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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我”的悲剧——从弗洛伊德精神分析理论来看《洛丽塔》中的亨伯特

  • 投稿少女
  • 更新时间2015-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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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金波

(郧阳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外语系,湖北十堰442000)

摘要:俄裔美籍作家纳博科夫的小说《洛丽塔》主要描写了一个37岁、有异常性心理的中年男子亨伯特爱上了12岁的性感小女孩洛丽塔的故事。小说中存在大量对男主人公内心世界和无意识领域的描述,与弗洛伊德精神分析理论中的性本能理论和人格结构理论有很多契合之处。笔者在此指出,作为人,必须学会抑制自己不正当的“本我”的冲动,克服自己不正当的欲望,人的“自我”必须遵循社会大众的行为和道德规范,与社会的正面发展相协调,才能避免悲剧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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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洛丽塔;亨伯特;“本我”;“自我”;“超我”

中图分类号:I106.4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1—1580(2014)09—0121—03

俄裔美籍作家弗拉基米尔·纳博科夫的《洛丽塔》主要叙述了37岁的中年男子亨伯特对性感少女洛丽塔的迷恋与追逐,并为之付出生命的代价这样一个故事。故事因其主人公的年龄差距、特殊身份以及所反映的精神内容,使《洛丽塔》成为截至目前仍颇有争议的一部作品。

在《洛丽塔》中,主人公亨伯特是一个具有精神分析原型特征的典型。因为文中有大量对亨伯特无意识领域和内心世界的描述,这都与弗洛伊德性本能理论和人格结构理论相匹配。亨伯特对洛丽塔的迷恋,源自于他幼年时期与安娜贝尔两次失败的性经历而产生的病态心理。在小说中,亨伯特的“本我”是在“快乐原则”的支配下,从12岁的洛丽塔身上寻找刺激和性满足;“超我”在亨伯特的身上体现为压抑、克制“本我”中的邪恶念头和强烈冲动,他努力地以现实社会的道德规范来要求自己,然而,他的“本我”太强大了,“自我”只能在“本我”和“超我”的夹缝中求生存,最终迷失在对洛丽塔的迷恋中,也给洛丽塔和他人造成了生命终结的悲剧。本文主要以弗洛伊德的精神分析理论为基础,通过对男主人公亨伯特的人格分析,挖掘其思想表层下的动机原动力,以性本能理论和人格分析理论分析亨伯特在情感历程中的心理以及人格变化,找出其悲剧根源。

一、“本我”、“自我”和“超我”

弗洛伊德在后期的精神分析理论中提出了“本我”、“自我”和“超我”的概念,这也是他对心理结构的再一次划分。弗洛伊德认为,人格的整体是由“本我”、“自我”和“超我”三部分构成的,而人格又是不断变化和发展的。[1]在“本我”层面,随遗传基因而来的人的种种原始欲望和冲动,最根本的体现即是性欲,也即“性力”(libido),为人的其他欲望与冲动提供动力源泉,也是人的整个精神活动的根基。[2]

较之原始的“本我”,“自我”则是人精神活动的一套连贯系统,它受意识的控制,带有理性的特征,并且对事物做出判断,人内心的各种情绪都通过它得以排放到外界,这一系统还对自身的形成、发展过程起到调节作用。作为调控者,“自我”却必须依附于“本我”存在,为其服务,并且从“本我”中获取能量和动力以使各种具体行为得以实施。三者的关系可概括为:“超我”对“自我”起到指引的作用,使其对“本我”进行约束和道德限制,“超我”对立于“本我”。然而,在大多数情况下,这三者必须处于平衡状态,一旦失衡,人的失常行为也就由此产生。

二、“自我”在亨伯特身上的体现

精神分析学理论实际上建立在对主体童年生活经历的分析基础之上。其根本原因莫过于,几乎所有的精神性疾病都可以追溯到患者主体的童年生活。[3]“自我”主要是在“本我”和“超我”之间起着维系平衡、调节的作用。亨伯特有着与常人不一般的成长经历。童年时母亲过早地离世,父亲忙于应对自己的感情生活,无暇顾及一个成长期少年的心理;更让他备受打击的是,跟他亲密无间的安娜贝尔的死让他的性格在成长中受到压抑,在压抑中走向扭曲,导致他成年后形成了异样的爱情心理。自此,亨伯特在成长、成熟的道路上,性格逐渐趋于向畸型发展。成年后,他有着与普通男性异样的心理和审美,只迷恋于年幼的性感少女,只有她们能激起亨伯特内心的欲望。

成人后,他见到身旁那些和安娜贝尔相仿的少女就会忍不住情绪激动,心灵颤抖,但他仍然把持住了自己欲望的魔杖,在道德和良心的约束下,并没有对那些对他来说有魔力的少女做出过什么不轨行为,顶多是他在思想或精神上产生癔念或幻想。虽然心理上存在着问题,但他还能调节自己,来适应自己在社会中的生活。即便是他内心的爱恋情结只寄托于那些9到14岁的性感少女身上,他还是调节着自己作为一个正常人应该享有的生活,与一个成年女子结婚成家。这种封存已久的情感如果不是遇见洛丽塔,也许会成为亨伯特一生中永远的秘密,或者可以说是他心灵上一块永远的圣地。

在作为黑兹夫人的房客时,每见洛丽塔他都忍不住地激动,心中的欲火在潜滋暗长。无法排解时,他在自己的日记中记录下跟洛丽塔相关的点点滴滴,来排遣心中的苦闷。这种难以抑制,又不断撩拨人心的欲望,让亨伯特难受不已,但他还是在理性的召唤下,使“本我”得以平衡。自我的生存空间虽然受到挤压,亨伯特还是能认识到自己的行为是异常的。他已经意识到了自己的“自我”在“本我”的作用下受到压迫,他感觉到自己对洛丽塔的这种欲望超越了对普通性感少女的期望之上,同时他又对自己这种异常的举止感到不安。“自我”在艰难地维系着“本我”和“超我”之间的平衡。

三、“本我”在亨伯特身上的表现

(一)在洛丽塔的诱惑下迷失自己

在“着魔的猎人”旅馆里,亨伯特对那个夜晚描写得相当细致入微,他在那个旅馆的所见所闻,他那难以抑制住的、极度痛苦的欲望都充分地得以展示,同时,他的“自我”和“本我”在进行着一场激烈的斗争。一方面,“自我”在勉强地苟且偷生,另一方面,“本我”却像潘多拉魔盒一样恭候多时,期盼有人打开。而洛丽塔以孩子般游戏的行为,竟然轻而易举地达成了亨伯特的夙愿。潘多拉魔盒一旦打开将一发不可收拾。亨伯特的“自我”在强大的“本我”面前,显得那么脆弱无力。“本我”占了上风,亨伯特的欲望之火终于点燃,“自我”只能是苟延残喘,奄奄一息。

亨伯特对洛丽塔的淫欲施展后也曾担心、害怕、恐惧,也使他神经错乱过,一方面,他在“本我”的驱动下性欲得到了满足,另一方面,他和一个12岁的少女发生这种关系本身都是违背常理,被社会所不容的,更何况他又是以孩子的继父的身份与之发生关系,更是触犯了社会的伦理道德底线。他不得不担惊受怕地过着这种秘密随时被揭穿的生活。无论在遇见洛丽塔之前,还是跟洛丽塔发生关系之后,他的身心都一直处于一种紧张、焦虑的状态。他毫不避讳、形象生动地以“天堂”和“地狱”来形容他的强大的“本我”带给他的感受。“尽管我们发生口角,尽管她性情乖戾,尽管她大惊小怪,老是做出一脸怪相,尽管这一切都粗俗下流,充满危险,根本没有希望,但我还是深深地藏在我选定的天堂中——一座充满了地狱之火的颜色的天堂——但那仍是一座天堂”。[1]最终,他决定还是进入哪怕是万劫不复的“天堂”,哪怕是昙花一现的幸福,哪怕是葬送自己一生的性命,他也在所不惜。亨伯特明明知道他继续追逐这种生活的结果肯定是悲惨的,他仍然放任自己溺死在这欲望的海洋之中,这就是“本我”的强大之处。

(二)再见洛丽塔深度迷失

“她坐在那儿,一脸饱受蹂躏的神色,成年人的狭长的手上青筋暴突,雪白的胳膊上满是鸡皮疙瘩,耳朵又浅又薄,咯吱窝里乱蓬蓬的,她就坐在那儿(我的洛丽塔!),才17岁已经憔悴不堪,肚子里怀着的那个孩子……知道我爱她,胜过这个世上我所见过或想象得到的一切,胜过任何其他地方我所希望的一切。”[1]

“我坚持要让世上的人都知道我是多么爱我的洛丽塔,这个洛丽塔,脸色苍白受到玷污怀着别人的孩子的洛丽塔,但仍然是那灰色的眼睛,仍然是乌黑的睫毛,仍然是赤褐和杏黄色的皮肤,仍然是卡尔曼西塔,仍然是我的洛丽塔。”[1]

时隔三年,再次见到洛丽塔,亨伯特对洛丽塔依然是爱得刻骨铭心。他看到洛丽塔的生活如此艰难,昔日任性刁蛮的美少女现在变得憔悴不堪,身心疲惫,在知晓是剧作家奎尔蒂拐走并诱骗了洛丽塔之后,亨伯特的心里就埋下了复仇的种子。他没去想自己对洛丽塔造成的伤害,而是把罪责和恨意全都加在奎尔蒂的身上。明知奎尔蒂即便死去,洛丽塔也不会再回到他的身边,他却在“本我”的驱使下,把欲望变成了仇恨,一错再错。作为一个受过良好教育的文化人,亨伯特还可以怀有对性爱的渴望,还可以在洛丽塔拒绝了跟他在一起的请求后,换一种方式去生活,而不是成为一个杀人犯。他结束了奎尔蒂的生命,迷失在对洛丽塔的爱恋里,把自己也送上了不归路。“自我”和“超我”在强大的“本我”面前都显得那么渺小无力。

四、“超我”在亨伯特身上的体现

“超我”作为人格结构中的最高层次,是指社会对人的要求,代表着人格结构中的理想,显示出道义和善良,它的特点是以遵守道德为原则,遵循社会的基本行为规范,力争完美。它主要由两部分组成:自我理想和良心。

在小说中,亨伯特的“超我”是把强大的“本我”这种罪恶的欲望和想法尽可能地压抑掉,以社会的道德规范来要求、约束自己的思想和行为。成年人的情感世界也要求亨伯特应该顺应个人发展,尽可能寻求与自己年龄相当的女子来恋爱和步入正常的婚姻,至少不应该把交欢的对象限制在9到14岁的少女身上。但亨伯特却背道而驰,他沉溺于对性感少女的迷恋中,而对成熟性感的女性毫无兴趣。从亨伯特的人格来看,他的“本我”始终占据有利地位,而“自我”不能起到很好的调节作用,每当他的“本我”得到满足,他的“超我”就以强烈的自卑感及罪恶感来对他加以处罚。虽然得到了洛丽塔,他内心的欲望也尽情地得以释放和满足,然而,这一切都没能让亨伯特真正安心,反而是增添了一份厚重的负罪感。因为他一直都知道自己和洛丽塔的这种行为是不正常的,无论在伦理上还是道德上都有违社会大众所能接受的底线,他整天都是在欲望的海洋里沉沦,又在内心的焦虑和忏悔中煎熬。“超我”让他感觉到自己身上背负的沉重罪孽,而“本我”却又不得不满足。这所有的一切都使他身心疲惫,精神近乎崩溃。

在狱中,他不停地忏悔,他也深深地意识到自己对洛丽塔所犯下的难以弥补的滔天大罪。因为他深知,自己的“自我”理想早已经离自己越来越远,他再也不是表面上看起来的那个斯文的君子,而是一个内心邪恶、卑鄙无耻、蛮横粗暴,只知道把自己的欲望发泄在一个12岁的性感少女身上的魔鬼。在他生命的尽头,他仍然表达了他对洛丽塔深沉的爱恋,只不过这种爱恋已经升华到了更高的层次和级别。在狱中,亨伯特回归到了现实,在忏悔中接受了现实的洗礼,即在更高层次上认识了自己,从一个对性感少女迷恋的追逐者、不伦之恋的追求者,觉悟为一位有利于他人格发展的父亲和洛丽塔的忠诚守护神。亨伯特在生命的尽头仍然不能忘记洛丽塔,“务必忠实于你的狄克,不要让别的家伙碰你,不要跟陌生人谈话,我希望你会爱你的孩子。我希望他是个男孩。我希望你的那个丈夫会永远待你好,否则,我的鬼魂就会去找他算账,会像黑烟,会像一个疯狂的巨人,把他撕成碎片。”[1]不管洛丽塔曾经和现在是个什么样的女孩,亨伯特把对洛丽塔的爱升华到了更高的层次,在他眼里,洛丽塔的美貌也好,粗俗也罢,这一切都不重要了,在他的心目中,洛丽塔就是完美的化身,他已经接受了洛丽塔赋予他的父亲的身份,把他和洛丽塔的这种不伦之恋转化为一位父亲对女儿的深深的爱。他的“超我”最终还是实现了人性的回归,但故事的结局足以让读者痛惜。

在《洛丽塔》这部小说中,作者对亨伯特的心理和精神进行了深入的分析,对其人格给予了精准的刻画和描述,弗洛伊德的精神分析理论无疑在亨伯特这个角色身上做了一个很好的例证和阐释。“自我”、“本我”和“超我”三者之间会有一种动态的平衡维系着,亨伯特的“自我”无法调和三者之间的冲突,更没能从中寻求到一个有力的平衡点,最终导致悲剧的发生。

作为个人,应当尽力为自己创造一个健康的社会成长环境,使自己的成长顺应社会的和谐发展;在社会中,人人都要学会适当地调整“自我”、“本我”和“超我”在人格上的平衡,尽可能压抑掉自己不合理的欲望和要求,促进个人身心正常健康地发展,尽可能完善自己的人格。只有这样,个人在社会群体中才不至于对他人和社会形成威胁,带来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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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1]弗拉基米尔·纳博科夫著.主万译.洛丽塔[M].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2005.

[2]弗洛伊德著.高觉敷译.精神分析引论[M].北京:商务印书馆,1984.

[3]弗洛伊德著.杨韶钢译.弗洛伊德心理哲学[M].北京:九州出版社,2003.

[4]黄作.不思之说——拉康主体理论研究[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5.

[5]王建平.超越道德界限的不伦之恋——《洛丽塔》男女主人公悲剧命运剖析[J].湖南师范大学社会科学学报,200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