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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兜底均衡”理念下县域体育公共服务指标体系构建研究

  • 投稿古井
  • 更新时间2015-0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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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红建

(南京晓庄学院体育学院,江苏南京211171)

摘要:县域作为一种特殊的空间区域,该区域体育公共服务的供给状况影响着我国体育事业的整体进程。提出了“兜底均衡”的理念,并依据该理念范式采用专家咨询与实地调查相结合的方式,初步构建了苏北县域体育公共服务的指标体系,该体系包含7个二级指标,以及23个三级指标。探讨了县域体育公共服务的评估主体与方式,认为“第三方”是较为合理的县域体育公共服务评估主体。

关键词:兜底均衡;体育公共服务;指标体系;县域

中图分类号:G80-0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268X(2015)02-0005-03

基金项目:国家社科基金青年项目(12CTY025),江苏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2014SJD193),江苏省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11TYB004)。

县域是城与乡并存,以农村为主的空间区域,县域承上启下,直接面对城乡居民,又是国家治理的前沿阵地,承担着国家各种各样政策的执行责任,因而地位关键。受城乡二元发展的历史因素影响,农村基本公共服务供给水平自然落后于城市。尽管自上世纪90年代,特别是新世纪以来,国家不断加大对农村的公共产品的投入,但长期以来将农民隔离在公共产品需求表达的大门之外,农村体育公共服务的供给自然也难以逃离自上而下强制供给的体制性藩篱。在这种态势下,县域里城市与农村在体育公共服务供给上依然存在较大的差距,城乡居民还难以公平地获得体育公共服务。如何破解县域城市与农村的这些差距,实现县域体育公共服务的均等化发展成为现实难题。

党的十八大报告具体提出了到2020年要达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总体实现”的宏伟目标,这不仅对我国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发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也为今后一段时间内我国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发展指明了方向。“兜底均衡”即为本文所提出的应对县域城乡体育公共服务差距性演进的一种理念,该理念从本质上讲就是保证体育公共服务最基本、最底端的均衡,从而实现县域城乡居民在体育公共服务供给中的相对公平。而围绕“兜底均衡”理念,构建县域体育公共服务的指标体系,一方面是对该理念的具体阐释,使之具有可操作性;另一方面,该体系的构建则是有效监督与制约县域政府供给体育公共服务的重要手段。

1 “兜底均衡”理念下县域体育公共服务指标体系基本理论

1.1“兜底均衡”的内涵解释

“兜底均衡”在社会学研究中较为常见,“兜底”中的“底”就是底线的意思,是指水平、程度、价值等的最低合格标准;均衡则是指以这样的标准创造的平等、公平、平衡样态。“兜底均衡”本质就是保证我国县域中城市与农村的社区、行政村的体育公共服务至少要具有最底端的配置标准。事实上,“兜底均衡”理念的出发点即为保证城市与农村平等地享有体育公共服务的权利,不至于出现“城市有”而“农村无”体育公共服务的现象,是体育公共服务供给最基本、最基础的公平与正义。所以,秉承“兜底均衡”理念,就需要在构建县域体育公共服务指标时,一定要把城乡居民最迫切、最直接、最现实的体育公共服务指标体现在标准体系中,剔除那些刻意“拔高”、不切实际、难以落实的体育公共服务指标,更不能对城市体育公共服务的供给指标有所“偏袒”,这样有可能会使政府在实践中以牺牲农村体育公共服务的供给为代价,更多地将体育资金投入到城市体育公共服务供给中。

1.2“兜底均衡”理念下县域体育公共服务指标构建的原则

1.2.1 科学性原则

在构建县域体育公共服务指标体系时,需要科学地界定与分析体育公共服务的内涵与范畴,需要遵循科学的指标体系构建方法与步骤。由于本文旨在探讨“兜底均衡”的县域体育公共服务指标,所以遴选的指标主要是保障城乡居民基本的体育公共服务需求,从而体现社会公平,有利于缩小城乡体育发展差距。

1.2.2 普适与具体相结合原则

普适性主要体现在本文构建的县域体育公共服务指标,能够对我国不同县域均可以起到指导性作用。但是,由于我国地域辽阔,不同区域的城乡居民所需求的体育公共服务指标不尽相同,因此本文在构建了普适性的县域体育公共服务指标之后,还结合具体区域的特点,构建具体区域性的体育公共服务指标体系。

1.2.3 城乡一致性原则

应该讲,当前党和国家制定的包括体育公共服务在内的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方针、政策,正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体现,也是城乡公民平等享有体育公共服务权利的保障。“兜底均衡”的理念决定了本文所构建的县域体育公共服务指标体系必须遵循城市与农村相一致原则,也就是如果按照本文所设计的指标体系供给体育公共服务,县域城市与农村居民在获得数量、质量以及频次等方面是相同的。

1.2.4 可操作性原则

如果构建的县域体育公共服务指标不具有可操作性,那么必然带来供给过程的“寻租”现象。基于此,本文在构建指标体系时主要筛选定量化指标,在方便县域政府供给体育公共服务时,也可起到监督与评价作用。

2 “兜底均衡”理念下县域体育公共服务指标构建的步骤

2.1 以专家咨询方式获得普适性的县域体育公共服务指标

首先,本文采用文献资料方法,查阅了县域体育公共服务相关内容的书籍、论文、资料等,如周爱光教授的《从体育公共服务的概念审视政府的地位和作用》、易剑东教授的《中国体育公共服务研究》、陈家起教授的《苏南地区农村体育公共服务供给的有益探索》、刘亮博士的《我国体育公共服务均等化的理论模型与实证分析》等等,搜集了可能涉及到的县域体育公共服务指标。

其次,通过实地访谈与专家访谈的方式,对江苏宜兴、丰县、溧阳,山东东平、梁山、肥城等县域体育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以及南京师范大学、苏州大学、南京体育学院、山东理工大学等高校专家进行了多种形式的访谈,对前面所搜集的“兜底均衡”理念下的县域体育公共服务指标进行论证,初步筛选了县域体育公共服务相关二级指标11个。

最后,运用特尔非法咨询了体育管理学、体育社会学等相关领域专家,经过两轮的咨询最终确定了县域体育公共服务指标,共计7个二级指标,删掉了体育场馆健身有偿性服务类型、数量,体育竞赛表演服务类型、数量,体育户外运动场所类型、数量,体育健身讲座、咨询频率等4个二级指标。经过以上步骤构建的县域体育公共服务指标内容如表1所示。

2.2 以问卷调查方式获得区域性的体育公共服务指标

基于我国县域所存在的地区差异性,本文通过专家咨询方式确定的县域体育公共服务指标只具有参考性价值,还需要在这些指标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从另一个角度讲,正如前面所讲的,专家咨询方式所获得的指标是一种自上而下的顶层设计,而通过实地调查所获得的指标则是对不同县域城乡居民体育利益需求表达的一种回应。“合理性的获得需要得到社会大多数成员的认可”,“那么这种合法性才是全面的合法性,才不会产生一定的存在危机。”县域体育公共服务指标体系构建中的“顶层设计”与“基层表达”相结合才能使得指标体系更具有科学性与合法性。

限于笔者能力,本文只对苏北部分县域的城乡居民进行了区域性的实地调查。首先依据表1所形成的县域体育公共服务指标设计调查问卷,将7个二级指标分别分化、细化,以问题形式体现在问卷中;其次是发放问卷,选取丰县、睢宁、东海、灌云四个县域,共发放问卷320份,回收296份,回收率92. 5%,有效率100%;再次,对回收的调查问卷进行统计分析,按照所占百分率,选择城乡居民需求最高的体育公共服务指标内容、数量、形式等等,从而最终确定苏北县域体育公共服务指标体系,包含7个二级指标,23个三级指标,如表2所示。

3 县域体育公共服务的评估主体及评估方式

3.1 政府作为县域体育公共服务评估主体的局限性

作为县域体育公共服务的供给主体,各级政府包括体育局、教育局以及建设局等行政部门是公共体育利益的天然维护者,行政部门的工作人员则承担着体育公共服务供给的具体事务,从而促进体育公共服务所承载的公共利益得以实现。由于县域体育公共服务的供给主体分化到最后可以具体为每个个体的人,因此人性在县域体育公共服务过程中便会发挥出相应的影响,并对服务的供给结果产生相应的作用。囿于人性的“经济人”假设,县域体育公共服务的供给行政机构或个人可能会在服务过程中追逐相应的政治利益、经济利益以及其他利益,损害了公共体育利益的实现。例如,一些地方政府为了其他方面的利益,私自挪用体育彩票公益金。“我国历来就有好大喜功的传统观念,报喜不报忧,想报多少就报多少,尤其是把群众体育发展的增长速度作为考核内容后,统计数据弄虚作假的风气呈蔓延之势。”所以,地方政府作为县域体育公共服务的评估主体有其现实的局限性,他们作为评估主体从理论上讲合理性程度并不高。

3.2 以“第三方”作为县域体育公共服务的评估主体

所谓“第三方”就是由社会机构、个人组成的介于政府与公民之间的组织,第三方评估就是由该类组织对政府的体育公共服务供给状况进行的评价与考核。现在,第三方评估政府绩效的形式得到越来越广泛的运用,因为相对传统的政府考核方式,第三方评估的方式具有明显的客观、公正、公开的优势。如若科学、客观地评价县域体育公共服务的供给状况,第三方评估是最佳的评估主体选择。特别是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日益提高,体育正成为社会生活中越来越重要的组成部分,成为民生的重要方面,也成为国家政策规划中不可或缺的内容。在这种背景下,人们越来越关注体育。所以,首先应该建立“第三方”作为县域体育公共服务的评估主体的准入机制,由国家或省级政府制定第三方评估的准入政策机制,遴选高校专家、公民个体等作为第三方组织成员;其次需要建立县域体育公共服务第三方评估的权利保障机制,规定第三方的权利,从而有效规避政府对县域体育公共服务评估的干预。

3.3 县域体育公共服务指标的主要评估方式

鉴于本文只是对“兜底均衡”理念下县域体育公共服务的指标体系进行初步探讨,指标体系构建过程中还有一些地方值得商榷,并且本文并没有直接设计出不同指标的权重值,这是与不同地域所开展的运动项目相关,如南方多水、北方多雪,东部有海,西部有沙漠,在这些自然条件限制下,不同县域城乡居民所喜好的运动项目并不相同。所以,如果对某一县域的体育公共服务水平进行实际测评,还需要经过以下几个步骤:首先是要确定县域体育公共服务指标的权重体系,即不同指标在体系中的重要程度,可采取层次分析法咨询相关专家等方法获得;其次是要明确该县域供给体育供给服务的真实情况,即不同指标的数量、质量以及组织情况、完成情况等;最后综合不同体育公共服务的指标权重以及实际完成状况,进行数理统计与计算,从而得出该县总体的体育公共服务供给水平。

5 结语

县域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具有重要的基础地位,县域体育公共服务供给的健康态势是城市与农村的体育公共服务差距的不断缩小,到最终一致,而“兜底均衡”则是当前追寻这种态势的必要手段之一。当然,“兜底均衡”理念下的县域体育公共服务指标并非是一厢情愿地由专家来确定,而是要结合不同地域城乡居民的体育利益需求表达。事实上,合乎老百姓最为需要的体育公共服务指标才是最为合理的,最为接地气的,也是最能使得政府供给的体育公共产品与服务发挥其应有价值的。否则,由政府自上而下的进行县域体育公共服务的安排必然会在实践中遭受“冷遇”,在浪费国家体育资源的同时,政府也丧失了公信力。无疑,当前县域体育公共服务的供给基本是由政府完成的,那么政府既然作为供给主体,如果还作为评估主体对自身进行评估,势必会对评估结果的真实性与可靠性带来影响,而寻求作为独立机构的“第三方”对县域体育公共服务供给水平进行评估,显然有助于规避供给与评估“同一体”的弊端,使得评估过程更加合理。

参考文献

[1]胡庆山,王健.农村体育公共服务供给的价值审思与现实困境[J].上海体育学院学报,2014(4):20-24.

[2]学习十八大精神——亢犁: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路径[EB/OL]. [2013-01-02]. http://www. gmw. cn/xueshu/2013-01/0 2/content_6219955.htm.

[3]杨启亮,底线均衡: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解释[J].教育理论与实践2010(1):3—7.

[4]刘红建,县域体育公共服务标准体系构建的理论探讨[J].体育成人教育学刊,2015 (1):39-41.

[5]胡庆山,论农村体育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J].北京体育大学学报,2013(12):16-23.

[6]刘红建,沈晓莲.体育公共服务政策执行困境的制度归因论J].南京体育学院学报:自然科学版,2013(6):10-15.

[7]姜鲁先.对县级群众体育数据真实性的思考[J].内江科技,2011(11):173.

[8]徐双敏,陈尉.“第三方”评估政府绩效的制度环境分析[J].学习与实践,2013(9):22-27.

(收稿日期:2015-0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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