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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幼保健院、儿童医院成为控烟检查重点

  • 投稿醉上
  • 更新时间2015-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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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烟执法进入第二个月, 记者近日从市卫生监督所了解到,本周本市进入第二个集中处罚周。此次检查重点锁定在妇幼医院、妇幼保健机构和区县儿童医院。此外,市卫监所目前正在研究下一步将向社会公布对单位和个人的罚款细则。

据市卫计委统计数据,控烟令实施一个月以来,全市卫生监督部门处罚违法单位和个人近10 万元,其中40 家单位因整改不到位被处罚,罚款金额8.9万元 ,处罚违法吸烟个人90 人,罚款4800 元。

7 月14 日开始,市卫监所将全员出动开展控烟第二轮严查。据市卫监所副所长王本进表示,此次严查市卫监所将分七个大组、35 个小组,对发现问题的场所、不听控烟劝导的个人,依据《条例》严格进行行政处罚。

王本进表示,此次集中行政执法的重点为妇产医院、妇幼保健机构和各区县儿童医院,特别是远郊区县,明天执法人员将对这些控烟重点单位进行集中的、突击式的检查,强化社会对这种特殊类场所的控烟认识,此外,包括中小餐饮单位等也是此次监督检查的重点场所。

据介绍,针对在公共场所违法吸烟的个人在接受劝阻后一会儿又开始吸烟的情况,卫监检查人员将采取杀回马枪的方式,加大处罚力度,应对“屡教不改”的现象。

而针对此前责权不清而陷入执法难点的写字楼,王本进表示,由于写字楼属于综合体,包含很多不同类型的单位,因此下一步卫监部门将约请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共同商议沟通管理责任和具体的管理措施。

同时,王本进表示,目前市卫监所正在开会研究向社会公布对单位和个人的罚款细则问题,通过这几个月的摸索,下一步将对控烟执法中的自由裁量权进行不断规范和完善,探讨公开信息内容和形式,并将在适当时机向社会公布自由裁量权的细化方案。

据了解,目前法规中针对经营者和个人违反控烟令的罚款额度设定存在一个区间范围,比如,违反四有一无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处2000 元以上5000 元以下罚款。违反劝阻规定的,直罚5000 元以上1 万元以下罚款。在禁止吸烟场所或者排队等候队伍中吸烟的,责令改正,可以处50 元罚款; 拒不改正的,处200 元罚款。

(来源:《北京青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