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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发性公共事件下企业风险准备金设计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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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更新时间2022-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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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2020年新冠疫情突袭,对世界经济造成巨大冲击,我国部分企业遭重创,企业防范与化解重大风险是新的重要课题。基于此,分析企业提取公共事件风险准备金的方式和管理制度。研究发现,企业可通过“选取基准、确定比例和设置上限”进行实操。另外,财政部应尽快出台相应会计操作指南与核算规范,企业也需要完善风险准备金管理制度、提高风险管理意识,共同推进企业风险准备金的发展进程。


关键词:新冠疫情;突发性公共事件;风险准备金;企业治理;


Research on the Design of Enterprise Risk Reserve under Sudden Public Events

TANG Huiling

Schoo of Accountancy, Chongqing University of Technology


Abstract:In 2020, COVID-19 attacked human society. This sudden public event has a great impact on the world economy. Some enterprises in China have suffered heavy losses. It is a new and important topic for enterprises to prevent and resolve major risks. Based on this situation, this paper analyzes the way and management system of enterprises extracting public event risk reserve. It is found that enterprises can carry out practical operation by “selecting benchmark, determining proportion and setting upper limit”. In addition, the Ministry of Finance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should issue corresponding accounting operation guidelines and accounting specification as soon as possible. Enterprises also need to improve the risk reserve management system, raise the awareness of risk management, and jointly promote the development process of enterprise risk reserve.


Keyword:COVID-19; sudden public event; risk reserve; corporate governance;


一、引言

2020年伊始,新型冠状病毒肺炎(COVID-19)疫情肆虐全球,同时对中国经济社会产生巨大影响,尤其是对航空运输业、旅游服务业等冲击严重[1]。我国众多企业的经营发展遭受很大冲击,疫情暴发初期餐饮业营业收入的损失约达7000亿元[2]。此次突发性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的影响速度快、传播范围广,政府面临的防控难度与强度远超2002年“非典”时期。目前在中共中央的坚强领导下,全国上下团结一心,以举国之力抗击新冠病毒,各地疫情得到控制,社会生产与人民生活回归常态。反思这次疫情带来的深度影响,企业急需思考如何应对此类突发性公共事件的危害。现实表明我国一些企业对抗风险的能力明显不足,根据有关数据统计,新冠疫情暴发后4个月左右,截至2020年4月15日,国内已经有6 272家企业宣布破产。党和政府高度重视疫情对就业的冲击,根据中国社科院人口与劳动经济研究所发布的报告,中小企业、小微企业、个体经营户等抗压能力较弱的经营主体的就业率受影响较严重[3],中央和地方政府迅速出台一系列“稳就业”政策,缓解疫情带来的失业压力和就业冲击[4]。


由于宏观经济变化和企业内外部环境不确定性同时存在,客观上企业总是在一定风险状态中运行。企业应对风险水平的高低对其可持续发展能力至关重要。由于各个行业的性质存在较大差异,不同行业的企业在面临突发性公共事件时所承担的风险程度不尽相同。企业若能够重视传染病疫情、食品卫生安全问题、自然灾害等一系列可能的突发性公共事件,做到未雨绸缪,提前准备应对措施,就能够有效降低危机发生时所带来的经济损失,避免陷入破产危机。从会计理论与实务方面考虑,为了应对突发性公共事件可能带来的冲击,企业可以根据所处行业性质和自身实际情况,采取预提企业风险准备金的方式来防范与应对重大财务风险。目前,关于一般企业应对突发性公共事件提取风险准备金的研究较少,相关研究主要聚焦政府应对突发性公共事件的财政保障机制设计,以及金融业、保险业的常规商业风险准备金计提的会计处理与计量测度等,这为本文提供了可研究的空间。


鉴于此,本文拟探讨企业计提应对突发性公共事件风险准备金的必要性,并提出企业计提应对突发性公共事件风险准备金的实操方式和相关财务制度的设计思路,可以丰富相关研究,形成较系统的关于风险准备金计提方式和制度设计的研究结论。本文提出的关于公共事件风险准备金的计提方案和风险准备金财务管理制度的设计,可以作为企业实务操作的理论指导蓝本,也是政府制定企业计提公共事件风险准备金相关法律法规和会计准则时可参考的政策建议。


二、相关文献回顾

通过关键词检索发现,目前国内外罕有关于突发性公共事件企业风险准备金的相关研究文献,而对自然灾害和不可抗力因素等企业财务应急措施的研究,主要从政府视角考虑建立应急财政准备金,很少有从企业层面设计风险准备金的相关研究。国外相关研究多数聚焦政府在突发性公共事件下的行为和应对机制的设计等,如Schneider提出应强化地方政府的治理责任,认为地方政府对突发性公共事件的反应要更加迅速,通过自下而上的反馈机制实现有效的应急管理[5];Kincaid等认为在应对突发性公共事件中,联邦政府、州和地方政府之间需要具体划分应急责任,并确定相应的责任分担比例[6];Lee等认为政府的财政风险准备金能解决不可抗力的风险问题,并提出风险准备金的预留比例和标准[7]。国内学者的研究得出类似结论,主要强调政府应完善财政保护机制以应对突发性公共事件,减少市场经济变化对企业的冲击。闫天池和李宏认为应当通过构建与完善政府财政保障机制,以及有效管理应急财政资金来应对突发性公共事件[8];周克清和李霞提出新时代财政应急保障机制的有关建议,认为应从当前国家治理的政策角度出发,加强财政应急资金的管理[9]。


概览当前关于应对突发性公共事件的文献可知,研究成果主要是从政府财政应急资金的角度出发,阐释职责划分、计提方法和制度完善三个方面。由于突发性公共事件影响的范围较大,受风险波及的企业仅依靠财政资金补贴不能完全弥补损失,容易陷入破产困境。


企业若能提前积累风险准备金,增强抗风险能力,就能有效防范与化解突发性公共事件带来的财务危机。既有文献中,关于企业针对突发性公共事件计提风险准备金的研究往往带有行业和地理位置的特殊性,如农业企业的经营容易受到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的影响,部分文献研究农业巨灾风险准备金的计提和使用[10,11],以及农业企业风险准备金的管理制度设计[12]。金融业与保险业作为典型的风险承担行业,其经营波动与市场风险环境变化紧密相关,此类行业企业的风险准备金制度较成熟。卢红探讨商业保理公司风险准备金的计提及会计处理[13];宗文龙和韩媛媛分析融资担保公司风险准备金的会计处理现状,认为监管部门应将行业管理办法与会计准则分离,可借鉴“预期损失模型”来计量融资担保公司的风险准备金,帮助促进该行业的会计制度革新[14];龚强和王璐颖强调确认机构风险是设立金融市场投资平台风险准备金的关键[15];严太华等设计商业银行风险准备金的计量模型[16];艾小娟提出金融投资出现公共事件的风险准备金的估计与预测模型[17]。除行业特质外,地理位置和环境决定企业受灾的概率大小,边俊杰提出稀土资源地带的企业和政府应分别计提环境风险准备金,以防范风险[18];施锦芳提出日本作为地震灾害多发国,当地企业的忧患意识较强,特别是保险行业的一些抗灾赔付制度可以作为研究参考[19]。


现有关于企业计提突发性公共事件风险准备金的文献较少,缺少系统研究风险准备金财务制度设计方案。步淑段和白海增提出为防止财务欺诈,上市公司应当计提风险准备金,并给出几种计提方法,分别为按照税后利润或营业收入的一定比例提取、从高管工资和控股股东分配股利中提取、从发行或配股所获资金中提取,以及从风险准备金投资收益中提取[20]49-50。


综上所述,现有研究存在一定的拓展空间:第一,从企业应对突发性公共事件产生的财务冲击来看,研究结论主要是完善政府财政保障机制,极少有涉及企业计提风险准备金的;第二,从企业计提风险准备金的相关文献来看,多数为针对行业特质或地理位置与环境而设立风险准备金的研究,研究结论缺乏可推广性,还未形成一般企业针对突发性公共事件设立风险准备金的普适性结论。可见,关于企业提取突发性公共事件风险准备金的研究在国内尚属起步阶段,值得深入研究。


三、企业计提公共事件风险准备金的必要性分析

2020年初暴发的新冠肺炎疫情主要通过飞沫传染,传染面广、传播速度极快,我国采取“封锁管理政策”,短期内金融机构承担的风险增加,资本市场波动较剧烈[21],导致许多企业处于暂时歇业状态,员工处于隔离状态。因生产经营活动无法正常进行,加之短期内社会对商品和服务的需求锐减,部分企业不得已进入破产程序。尽管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于2020年2月6日紧急出台支持疫情防控、企业复工复产的“税收优惠政策8号公告”[22],以及后期的一些扶持政策,某些地区通过财政应急资金补贴受灾企业,部分企业自身依靠保险和信贷资金渡过难关,但仍存在补偿效果不佳和补偿效率低。针对以上问题,企业前期可以通过提取突发性公共事件风险准备金的方式来缓解突发性财务危机。


(一)弥补财政应急资金补贴的不足

重大突发性公共事件往往会给政府带来很大的财政压力。此次新冠疫情暴发后,部分企业需要政府财政补贴的金额巨大,受疫情影响的企业数量众多,各企业所能获得的政府财政补贴金额有限。当出现公共危机时,公共财政应急保障体系是政府弥补市场缺陷、满足社会公众需求的坚实后盾[23]。当前财政应急资金几乎全部依靠政府筹集,大多数省市政府应急资金的储备极其有限。我国财政自1994年1月1日起实行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后,在划分事权的基础上确定财权。当突发性公共事件出现时,中央与地方政府没有明确划分社会的财政补贴支出,危机发生时,两级政府不能迅速做好社会补贴分工而实现高效应对。为弥补财政资金补贴的不足和低效问题,企业有必要自行提取风险准备金,强化自身对抗风险冲击的能力。


(二)巨灾保险和信贷制度的不完善

目前我国没有设计完备的应对不可抗力等应急事件的巨灾保险产品,且大多数是在政府主导下进行,可能存在财政资金短缺的问题,巨灾保险的赔付率甚至不到损失的1%[24]。由此看来,巨灾保险在突发性公共事件发生时,对于企业市场化风险转移的作用十分有限。对于银行而言,危机发生时,信贷人员需要从信用评级、征信记录、企业风险等信贷能力方面系统评价企业后,才能提供一定额度的信贷资金,期间还存在申请流程复杂和处理延迟等情况,且银行提供的资金数额有限。保险公司本质上追求自身利润最大化,履行社会责任是次要的。同时,由于我国巨灾保险和信贷制度不完善,企业面临突发性公共事件时,从这两种渠道获得的帮助可能存在风险应对不足的情况。为了更好地应对突发性公共事件的影响,企业可以通过事先提取风险准备金的方式来缓解可能面临的经营风险压力。这既是可行的,也是必要的。


(三)推进企业现代化治理进程

在现代化治理体系的推进下,企业多元化治理已成为大势所趋。企业在治理过程中要重视经营决策、风险战略、财务规划等各个领域的协同作用,在秉持持续经营理念的前提下,企业应当具备一定的风险管理意识。在现代经济市场风险多变的环境下,企业从会计谨慎性原则考虑,应尽可能低估资产与收益,高估费用和损失。为了防范未来不确定性风险,企业有必要重视风险准备金的提取和利用。倡导提取突发性公共事件风险准备金有助于推进企业现代化治理进程。


四、企业计提公共事件风险准备金的操作模式

计提突发性公共事件风险准备金符合新时代企业提高风险防控能力的发展趋势,是企业应对复杂的市场风险变化和减少未来经营损失的良好对策。早在古代,我国就有类似提取风险准备金的惯例。李勇认为清朝时期实行的“花红制”本质上是预防未来风险的一种举措,即从红利中提取一定份额作为弥补未来经营意外损失的风险基金。此笔款项是票号(古代一种专门经营汇兑业务的金融机构)每次结账期决算后,在纯利润的基础上按照预定比例来计提的份额即为“花红”[25]。借鉴步淑段和白海增从预防财务欺诈角度计提风险准备金的理念[20]49,本文拟从企业规模、发展阶段、行业特性等视角,分步骤阐述计提公共事件风险准备金的操作。


(一)选取计提基准

1.按营业收入计提

营业收入是测度企业生产经营能力的重要指标,营业收入能反映企业在经营决策、战略目标以及市场占有率方面的重要信息。选择营业收入作为计提公共事件风险准备金的基准,因为企业的经营之道是尽可能获得更多的商品或服务需求的市场份额,直接关乎企业营业收入的大小。公共事件会干扰公众的正常生活,一段时间内公众对某些企业产品或服务的需求会受影响而降低(疫情期间口罩生产商的市场需求反而增加是特例),导致企业的营业收入下降。因此,公共事件对企业造成的损失与企业的营业收入存在一定的关联性。对于盈利能力较好的大型企业,且近3~5年营业利润较稳定的,可以选择采用营业收入作为风险准备金的计提基准。生产资料产品行业如食品加工业、燃气和电力等行业,可以选择营业收入作为公共事件风险准备金计提基准。对于新兴行业,如某些高新技术企业更多侧重于抢占市场份额,可以选择营业收入作为公共事件风险准备金计提基准。


但是营业收入作为风险准备金计提基准存在一定的局限性,原因在于营业收入不能直接反映企业的盈利状况。若企业当年亏损,选取营业收入作为计提风险准备金的基准,则会给企业带来更多的负担,与企业防控风险的初衷相悖。因此,选取营业收入作为风险准备金计提基准时,还需要考虑企业当年的盈利状况,制定合理的计提方案。


2.按净利润计提

净利润是反映企业盈利能力的重要指标,是企业在某一会计期间内经营成果的最终体现。企业以净利润作为基准计提风险准备金,不会影响管理层和经营者的业绩评价,同时也不影响员工绩效薪酬的发放。此种计提基准不会对企业内部利益分配造成影响,是一种较理想的企业风险准备金计提基准。这种计提模式适用于中小型企业。对于中小型企业而言,风险承受能力不强,最好能在年终盈利的情况下计提风险准备金,从而达到既不损害当前公司利益、又能在未来防控风险的目的。


采用净利润作为公共事件风险准备金计提基准具有一定的局限性,因为每个企业的盈利水平存在较大差异,即使同一个企业在不同年份的盈利状况也可能差别较大,按净利润的一定比例计提风险准备金会出现较大波动。若当年企业亏损或者净利润很低,则无法提取突发性公共事件风险准备金,或者能提取的数额很少,不能达到未来风险防控的目的。


3.按资产总额计提

资产总额能够反映企业的规模大小和财务状况,该指标与企业的经营风险关联性较大。从资产的定义来看,资产是为企业带来未来经济利益的资源。从财务原理分析,资产应当采用企业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作为计量属性。考虑将来可能出现公共事件使企业资产减值,为了避免资产减值损失过大,可以按照资产总额计提风险准备金。一些新成立的企业正处于起步阶段,占据的市场份额不多,获取的利润不高。这类初创型企业建造厂房和购置机器设备类固定资产的支出占比很大,为了应对未来公共事件造成资产严重减值的风险,采用资产总额作为计提风险准备金的基准可行且恰当。


但在会计实务中,企业的绝大部分资产都是采用历史成本计量,采用资产总额作为提取风险准备金的基准,可能与公共事件对企业资产未来造成的损失不匹配。


4.按净资产额计提

上市公司通常会采用每股净资产来衡量自身的综合实力,同时也是股东尤为关注的一个指标。选择净资产作为公共事件风险准备金计提基准,相较于资产总额来说更稳定,企业所处外部环境变化如发生公共事件时,必然会对企业资产和负债产生直接或间接影响,最终将直接体现在企业所有者权益(净资产)的变化上。同时,当资产总额扣除负债部分的不稳定因素后,采用每股净资产指标来衡量企业的综合实力,更容易被投资者接受。对于一些开放式基金企业来说,为了优化投资组合、提高基金净值,为基金持有人创造投资价值,比较适合以净资产作为公共事件风险准备金的计提基准。


5.按经济增加值(EVA)计提

EVA是考虑企业税后营业净利润和产生这些利润所需资本投入总成本而计算得出的一个反映企业绩效的财务指标,其中资本成本包括债务资本成本与股本资本成本。目前,很多大型企业集团都采用EVA指标来评价企业业绩。以EVA作为基准提取风险准备金,将使企业的风险考量范围更广,同时能强化企业管理层的风险意识,让企业所有者与经营者的目标趋同。同时EVA考虑资本成本,即时间价值因素,不仅能强化经营者的未来风险意识,也使提取的风险准备金更准确、合理。


(二)确定计提比例

企业风险准备金计提比例是计提风险准备金业务中最重要和困难的问题。目前我国企业会计准则中没有相关的制度规定,可以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26],借鉴该准则中预计资产未来现金流量折现率的思路,采取应收款项余额的百分比计提坏账准备的方法,根据自然环境与社会环境中可能发生公共事件的类型和概率,以及公共事件发生后对企业生产经营状况、产品或服务等可能造成损失的程度,还有企业抗风险能力大小等因素来估测计提风险准备金的比例,如考虑0.3%~0.5%。住宿和餐饮业、旅游业、交通运输业、娱乐业等容易受到冲击的行业,可以按照较高的比例提取风险准备金。


(三)设置限额标准

企业的风险准备金在实务操作中应设置一定的限额。企业为应对突发性公共事件造成的财务危机,提取风险准备金十分重要,但是提取额度应规定上限。这样不仅可以减少由于提取风险准备金而产生的财务舞弊行为,同时还可以保证企业资金运用效率不受影响。企业的“实收资本/股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数据较稳定,是因为企业发生股权变更、股票分割和股票合并等情况不属于经常性调整。因此,建议企业可以按照“实收资本/股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的10%作为风险准备金的提取上限。


表1 公共事件风险准备金计提


(四)示例分析

根据前文提出的公共事件风险准备金计提基准和计提比例,现采用示例演示。假定AM企业正常经营且短期内不会破产,该企业在20×1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为10 000万元,全年的营业收入总额为4 000万元,净资产为7 000万元(其中实收资本5 000万元),税后营业净利润为800万元。为简化计算,假定AM企业的加权资本成本(WACC)为10%,为便于各种计提方法的结果对比,假定几种方法风险准备金的计提比例统一规定为0.5%。依据前文的计提模式,提取公共事件风险准备金的结果见表1。


由表1可以看出,五种计提方法中,同一企业在同一年度按照净资产计提的公共事件风险准备金数额最大,而按EVA计提的风险准备金数额最小。企业可以根据自身情况与风险偏好,选择某种方法和具体的计提比例来操作。


五、企业计提公共事件风险准备金的会计处理与影响

企业计提公共事件风险准备金的会计事项,在目前我国企业会计准则和制度中缺乏具体的操作规范与指南。本文参考《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减值准备》[26],分析公共事件风险准备金的会计处理及其对企业的影响。


(一)公共事件风险准备金的会计处理

1.当期公共事件风险准备金额计量

前例对企业风险准备金确定的金额为当期期末余额,本节将计量本期(年)实际应计提风险准备金额。本文沿用会计实务惯例,对公共事件风险准备金采用备抵法按年计提。首先,企业采用前文所述五种方法之一确定计提基准和计提比例,得到当期(年)应计提风险准备金额。其次,确定企业当期(年)实际应计提风险准备金额,计算公式为:当期(年)实际应计提风险准备金额=当期(年)应计提风险准备金额-当期(年)计提的风险准备金期初(年初)余额。所得到的企业当期(年)实际应计提风险准备金额存在三种情况,即大于零、小于零或等于零。


2.公共事件风险准备金的账务处理

关于风险准备金的业务相关账户设定,借鉴企业减值准备的账务处理方法。首先,设计两个主要账户:资产类备抵账户“公共事件风险减值准备”,记账规则为“贷方登记增加额,借方登记减少额,余额在贷方”;费用类账户“资产减值损失—公共事件风险金损失”,记账规则为“借方登记增加额,贷方登记减少额,期末无余额”。其次,当企业实际计提公共事件风险准备金时的账务处理如下。


(1)当期实际应提公共事件风险准备金为正数金额时,账务处理为:


借:资产减值损失——公共事件风险金损失 xx


贷:公共事件风险减值准备 xx


(2)当期实际应提公共事件风险准备金为负数金额时,账务处理为:


借:公共事件风险减值准备 xx


贷:资产减值损失——公共事件风险金损失 xx


(3)当期实际应提公共事件风险准备金额为零时,不做账务处理。


(4)当企业实际发生公共事件减值损失时,账务处理为:


借:公共事件风险减值准备 xx


贷:有关资产类账户 xx


3.公共事件风险准备金的列报与披露

由于公共事件风险准备在企业会计准则体系和会计制度中未有财务报告列报的规范内容,为简化列报工作,建议暂时考虑将“公共事件风险减值准备”期末余额纳入企业资产负债表“其他非流动资产”中列示,将“资产减值损失——公共事件风险金损失”的本期发生额纳入利润表“资产减值损失”中列示。


为更加全面详细地反映公共事件风险准备金的计提情况,企业应当在财务报表附注中披露下列信息:一是企业当期确认的公共事件风险减值损失金额;二是企业计提的公共事件风险准备累计金额;三是企业提供分部报告信息,应当披露每个报告分部当期确认的公共事件风险减值损失金额。


(二)公共事件减值准备金对企业的影响

企业计提公共事件风险准备金,为会计理论与实务带来新的研究内容,同时将对企业带来以下经济影响。


第一,企业资产“虚减”。

企业通过“公共事件风险准金”账户核算所计提的减值准备金额时,企业提前预计将来可能发生重大公共事件的损失,它是作为企业资产类的备抵账户,其金额列入资产负债表“其他非流动资产”中的减少额,势必会使报表所反映的资产金额减少,但反而会使企业对外披露的财务状况更加真实和客观。


第二,企业的财务成果趋向稳健。

如果企业未考虑将来可能发生的公共事件带来的损失,这些或有损失并未在企业利润表中反映,企业的经营成果其实有“虚增”成分。而计提公共事件风险减值准备,并将其金额列入利润表“资产减值损失”中作为利润减项,将使企业财务成果更加稳健。


第三,可能带来税收抵减效应。

由于近年来自然灾害、重大疫情等公共事件频发,对绝大部分企业而言都存在客观的潜在风险,国家有可能会出台将公共事件风险准备金损失作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项目等税收优惠政策。当企业计提公共事件风险准备金后,可以抵减应纳税所得额,从而享受少缴企业所得税的“红利”。


六、完善突发性公共事件风险准备金制度设计的建议

企业提取公共事件风险准备金在会计制度与实务操作上都属于探索阶段。从制度层面来看,推进这一实践的核心在于尽快制定有关法律法规和市场监管机制。从实践层面来看,财政部应当尽快出台有关会计实务操作的指南与核算制度详解。为有效推进我国企业提取公共事件风险准备金的实践进程,对相关制度的设计提出如下建议。


(一)建立健全突发性公共事件风险准备金提取制度

财政部应当尽快制定详细的企业突发性公共事件风险准备金相关制度,具体规定风险准备金的提取基准、提取比例和提取限额等,并确定相关的法律法规。关于提取基准,应当制定几种备选方法,供企业依据实际情况选择,一经选择就不能随意变更,以保持会计政策的稳健性。计提比例可参照个人所得税超额累进税率的方法,给定范围来选择相应的提取比例。此外,应当规定提取限额,减少管理层可能发生的舞弊行为。通过完善风险准备金提取基准、提取比例和提取限额的相关会计准则,可以督促企业合法合规地提取公共事件风险准备金,同时便于政府机关检查账务。另外,各个企业应当制定突发性公共事件风险准备金管理办法,按照管理办法和审批程序提取风险准备金。


(二)构建企业突发性公共事件风险准备金监管机制

突发性公共事件风险准备金的监管机制应当包含外部监督和内部监管。外部监督的主体主要是股东、证监会和税务部门等,监督目的一方面是防止企业通过设立风险准备金来调控企业盈利状况,进行盈余管理的行为,以及是否在财务数据的存在、完整性、准确性、截止、分类和列报上故意进行错误处理而实现既有财务目标,向外部会计信息使用者提供虚假财务信息的行为。另一方面可以防范企业利用提取风险准备金进行偷逃税的行为。内部监管目的是防止管理层及相关人员利用风险准备金调控利润,发生职务侵占行为。据此,企业可以通过成立风险准备金管理委员会,指派专门人员定期盘点和核查风险准备金,监督和指导此项资金的提取与使用。


(三)树立企业的风险管控意识

企业在面对风险频繁发生的现实客观环境时,应当积极树立风险管理意识。当突发性重大系统风险发生时,任何企业都难于幸免,在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中企业应当树立强烈的风险预警意识,主动提取风险准备金。在危机事件发生时,企业能够利用风险准备金对冲风险,将自身损失降到最低程度。同时能帮助政府缓解财政压力,不完全依赖政府的应急资金来弥补损失。若企业能主动提取公共事件风险准备金,当危机产生时,能够有效避免整个经济市场受到大规模的冲击和失业率升高的负面影响,并助力政府尽快消除突发性公共事件对社会和经济造成的剧烈波动。


七、结论与启示

本文通过对企业计提突发性公共事件风险准备金的研究,得出以下结论:第一,企业提取针对突发性公共事件的风险准备金十分必要,可以弥补政府应急资金补贴不足,完善我国巨灾保险和信贷制度,推进我国企业治理现代化进程。第二,企业计提公共事件风险准备金应考虑的因素包括选取计提基准、确定计提比例、设置计提金额上限。第三,有效推进企业计提公共事件风险准备金的发力点,一是财政部应当加快制定企业风险准备金的相关提取制度与准则;二是企业应当构建突发性公共事件风险准备金的监管制度,包含外部监督与内部监管;三是企业树立良好的风险管理意识。


企业计提突发性公共事件风险准备金是增强企业应对风险能力的良好制度构想,能更加强化企业的风险管控意识。本研究为企业实际计提公共事件风险准备金提供了一定理论和实际操作的参考,希望能引起更多的研究跟进。另外,还可以考虑拓展更多的风险计提变量,如选择公司属性,包括公司所有制属性、公司股东组成、董事长个人风险偏好等,或者选取上市公司作为自然实验研究样本等,将是本文后续深入研究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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