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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斥与通融:新型农村社区文化建设的现实策略——基于豫东淮北一带的考察

  • 投稿唐宝
  • 更新时间2015-0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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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 浩

(周口师范学院 豫东南文化传承与发展研究中心,河南 周口 466001)

摘 要:新型农村社区“后建设”时期面临的重大现实问题是社区文化建设。一方面传统乡村文化观念日渐式微,一方面新型社区文化建设相对滞后,使得社区居民在社区建设过程中处于“文化真空”之中。理应基于“大传统”、“小传统”各自特点,立足于新型农村社区居民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变迁的现实,从转变治理理念、传承传统文化、创新先进文化的内容和形式等方面,积极探寻乡村文化与社区文化之间彼此融通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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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新型农村社区;滞后;拒斥;融通

中图分类号:C91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3240(2015)05-0052-04

收稿日期:2015-03-11

基金项目: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近代以来传统农区村落文化共同体研究”(14BZS113)

作者简介:张浩(1971-),河南邓州人,周口师范学院豫东南文化传承与发展研究中心博士,副教授,主要从事地方文化与德育研究。

在传统村落向新型农村社区变迁过程中,农民变成了社区居民,他们中的大部分脱离传统农业生产领域进入第二、三产业。生产、生活方式的变革使乡村文化共同体的瓦解和乡村传统文化的式微。与之相对应的是,新型农村社区的文化建设,相对滞后,未能得到及时“补位”,致使相当一部分社区居民身在“社区”心在“村落”。社区居民的自我认同和适应,成为新型农村社区“后建设”时期的重大现实问题。

一、新型农村社区文化建设相对滞后

课题组在豫东淮北一带几十个样本里,根据所处地理位置、建设模式等情况,选取河南省周口市九县、商丘市柘城县、安徽省亳州市利辛县各选取一个较为成熟的农村社区进行调研,调研人群主要分为已经入住和即将入住两类。在调查过程中,对于调查问卷上没有反映或反映不明确的问题,随机做了个别访谈,以确保问卷分析的客观性。

1.轻“软”重“硬”现象较为普遍。首先,社区居民更多关心基础设施建设情况,对社区发展及公共文化生活关注不够。当问及“‘新型农村社区’之‘新’体现在哪些方面”时,社区居民中占45%的居民认为是村容村貌新,32%的居民认为是生活习惯、生活方式新。当问及“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中最重要的方面”时,55%的居民选择了“资金投入”,30%的居民选择了“居民文化素质”。其次,道路管网等基础设施建设完成之后,社区居民普遍关注家庭经济收入、子女教育等问题,对社区文化建设重视不够。当问及“住房、道路等建成之后,您最关心的问题”时,40%的居民选择了配套教育设施,30%的居民选择了社区产业发展和个人就业,只有17%的居民选择了“文化生活”。从上述调研情况来看,日前的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在理论宣传教育方面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相当一部分居民对之理解出现偏差,重硬件设施、重资金投入,轻文化建设的观念仍占多数。

2.“衣来伸手”依赖心理较为严重。“在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中,地方政府的‘强势’介入与农民主体的‘消极’参与形成了鲜明对比,由此滋生出来的‘等、靠、要’思想成为农民主体缺失的重要因素。”[1]当问及“您认为自己是本社区的一员吗”时,只有17%的问卷做出了肯定的回答。当问及“您认为社区建设的主体是谁”问题时,近一半问卷选择了“地方政府”,仅有17%的问卷选择“居民自己”;当进一步追问“作为社区居民,您认为自己在社区建设中应该发挥什么样的作用”时,近三分之二的居民选择了“盖好自己的房子,其它的事与自己无关”,还有一少部分居民选择了“从没想过”。当问及“乡规民约与社区规章制度相比,您更习惯于哪一个”时,62%的居民选择了“乡规民约”。通过上述调查情况来看,绝大部分居民还没有真正融入到社区建设、社区生活之中,尽管居住环境、生活方式发生了一些新的变化,但其思想观念、价值态度等,仍然停留在传统乡村生活状态之中。

3.社区文化的“主导作用”未能发挥。从调查情况来看,已经开展过评优表先工作的社区仅有22%,准备开展的社区有11%,以此反映出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成熟程度与社区开展评先活动的相关性。一般地说,社区建设越成熟,评优表先、文化教育等活动就越丰富,制度越健全,管理也越规范。当问及“您所在社区评选先进的依据是什么”时,大多数社区把居民在社区建设中的贡献大小,作为主要依据,而“邻里关系”、“孝敬老人”等传统文化道德方面,虽有所兼顾,但仅作参考依据处理。对于新型农村社区这块阵地,先进文化不去主动占领,就会滋生落后消极的文化。在调查中,当问及“有多少社区居民参与民间信仰活动”时,近一半的问卷选择了“40%左右”这一选项,仅有7%的问卷选择了“几乎没有”。由此问卷反映出豫东淮北一带民间信仰比较普遍的同时,也反映出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中,社区文化建设相对滞后,其主导作用还未能有效发挥的现状。

4.社区“上下沟通”效果不佳。课题组设置了“您会选择什么渠道向社区管理部门提意见和建议”和“你对社区管理部门提出意见或建议时,他们一般会采取何种应对”两个问题。从社区居民对上述两个问题的回答来看,当前社区管理方面,还存在着沟通不畅的状况。调查结果显示,能够对社区管理者当面提建议或意见者不足调查人群的一成,且多为年长者或原住村落的精英,一般社区居民大都选择“不提建议或意见”选项。从社区管理部门对居民所提意见建议的处理情况来看,选择“热情接待并积极进行解决或反馈”的问卷仅占8%,大多数时候采取不予理睬或反馈。由问卷反馈的信息来看,社区管理方面普遍存在着沟通机制缺失,沟通意识不强,沟通渠道不畅的状况。

二、乡村文化与社区文化相互拒斥

调查结果表明,在当前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中,“大传统”与“小传统”之间的对立与拒斥现象较为严重,一种与社区居民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思维方式相一致的新型文化还未建立。

(一)生产生活方式的变迁

1.生产方式的转变。新型农村社区文化建设水平如何,从根本上说,取决于社区居民对第二、三产业生产方式的适应。传统乡村文化生发于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和保守的传统乡村文化,使得长期生存生活于狭小空间内的农民,彼此之间十分熟悉,生于斯长于斯的人们形成了“观形辩物”、“闻声识人”的熟人社会。处于小农生产中,各家各户没有协同劳作的要求。与之相反,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尽管方式不同,但产业化是其共同基础。通过发展规模化产业集群,不仅可以获取社区建设的资金,而且可以接纳一部分走出农业生产的居民,从而实现从农民到工人的身分转变。对于那些虽然住进社区仍然从事农业生产的居民来说,也不再是传统意义上的农民,他们也开始致力于农业现代化水平的提高和农业生产规模化水平的扩大。由土地集约化、规模化经营所引发的生产方式的变化,对农民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要求传统意义上的农民变成现代化的、职业化的农民,强化其职业意识。除此之外,在生产方式转变过程中,还出现了一少部分脱离了农业生产,又不能很快融入第二、三产业的社区居民,很快就成了社区不稳定的因素。总之,无论是从事现代农业、工业、服务业,还是“无业游民”,都存在着由于个体身分变迁、群体关系变化所带来的不适应、不认同感,成为维护、发展和谐社区的潜在因素,迫切需要加速社区文化建设的步伐。

2.居住方式的变迁。在传统村落中,与小农经济生产相适应的一个个“单子”式庭院,类同式的生活、生产方式决定着这些庭院功能的相似性,几十个、上百个庭院按照特定的时空秩序布局开来,就形成了“聚村而居”的传统方式。村民居住虽然比较分散,但户与户之间的边界比较模糊,使得人们的公共生活空间相对较大,彼此之间交往增多,相互之间默契程度较高。如此,生活于这样一个由血缘、地缘所构成“熟人社会”里的人们,富有人情味,关系密切,守望相助。同时,“乡土社会的生活是富于地方性的。地方性是指人们的活动范围有地域上的限制,在区域间接触少,生活隔离,各自保持着孤立的社会圈子。”[2]生活在相对孤立“社会圈子”里的人们同外界交流机会较少,与外界交往意识也不强,分散于其中的农民状态正像马克思所说的“一袋袋马铃薯”,虽属同质,却很难组织起来,人们只关注自己和家庭、宗族的利益,公德意识较为淡薄。费孝通就认为在“差序格局”社会结构的中国乡土社会,普遍存在着的是“维系着私人的道德。”[3]入住新型农村社区之后。“由于从事土地耕种的人们现在已住进了城镇里,并且已让自己和城镇融为一体了。”[4]新型农村社区高度聚集式的居住方式在节余大量耕地,一定程度上缓解人地矛盾的同时,生发了一系列传统村落里不曾发生过的邻里矛盾(如因卫生习惯、生活作息而产生的矛盾)。除此之外,社区居民大都来自不同的自然村落,原本不太熟悉的他们,又被一道道铁门所阻隔,每个家庭都成了一个相对封闭的“单子”。邻里之间,虽然空间距离缩小了,但心理间距却拉大了。一方面,由于居住方式的变化,村民与传统村落间的地缘归属感被打破,传统村落的地方性规范和共识逐渐失去往日的约束力。另一方面,入住新型农村社区这个半熟人社会或陌生人社会的人们,由于民情风俗、价值观念、语言习惯、行为规范、生活方式的不同,引发了大量“鸡毛蒜皮”式的矛盾和冲突。

3.治理方式的变化。在传统乡村社会里,维持村庄内部和谐的力量不是行政的权力,而是“礼”,它不仅包括经验性知识,而且包括共同的价值观念、行为方式和风俗习惯,以及一些不成文的、在居民生活中行之有效的自然规则。“礼是社会公认合式的行为规范”,“维持这种规范的是传统”。[2]人们在代代如是、薪火相传的生活环境中,只要遵循“礼”的规则和要求,无须知道“为什么”,便足以应付和解决生活中可能出现的一切问题。正是由于“礼”在治理传统社会生活中的效用性,树立了它在人们心目中的地位和形象。正如费孝通先生所说:“礼治的可能必须以传统可以有效的应付生活问题为前提。”[3]因此,在传统熟人社会里,人们彼此知根知底,十分注重自己在村中的面子,一旦有人做出不符合“礼”的行为或者说了不符合“礼”的话,必将遭到全村人的唾弃。“礼”在传统乡村社会中的规约力由此可窥一斑。我国旅美人类学家许烺光先生认为,中国人注重于个人行为的顺从习俗,是以处境为中心的社会。中国文化传统对个人行为的规范极为严格,容许行为差异的幅度极为狭小,所以中国人的人格结构较不适于急剧变迁的环境。新型农村社区的规划和建设,相比与传统乡村社会来说,在道路、管网、娱乐、健身等相关设施方面天壤之别,这种急剧变迁的生活环境,对于那些刚入住居民来说,传统社会中的“礼”在新的环境中变得不再有效了,既不习惯也不适应,迫切需要培育一种新“礼”——即新型农村社区文化来规约大家的言行。新型农村社区文化的建设,一方面要与传统社会的“礼”相对接,又要体现新型社区、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要求和特征,以提升社区居民的认同感、归属感,重塑社区居民之间的信任和默契。

(二)政府、居民之间的相互拒斥

1.政府主体的僭越。新型农村社区建设项目复杂、工程浩大,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参与,尤其是政府在新型社区建设中的作用是至关重要的,不可替代的,其在社区规划、组织和实施中,作为公权力集中代表、统领全局的政府,在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推进中的作用举足轻重。“如果说政府对农村社区建设的动员、组织、引导和推动属于行政干预的话,那么,这种干预是政府责任的体现。”[5]然而,当政府主体越界成为“全能型”政府时,就表现为政府主体的僭越。一是政府包办一切。通过调研发现,绝大多数的社区居民除了拿出资金,建设自己的房子(统一规划、设计,自己建房)之外,其它的政府全包。二是“形象工程”。在新型农村社区建设过程中,普遍存在着“形象工程”的影子。个别地方干部,为了捞政绩,树形像,迎合上级领导的检查,往往在硬件设施上投入更多的时间和精力,而对切合社区居民的文化娱乐生活关注不够。课题组在对豫东社区调研时发现,绝大多数社区没有组织开展群众性娱乐活动,社区内现有的打麻将、唱戏、跳广场舞等活动,均系社区居民自发行为,缺乏必要的监管和引导。

2.居民主体的隐匿。政府主体的僭越,间接导致了居民主体的隐匿。文化自身所拥有的“无处不在、难以捉摸”特性,决定了新型农村社区文化建设的主体,理应是生存、生活其中的普遍居民,而非政府。从豫东新型社区的调研显示,居民主体未能得到有效重视,居民主体的作用未能有效发挥,主要表现在:一是信息传播方面。在政策信息获取渠道上,由于大多数社区居民对电脑、互联网等还比较陌生,不能适应互联网时代信息检索、信息处理的能力;在信息内容选择上,社区居民大多关注娱乐性信息,如河南豫剧、周口越调、太康道情,内容多为才子佳人、清官断案等。二是干部素质方面。从调研情况来看,农村基层干部文化程度偏低的客观事实决定了他们对国家政府、上级文件的理解能力、领会能力和执行能力。他们在工作中大都采取简单粗暴的形式,虽然有效,但对新型农村社区的文化建设,产生诸多消极影响。三是农民自身素质方面。大多数农民由于文化素质较低,既不能把握国家政府、大政方针的内涵和精神,又不能身体力行的去实践。他们更多地将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看作是由地方政府主导和推动的工作,自己则处于被动纳入或被动参与的状态。

三、新型农村社区文化建设的融通路径

基于“大传统”、“小传统”各自特点,立足于新型农村社区居民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变迁,积极探寻乡村文化与社区文化之间彼此融通之路,构建起与社区居民的新型生活相一致的社区文化,即建立在“共同的历史经验和共有的文化符码”之上的“一个稳定、不变和连续的指涉和意义框架”[6],是新型农村社区“后建设”时期的首要任务。

(一)转变治理理念,注重“软”“硬”兼施

基于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中存在的重硬件、轻软件建设的现实,在“后建设”时期,作为规划、组织和实施主体的地方政府,理应及时总结经验教训,转变治理理论,由重“硬”轻“软”逐步转向“软”“硬”兼施、相互补充上来。一是转变政绩观,提高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综合水平;二是转变评价标准,变过去单一的重视硬件设施建设为全面、多元的评价标准;三是转变管理为治理,变传统自上而下的行政命令为自下而上、上下互动的民主治理。

(二)依托乡村传统,建设新型文化

基于传统生产生活方式之上的乡村传统,承载着中华民族优秀思想,体现着乡村居民最素朴、最诚挚的世界观、价值观和审美情趣,必须加以梳理、总结和传承。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三次会议上指出:“抛弃传统、丢掉根本,就等于割断了自己的精神命脉。”因此,在农村入住新型农村社区的过程中,不应仅仅看作是居住方式、居住环境、生产方式的改变,应当注重传统文化的梳理和扬弃,充分发挥优秀传统乡村文化在协调人际关系、处理邻居矛盾、建设和谐社区中作用。同时,还应根据新型农村社区文化建设的实际需要,创新传统文化传承与发展的内容和形式,自觉融入社区文化建设的总体进程之中。

(三)创新表现形式,增强文化影响

在新型农村社区文化建设中,不仅要注重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承,更要基于社区居民生活环境、人际关系、生产方式的新变化,努力实现社区文化建设与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尤其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对接。从目前社区文化建设情况看,两种文化的对接不甚理想,一个重要原因在于先进文化在内容、形式及传播方式上,没有做到“接地气”。因此,新型农村社区文化建设的一个重要方面,就是不断创新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内容、形式,在内容上,以本地人和事来呈现,在形式上突出社区居民喜闻乐见的戏曲、评书等,以此使之不断地本土化、通俗化,不断深入基层,紧接地气,并通过内容和形式上的创新,增强其在社区生活中的渗透和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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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1] 张浩.回归主体: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新趋向[J].学术论坛,2014,(8):130-133.

[2] 费孝通.费孝通全集第六卷[M].呼和浩特:内蒙古人民出版社,2009.111;148-149.

[3] 费孝通.乡土中国 生育制度[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8.24-36.

[4] (美)罗伯特·芮德菲尔德,王莹.农民社会与文化[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3.87.

[5] 管义伟.农村社区建设:逻辑起点与人文关怀[J].社会主义研究,2011,(1):116-120.

[6] 孙世权.文化身份:跨文化商务沟通研究新视角[J].社会科学家,2014,(6):156-160.

[责任编校:赵立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