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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康德哲学中的颠覆与回归

  • 投稿可笑
  • 更新时间2015-0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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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珊珊

(西北大学 哲学与社会学学院,陕西 西安 710127)

摘 要:在西方哲学发展史上,康德哲学占据着重要地位。他通过“哥白尼式的革命”颠覆了传统哲学的思维模式,将认识对象依据认识主体而转移的思维模式确立下来,使以往独立的本体论和认识论依附于一种主体性的理论,开辟了先验认识的道路。这一颠覆,改变了传统意义上本体论与认识论的面貌。颠覆亦是理性的一种回归,思辨理性和实践理性依其职能各司其职。在此变革的基础上康德通过“理性思维的实验”又将哲学引上了科学的道路,使哲学在被怀疑论封闭的困境下开辟了新的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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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物自体;思辨理性;实践理性

中图分类号:B516.3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3-2596(2015)01-0077-03

康德在《纯粹理性批判》第二版序言里以一种胸有成竹的自信阐述了其颠覆性的洞见,即被他喻为“哥白尼式的革命”。正如哥白尼驳斥传统的宇宙论,给观察者和星群一种反向的位置关系,康德亦对认识主体与对象的关系进行洞察,认为对象是依据我们的认识而转移。但这并不是说客观认识依赖于主体的任何经验性构想,而是在主体的前经验阶段就有了规定纷繁现象的先验形式,这些先验形式归属于主体自身。换个角度看,这种颠覆亦是思辨理性的回归。以往的形而上学认为思辨理性能对超验领域做判断,而康德认为思辨理性对这些超验领域并没有作用的权力,而是归属于实践理性。这样理性的回归便蕴含了理性“各司其职”之意,即把作为同一理性的理论理性与实践理性的职责区分开来,使它们各司其职。康德通过这一颠覆与回归意图把哲学引上科学的可靠道路。

一、认识主体与对象关系的颠覆

(一)康德之前认识主体与对象的关系

在康德之前,本体论和认识论是关乎具有相对确定性和客观性的基质或形式的追寻与认识。这种确定性和客观性通常被归属于对象,并且只有当人们按照物的自在状态去看物时才能称得上是客观认识。形而上学直至康德都一直是按照这样的思路发展本体论和认识论。

对世界本原的探寻是哲学最初的使命。早期的古希腊哲学家把这种本原着眼于能对经验世界多样性做普遍说明的抽象某物,如水、气、火等。渐渐地,这种朴素性的本原观有了更抽象的概括,如无定、数等。巴门尼德对这样的本原观做了某些修正,他从认识途径的不同把真理和对象区分开,认为“是者”是真理的对象,指示存在,并且他的学说为后世的本体论建立确定了基本原则。首先是关于存在特性的描述奠定了本体或实体的基本性质,即永恒和唯一的特性;其次,感官世界和理智世界的区分开了两重世界说之先河,柏拉图由此建立了最完整的两重世界学说。柏拉图的本体论是在两重世界的划分上产生的,理念世界里的理念存在于感觉世界之外,具有本体的意义。他的学生亚里士多德并没有延续这一思路,而是在具体事物之中寻找构成事物的基质,在对“是”的意义做出分析后建立了亚里士多德式的实体观。直至近代哲学那里,本体论也是更多的表现在实体学说里,关于实体的学说也有着从二元到一元渐次过渡的倾向。但由于认识途径的不同,经验派开始对实体进行批判,认为它不可知或根本不存在,近代哲学由此在休谟那里走上了怀疑论的死胡同。从这一发展史看,作为客观对象而存在的实存物的哲学理论是关于本体论的学说,这种本体论无论在朴素意义上或更抽象的存在意义上都认为客观性是归属于作为对象的本体的,人们要达到正确的真理性认识必然要用理性对其进行认识。在康德之前,这一理论思路从来没有受到过质疑。但康德在对理性的能力进行细致的考量后提出疑问:理性所认识的是否就是物自体?关于物自体,理性到底有无作用的权力?康德哲学对这两个问题的回答改变了本体论和认识论的面貌,使它们都有赖于一种主体的理论。

(二)“颠覆”——依赖于主体性理论的本体论和认识论

旧的方法在康德看来并没有给形而上学打下什么坚实的基奠,反而使它沦落为一个硝烟弥漫的战场。他试图改变这种状态,在知识内部对认识进行了严密考察,从而认为归属于客观认识的必然性和普遍性并不如通常所想来自对象,而是认识的主体。客观认识对象也是通过认识主体的先验形式表现出来的,被称作现象。按照这一思路,以往的本体论和认识论都因客观性的基础发生变化而被打上主观性的烙印,即它们都有赖于一种主体性理论。因此,“作为客观对象而存在的实存物的哲学理论只有作为对实存物的认识的理论才是可能的,一种认识理论只有作为对有关一个客观对象的概念的规定才是可能的”[1]。

康德把理性的认识能力分为两大类:感性和知性。人的直观发生在对象被给予时,感性是“被对象刺激的方式获得表象的能力”[2],因而在感性中我们所把握的那个对象不是对象本身,而是它的显象。显象有质料和形式之分,显象的质料是与感觉相对应的东西,只是后天被给予我们的,而显象的形式则是“使显象的杂多能够在某些关系中得到整理并置于某种形式之中的东西”[3],是先天蕴含在心灵中的,而感性在先验意义上的纯粹的形式便是纯直观。康德通过形而上学的阐明和先验的演绎证明纯直观形式是时间和空间。人的认识具有先验的形式,这种认识形式先天地内在于主体的理性之中。在感性那里直观还未上升为知识,直观的继续上升是其仅作为表象而与作为对象的东西发生关系,通过表象来规定对象。这一上升过程需要知性来完成,知性把直观给予的杂多表象用概念统一起来,概念把直观质料做综合与规定,使其具有客体的统一性和结构。概念有经验性概念与纯粹知性概念之分,经验性概念依照旧的思维方式,即概念遵照对象。而纯粹知性概念先于经验,因为它撇开了经验的内容,只关注概念联结的形式。概念的联结在判断中发生,纯粹知性范畴是与单纯的判断形式相一致的,因此从判断表就引出了12个纯粹知性的主干概念构成的范畴表。

由此康德把纯直观形式和范畴都归属于认识主体而不是对象,主体通往自在之物(物自体)的大门原则上被主体封闭了。看似山穷水尽之处却暗藏柳暗花明的玄机。认识的形式虽是先天,但认识的材料却是外在某物作用心灵获得的。感官虽与某物发生直接关系,但在这种作用后人们观念所表现出来的对象就不再与物自体一致,而已经打上了主观的烙印。纯直观形式时间与空间只不过是作为显象的物实存的条件,知性概念思考感性直观所提供的材料,而这种材料也只是对象的显现,是现象。因而理性并不对物自身做判断,物自体可以思维但却不能认识。认识具有主体先验形式特征的理论把物自体挡在了认识的范围以外但并没有否认物自体的存在,却为“现象本身就预示着有一个相应的某物[4]”提供例证。

二、理性的回归与理性思维试验的假设

(一)“回归”——思辨理性与实践理性各司其职

康德区分了现象与物自体,这和柏拉图感觉世界和理念世界的区分有所不同,从这一比较中理性到底有何权限也可略见端倪。在哲学发展的最初阶段,本体界就和经验世界发生着冲突,哲学一方面要解释经验的现象界,另一方面又要通过解释而超越,达到对本体界的认识。如何做到这种超越?似乎除了思维之外别无他法,理性也自然而然地被认为是渡至真理彼岸的必登之舟。虽然康德哲学里也有现象和物自体的区分,但物自体与理念并不相同,它不是独立于现象界的单独世界。康德在《纯粹理性批判》中这样规定现象——“种种显象,就它们作为对象按照范畴的统一性被思维而言,就叫做现象”[5]。这即是说,通过直观被给予的事物的显现是杂多表象,而现象则是这些杂多表象经过范畴的综合统一而形成的经验对象。在认识形式的作用下,事物对我们的显现是现象,而在认识形式之外而不受限制的事物自身,便是物自体。由此不难看出,现象与物自体属于同一世界,只是主体与之相关的方式不同,才因此划分了物的存在本身。这种区分是在主体做出的,并不和对象的区分直接相关。另外,柏拉图主张理念可知,而康德则认为物自体不可知却可思。虽作为思辨理性的知性无法认识物自体,但总有能够作为渡至真理彼岸的必登之舟。

正因如此,理性的权限才有了划分的依据。如康德所言,物自体必然存在但却不可知。物自体虽不为我们所知,但却是由于它对心灵的刺激影响到感性使它产生了现象,由此推断物自体的存在毫无疑问,它是存在于人的认识关系之外的某物。思辨理性是认识的工具,因为认识局限在了关于物自体的现象之内,思辨理性也就没有对现象之外的物自体作用的权限。理性权限的划分正是康德“限制知识,为信仰留地盘”所要做的。现象既然不是我们最终要追寻的一般存在的某物,那必然存在这样的终极之物,这就是康德哲学体系中的“本体”。康德说:“逾越经验对象,因而就作为本体的事物而言,思辨理性就完全正当地被剥夺了知识的一切肯定的因素。——然而,理性也做出了如下成就:它稳固地建立了本体概念,亦即稳固地建立了思维本体概念的可能性,乃至必然性”[6]。所以,本体概念是康德认识论不可或缺的“界限概念”。而“思维本体概念的可能性”由实践理性完成。思辨理性和实践理性由此各司其职,实现回归。

(二)理性思维实验的假设使形而上学走上科学的可靠道路

希腊神话中有一个奇怪的巨人夜盗叫普罗克拉斯提斯,他用其自制的铁床强行衡量过路人的身高,用拉伸或砍割的方式企图使每个人的身高都符合他的铁床。从这一神话故事反观康德的“哥白尼式的革命”,他将认识对象看做以我们的认识而转移的这种颠覆是否具有“普罗克拉斯提斯之床”的嫌疑,即强行将经验世界打上主观性的烙印,用人认识的主观形式对客观对象进行阉割呢?显然,这样的理解是一种偏见性误解。受到人类先验形式作用的是对象的显现,而不是对象本身。对象作为物自体并不为思辨理性所作用,对象的显现得益于先验形式的规整,对象的显现即现象则是知性概念的材料。由此可见,这并不是对客观对象的阉割,而是对物自体作用于我们的心灵后所得到表象的规整。康德正是在这一前提下论证如何使形而上学走上一条可靠地科学道路。人们对经验世界(现象界)的作用是科学的学科形成的过程,康德所谓的“哥白尼式的革命”是以公认的科学学科,即逻辑学、数学和自然科学为参照,找出如何使形而上学走上科学道路的方法。

康德认为逻辑学最早走上科学的康庄大道,是得益于它超验的纯形式研究,也正因此,它也仅仅构成各门“科学的前庭”,真正与客体打交道的科学——数学和自然科学——则得益于“个别人物在一次尝试中的幸运灵感”[7]才走上了科学的道路,这一灵感在于一场“思维方式的革命”。在数学中,这种变革在于用概念先天的去构思,而不是探究图形中看到的东西或图形的纯然概念。在自然科学中,这种变革在于认识到“理性只洞察它自己根据自己的规划产生的东西”[8],让不变的规律作为原则先行,用实验的方法强迫自然回答问题。为使形而上学也最终具有科学的性质,参照这样的思维方式似是可行的。但康德并不就此独断的论证形而上学的科学性,而是把这种思维方式的转向作为一种假设,用理性的思维实验的成功来做证明。在纯粹理性的这一实验中,暗含着两个假设的条件:第一个条件是思维方式的转向,即我们具有先天的知识,从而对象必须遵照主体的认识;第二个条件是对象有现象与物自身之区分。依据这两个条件的实验是理性实验的自我证明,因为实验只能依据理性来证实自己或依据理性而失败,如果实验依据的是经验则丧失它的科学性并且陷入“理性的窘境”。

实验是分两阶段进行的,其中“先验感性论”和“先验逻辑论”是第一阶段,论证数学和自然科学按照假定条件是否能够被视为具有科学性。第二阶段是用反证的方法,康德认为在传统思维方式中“形而上学的对象——无条件者——根本不能无矛盾地思维”[9],但若根据新的思维方式矛盾(二律背反)则迎刃而解。第一阶段实验已在上文“颠覆”一节中论述,重点来看第二阶段。如果人类思辨理性的一切认识都只停留在现象的领域之内,但这并不阻断关于真理的认识。归属于认识主体的纯粹直观和纯粹概念不掩盖真理,反而是有关对象向我们显示的事实的真理成为可能。对于超出现象界之外的物自体,康德认为思辨理性并不能对其有所作用,我们应该做的是限制理性这一冒险的误用。如果现象和物自体并没有这样严格的区分开,那么关于同一个存在物,因果性等原理能否无矛盾地被适用?例如人的灵魂,不能既说他的意志自由但又服从自然必然性(不自由),却不陷入一种明显的矛盾。显然,这一矛盾的产生在于,把两个命题中“人的灵魂”当做同一个意义上的存在物来对待。若将它区分为现象和物自体,因果性原理就只适用于作为显象的人的灵魂,它遵循自然规律并不自由;作为物自身的灵魂是自由的。这便是理性思维实验的第二阶段。从实验的成功看,康德所提出的两个假设条件获得确切性的证明,形而上学也像那些被视为科学的学科一样走上了科学的可靠道路。

康德把之前的形而上学比作一个战场,各派言论众说纷纭莫衷一是。由前可见,在这一战场上,康德并不以一位勇士的形象出现,挥舞着理论的大刀,叫嚣着要和某派对战,而是作为一位谦逊的智者,用批判的手段对理性进行严格的审查,限制理性的使用,从而把形而上学引上科学的道路。康德所做的工作必是史无前例的,以往的哲学家出于理性的自负、怀疑的蒙蔽、论证体系的庞大等原由都在这一事业前禁足。而康德担起重任,用尽毕生精力做此工作,正如康德自己所说“它永远作为一个永不增设的主座奠放给后世供其使用”[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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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1)[德]奥特弗里德·赫费.康德:生平、著作与影响[M]..人民出版社,2007.76.

(2)(3)(5)(7)(8)(9)(10)[德]康德.纯粹理性批判[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45,45, 243,8,9,13,15.

(4)韩水法.康德物自身学说研究[M].北京:商务印书馆,2007.118.

(6)[德]康德.实践理性批判[M].北京:商务印书馆,1999.45.

(责任编辑 王文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