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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形式审美在音乐欣赏教学中的实践

  • 投稿yuda
  • 更新时间2015-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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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谊

(贵阳学院音乐学院,贵州贵阳550005)

【摘要】音乐欣赏过程中创作者主体与听众客体具有共同的情感体验,这是音乐作品欣赏能够达成的前提和基础,而音乐作品本体或音乐形式是这两者之间的中介和纽带。音乐形式以其物理属性的厚薄、亮暗、浓淡、紧张度等在我们心里形成共同的情绪联想,在很多情况下,它可以构成对音乐作品美感来源的直接把握。如能在欣赏教学不断将创作上的重要形式构思设计加以强调,相信会极大地帮助学生真正提高艺术素养,因为音乐艺术的情感表达直接依赖于音乐自身的形式手段。音乐欣赏的过程,如果对于普通听众而言只是情感的体验,那么对于音乐专业学生或工作者,还需要具备将音乐作品中得到的情感体验与其形式表达手段之间建立起对应关系的能力,这也是音乐欣赏课程在教学中的最重要目的,作为一个教学的切入点、结合点或评判角度,形式审美有它不可替代的价值。

【关键词】音乐形式;情感体验;对应关系

谈到音乐欣赏,肯定会涉及的问题是“什么是音乐的美?”,因为艺术欣赏的过程是人们在对艺术作品的感受中获得审美体验。欣赏与美学的交集很多,但音乐美学本身,就是各种指导哲学、审美观念、审美方法的集合体,在具体的欣赏过程中,做这种高度抽象的思辨对教学的目的事实上并没有直接的帮助,音乐的内容的范畴是什么,长期以来也是有各种理解的。所以,以最简化的思维过程达到欣赏教学的目的对于“教”与“学”都有着积极的意义,而从音乐形式角度出发考察音乐作品的审美价值也符合这种教学上的经济原则。

音乐欣赏是音乐专业的一门基础课,对学生学习其他音乐理论课、技能课有着指导意义。虽然涉及到的知识、信息极多,比如音乐史学、美学、音乐技术理论等,但和其他大多数音乐理论不同,这门课程在实际教学中,并没有相对具体的教学模式,切入点以及教学内容也有较大差异,依据对象的不同,在教材编排、教学内容、教学要求上都会有多样化的选择,而最重要的教学目的,是提高学生音乐感知能力和审美能力,达到学以致用的目标,所以它是一门理论及实践的综合性学科。本文讨论的教学对象主要针对的是高校音乐类专业,或在其本身知识结构中已对基本乐理知识有了一定程度了解与掌握的学生。教学总的出发点,不是去深究音乐的本质本源,而将重心放在音乐本体形式上来。

音乐的形式,是指构成音乐的基本元素及其不同的组合方式,而音乐作品的风格及其包涵的思想情感体验,是这种组合所形成的外部特征。音乐的基本元素也是声音的基础性质有音高、时值、力度、音色。音乐作品的创作者就将这些基本元素以各种方式加以组合,以其物理属性的厚薄、亮暗、浓淡、紧张度等在我们心里形成情绪联想,表达其自身的思想或情感,而受众从聆听中体验到的情感与创作者所想要表达的是相同或相似的。忽略音乐作品特殊的二度创作环节的话,这是音乐欣赏过程的三个环节也是三个方面,即“主体(作曲家)——艺术作品本体(音乐作品)——客体(听众)”,以另一个公式来表达的话则是“思想情感——形式表达——思想情感”。主体与客体具有共同的情感体验是音乐作品欣赏能够达成的前提和基础,而音乐作品或音乐形式是这两者之间的中介和纽带,相对于情感体验的某种程度的主观游移,形式上的各种参数指标是客观稳定的。音乐形式美学的代表人物汉斯立克在他的《论音乐的美》中有一个很鲜明的观点“音乐的内容就是乐音的运动形式”,在美学领域这个观点长期以来一直引起广泛讨论,但音乐形式,确实是欣赏教学的一个极佳的切人点与结合点。我们知道,音乐作品是以各种乐音或声音组成,可以表达思想或情感,虽然语意内容上具有不确定性,但音乐的各种形式要素是没有争议具体存在的,在一个音乐作品的欣赏过程中,最开始让我们感知到的就是这些可以还原到音乐基本元素的形式特征。而即使是汉斯立克本人也说过“我完全同意,美的最后价值永远是以情感的直接验证为根据”。这也是在形式表达和情感体验这二者间建立了内在联系,音乐的形式审美过程,也可以佐证这种有机的联系。试举几个事例加以说明。拉赫玛尼诺夫的艺术歌曲“丁香花”,是一首抒情优美的浪漫曲,从传统欣赏的教学角度,作曲家生平、年代背景、歌词内容、创作特征、音乐题材、体裁等都是教学的铺垫内容,但是从审美的角度,绝大多数上述内容对听者的情感体验并无直接的帮助,甚至还有被误导的可能,且这种知识点、面的铺陈,在脱离课堂教学的环境下通常无法保障。而从音乐形式角度切入的话,很多环节可以先忽略不计,直接感受作品中形式要素建立的情感意境,从音区、音型、声部层次、律动、织体等,我们就足以把握整首歌曲的基本情绪。如谱例所示:

音乐开始是钢琴中高音区以小幅波状平稳律动为特征的流动固定音型为前奏,三个声部层次以不同的节奏形态或时机依次进入,很容易在听感上区分,形式要素决定了歌曲的基调。这首艺术歌曲以物以景抒情,织体清淡简洁,似雾似露,音乐情感优美抒情带有对幸福的憧憬和淡淡惆怅,其中大部分情感特征在不了解歌词或作者背景的情况下都可以在形式特征中得到体现,而如果能有乐谱文本加以细化的对照分析,对作品更多的创作表达细节就会有更加深入的理解。这个思维过程其实只有两个问题:一是音乐表达的是什么,二是怎么表达。对于第一个问题,大多数音乐表达的首先是偏重于音乐家与普通听众共同具有的情感内容和美感愉悦,而对于具有一定专业知识背景,同时将来也承担着音乐推广和普及工作的责任音乐学生,第二个问题在音乐欣赏教学过程中更加重要,也是一种技能性的培养。

艺术也是一种生产形态,有着与一般生产劳动所具有的工艺过程的可控性与媒介材料的可选择性特点,音乐也不例外。作曲家与普通听众在专业知识和技能上可能差异巨大,但在情感体验、审美掌握上是相同或相近的,这也是艺术作品得到传播的基础。在“形式——表达”流程中,不同的受众理解掌握的倾向与程度会有不同,在音乐形式中有两个层面,音乐的基本元素是一个听觉正常的普通人都可以区分的,不构成大的理解障碍,但音乐基本元素的组合方式或编配手段方面,包括节拍、节奏、和声、对位、织体、结构、配器等音乐创作技法,必须受过专业训练才能得到一定程度的了解与把握,音乐专业的学生中,也只有少数能真正了解音乐作品的创作流程。我们虽然做不到“要了解但丁就要把自己提升到但丁的水平”的地步,但这些方面对于音乐作品的表达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在欣赏教学中有所要求是有必要的,音乐专业中也有许多课程来解决上述诸方面的训练,而在音乐欣赏课程中,最重要的是在这些方面与作品中所表达的情感体验之间建立起对应关系。

我们再举拉赫玛尼诺夫的另一首艺术歌曲“这地方好”为例进一步说明

谱例中第二小节歌曲第一段结束,在伴奏声部低声部有一个间奏,是歌曲主题材料引伸出来的,在第二段开始后,它发展为一个主要旋律的对位声部,模仿声乐部分以模进的手法发展,将乐曲推向高潮,甚至在高潮点上代替了声乐部分,整个音乐极富感染力,就创作上而言,这是情感表达必不可少的形式特点,如维持第一段典型的主调音乐的三声部层次,远远达不到现在这种艺术表现力。在这个听觉体验的过程中,歌词、语言、作者背景等传统信息都做不到对音乐美感来源的直接把握。这种例子不甚枚举,如能在欣赏教学中不断对类似创作上的重要形式构思设计加以强调,相信会极大地帮助学生真正提高艺术素养。因为音乐艺术的情感表达直接依赖于音乐自身的形式手段。就像绘画艺术的欣赏离不开线条、色彩、构图、透视等专业技法,电影艺术欣赏离不开摄影、镜头、场面调度、运动、剪辑等理论,音乐作品的欣赏也无法超脱音乐艺术自身的形式语言。

如上所述,音乐欣赏的过程,如果对于普通听众而言只是情感的体验,那么对于音乐专业学生或工作者,还需要具备将音乐作品中所得到的情感体验与其形式表达手段之间建立起对应关系的能力,这也是音乐欣赏课程在教学中的最重要的技能性培养目的。诚然,单一的教学方法对任何学科都是有害的,音乐作品风格、情感表达方式的多样性单靠形式审美一种途径肯定是不够的,但是作为一个切入点、结合点或评判角度,形式审美有它不可替代的价值,尤其对于处在“许多的音乐观念几乎都是其他文化活动任意的副产品”的社会现实下。虽然审美的过程本质上也是艺术的再造,应该具有广大的空间和弹性,但在音乐艺术领域,由于媒介材料的抽象性,语意文本的不确定性,加大了普通听众的理解障碍,也导致了教学、普及、推广上的难度,对音乐家、音乐风格、音乐本身理解上的模式化现象非常普遍,所以在音乐专业范围内,采用“技术人员那样的简明、学者的那种分析的客观性”来理解音乐的美是有着积极意义的。

参考文献

[1][意]恩里科·福比尼,修子建西方音乐美学史[M]长沙:湖南文艺出版社,2005.

[2]修海林,罗小平音乐美学通论[M].上海:上海音乐出版社,1999.

[3]王宏建.艺术概论[M]北京:文化艺术出版社,2010

[4][奥]爱德华·汉斯立克,杨业治论音乐的美——音乐美学的修改刍议[M] 北京:人民音乐出版社,19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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