艺术基金会,筹集社会捐款用于公共艺术建设。各地级市、县一级机构依据实际情况由建设局或文化局牵头成立公共艺术指导、实施、推动、审批委员会,依据省级部门制定的相关法律法规对公共艺术建设进行指导、推动发展。

(二)以人为本,调整理念,真正将公共艺术与公众意愿结合,将艺术的个性与公共艺术的公众性两者有机统一(以上海为例)

城市公共艺术是属于公众的艺术,有效地推进城市公共艺术建设可以很好的提升公众的兴趣和鉴赏水平,同时还会推动艺术家的艺术创作水准。真正将艺术家与公众意愿有机结合,创造出更多符合人们欣赏水平的艺术佳品,将人与自然两个重要组成部分充分融合,最大化的平衡自然生态与人之间的和谐。这些都需要设计者尽可能的提高环境效益,同时减少对环境的破坏性开发。《打电话的少女》是淮海中路上的第一座铜像,其主要成分为青铜,高1.70米,重约350公斤。铜像中的少女左手轻插胯部,右手执话筒,飞扬的短发、短裙展现着青春的灵动与活力。创作灵感来源于艺术家何勇对生活细心的感受,他认为打电话作为人们交流信息或情感的方式,与地铁这一交通工具有相同的成分,两者都喻意沟通与交流。打电话少女具有市民特色,其创作灵感来源于大众。该作品自然、生活化的造型,巧妙融合于周边环境,在来来往往的行人中,她仿佛就是都市中的一员。2000年《打电话的少女》的被盗使得该作品获得公众极大的关注,大家忽然意识到这一描摹城市普通市民的艺术作品原来已经植根于环境当中,植根于文化和集体记忆当中,成为城市生活的一部分。

(三)突出公共艺术家的“桥梁”作用

公共艺术家需要肩负政府机构与投资方的双重责任,艺术工作者不但要接纳相关意见,还需随时关注民众的公共空间建设建议。相关人士提出:在某种意义上讲,艺术家是公共意识的设计者与执行人。这也说明,相关艺术创作家的工作属于“命题作文”。在这个动态的工作过程中,艺术家不能消极被动,需要主动出击,要对公共意见中的合理部分进行充分采纳。艺术家在设计过程中要通过吸纳合理想法来改变思维获取灵感,通过艺术手段进行转换,其结果往往是别具匠心的优秀作品。要抛弃以往的闭门造车的思维方式,不断进行设计思路上的创新。当然,公共情趣的差异性会很大,必要时可以采取投票的方式来确定最后的设计方案。艺术家在整个方案确定过程中要研究需求,以城市文化氛围、历史背景为出发点设定方案框架结构,将合理因素加以充分发挥。这样的艺术家才是真正符合当前需要的人才,作品也禁得住历史的考验。同时,出色的艺术家必须忠诚于自己的设计事业,有着海纳百川的胸襟,不能因为私利而放弃设计思路,这样才能将自己的才华与公众需求有机而又巧妙的结合,其作品也才真正符合时代精神。政府部门也应积极转变项目运作思路,由“主导”向“引导”改变。中央美术学院魏小明教授在广西北海做过一个公共艺术项目。在市政府的领导班子对这个项目讨论中,市长对班子成员说:今天,我们这些当官的都可以提意见,但魏小明可以听也可以不听,因为我今天是市长,明天可能就不是了,但魏小明今天是艺术家,100年后还是,他应该对自己的作品负责。如果大众看到这个艺术品不好,会骂艺术家,不会骂市长,魏小明有责任将这件作品做好。这次座谈会后艺术家得以一直按自己的意愿做作品,并创作出了获得广泛好评的、具有时代精神的优秀公共艺术作品—飞翔的女孩。这样的案例说明,在公共建设中,我们的管理者应该充分将项目的主动权交给艺术家,任其“自由创作”。

(四)公共艺术机制和基金落到实处

公共艺术是民主的产物,要把公共艺术落实到实处,需要建立公共艺术发展机制,要使政府、资本、艺术家、公众达到互相博弈的一个平衡点。在有一种审查的机制的基础上,公共艺术基金要真正落到公共艺术建设的实践上。在这点上,国外已经有现成的经验,所有的基建项目都有一部分资金,预留出来进行公共艺术建设,并有一个机构专门进行管理。这个机构应该是由政府、艺术家、公众、投资商4方面的代表组成。公共艺术真正要做到实处,难度还很大,任重而道远。

在城市建设过程中,我们必须树立公共艺术理念,将城市公共艺术理念与建设有机的融合。为城市公共艺术建设提出更多建设性建议。此外,作为城市的管理者相关艺术家以及所有公众都要在这个过程中提出相应的意见并予以大力支持。不仅是北京、上海、深圳,全国各地都会在相关的公共艺术领域取得较大的发展,反之,繁荣的公共艺术会为社会的精神文明与文化的发展进步产生深远影响!

(责任编辑 姜黎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