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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悬赏广告”引发围棋高手司法对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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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更新时间2015-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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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马宁

一纸棋规引发10年纠葛,一份悬赏最终导致一起官司;围棋高手之间的对垒是意图改写历史还是利益之争?原告能否得到5万美元的悬赏奖金?

“悬赏广告”是否成立

2008年7月,中国体育报业总社下属的《围棋天地》杂志社(以下简称《围棋天地》)突然接到一份原北京市崇文区人民法院(现为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送达的起诉书,有人将杂志社告上了法庭。

起诉书中明确提到,《围棋天地》作为被告,在2004年发布了一则悬赏广告,赏金是5万美元。现在,有人起诉杂志社要求支付这笔赏金。身为杂志社主编、围棋职业八段棋手的王元觉得事情太蹊跷。在他的记忆中,杂志社根本没有发布过悬赏广告。

事情要从2004年11月15日说起。《围棋天地》在当年第22期杂志上登载了一篇名为“一个棋战的诞生”的人物专访文章,被采访者是中国台湾应氏集团的董事长应明皓。

王元说,当时正值第五届应氏杯世界职业围棋锦标赛开幕。作为世界知名赛事,应氏杯是由已故中国台湾爱国实业家应昌期于1988年创办,并被誉为“围棋界的奥林匹克”。

为了缅怀应昌期对围棋事业做出的贡献,《围棋天地》专访了应昌期的儿子,即应氏杯世界职业围棋锦标赛负责人应明皓。在采访中,记者问道:“过去,应老先生曾经说,无论是谁,找到应氏规则的漏洞就奖励他5万美元,这个事儿还行不行?”应明皓哈哈一笑,说:“行,当然行。”

应氏规则是应氏杯世界围棋锦标赛以及昌期杯中国职业围棋锦标赛等应氏集团主办的围棋专业赛事所采用的比赛规则,是已故应昌期先生集毕生精力研究出来的,与日本规则、韩国规则和中国规则并称为当今世界围棋界的四大规则。

1988年,在首届应氏杯世界职业围棋锦标赛中,应昌期曾提出一个特别的奖励:无论是谁,找出应氏规则的漏洞,就会奖励对方5万美元。然而,在应氏杯及其他比赛举行的20多年里,没有人领取过这个特别奖。

王元认为,当时《围棋天地》在这篇专访文章中提到的这句话是为了增加文章的趣味,对方不该把专访中的一小段对话当成《围棋天地》发布的悬赏广告。

剑桥生化博士索要赏金

孙加可,英国曼彻斯特大学毕业的生化博士,现在加拿大生活。他声称找出了应氏规则的漏洞,并将《围棋天地》告上法庭。笔者通过视频连线的方式采访到他本人,孙加可介绍了事情的大致经过。

20世纪80年代,孙加可在英国剑桥大学留学,学习理论物理。作为一名围棋爱好者,他喜欢没事时下围棋。上大学时,他曾拿过剑桥大学的围棋冠军。在一次和棋友对弈中,他觉得自己发现了当时日本围棋规则数目法的一些矛盾之处。

几年过后,一个偶然的机会,孙加可在《围棋天地》上看到了《一个棋战的诞生》一文。对于文章中提到的应氏规则,他觉得和数目法一样存在相同的毛病。根据自己多年的研究与心得,他写了一篇文章——《数目法围棋规则是一种不能自洽的体系》。

孙加可说,自己当时的想法很简单,想把自己多年来研究的成果拿出来和大家探讨。为了验证自己的研究成果,他把文章寄到了《围棋天地》和日本棋院下属的一家围棋杂志。然而,文稿寄出后杳无音信。

随后,孙加可四处投稿。最终,《围棋报》发表了他的文章。得到权威媒体的刊发,孙加可信心倍增。此时,他觉得应该把他的研究成果跟应氏规则的创始人探讨一下,并领取5万美元的奖金。

2006年12月,上海应昌期围棋教育基金会在给孙加可的答复中写道:“上海应昌期围棋教育基金会与中国台湾应昌期围棋教育基金会(以下简称应氏围棋基金会)均属独立法人,关于特别奖一事,可与应氏围棋基金会咨询。”

孙加可又联系了应氏围棋基金会,基金会的秘书长杨佑家在给孙加可的回复中说,孙加可对应氏规则有误解,并说孙加可对《围棋天地》刊发的报道理解有误。这让孙加可无法接受。经过多次电话和邮件交流无果后,孙加可决定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

几经周折,孙加可找到一名愿意代理自己官司的懂围棋的律师刘安峰。刘安峰以代理人的身份向应氏围棋基金会发出正式的律师函。

2008年2月,孙加可委托其堂妹孙雯(化名)将应氏围棋基金会、上海应昌期围棋教育基金会及应明皓起诉到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要求被告支付5万美元的悬赏金。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认为,孙加可起诉证据不足,未指向明确的被告,且涉及应氏围棋基金会,法院无管辖依据。最终,法院没有受理此案。

法律为围棋高手止纷争

孙加可的律师建议,既然这则悬赏广告是在《围棋天地》杂志上刊登的,那么,该杂志社也应承担相应责任。2008年6月,孙加可委托孙雯再次将应氏围棋基金会及中国体育报业总社下属的《围棋天地》起诉到北京市崇文区人民法院,要求应氏围棋基金会支付5万美元悬赏金,《围棋天地》承担连带责任。

成为被告的《围棋天地》认为,自己刊登的人物专访不是悬赏广告。在被告方提到的应氏杯世界围棋锦标赛的秩序册里,可以看到有一项特别奖励,内容是:“凡在比赛中有棋规不能解决之棋型、造成无胜负结果再奖5万美元。”而在应氏围棋基金会秘书长杨佑家给孙加可的回复中也提到:“关于奖金一事,系因记者报道有误。一直以来,我担任应氏杯副裁判长,深知所谓5万美元的奖金只有在世界职业应氏杯大赛中,当对局棋手下出应氏规则无法解决的连环打劫时,才会颁给对局棋手5万美元奖金。此悬赏在历届应氏杯的比赛手册中有明文规定。”

这起官司的起因是围绕寻找应氏规则漏洞这一主题,那么,孙加可坚持说自己找出了应氏规则的漏洞。事实果真如此吗?

在孙加可的这篇论文中,他列举了多个棋谱和实例,并虚拟了黑白两方的对局来解释应氏规则的漏洞,并给出修正办法。然而,对于孙加可的研究成果,身为围棋专业八段选手的王元认为完全不是那么一回事。

究竟该如何认定孙加可是否找出应氏规则的漏洞,应氏围棋基金会在庭审中并未派人出面解释,只是在基金会秘书长杨佑家给孙加可的邮件回复中提到,孙加可的文章对应氏规则有所误解。

2015年4月20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进行了终审判决。法院认为,这篇人物专访不是悬赏广告,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法官李倩在采访时表示,应氏规则是一种判断围棋比赛胜负的规则。如果有人能下出一种棋,用应氏规则不能判断谁输谁赢,和棋了,则说明这个规则有漏洞。但是,在这起案件中,孙加可的那篇文章重点在于说明“应氏规则不是一种自洽的体系,用应氏规则判定某个棋局黑子赢,而用数目法日本规则或者其他规则,则有可能判白子赢。这说明应氏规则跟其他棋规的判断结果相反”。由此,孙加可得出结论,应氏规则不是一种自洽的体系。但是,一项规则是否有漏洞、是否完善,恐怕不能完全以它和其他规则判定是否一致来判断。孙加可的这篇文章所表述的棋局在现实中是不可能出现的棋局,因为只有在一方落子、另外一方连续不落子的情况下,才有可能出现该棋局。

随着法院的终审宣判,孙加可与应氏围棋基金会和《围棋天地》的官司告一段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