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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理论视野下的特殊教育学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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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更新时间2020-0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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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特殊教育领域长期以来忽视社会理论的分析与探讨。作为社会科学的分支,特殊教育的理论建设需要跳出特殊教育狭窄的领域和范畴,从社会理论的视野进行反思与探索。社会理论范式影响并推动特殊教育学理论与实践的变迁,具体表现为:实证主义推动着特殊教育学的科学化,解释主义体现特殊教育学的人本化,批判主义社会学则通过对传统的批判将特殊教育学引向理想化的目标。这三大理论传统及其分支理论,从不同视角和路径解释特殊教育,共同构成特殊教育学的社会理论框架体系。


  关键词:社会理论;特殊教育学;实证主义;解释主义;批判主义


  作者简介:邓猛,颜廷睿(北京师范大学教育学部,北京100875)


  一、特殊教育学的社会理论化趋向


  对理论的建构与反思体现了整个学术领域“自我意识”的萌动。当某一学科在尝试建立元理论时,就是在反省与思索,并在其中隐藏着变革。对元理论的思考最终将使学科正视自己,一如既往地继续下去,或是重新寻找今后的道路。[1]特殊教育学孕育并产生于伊塔德、蒙台梭利等先驱者的实践,探索出一系列最佳实践方式(bestpractice),形成了特殊教育研究的实证主义风格与重视干预训练的传统。长期以来,特殊教育研究停留在操作与技术层面,缺乏进行形而上的理论反思,呈现出实践方式丰富而理论匮乏的局面。我国当前特殊教育面临的一系列问题初看似乎是实践的问题,从根本上看反映的仍是理论研究的缺失;理论的缺乏必然导致实践方向的迷失,并最终影响实践的方式与效果。很多学者提出特殊教育学应以教育学、心理学、医学、哲学、社会学等多学科理论为基础,[2][3]却往往停留于这一空洞叙述而很少真正落实;尤其缺乏对特殊教育与社会特别是社会科学发展关系的系统研究,缺少对特殊教育哲学理论基础的深入探讨,更缺乏超越学科概念与逻辑结构的元理论分析。特殊教育学发展总体呈现出热情多于理性,鼓吹多于思考,修辞多于描述,总结多于实证,伦理多于科学的状态。这使特殊教育学研究创新不够,往往只是跟随普通教育的脚步,以致被遗忘在整个教育学研究的角落。


  特殊教育理论是建立在特定社会的政治、经济、文化基础之上的,当某一社会对“残疾”“平等”等观念发生变化时,特殊教育的基本理论与教育形式也会随之变化。20世纪五六十年代以来,随着民权运动和残疾人权力运动的兴起,传统“医学—心理学”的残疾模式日趋式微,以社会学为导向的残疾研究革故鼎新,为特殊教育学的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社会学理论通过超越具体社会现象,为特殊教育研究提供解释社会体系运行的一般化和抽象化的概念、范式和命题陈述系统。[4]基于社会学理论的重新“洗礼”,特殊教育理论话语体系和制度性实践,诸如残疾、特殊教育需要、缺陷补偿等核心概念以及特殊学校体系、智力测量、鉴定与评估等实践方式被重新解读并赋予特定的社会学意蕴。


  残疾与特定的社会文化紧密相关,其解释与应对需要社会文化的视角。社会理论孕育不同的理论范式,为我们重新审视特殊教育提供独特的理论视野。社会理论是描述、解释和分析社会现象时所使用的抽象的、复杂的理论框架,涉及一系列的系统思想,包括社会变革与发展、社会行动的阐释、权力和社会结构、性别和种族、现代和文明以及一些其他的概念和问题。[5]社会理论并不关注特定的情境、特定条件下人们的具体行动和互动,它超越于具体的情形和事件,寻求事物的一般属性和过程。[6]社会理论家基于各自不同的假设,提出了迥然不同甚至相互冲突的理论体系,例如孔德的实证主义、涂尔干的功能主义、帕森斯的社会行动理论、米德的符号互动论、韦伯的冲突理论、马克思的批判理论,等等。这些不同的理论相互交织、对立与批判,形成了由实证主义、解释主义和批判主义三大理论传统所构成的社会理论发展轨迹,交替掌控着社会学研究的话语,占据社会理论发展的制高点。


  由于现代社会理论的综合性形态的发展,社会理论已经不再是社会学专业研究的“专利”,它已经超越于“社会学理论”的藩篱,关涉到与人类行为有关的各门社会科学和人文学科,内容上涵盖和跨越社会学和社会哲学。[7]正如瑞泽尔所言,“现代社会理论的一个定义性特征就是:它是跨学科的”[8]。因此,社会理论能够从不同的视角为特殊教育学的发展提供理论支撑。社会理论中的科学与建构、现代性与后现代的冲突与交融不仅改变人们对于残疾的基本认识,也在现实意义上影响着特殊教育的理论模式与实践方式。特殊教育研究及其学科发展经历了的“医学—心理学”到“社会学”范式的变迁、从重视“缺陷”到强调“特殊教育需要”概念的演变;特殊教育实践则从“特殊学校教育”向“融合教育”转变等。这些都深深地打上了不同社会理论的烙印。尽管社会理论在特殊教育研究中的运用并不直接为课堂教学或康复机构提供直接的教学技巧、课程材料和康复干预技术,但它却能够为特殊教育的理论研究者与实践者提供审视所有这些具体实践的批判性概念和工具,能够从社会体系运行的宏观角度和人与人之间互动的微观角度揭开特殊教育的“神秘面纱”。


  因此,作为社会科学的一个分支,特殊教育学的发展与社会理论密不可分。特殊教育理论建设需要跳出特殊教育狭窄的领域和范畴,需要从人类社会科学发展的主要范式变迁的宏大背景出发,厘清特殊教育这一具体的学科领域背后所秉持的哲学范式、概念框架、价值理念、方法论以及实践模式的变化趋势。这有别于多数现有论者仅仅立足于人权、多元、社会公平正义等空洞的社会价值观念论述特殊教育的状况,有利于确立特殊教育学科与方法论基础;有助于我们理解特殊教育学科发展与社会思潮及相关理论范式变迁之间的关系。现有特殊教育研究多从心理学、医学、教育学等学科视角出发,关注残疾的病理学根源、行为特点、以及矫正补偿方法,以及相关的训练干预技术。从人类社会思想与理论发展、社会科学范式发展与变迁的角度对特殊教育的基本概念框架进行哲学反思与探索不够,对特定的社会历史文化等要素在特殊教育中的作用缺乏系统研究。本文通过探讨特殊教育与社会理论之间的关系,就特殊教育的理论基础与规律进行反思,对特殊教育学科的性质与概念框架进行初步的探索。


  二、特殊教育学的社会理论分析


  社会理论远远超出社会学理论的范畴,涵盖社会科学与人文学科等多方面理论以及这些理论的综合。从宏观层面上来看,社会理论包括批判的社会理论(criticalsocialtheory)、实证的社会理论(positivesocialtheory)与阐释的社会理论(interpretivesocialtheory)三种基本类型。特殊教育理论是建立在特定社会的政治、经济、文化基础之上的,因社会观念及结构变化而改变;宏观社会理论范式的变迁必然导致特殊教育理论与实践的改变。


  (一)实证主义视角下特殊教育学的科学化


  解释论取向的残疾研究认为残疾作为一种社会现实是由社会参与者共同创造出来的,关于残疾的范畴和专业知识是社会大众、专业人员与残疾人在相互交流和互动的过程中生产制造并经残疾人自身的内化而确立下来。因此,它十分关注现实环境下残疾人与普通人之间的互动过程以及在此场景下的残疾体验,以及他们是如何通过自己的解释和行动来阐释残疾世界。Nagi从社会学角色理论的概念讨论身心障碍的过程,认为残疾人与他人的互动过程可以了解社会对正常人的规范价值,因此残疾经验是因残疾人的能力无法符合或满足社会的角色期待,正是这种社会对角色能力的期待与残疾人角色功能无法发挥的限制构建出了个体的残疾。[17]Goffman从互动的角度提出了“污名理论”,指出:污名实质上是特质与刻板印象之间的一种关系,是由社会定义的,并由于在社会交往中被不断识别和强化而成为一种污名;污名反过来进一步强化这种交往模式-排斥,以减少被污名者的生活机会;长期以往被污名者会形成对共同污名的身份认同和群体归属意识,并自行进行着不同层次的内群体和外群体的划分。[18]Scott将戈夫曼的污名理论应用到残疾领域中,研究了专业人员对残疾人的概念建构以及残疾人对这种概念的接纳与内化过程。[18]Bogdan从符号互动论的角度阐释残疾的意义:客体没有任何意义除非它被赋予一定的意义;智力落后可以被看做是其他人以某种特殊的方式对个体的主观定义。[19]换而言之,智力落后并不是被定义者的身份特征,它反映的是定义者本人的价值取向。因此特殊教育研究更应该关注智力落后概念的定义者以及定义过程。


  实证主义推动着人们从对残疾的迷信和愚昧认识到对残疾理性认识的转变,即科学残疾观的出现。孔德将人类的理智发展分为三个阶段:神学阶段、形而上学阶段和实证阶段。人类对残疾的认识紧扣实证主义关于人类理智发展的三阶段,经历着从迷信、愚昧到理性的认识发展。神学阶段的古希腊与罗马人将残疾人看作厄运的携带者,将其视为魔鬼附身、上帝惩罚的结果,残疾人遭受到的更多的是遗弃和杀戮。形而上学阶段处于由神学阶段向实证阶段的过渡时期,抽象力量取代超自然存在成为解释世界万物起因和用途的依据。人们对残疾的认知出现了理性的萌芽,但依然残留着迷信与神话的烙印。例如古希腊的希波克拉底开始试图采用医学的手段治疗残疾人,并依据体液理论对残疾进行解释。神学阶段和形而上学阶段中人们对事物的认识仍然诉诸于超自然存在和神秘力量这样的非科学概念。以实证/经验主义认识论为基础的医学和心理学为人们重新认识残疾提供科学的视角。系统的特殊教育就是14世纪以来欧洲文艺复兴运动导致的科技革命与理性时代的产物。心理学的诞生与发展为特殊教育提供了新的理论与方法;例如,20世纪初以智力测验为代表的标准化测量技术的应用使特殊教育走向了科学的发展道路,为特殊教育学的确立奠定了理论基础。认知发展理论、心理动力学、行为—生态学说、脑神经生理—心理学等不同的理论与假说不断被应用到残疾儿童的鉴定与干预中来。


  长期以来人类对于残疾的研究以心理—医学为特点,关注残疾的病理学根源、行为特点以及矫正补偿的方法形成了特殊教育研究的实证主义风格与传统。这一范式从18世纪特殊教育诞生到20世纪中期一直占据统治地位,它重视发展客观测量工具(如智力量表等)来诊断残疾或障碍类型与程度,并据此发展相应的治疗方法以及具有医学特点的干预或训练手段。实证的方法、程序以及基于诊断、评估的干预与训练成为特殊教育学科专业人员广泛接受、共同遵守的规范与传统;经验研究、科学干预构成特殊教育的研究与实践基础。[11]即便在今天,实证主义的思想影响仍然渗入于特殊教育的每一个层面,决定着特殊教育的发展导向。根植于实证主义方法论思维下的循证实践研究仍然是特殊教育研究的主流。循证实践强调通过多样化的、高质量的、实验的和准实验的(特别是单一被试)研究来证实某项实践对学生的有效性,从而探求有利于残疾儿童发展的最佳实践方式。例如,针对孤独症儿童的应用行为分析(ABA)、离散单元教学(DTT)、关键反应训练(PRT)等都是被循证研究证实为有效的干预方法之后才得以推广。


  由实证主义发展而来的功能主义则基于社会秩序与社会平衡的考量,认为社会系统各部分之间存在相互关系或者相互依赖;任何部分所发生的变化都会导致一定程度的不平衡,进而导致其他部分也发生相应的变化,并最终导致整个系统发生一定程度的重组。功能主义社会理论十分重视实证主义的方法对社会现象与人的行为进行研究,重视在科学方法的指导下,通过精密的观察、测量揭示某种预想(假设)的因果关系的实证研究,以此探察社会中的不稳定或异常因素,并及时采取措施来预测和控制社会生活。[12]这种以客观主义和实证为基础的功能主义范式一直以来是特殊教育的主要理论范式,并衍生出特殊教育研究的两种取向:一是基于实证主义的调查、实验及干预研究,调查分析残疾或特殊教育需要的状态与规律,从而准确地为残疾儿童提供必要的干预或服务。二是社会问题取向,基于社会平衡的考虑,将残疾儿童视为社会不稳定的一个因素并寻求解决之道,残疾被看作社会问题,而不是“社会学问题”。特殊教育从表面上看主要是为了弥补和补救残疾儿童,然而在看似客观科学的评估与鉴定之下,实则暗含着他们会对正常社会秩序与稳定产生威胁的担忧。


  (二)解释主义研究取向下特殊教育学的“人本化”


  由齐美尔、韦伯、狄尔泰等人开创的解释主义社会学理论是在批判实证主义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强调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之间的本质性区别,反对社会科学研究领域中的自然科学化倾向,主张社会科学需要研究有意义的社会行动,而非社会现象。解释的社会理论将社会现实视作由日常社会互动中建构意义与创造诠释的人们所组成的实体。对社会行动的认识,不可能通过外部观察式的科学认知的方式来进行,而必须用解释学的“投入理解”的方法来把握。[13]而这种理解活动就是探寻人的存在本质。正如康德所言,人通过理解而存在;理解的过程就是对人类生存这个充满意义的文本的不断解释。[14]


  相对于实证主义范式通过精密的观察、测量来揭示某种预想或假设因果关系的客观而精确的科学研究程序,解释主义理论主张“以小见大”,注重研究的深度而非数量;注重对个案的理解和解释,而不是对社会或群体普遍规律的归纳和概括[15];立足于多元化的世界观和人性论,重点探究人类现象/行为的意义与价值等主观存在,提倡对话、理解、解释等人文体验。解释主义社会学拒绝使用实证主义的因果关系与分析模式,在对残疾的研究中,解释主义社会理论强调残疾自身的“叙事”,理解残疾在社会中的意义;在实践中鼓励研究者倾听残疾人自身发出的声音,而不是研究者或专业人员的代言。研究者需要悬置自身已有的假设和偏见,进入特殊学校、特殊班和训练康复机构等残疾人存在的现场,参与到残疾人群的实际生活中,倾听他们的人生故事,记录他们的现实生活,理解残疾人自身的生活体验和生活方式,包括如何看待残疾、如何对待为他们提供的特殊教育支持与服务,对他们的过去和现在的经历经验以及未来进行思考、探索;在平等对话、交流互动中解读残疾人的内心世界与蕴含于故事之中的深刻意义与本质。[16]因此,解释主义社会理论下的特殊教育研究蕴含着浓厚的人文主义色彩,具有强烈的理论探索性质,追求对残疾人群体现象/行为进行解放性的意义解读与理解。


  批判主义社会理论否定专门为残疾儿童设计的隔离式特殊教育体系,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第一,特殊教育是制造社会不平等、社会地位再生产的工具和手段。文化资本理论认为,学生在学校中所接受的教育直接对应于相应的培养目标及其未来的职业与发展导向。教育成为社会阶级分层的客观工具与手段,特殊教育同样具备这一属性。作为社会阶级结构再生产的一种方式,特殊教育将学生分配到不同的教育途径,而使得他们在接受教育伊始就有了这种不均等的教育机会。[24]一旦被贴上特殊教育的标签,有特殊需要的儿童往往被认为是能力低下的,所接受的教育和课程体系都是打折扣的、低层次的。特殊儿童在教育中更多地是接受职业教育、生活适应教育。他们较少有机会进入普通高中接受学术性普通教育,多数都是进入中等职业技术学校,而这些学校中的职业教育不仅类别少,而且往往局限于计算机、按摩、针灸、纺织等面对低层次劳动市场的专业。[25]特殊教育作为社会地位固化和社会关系再生产的工具,使得残疾人在一开始接受教育之初就已经注定了未来。正如布迪厄所言,教育体系的功能就在于促使特定社会秩序的合法化和永久化。尽管教育是建立在看似外表公平的测验基础之上,然而在这一体系中,许多受教育者个体先天就不具有某些文化竞争力。从这种观点出发,毋庸置疑,残疾人在社会中将一直处于社会底层。


  社会理论寻求对社会世界阐释意义,强调社会经验是在个体交流与互动中组织与建构起来的。既然残疾的污名与歧视产生于互动,那么它们也需在互动中才能消除,即通过残疾人与普通人之间的良性积极互动来创造接纳与包容残疾人的社会文化环境。因此,从解释主义社会理论的视角出发,融合教育更多地是作为实现残疾人社会平等、创建残健融合的社会文化的有力武器。融合教育能够给予所有儿童包括特殊儿童提供与同伴互相交往、学习的机会;这种机会能够让特殊与普通儿童在自然真实的环境中一起合作学习、体验游戏,学会理解、悦纳彼此的差异和多样性。


  (三)批判主义视野下特殊教育学的“理想化”


  批判主义的社会理论以马克思为奠基者,经法兰克福学派的发展形成新马克思主义。批判主义的社会理论蕴含的浓厚理想主义精神是其批判性和革命性的精神源泉、思想标准、终极目标和价值追求。[20]批判主义社会理论以其所欲达到的“完善的世界”为终极目标,强调对其所处的现实社会的否定。在这种社会理论看来,社会理论无论是实证还是解释,都无一例外的具有消极的性质,它们都以现有的社会事实具有合理性为其隐性的前提,都以维持现有的社会结构为根本目的,都把社会现象作为抽象孤立的事实来加以考察和分析。批判的社会理论主张对社会现实中不合理现象进行批判,其目的就在于发现改变社会历史的方式、实现理想社会的目标以及压迫环境中人类的解放。[21]因此,批判主义是一种强调对社会现实的批判和否定,并且明确地以改变社会、把人从压迫性的社会现实中解放出来从而实现社会理想为理论宗旨的理论范式。无论是西方的民权运动、女权运动还是后现代主义,都与批判的社会理论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


  批判主义社会理论以残疾人解放为理想目标,认为残疾是现实社会对残疾弱势群体压迫的结果。批判主义的残疾研究者首先区分了“正常”与“异常”、“损伤”与“残疾”的不同概念,以此出发重新定义了残疾。Barnes指出,损伤(Impairment)是指身体上的功能损伤或失调,而残疾则是指由于社会与环境所施加的障碍所导致的与其他普通人平等参与社会活动机会的丧失或者限制,因此残疾更准确的来说是一个社会学概念,而非生物学术语。[22]在此基础上,社会建构主义阐释了残疾的社会建构过程。基于批判主义的社会理论认为,残疾的产生来源于社会文化、价值观和行为方式占主导地位的强势群体对与其不相符的弱势群体的行为和话语压迫。某种社会状态或社会现象从滋生到被视为“问题”是一个复杂的社会建构过程。要确定一种社会现象或状态是否有“问题”,首先需要人们建构对于正常社会状态的界定和理解。从这个意义上来看,“正常”已不再是人类社会本质的一种特征,而成为了人类所建构的某些社会的一种特质。相对于机体有损伤的弱势群体而言,掌握话语霸权的正常人群从确定何为“社会问题”之初就已经占据了主导地位,成为了强势群体。在不自觉的强权意识之下,有意无意地将身体或精神有损伤的弱势群体推向边缘化;通过宣传自己的利益和价值观,将他们的行为准则、语言文化确立为社会的“正态”标准,而将有损伤的群体的语言、行为、价值观与生活方式定义为不可接受的异常文化。通过人为地划分正常与异常的界限,将这些弱势群体界定为残疾群体,并将他们的行为与状态定义为社会问题,以此将他们排除于主流社会活动的完全参与之外。在此基础上,正常群体通过使用精致与完善的筛选工具来诊断一个假定的病症综合征的存在,而后对他们施以药物或者治疗学的干预手段。主观的建构披上客观科学的外衣,将弱势群体变为了正常群体的附属物,残疾人也就成为了“合理的”受压迫群体。[23]正是这种不平等的社会与经济结构使有机体损伤的人变得残疾,简而言之,残疾主要是现实社会中政治与社会压迫的产物,是专业人员与其他人在广泛的社会活动中创造出来的事实。


  由孔德和涂尔干开创的实证主义社会学理论强调社会学理论与自然科学方法的一致性,认为依据科学方法论进行社会学经验研究,可以找到认识和控制社会发展的规律和法则[9],从而更加“真实地”解释社会世界。实证主义长期以来一直占据着科学的主导地位,控制着社会科学的话语体系,为20世纪前半期的知识基础和认识框架提供了主流性的研究路径。[10]而特殊教育正是产生于实证主义的洪流之中并藉此走向科学化的道路。


  第二,特殊教育评估与鉴定中的文化和种族偏见,导致对少数民族和社会下层弱势群体儿童的教育隔离。批判主义社会理论认为,在特殊教育的评估与鉴定中,某些特定性别和种族的学生更可能被鉴定为或不鉴定为某种残疾。西方有关种族和民族对精神病诊断影响的研究显示,有色人种的青少年比白种同龄人更有可能被鉴定为有破坏性行为障碍;贫穷男性和儿童更有可能被鉴定为行为障碍。[26]deValenzuela、Copeland和Cathy等人通过研究发现,美国当地印第安学生、非裔美国学生、西班牙裔学生等少数民族学生以及学习英语的其他外裔美国公民更容易被鉴定为残疾,安置到到隔离的特殊教育体系接受教育,从而形成另一种隐性的种族隔离。[27]对于少数民族学生接受特殊教育比例过高的问题,批判主义社会理论研究更加强调种族主义当中的文化偏见和种族竞争所引起的新的种族压迫。Shealey和Lue将美国黑人被鉴定为特殊儿童比例过高的问题归因于教育制度中的种族主义作祟,批判教育体制中缺乏多元文化的观点。[25]Eitle和Anyon指出,特殊教育中少数民族学生的比重过高是种族竞争的结果。[28]他们认为,随着少数民族学生越来越多地能够与白人学生一样接受普通教育,这带来了工作和教育中资源的竞争。为了获得足够的竞争优势,白人重新利用种族主义来制造新的优势,通过一系列看似科学客观的评估鉴定程序将作为弱势群体的少数民族学生更多地诊断为学习障碍、情绪与行为问题儿童,将他们分配到特殊教育班级中,并打上特殊儿童的标签和烙印。


  第三,以残疾为研究领域的教育心理学以及对残疾儿童实施教育和干预的特殊教育,都是各种社会势力影响下的社会产物,反映了某种社会利益关系。批判主义特殊教育社会学的观点认为,特殊教育只是因为专业人员而存在。专业人员拥有决定某个人是否为残疾人以及需要如何对待他们的权力,由此形成专业权威并掌控社会资源,将“残疾”纳入到病理和缺陷的所谓科学道路之上,以此制造更多的专业需求并满足其特定的社会利益。[29]在特殊教育的转衔、评估、鉴定、治疗、教学与管理中的每一个专业人员都有自己特定的利益、有属于自己的权力范围。Archer指出,教育的结构是不同社会群体利益博弈的结果。[30]特殊教育的发展和扩张正是教育领域内外特定群体利益博弈的产物:政府的利益在于实现对那些可能在毕业后会以各种方式(失业、犯罪)制造社会麻烦的学生的控制;普通教师的利益在于清除特殊儿童,以减少班级管理的问题;特殊学校教师的利益则在于接收特殊儿童以维持特殊学校的生存;优生学家的利益在于确定和隔离那些可能威胁优良人种的缺陷儿童;医学和心理学家则推崇评估和鉴定特殊儿童的工具,以获得自身的专业地位,扩张专业影响,并进而控制特殊教育体系。


  基于对残疾是现实社会压迫与隔离本质的揭露,批判主义社会理论主张解放残疾群体、建立残疾群体与社会大众融合的理想社会。这一融合社会的建立不是一蹴而就的、跨越式的、突变的过程,而是一个对社会排斥持续进行挑战、对残疾压迫持续反抗的递进式的动态过程。[31]通过对排斥的挑战与压迫的反抗,批判主义社会理论的目标是废除导致残疾者全部或部分地被剥夺某些基本权利或被边缘化而处于不利地位的的社会制度及政策等因素的“硬环境”,以及消解社会大众由于对残疾群体歧视与偏见而产生的残疾污名的“软环境”。最终实现残疾群体在社会中的平等参与以及自由解放的理想。


  三、社会理论视野下特殊教育学研究的理论框架


  理论框架为研究者从事研究提供基本的逻辑起点、立场和角度,即分析的视角和工具。同样的现象,在不同学科的分析视角中,具有不同的意义;不同的学科正是借助于这些特定的分析视角形成自己独特的研究对象和问题。[32]如社会学研究中的结构和功能视角、均衡与冲突视角等,管理学中的人性假设、组织分析、权力等。同样,理论框架可以作为分析工具为研究者提供具体的分析手段,如图象模型、数学模型等,它们有助于帮助我们深入分析纷繁错综的现象。常见的如经济学中的“供需曲线图象模型”。理论框架既可以是一个单独的理论,也可以是一系列内在关联的理论群。不同的理论通过一定的优化组合,形成了多样化的理论框架。理论框架能够在为研究者提供观察问题的视角、解剖问题的方法、分析问题的路径、研究问题的工具等方面发挥独特的作用制约、影响着研究的范围、方向和结论。


  作为社会科学的分支,特殊教育学同样需要建构系统的理论框架以指导学科发展中的具体研究与实践。特殊教育的理论与实践紧扣西方社会理论中实证主义、解释主义与批判主义的对立与博弈,形成特殊教育自身发展的内在张力与外部动力。在特殊教育的长期实践中特殊教育专业人员虽然没有形成特殊教育学科独特的方法论,却较好地遵循了实证科学研究的精神与传统、社会科学共有的方法论、学术规范与具体的操作技术。[33]但作为“科学”社会学代名词的实证主义以自然科学的标准衡量、裁定社会科学,必然导致其极端的唯科学主义的科学观的出现。反映到特殊教育领域,则是由“科学”的残疾观、评估与鉴定程序以及相应的干预与治疗所导致的对残疾儿童的歧视、偏见与隔离,对残疾的社会文化和价值规范的漠视。解释主义取向的社会理论转变研究范式,尝试通过行动研究、叙事研究和个案研究等质的方法来丰富特殊教育的研究,尝试从特定环境下人与人之间的互动寻求残疾意义的重新理解与建构。批判主义的社会理论则延续从对现实的否定中探寻事物的本质这一逻辑,从压迫、再生产与种族歧视的角度实现对现有特殊教育体系的否定性批判,促进了带有浓厚文化气息的特殊教育理论的发展。总之,社会理论的实证主义、解释主义和批判主义三种模式在外围对特殊教育的理论与实践做出宏观层面的指导与统合。


  在这三大理论传统之下,社会理论又囊括了诸多揭示社会生活现象的分支理论。从当代西方社会理论发展的理论线索来看,社会冲突理论、社会交换理论以及理性选择理论等,基本上承接并扩展了西方社会理论的实证传统;认知社会学、社会生态、社会角色、符号互动理论等,延续并发展了西方社会理论的解释传统;西方马克思主义如马尔库塞的社会批判理论、哈贝马斯的社会交往理论等,则是对马克思所开创的社会批判传统的发展。[13]风格各异、异彩纷呈的社会理论分支为特殊教育学提供具体的支撑与运用:社会资本理论对残疾人就业问题进行分析;社会网络理论涉及到残疾人群体的社会交往与人际关系;社会认同理论涵盖了残疾对特定社会的归属与矛盾的问题;社会排斥与社会融合理论则涉及社会对弱势群体的歧视以及与其相互融合的问题;社会角色理论可用来解释社会对于残疾人扮演的角色期望的问题;社会学习理论则在残疾学生与普通学生的融合中有诸多体现;融合教育的发展则充分展现了文化移植与嫁接理论在该领域的应用。此外,历史的传承、社会背景、文化的属性和政治体制等社会发展的因素也相互作用,共同建立起特殊教育学研究的场域,对特殊教育相关问题的分析与思考都离不开此场域。


  四、结语


  在教育发展的制约因素愈加繁多、愈加复杂、愈加变动不居的当今社会,精致化的单一学科研究已经开始显得“力不从心”。作为一门综合性学科,特殊教育学需要摆脱单一学科视野的限制,通过不同学科知识领域和研究范式的综合运用,不断地探索新的领域,获得自身的发展。长期以来,特殊教育学科在吸取不同学科的营养成分中丰富、发展。不同学科之间的相互结合、彼此渗透,综合—分化—综合的方式使特殊教育学科在螺旋中走向成熟。因此,特殊教育学需要以一种开放的心态来看待自身其他学科的关系,积极而又合理地兼容并蓄其他学科的滋养,促使特殊教育学从狭隘的医学—心理学范式向更具有综合性特征的社会学范式转变。从更加广阔的社会视野来看待特殊教育,使用更具有解释力的社会理论框架来指导特殊教育研究,必将有利于特殊教育学科的发展,并对特殊教育实践产生深刻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