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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三方主体”视角的职业教育“产教融合”探讨

  • 投稿无非
  • 更新时间2015-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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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华 方向阳

[摘要]产教融合是职业教育与其他类型教育的最大区别所在,也是职业教育的本质特征。产教融合不仅有利于产教主体的共同发展,还能将职业院校和企业的研发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文章从“政府、职校、企业”三方主体的视角阐述产教融合的内涵、意义,分析了产教融合中“政府体制机制支撑不足、企业积极性不高、学校主动性不强”的原因,并提出了改进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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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产教融合“三方主体”视角

[作者简介]苏华(1978-),男,江西余江人,苏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经贸系副主任,副教授、经济师,硕士,研究方向为市场营销;方向阳(197卜),男,江苏武进人,苏州工业园区职业技术学院研发部副部长,研究员,硕士,研究方向为应用统计学、品牌评价。(江苏 苏州 215104)

[课题项目]本文系201 3年苏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教改课题“基于公司化运作、项目化实操的高职市场营销专业全真实践教学体系研究与实践”(项目编号:2 013XYJG04)和201 3年苏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院重点课题“基于Aaker模型的转型期高职院校品牌评价实证研究”(项目编号:2013A02)的阶段性研究成果,同时还得到了2012年江苏省教育厅“青蓝工程”(项目编号:苏教师[2 012] 39号)项目的资助。

[中图分类号]G71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3985(2015)22-0024-03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明确指出:“要加快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培养高素质劳动者和技能型人才。”在职业教育不断深化改革的今天,职业院校应紧紧抓住“产教融合”这一中心,不断加强校企合作,真正培养出受行业企业青睐的高素质技能型人才和劳动者。

一、职业教育产教融合的内涵

“产教融合”思想在我国20世纪二三十年代就出现过,陶行知当时就提倡职业教育要与经济、社会、生活相结合,这就具备了产教融合的初步思想。什么是产教融合,还没有人给出明确的定义。江苏无锡市技工学校最早提出产教融合这一说法,该校在探索提高实习质量的总结中提出“产教融合化”,即“想方设法寻找与生产实习密切关联的产品,以提高学生的产品意识、质量意识、动手能力及时间观念”。2007年,青岛技师学院在宣传报道中用到了“产教融合”的概念,但并未明确界定产教融合的内涵。2011年,教育部副部长鲁昕指出,要实现产业与教育的深度融合,行业企业与学校的深入合作,只有职业教育充分融人行业产业的发展,国内职业教育才能办好,职业教育的质量才能真正得到提高。2014年6月发布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规划(2014-2 020年)》中明确指出:“坚持产教融合发展,推动职业教育融人经济社会发展和改革开放的全过程,推动专业设置与产业需求、课程内容与职业标准、教学过程与生产过程对接。”

笔者认为,产教融合有两方面的具体内涵:一是指教育主体(学校)与产业主体(企业)的结合;二是指教育教学活动与企业生产实践的融合。“产”是产教融合的基础——以真实的产品生产作为前提,在此基础上开展专业及实践教学,学生才能学到企业所需要的技术技能,老师才能提高其职业化及工程化水平。“教”是产教融合的目的,“产”必须与教学紧密结合,不能只是单纯的工厂生产。产教融合是个系统工程,除了以上学校及企业两个主体外,政府的主体角色起关键作用,校企双方的产教融合有赖于政府或教育主管部门的体制机制支撑,因此,需要明确政府在产教融合中的主体地位。

二、职业教育产教融合的意义

1.有利于产教主体协同发展,契合产教主体的动机与需求。“依托企业办职校,办好职校为企业。”产业与教育的融合源于双方主体的追求和使命,“双赢”是职业院校和行业企业合作的立足点。推进产教融合的发展,契合企业和职业院校参与产教融合的动机和需求。对企业来讲,没有职业教育支持必然会缺乏符合企业发展需要的高技术技能人才,因此,自身发展需求是企业积极参与产教融合的动机所在,而职业院校以培养企业需要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为目标,不断提高人才培养的质量是职业院校产教融合的动机所在,同时也能使职业院校有效服务社会和实现自我发展的两个目标有机统一。

2.有利于激发学生的创造力,提高职业院校学生职业化能力。职业院校通过产教融合兴办专业或产业,并与教学紧密结合,为学生提供实习实践的条件和机会。在学校和企业老师的指导下,学生会把书本上学到的基础知识和理论运用到生产和管理实践中,从而提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使学生在学校就能完成与专业相适应的职业能力培养,同时更有利于其技术水平的提高和就业能力的拓展。产教融合同样也会激发学生的创造力和创新热情,激励学生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创新,这种基于工作实践的创新意识和能力,正是高职院校高技术技能人才培养的方向。

3.有利于“双师型”师资队伍建设,提高职业院校教师工程化能力。从现实情况来看,大部分职业院校教师是从高校直接招聘而来,他们具有较好的专业水平和理论知识,但实际操作、知识应用能力普遍不强,不能满足高职院校培养高技术技能型人才的需要。而产教融合模式下的教师角色已经发生了很大改变,老师不仅是简单的知识层面的传道授业解惑,还要掌握行业企业的新知识、新工艺、新技术。实现产教融合后,职业院校的专业教师就有很多机会参与到行业企业技术开发和管理实践中去,成为企业的一员。通过这种融合,职业院校的教师就能逐步了解、掌握行业企业的新知识、新技术、新工艺,从而有效提升职校教师的工程化能力和专业化水平,达到“双师型”教师培养的目的。

4.有利于职业教育健康发展,提升职业院校竞争能力。产教融合是职业教育健康发展的必由之路,其本质是地方政府通过法制和政策杠杆,围绕“人才培养”这一核心,充分发挥“产”“教”双主体要素的各自优势,通过素质养成、科技研发、教育教学、生产劳动、技能历练和社会服务等方面的深度融合,不仅培育出能为产业升级和社会发展服务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还能将企业和职业院校的科研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推动产业升级转型和企业技术进步,更好地服务区域经济发展。所以,产教深度融合,对提升职业院校竞争能力具有重要意义。

三、职业院校推进产教融合的主要问题

职业教育产教融合是个系统工程,要确立政府、行业企业、学校三方的主体地位,只有政府、企业和职校三方主体共同推进才能真正实现“产教融合”。但目前制约其发展的主要因素便是三大主体的问题:政府体制机制支撑不足、企业积极性不高、学校主动性不强。

1.促进产教融合的体制机制支撑不足。目前我国职业院校主要由教育行政部门管理,存在着条块分割、办学自主权缺乏、专业设置重复、人才培养模式趋同等问题。近年来,我国政府颁布了许多职业教育推进产教融合的政策和文件,由于权、责、利的界定不清晰,在实践过程中缺乏社会各界、行业企业对职业教育的有效指导及参与,行业企业与高职院校还没有建立起双赢、稳定、持续、有效的合作机制,产教融合深度、健康的发展受到了制约。此外,职业教育产教融合的建立缺少法律政策保障、缺少组织制度保障、缺乏监督管理的具体政策和措施,虽然许多高职院校在此方面做了一些努力,但大多是缺乏规模的、零散的。

2.企业参与产教融合的积极性不高。企业积极性不高、参与程度低是职业院校难以推进产教融合的重要原因。在市场经济不断发展的环境下,各白的社会分工使得生产功能与教育功能相分离,企业与学校之间的衔接或协调难以找到合适的平台。究其原因,首先,企业的本质决定了其生产目的是追求利润最大化。在目前收费普遍较低的情况下,高职生的培养成本明显偏高,企业投资职业教育得不到合理的赢利。其次,企业还没有充分认识到产教融合的重要性,往往把培训在校学生看成是额外成本,认为在读高职学生所掌握的知识和技能还达不到企业生产的要求。最后,企业认为产教融合存在一定的风险。企业往往担心自己培训的学生流失到其他单位去,因为高职毕业生在企业之间的流动性较大,对企业自身发展的作用较小,因此,企业往往认为产教融合的获益不大且带有一定的不确定性,从而深刻影响到企业参与产教融合的积极性。

3.职业院校推进产教融合的主动性不强。由于现代职业教育教学理念的贯彻不到位,再加上办学中存在的惰性思维,一些高职院校内部依然存在“重理论轻实践”“重知识轻技能”的导向,结果出现“忽视实践实训环节”“重视教学软件建设”的不良现象,更不用说与行业企业主动联络了。此外,我国正处于经济转型升级的阶段,经济体制还有待完善,就业市场还不够规范,产业集群和现代化尚未形成,市场上大多数岗位仍然被传统型的劳动力所占据,社会上行业企业的需求与人才培养、劳动力培训转型存在着明显差距,企业没有迫切的愿望想要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致使产教融合的积极性不高。另外,社会对转变传统劳动就业和人才成长观念的引导力度不够,对职业教育的社会经济发展价值宣传力度不强,“高职是否必须走产教融合之路”在我国职业教育界还存在不同的观点,高职院校深度参与产教融合的社会阻力依然存在。

四、促进职业教育产教融合的举措

1.明确各方主体责任,落实产教融合的社会协调机制。对于“体制机制支撑不足”的问题,地方政府及教育主管部门应担负起规范、推进和监管产教融合的责任,主动落实产教融合的社会协调机制。地方政府首先要确立主体地位,同时将行业企业、职业院校纳入产教融合的主体中,尽快出台促进产教融合的具体政策和措施,比如建立产教融合引导机制、建立产教融合组织管理机构、建立产教融合的信息共享平台、建立产教融合工作评价体系及专项督导制度。地方政府及其主要领导干部政绩考核主要指标应将区域职业教育产教融合工作纳入其中。要对企业产教融合行为给予相应的政策支持和激励,以提高企业参与产教融合的主动性。鼓励社会中介服务组织开展与产教融合有关的信息服务、资金支持及市场运作,促进行业企业和学校的深度融合。值得欣慰的是,“抓职教就是抓经济、抓经济必须抓职教”正逐渐成为了各级政府的共识。许多地方政府把产业发展与职业教育同步规划,促进产业园与职教园融合发展、同步建设。如重庆市根据当地产业发展布局,统筹职业院校和企业的建设、用地和发展规划,实现产业发展与职教发展有机衔接。辽宁省确定了91个省级示范专业对接相应产业集群的发展,实现区域产业体系与职业院校专业体系对接。

2.完善促进产教融合政策,灵活选择产教融合的校企合作模式。对于“企业积极性不高”的问题,当务之急还是需要地方政府和职业院校共同发力。一方面,政府要建立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引导机制。建立并完善产教融合政策合作法规和税收优惠措施,加大资金投入,要对企业产教融合行为进行明确的政策支持并给予相应的奖励和税收优惠,以激发企业参与产教融合的积极性。另一方面,职业院校自身要不断探索适合企业实际需要的多样化产教融合模式,如园区化办学、集团化办学,学校进工厂办学校、企业到学校办企业,学校办企业、企业办学校,订单培养、冠名班、学徒制试点、顶岗实习等。国际上职业教育产教融合的模式主要有:英国的CBET模式,德国的“双元制”模式,日本的“产学合作”模式,美国的GBE模式,韩国的“建教”模式等。校企合作模式是一种以市场和社会需求为导向的协同机制,是一个由市场、企业、学校、学生四个要素所构成的运行模式,是企业和学校共同参与人才培养过程的教学方式,职业院校和企业要依据实际情况的变化灵活选择符合双方利益需求的产教融合模式。

3.正确认识职教办学规律,以产教融合统领教学各环节。对于“学校主动性不高”的情况,解决的关键在于职业院校要正确认识职业教育的办学规律。教育部副部长鲁昕视“校企合作与产教融合”为职业教育的办学规律。职业教育作为一种类型教育,其最基本的教育规律,或者说区别于其他教育的最根本特征,便是“校企合作”与“产教融合”。职业院校要深刻认识到推进校企合作、产教融合是提高办学效益和质量的必由之路,与行业企业开展更深层次的合作,让企业直接介入人才培养的全过程。“在高等职业教育的人才培养方案的制订、课程体系建设和教学改革中,要把产教融合作为高等职业教育实现培养目标的基本途径。”教学各环节应始终围绕产教融合这个关键点实现“四个对接”:一是产业需求与专业设置对接。职业院校应根据区域产业发展的变化适时调整专业设置,从而为地方培养更多符合产业发展需要的技能人才。二是职业标准与课程内容对接。职业院校应根据所属专业的职业资格标准来设计课程的内容与结构,以保证课程改革与职业资格标准、行业企业的新发展协同一致。三是生产过程与教学过程对接。职业院校要打破传统的学科体系,按照企业岗位的实际生产过程来安排教学过程,重构课程教学序列,并在强化学生技术技能训练的同时,加强职业文化和职业精神的培养。四是职业资格证书与毕业证书对接。推进学历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双证互通”,选择一批产业发展急需、行业优势明显、改革基础较好的专业,开展学历证书与职业资格证书双证互通一体化课程认证改革试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