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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武术文化产业发展现状调查与分析

  • 投稿无哀
  • 更新时间2015-0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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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华刚,卢玉

(安徽师范大学 体育学院,安徽 芜湖 241000)

摘要:运用文化学、经济学等相关理论,在对武术文化产业概念界定的基础上,对安徽省武术文化产业发展的现状进行了调查与分析.研究认为:安徽省武术文化产业已形成稳定的消费市场,但总体水平不高;武术教育培训产业蓬勃发展,但后劲不足;武术竞赛表演产业化进程加快,但结构有待进一步优化;武术文化产业结构不均衡、消费能力差距大、管理有待完善与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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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安徽省;武术文化产业;发展现状

中图分类号:G85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3-260X(2015)05-0186-04

在全球化的今天,武术文化体现国家体育文化的“软实力”和国际体育竞争力,它凭借着强大的国际、国内影响力,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产生了巨大影响,已经发展成为势头强劲的“朝阳产业”.

近些年来,在“文化强国”的战略目标指引下,安徽武术文化和区域经济之间出现了过去从未有过的相互融合和“一体化”的趋势,以致出现所谓“文化经济”和“经济文化”的现象,成为一种新的社会经济表现形态.正是由于武术文化在国际和国内取得巨大影响力的现实,以及由此而产生的市场需求,使得武术文化产业发展颇为引人注目,在学术研究中也成为热点话题.然现有研究中涉足安徽省武术文化产业发展现状方面的研究还颇为鲜见.因此,本研究以合肥、芜湖、马鞍山、黄山、安庆、阜阳等6个地市为对象进行调查,旨在了解安徽省武术文化产业发展的现状,得出科学分析,以便为相关职能部门科学决策提供依据.

1 相关概念界定

文化产业:文化产业属于社会文化中的经营性文化部分,是文化的经济属性的集中体现,一般认为是从事文化产品生产和文化服务为主要业务,以文化价值转化为商业价值的协作关系为纽带,以创造利润为核心,以文化企业为骨干,所组成的社会生产的基本组织结构[1].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对文化产业作的定义是:文化产业就是按照工业标准生产、再生产、储存以及分配文化产品和服务的一系列活动.文化产业体现了它“满足人们精神性、物质性、文化性、娱乐性需要的特质,关注的是文化产品或文化商品的消费者、体验着与当代文化消费、文化体验的独特方式[2].就产业归类来说,武术文化产业属于社会服务的范围,但它涉及的范围较为广泛,包括:武术比赛、武术娱乐、文化产品、文学艺术等等,就其所提供的产品性质而言,可以将武术文化产业理解为向消费者提供精神产品和服务的行业;就其经济过程的性质来说,可以认为是按照工业标准生产、再生产、储存以及分配文化产品和服务的一系列活动.

武术文化产业:武术文化产业是市场经济的必然结果,是一个覆盖面较广、企业关联度较高的产业,涉及国民经济的多个部门.从经济学角度看,“武术文化产业”是一个大概念,武术文化产业不仅包括进入市场实行商业化经营的武术活动,还包括与武术有关的一切经营和生产活动.武术文化产业化的发展有着关键性的环节,即传承、宣传、交流、开发,搞好各个环节之间的统筹和协调是武术文化产业兴旺发达的基础.从精神和物质两个层面来看,武术文化产业以武术文化无形资产为核心,是有形与无形资产的中介,是通过无形的武术文化精神和有形的武术物质来获得精神和物质价值的一种精神和文化的产业.其目标是通过文化范畴内各种人的生产活动来满足人们对产品尤其是精神文化产品的基本需要.

按照“产业是生产和经营同类产品(或服务)及其可代替品(或服务)的企业群在同一市场上的相互关系的集合”[3]的角度理解,根据目前文化产业的特点、相关定义以及武术文化的自身属性和特点,按照逻辑学的定义方法,将武术文化产业界定为:从工业化和商业化的角度对武术文化资源进行开发而形成的武术文化产品及相关服务活动为中心的产业集合,主要涉及到武术赛事、武术娱乐、武术文化出版、武术教学健身用品、武术培训等.

2 安徽省武术文化产业发展现状

2.1 武术文化用品经营单位

对合肥、芜湖、马鞍山、黄山、安庆、阜阳等6个地市的武术文化用品经营单位进行了调查,全省从事武术文化用品经营的单位,合肥有23家、芜湖17家、阜阳22家,马鞍山、安庆和黄山共31家,总计93家.从经营分布来看,合肥市、阜阳市的45家经营单位中,年销售额为155万,年利润为65.75万;芜湖、马鞍山、黄山、安庆48家体育经营单位年销售总额为113万,利润51.05万.安徽省的武术文化用品经营单位主要分布和集中在人口密集的合肥市及武术习练者较多的阜阳地区,武术文化用品专营商店主要集中在合肥市、芜湖市和阜阳地区,经营范围以武术服装及小型武术器材为主.

据调查,安徽省销售的武术用品大多来自浙江、广东、福建、江苏及周边省市.安徽武术用品生产厂家极少,仅有的少数厂家规模较小,生产出来的产品缺乏品牌效应,竞争力较低,所占市场份额微乎其微.另外,安徽生产武术器材的厂家也缺乏远见,还停留在作坊式的生产状态,对新产品研发投入不力,例如安徽腾飞器材公司就没有专门的武术器材设计人员.

2.2 安徽省武术场馆经营

安徽省的武术场馆主要集中在合肥市和其他各市的高校与体校中.我们对其中主要的8个武术经营场馆进行了调查.整体来看,武术经营场馆数量少,经营面积小,而且开展的项目很单一,主要是散打、套路、武术绝技3个项目.同时,由于这些经营场馆多属综合性场馆,遇有文艺演出、大型集会时,其经营活动必须停止,这样影响了大众参与武术锻炼和健身消费的积极性.8家体育场馆经营单位的经营总额仅为77万,总利润也只有12.80万.

调查中还发现,从事武术场馆经营的从业人员大部分都是兼职或临时人员,没有一个武术场馆具有专门从事武术经营管理的专业人员,从业人员的经营、管理水平欠佳,从业人员数量少,8家场馆总计只有24人.

2.3 安徽省武术文化产业物质资源

安徽拥有众多独具特色的民族民间传统体育项目.根据调查咨询和文献资料查阅,并结合对全国民族运动会、安徽省民族运动会的有关资料的分析统计,我们将安徽省民族传统体育文化资源的构成及分布情况以及安徽各地区主要传统节日的具体情况进行了分类和整理.

安徽因其特殊的地理位置及源远流长的宗教文化所赋予的独特文化内涵,孕育出了许多独具特色的民间传统武术项目.在这些民族民间传统武术项目中,除了各地共有的项目外,还有许多各民族独具特色的民族传统武术项目,如阜阳张跃堂的“十八刀”、吴佩贤的“罗汉拳”、安庆夏兴华、阎少华的“燕青对打”、芜湖张匀之的“==枪”、蚌埠胡敬章的“猴拳”、龚传仁的“七趟查拳”、淮南赵兴旺的“奇门十三剑”、张素珍的单刀等等.

安徽民众在漫长的历史进程中基本上保持着各自的传统喜好、风气、习惯和禁忌,并在其生产、生活中不断地演绎出各自的时令性节日、纪念性节日和宗教性节日等.这些节日中蕴涵着丰富多彩的民族民间武术文化,有些竞技传统武术项目令人赏心悦目、心旷神怡.这些原始古朴的民族民间武术项目既具有极高的观赏价值,又具有极强的参与性,经过不断地挖掘整理、改造包装后即可推向市场,成为一种优质民族体育产业资源.

2.4 武术比赛表演产业

安徽武术竞赛表演是以武术套路和武术散打比赛为基本形式运行.民间的武术竞赛则是通过武术争霸赛,武术馆、校以民间传统武术为内容的比赛及地方举办的各种武术节、散打擂台赛等社会武术竞赛形式进行.计划经济下武术赛事是由国家出资承办,1993年全国体委主任会议制定了《关于培养体育市场,加快体育产业化进程的意见》,提出体育要“面向市场,走向市场,以产业化为方向”的改革思路以后,我国武术赛事逐步推向市场,安徽省武术竞赛表演也紧跟全国的步伐在全省范围内展开,并举办或承办了多种武术比赛.就2005年至2011年间,安徽省体育部门举办了7次大型的武术比赛.如“黄山论剑——2007中国安徽黄山首届传统武术大会暨武术套路国际邀请赛”在黄山市体育中心举行,来自美国、澳大利亚、加蓬、波兰、新加坡、越南、菲律宾、古巴、日本以及国内40余支代表队的400多人,参加传统拳术、传统器械、对练项目三个年龄组的个人单项和个人全能比赛,2008年安徽省首届武术运动会在合肥举行,2009年安徽省第三届传统武术比赛在黄山举行,安徽省多个地市承办了安徽省青少年武术散打锦标赛和武术馆校比赛等.

在这些赛事中参与运动员较多,但观众人数少,资金渠道主要是政府拨款,商家企业对于武术表演赞助的兴致不高,除了2007年首届传统武术大会暨武术套路国际邀请赛、2008年安徽省首届武术运动会有企业赞助外,其他比赛均由政府拨款.据了解,这些竞赛表演除青少年武术散打锦标赛是有偿消费外,其余都是无偿消费.从数据中可以看出每场观众人数都很少,可见安徽省武术竞赛表演市场的低迷.其武术竞赛表演市场的启动主要靠安徽省体育局.安徽省体育局是负责省武术事业发展的事业单位.它集多种职能于一身:既办赛事,又管竞赛,还是仲裁者.而这种组织机构在办事方式上则残留着政事合一、管办不分的陋习.对于这类商业性赛事,由于国内体育产业的体制还不健全,而造成一度的停办.

观众对信息的获取渠道可以反映出政府的相关重视程度,以及宣传的力度.通过对安徽省第三届传统武术比赛212名观众问卷调查了解到目前我省武术观众了解武术比赛的主要渠道依次为:朋友同学告知、报刊、电视转播、杂志、互联网和其他.

可见,武术观众群体信息化程度偏低.究其原因,是观众信息渠道的畅通受人们的生活水平、消费意识等社会因素的影响,另一方面是武术赛事的经营管理者对赛事营销的重视程度、宣传以及有没有对观众进行正确的引导有关.市场化理论表明,武术市场经营者相关信息的宣传力度取决于武术文化消费在人们需求层次中的地位,以及它能对消费者更低层次需求的满足程度.武术文化消费不属于生存消费,而应属于发展和享受消费范畴.而消费者在武术市场的消费动机对于武术市场的影响是极其重要的.武术作为中华民族的国粹,它既是民族精神和力量的展示者,也是智力和体力的统一体.正是由于它自身的这些特点,使得人们容易对它产生兴趣,从而拥有众多的消费者.通过对安徽省第三届传统武术比赛的观众问卷调查结果的分析,得出观众观看武术竞赛表演主要受以下几种动机类型支配:兴趣爱好占52.4%,消遣娱乐占26.4%,体验赛场氛围占16.5%,社交需要、结识更多的武术爱好者占4.7%.在上述几种动机类型中,“兴趣型”的消费者人数最多,这一群体对武术的攻防技击原理或多或少有一定的了解,是比较会看或懂武术的群体,这部分观众往往是稳定武术竞赛表演市场的主要力量.“感受型”的观众居少,他们往往更重视赛场的氛围,他们将自己完全投入比赛环境之中,与观众、与运动员一起宣泄着自己内心的情感,在寻求刺激的过程中得到一种精神满足.这一群体对于武术的消费,仅仅停留在感性认识上,而并没有形成与博大精深的武术文化相匹配的深度认识.

观赏性和悬念性是现代体育最重要的商业元素之一,比赛结果的不确定性,增强人们间接参与的热情.武术作为体育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也不例外.武术竞赛表演包括武术套路和散打格斗及功法运动等类型,具有多种表现形式.在对安徽省五个地市进行调查的结果中显示:被访问者在回答“喜欢散打格斗的占41.5%,喜欢太极的占39.8%,喜欢传统武术的占8.8%,喜欢刀枪棍剑等器械套路的占9.9%.观众对于武术竞赛表演消费形式的选择主要是由赛事的自身特性所决定的,也就是说赛事能否充分体现出自身特性,是衡量其自身质量高低的尺度.这些特性体现的越充分,说明比赛质量就越高,就越能吸引观众,越能满足他们的多种需求,也就越有市场,影响力也就越大.散打格斗之所以如此受欢迎,主要在于比赛激烈,其结果难以预测,加之其在比赛中运动员身体直接对抗,拳脚相加,不失时机的抱摔等充分体现人的智慧、体力与技巧,完整的展示了作为一项具有强烈的对抗和悬念性的运动形式的视觉效果.在开发竞赛表演市场时应充分考虑武术的观赏性和悬念性.

2.5 安徽省武术健身娱乐市场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人们休闲时间也相应的增加,人们的日常体育活动量逐步提高,体育意识不断增强,参加武术健身的人数越来越多.在调查中发现,中老年人首先选择运动量小、对抗性弱的太极拳等传统武术作为健身手段,而年轻人则选择运动强度大、对抗性强的散打和功法运动作为健身手段,但这些都未能为武术健身消费创造出可观的经济效益.这一方面是由于某些健身娱乐场所过于高档,与大众的消费水平不符,另一方面受传统观念“拳打卧牛之地”的影响,使得武术健身者在场所的选择上,首先关注的是非经营性的固定场所进行活动,群众武术健身娱乐的场所一般以家居为中心,以就近为基本原则.大部分调查对象选择武术健身娱乐的场所集中在公益性的非体育场所,而利用武术馆、健身俱乐部的较少.

2.6 武术教育培训市场

截止2010年9月,安徽省体育局对首批武术馆校的评定结果进行了公布,我省正式注册的武术馆校共计130余所,被评为省级武术馆校的有10所,市级武术馆校36所,县级武术馆校17所.经营型武术馆校、健身中心普及到了各个县(市、区),每个武术馆校、健身中心平均有从业人员5.56个.

武术的教育培训业务是武术文化产业中的重要组成部分.目前,接受技能培训的人群主要集中在青少年,尤其是县城与广大农村青少年,中老年健身人群有需求却没有形成规模效益.通过对假期武术培训班调查结果表明,青少年业余培训,主要处于两个年龄阶段.6-13岁之间占被调查对象中总数的48.7%,14-18岁之间占25.4%,19岁以上占25.9%.青少年业余培训的目的,主要体现在以下几种类型:健体防身的占到36.8%,发展个性的占16.2%,兴趣爱好的占21.1%,陶冶情操的占14.1%,其他11.8%.表明,大部分青少年参加武术培训的主要目的是健体防身,同时促进人格的完善.这也说明在开发青少年业余武术培训市场时要充分利用武术的健体防身的功能.与培训市场社会需求相比,青少年培训教练员的数量与质量则相对不足.在对武术馆校与健身娱乐场所中的教练员的调查显示:其中是专职教练员的占46.2%,专职教练员中普遍学历不高.其他很多教练都是兼职的,他们有的是学校的体育老师,有的是大学体育专业的学生,有的则是长期习武的武术爱好者.大多数武术教练员自身掌握的技能并不精湛,培训的质量也不能得到有力的保障.我省的武术师资的培训已间断好多年,教练员、裁判员自身素质在逐年下降.直到最近几年为了保证武术比赛顺利召开,省体育局联合省教育厅才重新进行武术裁判员培训,具体有2006年安徽省教育厅学生体协主办的高校武术裁判员、教练员培训,参与人数有100多人,2008年进行了安徽省武术(套路、散打)裁判员培训,参加人数达150人.目前,我省的武术师资培训,仅限于短期形式,教会一套动作或技术,或者是学习文件,掌握武术界新的动态,缺乏一套行之有效的长期的武术培训形式和制度.

安徽省武术文化产业在发展中呈现出以下几个缺陷:一是尚未形成信息化武术文化产业.如武术动漫产业和武术广告产业的缺失,随着信息技术的普及与提高,动漫产业和武术广告化进程已经成为提升文化产业竞争力的主要趋势,安徽省武术文化产业的结构仍然是以传统产业为主导,这不利于带动我省体育产业结构的战略性调整,武术新闻与广告业是体育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安徽省电视台及地方电视台十分重视体育新闻业的开发工作.分别安排专门频道开展体育新闻宣传工作,而武术文化专栏显得极为稀少.体育局、职业俱乐部应该充分利用各级武术竞赛的有利时机,积极开发武术竞赛的无形资产的潜力,开拓武术广告市场,这样才能取得丰厚的经济回报.二是区域发展对我省武术文化产业未形成推动力.以长江三角洲、皖江城市带为前沿的区域经济发展,已经带动了安徽省文化产业的壮大和提升,武术赛事的不断增多也为武术文化产业的发展提供了契机.但目前我省的区域武术文化产业的发展思路还不明确.三是安徽省武术文化的优势资源与武术文化产业开发的亮点之间落差大.

3 安徽省武术文化产业发展的现状分析

3.1 逐步形成稳定的消费市场,但总体水平不高

2011年对安徽省城镇群众进行了问卷调查,调查结果表明,安徽省的大众(城镇)武术消费主要包括武术用品、武术健身娱乐、武术比赛表演、武术教育培训、武术图书出版业、武术场馆服务业等6大类.其中武术培训、武术器材消费所占比例是86.3%为最大,而其他4个种类的武术消费所占比例为13.7%.这表明,目前我省武术市场体系中己被开发的市场极其有限,有的还没有开发,只能算是“概念市场”,如武术广告市场、武术信息市场等,与理论中的专业市场相差较大.在受访的群众中,每月武术消费金额平均10元以下的所占比例最高,为87.6%;每月平均50元以上的仅占 4.9%,较清楚地反映了安徽省大众(城镇)武术消费的总体水平和状况.在大众(城镇)武术消费状况的调查中,有效问卷1102人中有武术消费的为285人,占25.9%,人均年武术消费金额为26.92元.从调查的结果中不难看出,安徽省武术文化产业已经具有稳定的消费市场,但是总体水平还不高.

3.2 武术教育培训产业蓬勃发展,但后劲不足

武术教育培训业是武术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安徽省近年来重点发展的行业之一.几年前,安徽省已有武术学校130多家,各类武术教育培训机构10余家,各类培训机构中以武术、散打、高水平运动培训居多[4].在武术教育培训机构中既有武术行政部门兴办的、以培养后备力量为主的事业性单位,也有以培养高级武术人才为主的高等院校.近年来,以赢利为目的的各类武术教育培训结构成为该行业发展的新亮点.

安徽省各种武术馆校、健身中心档次有高有低,一般都实行有偿服务.这些场所的业主和从业人员主要是来自体育教育类毕业生和退役运动员,他们一般都具有较好的指导能力,但他们的企业经营管理和市场开拓方面的能力则相对较差.安徽武术馆校是武术技能培训市场中独具特色的亮点.专家认为武术馆校和健身场所经营中存在的困难依次为:经营开发手段单一、市场培育不力、缺乏经营管理人才、认识与观念滞后.可看出安徽省武术馆校培训的规模较大、开展也较好;但也可看出安徽省武术馆校要进一步发展还有很多困难需要解决.

3.3 武术竞赛表演产业化进程加快,其市场结构有待优化

安徽省有很好的武术运动基础,群众参与武术的热情很高,这就为安徽省发展武术竞赛表演业提供了坚实的市场基础.安徽省体育局与有关企业从20世纪90年代中期开始酝酿,经过努力首先将安徽省职业武术推向市场,并很快形成了以散打为代表的具有职业性质的俱乐部组织.经过近年来的大力建设和发展,目前已经形成具有综合性功能的的武术俱乐部.

把部分竞技武术交给社会去办,实现产业化经营是安徽省竞技武术改革的又一项新成果.合肥市体育局在这方面进行了有益的尝试,把散打、跆拳道等项目推向社会,体育局提供一部分器材或在一定年限内免费提供若干场地,由社会力量投资办学训练.日常训练经费由学员、投资方共同承担,体育局不再提供训练资金,有比赛任务时代表合肥市参赛,期间费用由体育局承担.这样一方面俱乐部取得了收益,另一方面也解决了学员的后顾之忧.

3.4 武术文化产业结构不均衡、消费能力差距大、管理有待完善

产业经济学理论表明:影响产业结构的因素一般包括需求结构和供给结构,从需求结构来看,包括中间需求和最终需求的比例、个人消费结构、投资结构.安徽省文体产业的产值是逐年稳步上升的,而其占第三产业产值的比重也从2000年的不到2%经过逐年上升,2010年以后升至3%并基本保持在3%到3.5%之间.这个比重值与西方发达国家相比稍低了些,但安徽省文化产业的发展趋势总体上还是正常的,未来增长的潜力较大.

对武术产业结构合理化的判断,通常的标准有:是否适应武术市场需求的变化,武术产业内各部门之间的比例是否协调以及能否合理并有效地利用武术资源.主要从安徽武术市场需求角度的变化、武术产业内各部门之间的比例是否协调和能否合理和有效地利用武术资源三个角度来看,安徽省武术文化产业内部结构中,武术场馆产业所占比重较小,应大力发展武术场馆产业.武术文化产业内部结构调整的方向应当是进一步优化结构,大力发展竞赛表演、武术用品销售、武术图书出版等行业.

安徽省武术文化产业布局与省内经济发展水平直接相关.具体表现为:合肥市好于全省其他地区,皖南好于皖北,城市好于城镇.本次调查显示:合肥市武术产业产值占全省的近40%,其次较高的的是皖南地区,而城市武术产业产值占全省武术产业产值的86%.从武术消费能力上看,城市人口中的34%以上有武术消费,但人均武术消费额仅为6.8元/年,而全省城镇却有近90%的人从未有过武术消费,省内武术消费市场的现状使武术产业的发展受到限制,省内的武术消费能力不足以支撑武术产业的快速发展.据调查,在东部广受欢迎的武术旅游在安徽省基本上处于空白状态,经营单位寥寥无几,活动开展得也非常有限,作为武术产业中的一个重要方面的武术中介服务,全省竟无一家.

安徽省武术文化产业方面的法规还不健全,体育部门并不分管市场工作,社会对体育部门的认可程度较低,各级体育单位之间还缺乏有效的协调,责、权、利关系模糊,加上体育部门人员有限、经验不足、执法不力,虽有了授权,但实际很难执行.由于全省没有统一的法规,各地无从参照,这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武术文化产业的发展.

目前,武术用品制造与销售都不归体育部门管理,使得武术主管部门无法根据武术事业的需要来对这些行业进行指导、调控和规范.特别是武术产品的制造,其产品按照其他行业标准可能是合格的,但用在武术上就有可能造成人员伤害.武术产业的管理权限也是一个问题,由于利益的驱使,各级部门都想管,现在已经出现了上下级为管理权而闹矛盾的问题.

4 结语

“武术搭台,经济唱戏”,武术文化的继承和传播任重道远,武术文化产业的发展方兴未艾,其发展目的是为了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文化需求、拓宽文化市场与拉动经济增长,对构建和谐社会和体育强国建设意义重大.通过对安徽省武术文化产业发展的调查与分析,可以清晰地判断它在市场中的优势和潜在不利因素,为我们进一步提升其市场竞争力和可持续的科学发展提供一些参考依据,为繁荣安徽省的地方文化及安徽经济的腾飞做出有益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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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1〕叶朗.中国文化产业年度发展报告.长沙:安徽人民出版社,2003.25.

〔2〕金元浦.文化产业:不断嬗变和生成的概念.中国文化报,文化产业周刊,2005-7-22.

〔3〕张胜冰,徐向昱,马树华.世界文化产业概要[M].昆明:云南大学出版社,2006.4.

〔4〕章晓俊.安徽省武术学校现状调查及可持续发展研究.扬州大学,200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