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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中建厂,统一收集,专人监管处理流程

  • 投稿克里
  • 更新时间2015-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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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志涛/ 浙江省衢州市衢江区畜牧兽医局

一、生猪生产基本情况

衢州市衢江区地处浙、闽、赣、皖四省交界,承东启西,连南贯北,是连接长三角、泛珠三角和海西经济区的重要节点城市,素有“衢通四省”之称。区域面积1 748 平方公里,下辖10 个镇、8 个乡、2 个街道、1 个办事处、272 个行政村、3 个社区,总人口40 余万,是一个传统的农业大区,也是全国250 个生猪调出大县和国家商品猪基地县。2013 年,生猪年饲养量199.24 万头,生猪年出栏120.68 万头,年末存栏78.56万头,能繁母猪存栏8.45 万头;在保障畜产品有效供给,促进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方面作出了重要贡献。

但衢江区生猪养殖模式仍以落后的“大群体、小规模、高密度、开放式”为主,全区共有生猪养殖场户23 295 户,其中能繁母猪存栏10头以上(生猪存栏100 头以上)的养殖场户有1 356 户,仅占全区总养殖场户的5.82%,而散养户所占比例高达94.18%。由于散户养殖多、规模养殖少、养殖基数大、养殖水平低等因素,生猪死亡的绝对量较大,给病死猪的无害化处理工作带来一定的难度。

一直以来,衢江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工作,出台了《衢江区关于加快推进生猪产业减量提质转型发展的意见》、《衢江区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管理办法》等一系列文件,着力做好病死动物的无害化处理工作。

2013 年发生的“黄浦江漂浮死猪”事件,又把养猪业推到了舆论的风口浪尖,成为了各级党委政府和社会舆论关注的焦点。

衢江区委、区政府面对严峻的病死猪防控形势,进一步加大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工作力度,多措并举,实现了“不让一只病死动物丢弃、不让一只病死动物入水、不让一只病死动物漂流出境”的“三不”目标,取得了显著成效。2013 年9 月, 被农业部列入全国19 个省份、208 个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工作试点县之一。

二、收集处理主要做法

(一)加强领导,形成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工作合力

一是加强组织保障。建立由区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全区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工作领导小组;各乡镇成立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工作实施小组,制订病死动物防控工作方案,村级成立病死动物收集处理小分队,建立了巡查机制。

二是签订责任书。定期召开各乡镇主要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专题会议,区政府与各乡镇签订了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责任书,乡镇与所辖行政村村民委员会、各行政村与养殖场(户)分别签订了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责任书,层层落实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监管责任。

三是开展告知承诺活动。由区农业部门牵头,组织各乡镇对养殖场(户)发放《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告知书》和《衢江区畜禽场(户)养殖安全承诺和出栏保证书》,由每个养殖场(场)对落实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不使用违禁药物、动物防疫措施等义务作出承诺。

(二)特事特办,建设全区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厂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构建畜禽养殖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和监管长效机制的通知》(浙政发明电〔2013〕58 号)文件要求,特事特办,衢州市衢江区泰华动物无害化处理厂建设项目于2013 年12月底完成项目立项;2014 年1 月24日通过了病死动物无害化集中处理技术与设备的专家论证;2014 年2月8 日开工建设;按照“奔跑、提速”的工作要求,相关部门积极配合,业主抢抓进度,项目建设主体工程于2014 年6 月底前完工,7 月份投入使用。按时完成浙江省政府下达的“2013 年底前完成项目立项,2104 年6 月底前完成建设任务”的总体建设目标。

衢州市衢江区泰华动物无害化处理厂位于衢江区高家镇后方村,占地面积21.62 亩,建设规模为生产加工车间及配套建筑2 350 平方米,厂区分为办公生活区、绿化隔离区和生产处理区。引进北京爱牧生物安全技术有限公司的“封闭式高温干馏一体化动物无害化处理技术”设施设备,年可无害化处理病死动物8 000 吨,项目总投资为2 100 万元。

(三)论证筛选,引进先进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技术

在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技术上,衢江区本着“技术成熟先进、工艺严谨流畅、资源循环利用、处理成本合理”的原则,经多方考察、专家论证后,引进北京爱牧技术开发有限公司的“封闭式高温干馏一体化动物无害化处理技术和设备。该技术利用导热油循环加热系统,对病死动物进行高温高压干馏灭菌,经烘干后脱去油脂和废水;固体产出物经生物发酵后用于加工有机肥,油脂用于循环加热,废水经处理后循环用于车辆清洗。整个处理过程实现固体产出物循环利用、油脂循环利用和废水循环利用的“三循环”特色,从而实现以废治废、清洁生产、节能减排。

(四)因地制宜,建立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运行机制

针对衢江区“散户养殖多、规模养殖少、养殖基数大、养殖水平低”的养殖特点,在病死动物收集处理机制上,建立了“政府监管、企业运作、财政扶持、保险联动”的机制。

1. 明确营运主体。通过公开招标确定泰华动物无害化处理厂为全区病死动物收集处理的营运主体,负责病死动物的统一收集和集中无害化处理工作。

2. 收集处理模式。结合衢江区散户养殖量多、规模养殖量少的实际,在各乡镇建设乡镇级病死动物统一收集点(每个收集点的建设内容为:建冰库30 立方米、管理用房50 平方米、收集点总面积在300 平方米以上)。以乡镇为单位统一收集、无害化处理厂集中处理,收集与处理运行体系实行养殖场(户)主动报告、乡镇统一上门收集、无害化处理厂定时转运处理、乡镇政府负责收集环节监管、区动物卫生监督所负责集中处理环节监管的运行模式。

目前,21 个乡镇已组建配有专用车辆的病死动物收集队伍35 人,无害化处理厂已购置专用运输车辆4辆,每天2 趟分4 条线路赴各乡镇及时转运病死动物,确保病死动物不在收集点过夜。各环节的交接过程建立登记台账,做到养殖场(户)、乡镇收集员、无害化处理厂、乡镇监管人员、区动物卫生监督所的统计数据环环相符,基本形成“主体上报、乡镇收集、区级处理”的病死动物收集与处理体系。

3. 具体操作流程。

(1)农户报告。死亡生猪的养殖户,向村信息员(防疫员)报告。(2)登记核实。由村信息员(防疫员)进行登记,登记的主要内容有死亡生猪养殖户姓名、联系方式、死亡生猪数量、死亡生猪重量、是否挂有耳标,同时到现场核实、并对死亡生猪耳标进行消号。

(3)收集清运。村信息员(防疫员)登记核查消号结束后通知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营运单位,派收集人员到户收集,并填写“病死猪日收集表”,“病死猪日收集表”载明病死猪数量、体重、免疫情况等信息,并由养殖户、村信息员(防疫员)和收集人员三方签字确认,由收集人员将病死猪补助资金发放至养殖户后,将病死猪运至乡镇病死猪无害化处理场。

(4)台账核对。乡镇病死猪无害化处理场管理人员,对收集来的病死猪进行数量、重量核对,若相符的,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营运单位管理人员在“病死猪日收集表”上签名,并将每日各村病死猪日收集数量进行汇总,编制《乡镇(办事处)病死猪日收集台账》,每日病死猪无害化集中处理后填写《乡镇(办事处)病死猪无害化日处理台账》,每月末将月收集、月处理报表报所在辖区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病死猪无害化处理监管责任人。

(5)无害化处理。无害化处理厂每日定时到各乡镇收集点转运病死猪,转运时由乡镇监管人员在场清点核实后,填写“转运交接单”。病死动物运回无害化处理厂后,在区动物卫生监督所驻场监管人员现场监督下,进行无害化处理或进入冰库暂存。

各环节的交接过程建立登记台账,做到养殖场(户)、乡镇收集员及无害化处理厂的统计数据环环相符,基本形成“主体上报、乡镇收集、区级处理”,病死动物收集全面、处理及时的病死动物收集与处理体系。

4. 落实监管责任。由各乡镇负责对病死动物收集环节工作的监管,各乡镇按生猪饲养量大小不同,明确1 ~ 4 名在编在岗的乡镇干部作为乡镇无害化处理监管员,负责对收集情况、相关数据统计、报送及公示等工作。由区农业和区财政负责无害化处理环节的监管,在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厂建立区动物卫生监督所驻场监督室,派驻4 名工作人员进厂对无害化处理过程全程监管,全程实施监控。

三、取得初步工作成效

养殖农户只要通过电话报告,一般当天就有人上门收集病死动物。因病死动物在养殖环节就被收集,农户报告还能得到相应补助,收集、处理人员和营运主体通过开展工作均能获得相应的补助经费,有效地促进了无害化处理工作开展。

衢江区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工作经过近年来的运行,由于从源头的养殖环节进行收集并无害化处理,现在沟渠、田边、地角、山塘、水库随意丢弃病死猪的现象已杜绝,因死猪腐烂造成恶臭的现象已不存在,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衢州市衢江区病死动物收集与无害化处理体系建设工作得到了浙江省委、省政府的肯定;2014 年10月10 日,衢州市衢江区泰华动物无害化处理厂成为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放心示范县创建工作现场会的示范观摩点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