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论文网免费提供学术研究论文范文,学术研究论文格式模板下载

旅游开发中“非遗”文化的创意性和真实性

  • 投稿半人
  • 更新时间2015-09-21
  • 阅读量309次
  • 评分4
  • 22
  • 0

刁宗广

(合肥学院旅游系,安徽合肥203601)

收稿日期:2014-12-10

作者简介:刁宗广(1962-),合肥学院旅游系教授,研究方向:旅游开发与管理。

近年来,为继承和发展中国传统文化,许多地方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抢救、保护、传承。在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时,把非物质文化遗产集中进行统一规划和开发为旅游资源是较普遍的方式。将部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开发作为特色旅游产业来运作,不仅可以为当地提供旅游经济支撑,也能为非物质文化资源本身提供一个广阔的保护和发展平台。但也有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旅游项目,单纯为了经济的发展,迎合市场需要而“变味”,陷入“创意性”误区,使非物质文化遗产失去真实性,严重影响了其文化价值。

一、不同角度的不同观点

我国是一个历史悠久,文化底蕴深厚,有着灿烂文化的文明古国,不仅遗存有大量的物质文化遗产,而且蕴涵着丰富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非物质文化遗产是在中国传统文化这片沃土上的历史沉积,是劳动人民的智慧结晶,是中国数千年的文明滋养起来的民族国家文化生命的密码,蕴涵着民族特有的精神机制、思维方式、想象力和文化意识。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人类在历史上创造并传承至今的,具有重要历史价值、文化价值、艺术价值、科学价值的具有知识性、技艺性和技能性的文化事项。比如表演艺术、传统节日、传统仪式和生产生活活动等都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人类活动的信息资料库,是展示人类文明的卷轴,面对这笔巨大的文化财富站在不同的角度往往会有不同的认识。

站在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真实性的角度上看: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民族文化的传承与延续,妥善的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对于客观认识历史、开展文化创新、保护文化多样性、重建社会秩序都有着重要的意义。由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不具有实物形态,使其较之有形的文物在识别、保护方面都有一定的难度;同时又由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载体是传承人的特性,是在非物质文化遗产生成发展的环境当中进行保护和传承,在人民群众生产生活过程当中进行传承与发展,比有形文物更加脆弱,更容易消逝。正是因为非物质文化遗产在保护上的这种困难性和其本身的这种脆弱性,对它的保护才显得更加的急需和紧迫。

站在旅游和经济工作者的创意性角度上看:非物质文化遗产是前人留给今人和后人的一份宝贵财富,其中蕴藏着丰富的文化价值和经济价值。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过程中,应当鼓励各方对非物质遗产的活用,从民俗表演到旅游开发,从工艺品销售到文化创意发展,多手段全方位的开发非物质文化遗产中的文化价值和经济价值使非物质文化遗产在弘扬传统文化、振兴民族艺术的同时也为开发人文旅游景观、刺激地方经济发展发挥应有的作用。

二、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开发的创意性

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开发是为了发挥、提高和改善利用率,采取一定的技术经济措施与活动使非物质文化遗产具有经济和社会价值。一般包括外延的开发和内涵的开发两种方法。外延开发,指采用各种有效手段,以增加资源数量为主来实现对资源的充分利用。内涵开发,指采用一些新的手段进行创意,对现有的各种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进行新的发掘,或者进行调节组织,以提高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利用深度和利用效益。

比如,各种向旅游者开放的民间艺人的现场表演,不能断然地指责他们的表演是对本民族文化的不尊重。实际上,他们是在传播本民族的传统文化,他们为自己的民族艺术而骄傲,这种形式的旅游文化的创意化将有效地促进民族文化的推广和发展。所以,许多旅游人类学家把这创意化过程看作是一种文化重创。如云南丽江地区的洞经音乐在濒临消亡之际而又因旅游的创意化行为最终推动其被抢救和复兴的过程便是成功的例证[1]。

(一)创意性是促进现代旅游业发展的灵魂

现代旅游业萌发于工业时代,是商品经济的产物。因此,现代旅游的实现方式受商品生产、商品交换等一系列经济发展的客观规律所支配,是属于社会经济范畴的内容。现代旅游的实现方式要按商业规律进行,就必然使旅游业供求双方交易的内容——文化进行商品化利用,应当承认商品化是旅游业进行产业化的必然结果发展。因此,非物质文化遗产要开发为可供旅游者消费的旅游商品,必须按照商品经济的规律进行商品化创意,这是现代旅游业发展的经济规律[2]。从经济人类学的角度来看,民族文化资本化的实践活动是民族发展可资利用的一种方式[3]。通过民族文化资本化去获得经济利益是可能的,也是必要的。因为文化资源开发最终的目的是将其直观的、具体的种种文化事项以商品的形式投入到多民族文化经济产业交融的过程中去获得直接的经济利益。从文化人类学的角度看,民族文化要成为产业经济的载体,必须以文化主体的价值为核心[2]。

(二)旅游商品的创意性必须遵循商品经济发展规律

目前,在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开发过程中,为了创意而出现虚假、重复开发问题,但这并不是创意本身的错误。从市场经济的规律看,旅游项目的重复开发、过度创意实际上是违背了市场经济规律,因为实际上重复开发、过度创意将使旅游产品缺乏差异化,产品内容重叠,同质化竞争越来越突出。因此,真正遵循商品经济规律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创意过程是保留并合理体现非物质文化遗产真实性内涵。但是,非物质文化遗产在按照商品经济发展规律进行创意化时,“原汁原味”地保留和创意化是一对矛盾,把握的原则是进行创意化时把符号价值(signvalue)的东西保留下来。保留其符号及因子,强化了空间的社会属性,有助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在此基础上进行新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创新和整合,既符合商品经济发展规律,还保留了其原来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属性,为旅游发展带来新的发展契机,真正实现旅游产业经济这一目标,为民族经济和文化的发展,实现自己的价值。

三、非物质文化遗产开发的文化真实性

旅游者到异地旅游是为了接触异地、异质文化,是为了寻求他人、他民族真实的东西,旅游者的这种追求异地真实性的心理倾向被人类学家称为文化的真实性[4]。当非物质文化遗产作为旅游资源开发而注入过多的创意而被高度组织化、园区化、舞台化之后,人们用一种典型化的或者缩微的方式甚至是一系列展览、表演、仪式等来展示具有历史底蕴的非物质文化。原本真实、淳朴和神秘的非物质文化,在旅游发展的过程中,为了吸引更多的旅游者,获得更多的经济利益,不仅没有挖掘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内涵,反而改变了其真实面貌,更甚者为了迎合一部分游客的低俗需求,一些本应该在特定时间和地点、按照传统规定的内容和方式举行的活动却因一些开发商根据旅游者的需求随时随地开展,甚至宗教礼仪也失去了本该有的严肃性和神秘性,而变成了一种世俗物品。深厚的非物质文化演变成了高度产业化下快速复制的商品,最终,非物质文化只是虚有其表的外壳。

(一)非物质文化遗产真实性不是绝对的

文化变迁理论认为:即使是最原生态的民族生活本身,也处于不断的发展变迁之中。以云南为例,众多的民族文化得以保存的主要原因之一,就在于南北向的横断山脉和水系阻隔了东西向的文化交流与同化。然而,随着现代交通技术的飞速发展,地理阻隔对民族文化独特性的保护作用已经消失。即使没有旅游者的打扰,民族文化本身也在迅速发展,任何人为的限制都无济于事[5]。因此,非物质文化遗产不存在绝对的真实性,真实性也只是相对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文化是随着历史的发展而不断发展,不同时代的人都会按自己的方式去理解传统文化。每一代人从历史的角度看都毫不例外地处于一种过渡阶段,对于历史的理解以至保护方法的确定都仅仅建立在目前这一代人对历史和未来的理解基础上,不同的人对历史的认同有不同的侧重和偏好。由于无论是何种形式的理解,都是对传统文化的继承。真实性这种继承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文化随着时间的推移,有些就会具有继发的真实性[6]。所以非物质文化遗产在保留真实性的同时,必将带有虚拟成分的、再创造的真实性,因此,非物质文化遗产真实性不是绝对的。继发的真实性也意味着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真实性而言,旅游者很难有机会在短期的旅游行程中欣赏或体验到完全客观真实的非物质文化遗产。

旅游活动已进入大众化时代,大多数旅游者视旅游为玩乐,极易在旅游中得到满足,文化真实性的问题在普通旅游活动中一般是不存在的。但是,为了满足现代游客来去匆匆而又想体验非物质文化遗产文化真实的这种需要,简单化而又特色化模拟一种相对真实的环境中提供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各种演示是必要的,也是可行的。例如,少数民族歌舞表演是在对生活中劳动、娱乐等活动的模拟再现,夸大美化,歌舞表演者通过表现自身情感思想来整合和概括本民族文化精髓和特征,把游客所看到歌舞表演设计为完全像是从当地原生态的土壤中培育出来的,从而迎合游客对少数民族歌舞及其文化的想象和真实性的追求[7]。

(二)文化商品化推动文化真实性的创造

法国学者让·梅特森说:“旅游是一种消遣活动……其目的在于消遣、休息。”[8],因此,大部分旅游者在旅游过程中不在意文化的真实性问题。但是,旅游活动是一种有明显的消费文化的特征的社会大众性活动,在主流经济学的世界里,经济活动当事人在一组约束条件下求自身利益最大化是一个硬核假设,即不可证伪的或无法加以拒绝的公理[9]。也就是说旅游者追求效用最大化是一个行为准则。即便游览的对象是强调真实性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民族文化产品,旅游者在购买这个旅游文化产品之前会充分权衡成本与预期效用,这里的成本不仅包括旅游产品的定价,而且还包括旅游者对旅游文化产品的吸收成本。作为旅游产品开发者为了迎合旅游者的需求,对旅游文化产品进行一定的改造,创作出轻松通俗、娱乐性游戏性强的文化旅游项目供大多数旅游者选择。

四、非物质文化遗产创意性与非物质文化遗产文化真实性的辩证统一

(一)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文化真实性并不拒绝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文化创意性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创意性开发可以促进非物质文化遗产文化真实性的传承与发展。它的正面影响体现在通过创意这一过程,许多曾经消亡或即将濒临消亡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得到了挽救和恢复,不仅保护了这些濒临灭绝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通过创意,可以使非物质文化遗产突破地域限制进一步达到传播,吸收外界文明的先进部分,从内延向外延发展,特别是这些代表了一个民族的精髓,与外来文化接触,又能生产出新的文化产品。例如,藏戏起源于8世纪藏族的宗教艺术。17世纪时,从寺院宗教仪式中分离出来,逐渐形成以唱为主,唱、诵、舞、表、白和技等基本程式相结合的生活化的表演,据说这古老的艺术正消亡,因为旅游的开发,游客观赏的需要,使之得以避免消失的命运。藏戏《金色家园》对其艺术化的舞台加工,赋予了藏戏的艺术内涵,使其实现了秉承民族文化内涵的艺术变迁。因此,对非物质文化遗产商品化只要持有可持续发展的观点,把非物质文化遗产商品化当作文化发展的一个途径和一种方式,那么非物质文化遗产商品化对文化的发展就是有益的。

(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创意化在一定程度上体现文化真实性

旅游者体验和欣赏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主客体的交互过程,而这一主客体交互的过程往往依赖于文化的创意化过程来实现。如古琴艺术是中国历史上最古老、艺术水准最高,最具民族精神、审美情趣和传统艺术,古琴的表演者所演示的是儒家传统精神及崇尚自然的道家思想境界,旅游者在观赏过程中所体验的是现代化环境中的人们调整与自然和社会的关系,从“天人合一”哲学观的深刻性和合理性,带来许多新的启示。因此,从这个意义上看,非物质文化遗产文化真实性是一个社会建构的过程,也就是说,不是永远不变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文化的含义是随着所处的环境的变化而不断变化,而非物质文化遗产文化创意化以其大众性,实践性使文化真实性得以体现,成为未来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文化真实性的组成内容。

(三)非物质文化遗产文化创意化与文化真实性的协调

在进行旅游产品的创意化的构建时,实际上是文化资源向文化产品跨越的过程,是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进行市场化包装的过程,必须遵循非物质文化遗产文化真实性的内在要求,才能创意出大众旅游消费者普遍认同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文化真实性内容。以非物质文化遗产客观真实性内容为基础,融合后现代真实性和存在真实性于非物质文化遗产客观真实性内容之中,这样,非物质文化遗产文化的开发才能适应现代旅游消费者的需求。同时,又能避免出现过度创意化,进而实现非物质文化遗产文化创意化与文化真实性的协调。

1﹒从非物质文化遗产客观真实性出发,注重提炼和升华,创造一系列真实性的象征符号。例如,蒙古族长调民歌内容绝大多数是描写草原、骏马、骆驼、牛羊、蓝天、白云、江河、湖泊等。蒙古族长调以鲜明的游牧文化特征和独特的演唱形式讲述着蒙古民族对历史文化、人文习俗、道德、哲学和艺术的感悟。

2﹒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地,可利用现代技术手段,创造虚拟的现代真实性,尽量提供原汁原味的民俗。许多非物质文化遗产都来源于民间,来源于生活并非为表演和旅游而设计,在需要进行商业演出和旅游开发时就难免会对遗产的部分内容进行变更,比如为了增强视觉效果在民间戏剧中加入声光电元素,为了增强音响效果在民间音乐中加入新式乐器的伴奏,为了提高制作效率在民间手工艺制作过程中加入现代工艺等等,经过这样的变更原本非为商业演出和旅游开发需要的文化遗产,就成为了一种既具有全新形式,又带有遗产元素,适合商业演出和旅游开发的当代文化创意产品,大大提高了游客的真实性感受,这就是一种“源于真实,高于真实”的文化创作,也是多数游客感兴趣的非物质文化真实。

3﹒对于旅游者,一方面应该积极引导他们理解和尊重旅游地的非物质文化。另一方面,从关注游客主观体验的角度出发,设置一些情感交流、主客互动,的场面,让游客从旁观者变为参与者,全身心感受非物质文化的真实性。如苗族鼓舞,每当丰收喜庆,祭祀集会,都要擂响震天大鼓,祈求幸福安康,不论是表现式或是再现式始终充满了一种热烈的或庄严的情感氛围。

五、结语

以大众消费者为服务对象,是旅游产业的特点,赢得一定数量的消费群体,是旅游产业成功的一个标志。非物质文化遗产创意化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真实性是旅游开发化过程中互为前提,相互依存的两方面内容,文化创意化是旅游开发的根本动因,文化真实性则是这一过程的逻辑起点。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留文化的本真性和商品化之间找到一个最佳的平衡点,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的发展相互促进。

教育期刊网 http://www.jyqkw.com
参考文献

[1]杨杰宏.丽江洞经音乐传承与变迁的调查与思考[J].音乐,2010,(6).

[2]张晓萍.旅游开发中的文化价值——从经济人类学的角度看文化商品化[J].民族艺术研究,2006,(5).

[3]施惟达.民族文化的价值及其经济化[J].思想战线,2004,(3).

[4]李彬,包磊.旅游商品化对民俗旅游本真性影响研究[J].商场现代化,2008,(3).

[5]高芳:.民族旅游开发中的文化商品化与文化真实性关系辨析——以云南印象为例[J].保山师专学报,2008,(3).

[6]吴晓隽.遗产旅游的原真性困境[J].思想战线,2004,(2).

[7]徐赣丽.生活上台——关于民俗歌舞表演的考察和思考[J].民族研究,2004,(4).

[8]乔修业.旅游美学[M].南开大学出版社,2005.

[9]方福前.当代西方经济学主要流派[M].中国人民出版社,2004.

[责任编校:黄晓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