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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教育多元化供给的理论、原则与机制构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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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更新时间2015-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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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秋兰

[摘要]建立多元化的职业教育供给体系,是我国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重要基础,也是职业教育适应现代社会发展需求的重要保障。公共产品理论、人力资本理论以及教育成本分担与补偿理论,为实现职业教育多元化供给奠定了理论基础。在坚持利益获得原则、能力支付原则以及效率原则的基础上,建立以政府、行业、企业、民间教育集团以及个人等多元主体共同参与的职业教育供给机制,是我国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必由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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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职业教育 多元化供给 理论 原则 机制

[作者简介]赵秋兰(1972-),女,陕西宝鸡人,陕西广播电视大学,副教授,硕士,研究方向为教育统计、职业教育政策。(陕西 西安71 0019)

[课题项目]本文系全国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2 012年度课题“利益相关者参与职业教育办学研究”(课题编号:CJA12 0156)和陕西广播电视大学201 3年度校级重点课题“以岗位为导向的财务管理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优化与实施”(课题编号:GJ13 01)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中图分类号]G71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3985(2015)21-0005-04

职业教育作为培养技术人才的主要平台,为我国的经济建设发挥了巨大作用。职业教育是介于公共产品与私人产品之间的混合公共产品,兼具公共外部收益性和个人内部收益性的特征。一方面,受教育者通过参与职业教育,进一步完善自身的知识和技能,并将其运用到企业生产中,为企业带来相对较高的利润,表现出明显的职业教育外部收益性特征,另一方面,受教育者通过职业教育,能够提升个人的人力资本,满足工作需要,增加个人收益,表现出明显的个人内部收益性特征。教育的发展离不开各方力量的支持与协作,为不断提升行业、企业和社会力量参与职业教育供给的积极性,政府要大力支持各方主体参与职业教育办学,建立由政府、企业、行业、社会组织以及个人等主体共同参与的职业教育多元化供给体系。

一、职业教育多元化供给的理论基础

1.公共产品理论。关于公共产品理论的研究,最早源于20世纪50年代。美国著名经济学家萨缪尔森在其《公共支出纯理论》的著作中率先提出了“私人产品”和“集体产品”的术语,随后又在《公共支出理论图解》的论文中指出:“私人产品指消费过程中具有竞争性和排他性的产品,而公共产品指人们消费了该产品,不会导致其他人对该产品消费的减少”,由此正式提出了公共产品的概念。随着公共产品理论的不断发展,人们对其研究也不断深入,将整个社会产品分为三大类,分别为私人产品、准公共产品(混合公共产品、俱乐部产品)和纯公共产品。同时,公共产品的特性主要通过与私人物品的对比后得出,与私人产品相比,它具有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的特征。

具体而言,非竞争性是指人们在消费某一公共产品时,不会排斥或妨碍其他人对该产品的使用,也不会减少其他人使用该公共产品的质量和数量,即在公共产品消费发生拥挤之前,每增加一个消费者的边际成本都为零。非排他性是指在技术层面上,无法将那些拒绝为它支付费用的个人排除在公共产品的消费范围之外。区分准公共产品和纯公共产品的核心要点,在于对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的程度界定上。准公共产品又称为俱乐部产品或混合公共产品,是介于私人产品和纯公共产品之间的、兼具两者特点的产品,即准公共产品具有有限的排他性和竞争性,在准公共产品消费达到或超过一定的拥挤点时,再继续增加消费者,将在一定程度上减少全体消费者的效用,降低消费质量。正是由于准公共产品容易发生拥挤,在提供方式的选择上有多种渠道:一是由政府进行补贴,私人或厂商出资提供的私人性质较强的准公共产品;二是由政府或公共部门进行提供;三是完全由市场进行供给。

职业教育是一种准公共产品,大众通常通过在政府财政支持或补贴的基础上支付部分费用的方式得到。与义务教育不同,职业教育具有一定的排他性,在消费的过程中会出现一定的拥挤,如职业院校受其自身承载力的影响,在每年的招生名额方面必须有一定的限制,并不是所有的初、高中毕业生都能够进人中职和高职院校就读。职业教育的准公共产品性质,使无法满足需求的部分通过市场来进行补给。现阶段我国除了公办职业院校外,民办职业院校陆续兴起并形成一定规模。对于进入民办职业院校学习的学生,由其家庭承担学费支出。

2.人力资本理论。人力资本理论萌芽于1776年,英国经济学家亚当·斯密在其经典著作《国富论》中指出,要获得一种工作和生活技能就必须接受学习,需要做学徒,需要在学校接受知识,需要一定的费用支出,而通过学习所获得的技能会固着到学习者的身上,成为个人重要的隐性财产,同时也能够创造财富,属于社会的重要财产。劳动者通过学习提升自身的工作技能,提高工作熟练程度,进而节约时间和劳动成本,提升生产效率。劳动者通过学习获得的技能,完全能够补偿其学习支出并获得较大的利润收入。虽然亚当·斯密没有直接提出人力资本的概念,但其著作中处处流露人力资本的思想,这也是人力资本的发端。“人力资本”这一概念被认为是美国的沃尔在1935年发表的《人力资本观》一文中首先提出的,直到20世纪五六十年代,它才逐渐形成一种较为系统的理论体系。美国经济学家西奥多·舒尔茨将教育投资视为人力资本投资的重要来源,对西方社会产生了巨大影响。

总体来看,人力资本理论有代表性的观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人力资本投资与物力投资是生产性投资的两大核心组成,但随着社会的发展,对人力资本投资的需求远远大于物力资本投资,人力资本也在推动社会进步的过程中发挥了更大的作用。(2)教育投资是人力资本的核心。首先,教育不仅是一种消费性产品,更是一种生产性投资。教育的投资价值在于挖掘人类本身的智慧潜力,促进人们内部潜力的开发。其次,教育投资能够促进人力资本的提高。人类的先天素质和潜能基本相当,但后天获得的技能知识有所差异,产生这种差异的主要原因在于各国对教育作用的认知和教育投资的水平不同,从而影响教育的最终结果。(3)在投资收益率方面,教育投资远远高于物力资本的投资收益率。当某种投资产品的收益越高、越有投资价值,大众就会争先进行投入。从当前社会的发展来看,资本的积累投资应着重放在人力资本的投入上,因此,追加教育投资的总量,有利于提升整个社会的经济收益。

3.教育成本分担与补偿理论。教育成本概念是随着20世纪60年代人力资本理论的提出而形成的。从广义上看,教育成本包括直接成本和间接成本,直接成本主要指学习者在受教育期间所花费的所有货币费用,也称为有形成本;间接成本指有劳动能力的受教育者在学习过程中所付出的机会成本。总的来说,教育成本是指受教育者在学习过程中所耗费的所有劳动价值形式的总和。此外,教育成本还包括培养管理机构(学校或培训机构)在人才培养过程中所付出的人力、物力、财力等方面的支出。在教育的成本分担与补偿理论,主要分析由教育主体承担的、在教育过程中所花费的所有费用支出,以及教育成本的分担结构和分担比例。

从目前我国教育成本分担的主体构成来看,主要有政府、个人、企业等主体。从具体承担形式上看,政府教育主要通过教育财政拨款来支持各级各类教育机构的运转和发展,学生通过缴纳一定的学费获得学习机会,另外,学费收入也是教育发展的重要补充,企业主要通过教育附加税等税收缴纳形式参与教育投入。职业教育作为应用性很强的教育形式,从教育成本分担与补偿的角度,理应将职业教育成本分摊到各个获益主体,按照谁受益谁付款的原则,建立一个由国家、企业、行业、社会组织以及个人等多元化格局的职业教育投入体系。

二、职业教育多元化供给的原则向度

1.利益获得原则。利益获得原则是职业教育发展中必须遵守的重要原则,一般来说,利益获得秉持“谁受益、谁付费”的原则,受益主体要主动承担部分职业教育发展所需要的资金投入,这样不仅体现了社会公平,也保障了职业教育的可持续发展。在职业教育供给主体中,利益获得原则要求各个主体之间的权责收益对等,不仅要明确各主体在职业教育供给中的责任和分工,还要对其成本和收益做出制度考量,使其在教育范围内能够实现收益公平。从职业教育的受益主体范围来看,国家、企业、个人和社会都将在一定程度上获得一定的利益;从成本与收益共担的视角来看,以上各个主体都应承担职业教育供给的责任和义务。

首先,从国家视角来看,由于职业教育的外部效应十分明显,职业教育为一个国家的发展提供了大量的技能人才,几乎各行各业都深受职业教育的影响并从职业教育发展中获益。政府理应承担一个国家职业教育供给的重任,科学引导各级各类职业院校成长与发展。其次,从企业、行业视角来看,企业尤其是制造型企业,其员工的职业技能状况直接影响企业的生存和发展,因此,建议企业、行业通过缴纳税费、捐赠和投资办学等方式支持职业教育发展,自觉履行职业教育的重要责任。最后,从个人视角来看,受教育者能够通过参与职业教育培训获得并提升工作技能,因此,个人作为职业教育的直接受益者,理应负担部分教育成本,为职业教育提供经费补充。总的来说,利益获得原则为职业教育的多元化供给提供了有效范式,要求各个受益主体按照受益程度承担相应的成本。对于那些外部性较强、具有公益性质的职业教育,如针对弱势群体(农民工、残疾人、就业困难群体等)的职业教育培训,应由政府承担主要费用支出;对于那些私人受益性较强的职业教育如民间学徒制、个性化的职业教育培训,应由个人承担主要成本支出;对于企业受益较强的职业教育培训产品,如员工职业能力提升培训等,应由企业在个人适度负担的基础上承担主要责任。

2.能力支付原则。能力支付原则是保障职业教育多元化供给所遵循的重要原则之一,为了充分发挥职业教育在公民生存与发展中的效用,必须保障职业教育的充足供给。完全、单一地依托于受益原则是完全不够的,特别是在职业教育供给多元化体系的构建中,要兼顾能力支付原则。具体而言,能力支付原则是指所有从职业教育获得利益的群体或组织都应囊括在职业教育办学资金筹措范围内,由各个受益主体根据个人能力支付相应的职业教育费用。从本质来说,教育经费大部分源于国民收入,国民收入通过初次分配和再分配,被社会群体共享。根据收益与责任相对等的社会理念,各社会主体自然要根据占用国民收入的比例来承担筹措教育经费的责任。

首先,从政府层面来看,政府作为教育供给的主要来源,其财政收支能力影响教育供给。政府的财政收支能力越强,教育供给能力越高,也更有能力在教育供给中承担更多的责任。其次,从企业层面来看,企业的生产经营与发展状况影响国民经济的运转,对教育供给能力产生直接的影响。第三,从公民个人层面来看,社会大众的收入水平是影响其教育支出的主要因素,直接决定个人的教育投入能力。根据能力支付原则,在确定各个主体的教育供给责任时,一方面,应当充分考虑社会和个人的整体分担能力与平均分担能力,以此确定大多数人能够普遍接受的教育成本分担标准;另一方面,还要对未来社会财富和个人收人的增长潜力做出科学预测,以此作为调整教育成本分担标准的重要依据。可见,能力原则与受益原则相同,都属于社会公平的范畴。两者的不同之处在于:受益原则讲求纵向公平,强调受益程度与责任对等化;能力原则主要体现了横向公平,在教育多元化供给上必须充分考虑各主体的承担能力。

3.效率原则。效率原则作为职业教育产品多元供给所坚持的重要原则,也是教育资源优化配置应实现的重要目标。职业教育作为一种准公共产品,追求供给效率应实现三大目标。首先,要切实满足大众日益增长的职业教育需求,特别是当今对劳动者的技能要求日益增加,对职业教育的需求也越来越大。其次,要不断提升职业教育的办学质量,以达到受教育者的期望,实现受教育者成本与收益之间的平衡。最后,职业教育供给中的效率追求还要符合教育的发展规划,达到现实与未来的统一。政府要不断深化教育财政改革,提高财政的使用效率和能力,做到物尽其用、人尽其才,不断推进职业教育的市场化水平,引导一批高质量的民办教育加入教育市场中,实现公办与民办教育的和谐统一发展。这样既能够满足社会大众对不同教育层次、不同教育类型或形式的需求,也能促进教育市场的竞争,进而从整体上实现教育市场的供求均衡以及办学质量的提升。对受教育者而言,多元化职业教育供给能够满足其接受教育的渴望,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和劳动技能。

三、职业教育多元化供给的机制构建

1.政府供给机制。由于职业教育属于准公共产品性质,社会外部性较强,加上职业教育的覆盖面较广、投资数额较大以及周期较长等特点,主要以政府的教育财政拨款为主,其他主体无法完全根据市场进行单一的供给。在以后职业教育的发展中,政府作为供给主体,仍要加大对职业教育的发展投入,保障其健康发展。为了更好地发挥政府在职业教育供给中的作用,必须加快推进政府的教育投资管理体制改革,建立一套科学完整的职业教育成本核算和监督检查机制。一方面,要科学确立职业教育经费支出在总教育经费中的比例,并严格按照这一比例指标加大对职业教育的投入,不断提升教育经费管理者的业务能力和个人管理水平,建立健全职业教育经费的财务管理制度,保障职业教育经费用到实处,进而提升经费使用效率。另一方面,建立健全职业教育成本支出的核算管控机制,提高教育投资效益。构建教育成本管控机制,能够实时检查和分析经费使用情况,及时发现职业教育经费使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采取改进措施。同时,职业教育成本核算管控机制还能对职业教育投资的内外部收益进行核算,并做好相关记录,为职业教育决策提供依据。

2.行业、企业供给机制。作为职业教育的直接获益主体之一,行业和企业应当主动承担职业教育供给的职责,为社会劳动者提供一个良好的职业教育培训平台。当前,应着力构建一套行之有效的、以行业和企业为首的职业教育供给机制,改变当前职业教育政府一元化供给的现状。一个行业和企业在发展过程中需要大量的技能人才,而这些人才在很大程度上源于职业教育的培养,企业有需求、也有能力支持职业教育发展。但现实中,企业很少主动投入职业教育,因此,政府应加强政策引导和机制建设,营造良好的社会发展环境,增强行业和企业参与职业教育人才培养的意愿,鼓励行业、企业投入职业教育。同时,职业院校要主动出击,加强与行业、企业的合作,充分利用行业、企业的平台资源,如聘请行业和企业内的专业技术人员作为兼职教师并切实参与职业院校教学,加强与企业的实训合作,充分运用企业生产设备和物质资源,打造企业实训中心。积极推进职业教育的办学市场化,必须引进行业和企业,面向市场共同参与职业教育供给。

构建行业、企业的供给机制,走开放型、民主化的职业教育办学之路,要从三个层面的衔接人手。第一,加强职业院校与行业、企业以及政府之间的沟通与衔接。选择正确的宣传渠道和平台,树立职业院校良好的外部形象,以赢得行业、企业的支持与信任。第二,要加强职业院校教师与行业、企业的有效衔接。教师作为职业教育理论和技能的教授者,必须熟悉本行业领域内对人才的市场需求,深入把握行业企业发展过程中出现的理论热点和实际问题,定期进行学习和培训,从而使个人的日常教学不仅具有理论性,还具有应用性和实践性。第三,加强学生与企业的沟通与衔接。职业院校在人才培养过程中,始终要与企业保持联系。学生的日常实训等教学实践活动要切实依托行业、企业,学生的实习工作必须在企业中进行。

3.民间教育集团供给机制。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民办教育集团日渐兴起,为我国教育事业的蓬勃发展做出了一定的贡献,但我国的教育集团还处于初级阶段,还有很大的发展潜力和空间。根据国外发达国家的实践经验,当一国经济发展达到一定水平,民办教育集团的投资将成为社会教育的重要支撑。民办教育集团作为开展社会教育的重要形式,其内部运行机制灵活,管理分工明确,随着办学规模的日渐扩大,不仅保证了充足的资金供给,还能在资金运转方面进行统一管理和调配,提升了资金的运转效率。总体来看,民办教育集团在职业教育供给的模式选择上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方面,以产权为纽带,通过兼并重组的形式,整合职业教育资源,组建一个规模较大的职业教育民办学校,提供职业教育或培训相关的产品。另一方面,可以由多个投资发起人共同筹资注册职业教育股份公司,以股份公司的形式开展职业教育产品供给。作为一种最有活力的职业教育供给形式,股份制办学模式能够兼顾职业教育规律和产业运作机制,以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股份制克服产权模糊的制度性缺陷,有效保障了职业教育的供给效率。未来一段时期,民间教育集团将是职业教育供给的重要渠道之一,在追逐利润最大化的同时,要兼顾效率与公平,保证个人价值和社会效益的最大化。

4.个人供给机制。受教育者作为职业教育的受益主体,理应承担部分职业教育成本,承担形式以缴纳学费为主。为了保障个人对职业教育的有效供给,在对受教育者家庭的教育支付能力进行充分分析的基础上,科学制定职业教育的学费收取标准。同时,为了保证公平,要切实按照利益获得和能力支付原则,根据不同区域的经济发展水平科学测定出职业教育成本支出,建立一个由政府、行业、企业、民间组织和个人共同构成的职业教育成本分担函数,根据不同时期、不同性质、不同区域职业院校、同一职业院校不同专业等方面的职业教育成本和收益不同,实行差别收费制度。另外,职业教育学费标准应具有一定的弹性,要根据市场变化进行调节。在调整的过程中,要听取社会各方主体的意见,充分保障公民、受教育者以及社会各方主体的基本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