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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狱焰火中的幽微良知——莫言的三个中篇兼及《檀香刑》

  • 投稿文兄
  • 更新时间2017-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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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德海

现下人们熟知的莫言小说,多是用放大镜观看世界,生活在他的大部分作品中是被摄取的,照亮的只是文学放大镜中圆圆的一块。放大镜前凸出的这块生活是真实的,但也因为放大镜的存在,周围的生活被隔离开了,原生态的生活被遮蔽了许多,人物的活动也只是在这小小的圈子中,总不免显得有些略微变形。但他《司令的女人》《野骡子》和《三十年前的一次长跑比赛》,有一种狄更斯式对“人生那种亲切的忧郁,那种朦胧的、被雾遮蔽着的愉快”的表达,笔下的“生活既富于喜剧性又富于悲剧性,正因为生活有双重性,所以又是愉快的”①,人物生活在人群中,放大镜的边框去掉了,放大镜也就不复存在,生活和人物以他本来的样子展现处理。

一、潜滋暗长的愉快

莫言此前的小说,如余华所说,是用“苦难沉重的声音歌唱苦难深重的母亲”②。但在这三个中篇里,这种置于前景的苦难被大大弱化了。弱化并不等于消失,而是从放大镜的凸出中出离,回归于本原状态的生活中。在多数小说中,莫言小说的叙事视角总不免是外在的,即以一个出离了乡村的人的视角来反观乡村,自身不自觉的优越感产生了一种类似负罪的感觉,因此,莫言也就不免把乡村的苦难加以夸大,以求引起人们的关注和同情。但不管是《司令的女人》《野骡子》还是《三十年前的一次长跑比赛》,叙事主人公都是乡村土生土长的孩子(《司令的女人》稍有例外,叙事主人公是随时间的发展逐步长大的),这些乡村培育出的孩子既没有外来者对乡村前定的理解,也免除了乡村成人因为利益或别的东西驱使而故意漏掉的生活部分,以往的出离变成了现在的融入。打一个不甚恰当的比方,此前莫言小说中的视角还是固定的,人物的活动晃晃脑袋就可以总观全景,而现在的视角却是行走的,我们只有跟随着叙事者东奔西走,才可以看到生活中丰饶的混沌。行走视角下的乡村人已习于他们的生存方式,因此也就有他们自己消解苦难的方式和表达自己的方法。甚至可以说,苦难已经成为生命的日常行为的一部分,在这种日常行为中,他们感到的就不只是难以承受的负担,还有潜滋暗长的生活的“愉快”。

这种潜滋暗长的“愉快”,首先表现在莫言笔下的乡村人对变动的生活的理解上。“右派”和“知青”下放,无疑是中国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但小说中的乡村人,并不因为其突然到来而手足无措,他们迅速把这种新现象纳入自己固有的理解方式中。对“右派”,他们没有像意识形态设想的那样对他们监督改造,而是:“从很早到现在,‘右派’都是大能人的同义词。我们认为,天下的难事,只要找到右派,就能得到圆满的解决。”“我爹说,你以为怎么的,没有点本事能被划右派?”③对“知青”也一样,他们并没有因为是到“最广阔的天地”中锻炼而真正成为乡村人自觉的被锻炼对象,而是以他们的多才多艺和异于乡村的一些特点让乡村人羡慕。《司令的女人》中,“知青”的能演能唱始终是我们艳羡的,而漂亮的唐丽娟更是乡村人心中天使样的人物,“我们”一帮年轻人几乎被唐丽娟迷倒。甚至,乡村人还从“知青”那里学了很多新名词,比如作品中“我爹”说:“你应该找个镜子照照自己的尊容!”“我姐姐”说:“整个宇宙没有比你更浪的男孩子”④……诸如“尊容”和“宇宙”这样的字眼,就是受“知青”们的影响(这点莫言自己在小说中有说明)。乡村人没有把“右派”和“知青”的到来作为他们的异态生活,而是作为他们常态生活的一部分接受了。他们对“右派”和“知青”的态度,也因为这种清醒的常态认识而显得不卑不亢。他们并不因为这些人的暂时落难而对他们鄙视或者别有所图,乡村人保持着他们稳定的现实智慧。在《三十年前的一次长跑比赛》中,带些痞气的王干巴说:“你们跟我们贫下中农假装打成一片,其实隔着一条万里长城!”而在常态中对“知青”的有所企图,也被乡村的现实智慧所打击。《司令的女人》中,作品的叙述者“我”,因为迷恋唐丽娟,没有限制自我欲望,闹得村里鸡飞狗跳,被家人嘲笑,并被父亲暴打了一顿。这种家人自发地对不切实际的行为的干涉,是乡村现实智慧的体现。他们知道自己与下放的“城里人”的差距,强硬的干涉实际上也是顽强的自我保护。

二、传奇化倾向

这三个中篇,也饱含着对乡村自我审美和理想表述的准确表达。乡村人的审美在外在视角看来可能是低级的,但这就是他们对事物的理解方式。评价一个人的写字吧,他们说“那粉笔字写的,横是横,竖是竖,撇是撇捺是捺”。对标枪运动员的要求也不是他能投多远,而是“标枪比赛,光投得远还不行,还应该讲个准头”(《三十年前的一次长跑比赛》)。对乡村人来说,标枪的准头是可以用来射杀兔子的,可以满足他们对食物的需求。在这三个中篇里,最让人感兴趣的是他对乡村人倾向把日常生活传奇化的描绘。在人们的日常生活中,不怎么样的一件小事也几乎会被乡村人自觉地传奇化。《三十年前的一次长跑比赛》中,对一个下放的“右派”会计:“我叔说,人家老富打算盘时,半闭着眼,一会儿挖鼻孔,一会儿抠耳朵,半天拨动一个珠,等我们噼里啪啦打完时,人家早就把数报出了。”或许老富真有一手打算盘的绝活,但老富的动作特征是经过夸大的,抠耳朵挖鼻孔只是乡村人夸张地表示一个人的神定气闲罢了。在同一篇小说中,主人公朱总人与县乒乓球冠军比赛时,拿起的是“胶皮像猪耳朵一样乱扇乎的破拍子”。使用的工具越差,人物的传奇色彩就愈加浓厚,凭借很差的拍子和怪里怪气的发球,朱总人赢下了县里来的冠军。在《野骡子》中,父亲的智力和估牛的准确度也被传奇化了,他估牛的出肉率误差不会超过一公斤。而父亲的智力也绝对是一流的,“他没有学过物理但他知道阴电阳电,他没学过生理但他知道精子卵子,他没学过化学但他知道福尔马林液能杀菌防腐固定蛋白……”⑤事情虽然都有些事实的影子,但一望而知是经过传奇化的。这里的行走的视角特别值得注意,固然,因为是跟随“父亲”的儿子,所以有对“父亲”能力的夸张,但更明显的是行走的视角始终跟随着乡村的热闹,乡村人把日常生活传奇化的倾向影响到行走的视角,因此行走者的叙述中就带进了传奇化的倾向。这种把稍有点面目的事情夸张得如同传奇的方法,是乡村人对抗平板乏味生活的方式之一,传奇增加的趣味给尘灰满面的生活增添了丝丝亮色。

因为必须在人群中生活,乡村人就不会无端地去排斥对他们的生活有影响力的人物。《三十年前的一次长跑比赛》中,小学的运动会开得有声有色,上面的大员也破例莅临了他们的鄙处。这时,乡村人“一大早就麇集在操场的边上,各人都举着一面自己糊的小红旗,等候着秦主任的专车”。赵红花的妹妹赵绿叶还因为兴奋而晕倒过去。但他们对这些有影响力的人物也不是一味欢迎或遵从,一旦这些人的不讲道理触到底线,乡村人自发的反抗就开始了。还是《三十年前的一次长跑比赛》,当钱满囤老师说动“我们”的傀儡校长让我们捡鸡屎,而“我们”千方百计也没有能力捡够时,在方学军同学的带领下,“我们”胜利逃亡了。“我”姐姐被大王强指为右派之后,她先是用砖头砸,然后就用黄色词句攻击大王。强势者的力量乡村人是清楚的,小羊栏村之所以拥有难得的召开大规模运动会的荣耀,是拜上面的大员秦主任所赐。而在相反的方向上,一旦强势者把不可能的任务交给他们,把没有的罪名强加给他们,反抗就是他们最好的自我保护。

乡村人也有他们独特的表达理想的方式,他们的理想建立在人群的生存情景中。对《三十年前的一次长跑比赛》中三角眼作家的羡慕,就代表了他们的理想:“他一天吃三顿饺子,如果不吃饺子,就一定吃包子,反正他决不吃没馅的东西。包子饺子,都用大肥肉做馅,咬一口,滋,喷出一股荤油。”而在《野骡子》中,“我”因为母亲禁欲式的生活方式,有时馋肉竟到了忘乎所以的地步:“卖肉人的手有粗有细、有长有短,但都是有福的手指!但是我变不成有福的手指。”整日的单调饮食让他们盼望包子饺子,而饥饿的感觉带来了对油水的渴望,生活富裕者不愿顾视的肥肉因而成了乡村人心中的奢侈品。同样,缺少金钱的生活也让他们把一个人的价值通过与金钱的关系来衡量,“我们村的麻子大爷侯七说,解放前,蒋桂英(《司令的女人》中人物)隔着玻璃跟一个资本家亲了一个嘴,就挣了十根金条……”这样说一个人,虽然好像带有蔑视色彩,但更明显的是对轻松挣到十根金条的羡慕,以及骨子里对蒋桂英的赞美。大家对钱的渴慕是共同的,也是真实的。这不是俗气,而是对生活真实的领悟。

三、乡村阿凡提

借助对“人群中的人”的理解,我们也许就会明白莫言这三个中篇中人物的真实和价值。人是不能不生活在人群中的,但不同的人又有不同的对世界的理解方式。巴赫金在《陀思妥耶夫斯基诗学问题》中说:“陀思妥耶夫斯基对主人公的兴趣,在于他是对世界和对自己的一种特殊看法,在于他是对自己和周围的现实的一种思想和评价的立场。”⑥ “不仅主人公本人的现实,还有他周围的外部世界和日常生活,都被吸收到自我意识的过程之中。”⑦莫言这三个小说中的人物,就这样带着他们的世界走来。

前面已经说过,莫言出色地描绘了乡村人把日常生活传奇化的倾向,而在这种倾向中,他们必然会发现和塑造类乎此的人物形象,我们暂时把这种人物命名为 “乡村阿凡提”吧!三个小说中,最典型的这类人物,是《长跑》中的朱总人。朱总人是富农右派,大罗锅,长相奇特:“梳着光溜溜的大背头,突出着一个葫芦般的大脑门;戴着一副深度近视眼镜,眼镜腿上缠着胶布;脑门上没有横的皱纹,两腮上却有许多竖的皱纹;好像没有胡须,如果有,也是很稀少的几根;双耳位置比常人往上,不是贴着脑袋而是横着展开。”这副长相仿佛是天然的传奇根据,乡村早已经开始流传他的故事。关于罗锅形成的说法就有两种:一种是朱总人在大兴安岭时被一个河南人做的,一种是偷女人跳墙跌折了脊梁。更何况,朱总人做学生的时侯就是一个喜欢恶作剧的孩子。他当时针对的是他们的强势者——对待学生很恶劣的范二先生。他往老师的烟荷包里掺兔子屎,在老师的夜壶里放青蛙。这些小孩子的恶作剧虽然没有达到阿凡提的标准,但已经具备了阿凡提的基本特征——对大家敬或畏的人表现出反抗倾向,坏点子出得娴熟机巧。接下来的朱总人已经是很没有架子的老师了,却仍然以他的聪明才智和不断的坏点子丰富着我们的生活。首先是出人意表的体育表现。朱老师在在大羊栏小学举行的五一运动会上报名跳高,而跳高者中不乏高手。就在大家以为朱老师会难堪而归时,他竟然以一个当时世界上还没有流行的先进跳法——背越式——越过了人们以为对他来说是不可逾越的高度。这种奇招是“乡村阿凡提”扬名立万的好机会。下面的乒乓球比赛就更加精彩了。县里来的冠军到我们小学打表演赛,因为看不上小地方的落后,对小学的环境表现出没有修养的不耐烦,因此“我们”撺掇怪球手朱老师与冠军来一场。在一连串传奇般的过程之后,县里的冠军铩羽而归。

朱老师此时的行为已经从维护小我利益和为自己扬名中出离,成了为一方乡村挽回颜面的英雄,阿凡提色彩已然十足。随后就是最精彩的了——惩罚乡村恶人。恶少式的人物不是莫言的独创,但小羊栏村的恶少桑林被莫言写得活灵活现。他是一方小头目,偷西瓜、找麻烦、摘未熟的杏子……乡村人对他深恶痛绝,他也终于在摘学校未熟的杏子时惹上了侠义人物朱老师。朱老师乘其不备,一头把他顶到了露天厕所里。桑林不服,与朱老师约定晚上再斗一回合,但应约的朱老师这次却不是用力,而是用智降伏了嚣张的桑林。他使用了《射雕英雄传》里黄蓉吓唬欧阳叔侄的计策,用头把一根栓马桩撞断了。桑林自然不敢再来挑衅,也算是保了一方平安吧。当然,朱老师的行为决不仅此,他为学生们设计的捡鸡粪工具,他参加长跑的勇气,以及他治好寡妇老太婆的病,种大烟等,处处透着乡村阿凡提的古怪精灵。

与乡村阿凡提类似而绝然不同的人物,在这三个中篇里也经常出现,《野骡子》中的“我”父亲就是其中之一。前面说过父亲的估牛技巧,而父亲在充当买卖双方的中间人时,不收受双方任何好处的行为,更是让人佩服。凭借这个,父亲本来是可以忝列到乡村阿凡提行列的,可惜父亲有一样很大的缺点——好吃懒做。而最让我们感兴趣的是,行走的视角保留了父亲习性形成的现实根据:“他说如果我的爷爷勤俭持家,土地改革时肯定会成为村子里最大的地主,因为我的老爷爷死时留给我爷爷和我爷爷的哥哥一百二十多亩良田,还有两匹健骡四头黄牛,我爷爷用了不到十年的时间就把分到手的土地和牲口吃个干净,土改时一贫如洗,成了村子里头号贫农;而我爷爷的哥哥,却把他的家产在十年中扩大了两倍,成了村子里最大的地主。斗争地主挖浮财时他的态度极其恶劣,为了捍卫得来不易的家产,他提着菜刀与贫农团的人拼命,理所当然地成了恶霸地主,被贫农团砸了狗头。历史的教训和我爷爷的言传身教使我父亲兜里有一块钱决不花九毛九,他只要口袋里有钱就夜不安眠。”一个人带出了一个世界和一个时代,同样,一个世界和一个时代也孕育了自己特有的人物。“父亲”的及时行乐是世界的一角,写出了这个人物,世界的一角就被照亮了,人群中的人也就获致了自己的意义,成为独特的“这一个”。

同篇中与父亲对照的母亲,也是携带着世界走来的“这一个”。她“是个老中农的女儿,从小受的是勤俭持家、量入为出、攒下钱盖房子置地的教育”。所以当父亲与野骡子私奔后,母亲就按自己的意思安排了自己的生活方式,“我”上面描述的对肉的渴望,就是母亲那种过于苛苦的生活方式造成的。叙事者“我”并不理解母亲做法的深意,因此从自己的享受角度出发,对母亲苛苦的生活态度无比痛恨,而母亲也就在“我”的痛恨中清晰起来了。莫言小说中多携带着自己世界走来的人物,如《檀香刑》⑧中的李武等,是那种乡村中借助他人抬高自己身份的人,他们没有可以自持的荣耀,只好借助他人抬高自己。《三十年前的一次长跑比赛》中,县里来的乒乓球冠军乡村人很瞧不起,他总是对简陋的乡村生活横挑鼻子竖挑眼。他不知道,自己是人群中的人,不知道尊重人群的习惯,所以被人群耻笑和排拒。

四、地狱焰火中的幽微良知

在人群中生存的人虽然“愉快”地行走着,但这并不表明他们永远欢天喜地,人群既然存在,就有萨特所说的“他人即是地狱”的情况的存在。行走的视角既看到人群养成的习惯让人群中的人在天堂中行走,也让人群中的人在地狱里煎熬。《檀香刑》中的孙丙和最后的茂腔班主,就是游走在乡村生活边缘的人物。孙丙不服气他人对县太爷的夸耀,因此,当上文中提到的李武恬不知耻地夸耀县太爷时,孙丙就不能容忍李武的“狗仗人势”了,当李武说他在县府吃腻了猪肉的时候,孙丙就给了他一个下马威——自己把一盘猪肉全吃了。李武不识趣,仍然炫耀着县太爷的威仪,并把县太爷的长髯吹嘘了一番,孙丙勃然大怒,狠狠回击了李武,这才就引起了后来的孙丙与县太爷斗须。斗须是孙丙一生的转折点,斗须的失败和随后的被拔掉胡须让孙丙颜面大扫,并失去了继续从事戏剧业的资格。此后的事件也是因为孙丙不能容忍强势者对自己生活的强暴开始的。他的妻子受到德国人的侮辱,因此他对德国人大打出手,打死了一个德国人。就这样,孙丙的悲剧和他随后的入义和团都成了生活的必然。入了对抗洋人的义和团,他的被捕和受刑也就顺理成章。

当孙丙在高台上受刑时,《檀香刑》中最后一位茂腔班主的豪气被激发了,在面临三重强势(县里、袁大人、洋人)的压力时,仍毅然决然地走上了高台,演戏给他们茂腔的祖师爷孙丙看。强势者的枪支是不理会有情的乡村方式的,他被当成扰乱治安的分子处死也是不可避免的命运。他们可以算是在地狱中的人了,但地狱的烈火并没有烧掉他们的“愉快”。与狄更斯写小耐尔的悲剧时没有让悲怆的结尾伤害了他特有的自然的幽默一样,莫言在写地狱中的人物时,也没有戕害他的愉快。《檀香刑》中明确说孙丙是为了完成一场大戏,正是这种完成一场戏的想法让孙丙挺到了最后。而我们是不是也可以小心翼翼地猜测,最后的茂腔班主在他的“天鹅之歌”中也把压抑了良久的表演欲望释放了呢?或许是因为这种地狱中的困苦吧,乡村人对困苦人的同情也就表现了不凡的力量。《司令的女人》中,“司令”(主人公的绰号)遭“茶壶盖子”唐丽娟抛弃,但当调查组要带走“茶壶盖子”,打算强制流产时,侠义心肠和原先对“茶壶盖子”的爱慕占据了上风,司令把“茶壶盖子”身上不是自己的孩子说成了自己的,被公安带走了。在人群中生活的乡村人,并没有因为他人的存在而像萨特说的那样使“他人”成为“地狱”,而是在地狱的焰火中悄然拨动着自己幽微的良知。

在莫言的小说中看到的“人群中的人”,世界和人的关系不像西方强烈表达的追问,也不是乡愿似的一味屈从,他们就像水落入水中那样在世界上生活着,消融着加入的新质,衍生着另一代的“愉快”的生活方式。记得在一本书上看到过这样一段话:

我自小成长在这样的乡间,可从没听见过村里的乡邻中有谁抱怨过种田的枯燥。怨怨天时,骂骂农忙时的辛苦,那倒是常有的,但要说枯燥,却从来没有听说过。⑨

原先就对这句话很感兴趣,但一直没有细心体察其中的况味,当阅读完莫言这几篇小说的时候,这句话的意思忽然变得显豁了,在人群当中生活的人怎么可能觉得人群的枯燥呢?现实的一切或许已经变得不合人的口味了,但强烈的拒斥和一味的顺从都是因为我们把自己从人群中隔离出来了。把自己放入人群中,或许我们会更好地体味上面的话和莫言的小说吧。

注释:

①[法]安·莫洛亚著,王人力译:《狄更斯评传》,上海译文出版社1986版,第34页。

②余华:《没有一条道路是重复的》,作家出版社2014年版,第137页。

③莫言:《三十年前的一次长跑比赛》,《收获》1998年第6期。以下此篇引文均出于此处,不另注。

④莫言:《司令的女人》,《收获》2000年第1期,以下此篇引文均出于此处,不另注。

⑤莫言:《野骡子》,《收获》1999年第4期。以下此篇引文均出于此处,不另注。

⑥⑦[苏]巴赫金著,白春仁、顾亚铃译:《陀思妥耶夫斯基诗学问题——复调小说理论》,北京三联书店1988年版,第82页、第85页。

⑧莫言:《檀香刑》,上海文艺出版社2008年版。

⑨李振声:《幻视中的完美》,中央编译出版社1997年版,第90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