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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东陵,以绿化为名建高尔夫球场非法占地

  • 投稿变美
  • 更新时间2015-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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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刊记者/董阎礼

2015年4月中旬,沈阳读者王文凯向本刊投诉。王文凯是一名电器工程师,也是一家民营企业的法人。早在1997年,他就获得沈阳市东陵区政府再就业奖励,次年获得东陵区科委的科技开发奖励。此次,他向本刊反映的是,其父王振声位于沈阳市东陵区方家栏路的沈阳维特电器厂(占地3900平方米)在10年前遭遇了强行拆迁,拆迁理由是“绿化浑河两岸”。可是,时至今日,王振声被抢占的土地并没有进行所谓的绿化,而是被一家民营企业建立了“绿廊一号”高尔夫球场。为此,王文凯上访多年,不仅没有讨回公道,还被拘留两次。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对王文凯反映的问题,《法律与生活》杂志社派记者于今年4月下旬前往沈阳有关部门调查、采访。

政府办文件涉嫌造假强拆工厂

按照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拆迁必须有严格依据。王文凯提供的证据是2005年2月10日,沈阳市东陵区政府办公室出台的《浑河滩地绿化拆迁工作方案的通知》。该《通知》要求“各相关部门对此次拆迁工作要高度重视,选派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人员参加各组的工作,对作出贡献的部门和人员给予奖励”,尤其强调“按照程序由拆迁主体委托拆迁公司,对于被拆迁人履行拆迁补偿。对于拆迁绿化的要求时间是在当年的4月30日前结束”。

据王文凯回忆,2005年3月初,东陵区行政执法局中队长赵志武找他谈话。对方没有谈拆迁前的评估和听证会等程序,也没说要给他补偿多少钱,直接就说:“你搬也得搬,不搬也得搬。”

面对赵志武的态度,王振声非常气愤,主动找到东陵区行政执法局局长姜洪骥,要求按照政策给予合理的货币补偿。但姜局长说:“你不是挺硬吗?你不走,就强制拆你!”

4月26日,东陵区行政执法局下达了限期拆迁通知书,要求维特电器厂在5月初搬迁。4天后的五一劳动节,赵志武带领数十人和挖掘机等大型拆迁工具,强制拆除了电器厂,厂内仓库里的钢板、电机等物资均被拆迁的人拿走。

现在,由于东陵区与浑南区合并,本刊记者来到沈阳市浑南区政府要求查阅2005年2月10日东陵区政府办出台的《浑河滩地绿化拆迁工作方案的通知》。政府办的工作人员说:“我们没有,你可以到浑南区档案局去查。”

本刊记者又来到浑南区档案局查阅。由于《浑河滩地绿化拆迁工作方案的通知》既没有文件号,也没有签发人。档案局的工作人员查阅后,回复“没有这份文件”。

对于这个结果,王文凯并不感到意外,因为他曾于2014年10月就查阅过这份拆迁文件,结果也是查不到。王文凯到中央组织部询问此事,组织部信访接待处的一位领导说:“一切文件都应该存档备查,如果没有存档,很可能就是假的。”

执行庭庭长担任行政诉讼再审审判长

由于维特电器厂被强拆且分文未给补偿款,王振声多次找政府有关部门反映上述情况。但对方都互相推诿,他不得不选择司法手段维权。

2008年秋,王振声一纸诉状将东陵区政府告上法院。次年,东陵区人民法院支持原告王振声的诉讼请求,判决东陵区政府补偿原告200万元,并且支付诉讼费2万余元。一审判决后,被告不服,上诉到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法院以“事实不清”为由发回一审法院重新审理。东陵区人民法院执行庭庭长李某担任了再审的审判长,判决原告败诉。

从200万元跌到分文不给。王振声和王文凯非常震惊,就找审判长李某理论,双方争辩了起来。王文凯质问道:“你是执行庭庭长,我的案件起诉时依据的是《行政诉讼法》,‘民告官’的案件属于行政诉讼,为何你超出你的工作范围来审判?”李某回答说:“这是院长安排的。”

王振声不服再审判决,选择了上诉。

没有合法依据的拆迁就是侵犯私人财产

2011年9月6日,王振声接到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的终审判决书,判决王振声败诉。王振声气得一病不起,不幸于一个月后病逝,辞世时83岁。王文凯说有着40多年党龄、多年担任村支书的父亲死不瞑目。

从那以后,王文凯便多次到北京,找中纪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等部门反映问题。结果,王文凯不但没有讨回公道,还被沈阳市公安局沈河分局实施了两次、每次10天的行政拘留。对方出具的拘留理由是“扰乱社会秩序”。处罚决定书中写道:“根据局长指示,将维稳人员王文凯从沈阳北站接回,拘留。”

对此,王文凯特别气愤,北京市公安局为他出具了“王文凯在北京没有寻衅滋事”的证明。王文凯交给沈阳市皇姑区人民法院,要求立案,撤销行政拘留。今年4月25日,沈阳市皇姑区人民法院就王文凯的起诉给予立案,定于6月8日庭前调解。因为王文凯的态度非常明确,不接受庭前调解,要求撤销行政拘留。因此,皇姑区人民法院将择期开庭审理此案。

由于强制拆迁维特电器厂没有合法依据,今年5月27日,王文凯到沈阳市公安局沈河区公安分局报案,要求以“侵害公司财产案件”立案。现在,该分局正在立案前调查。

虽然目前还没有讨回公道,但王文凯依旧信心满满。他说:“中央的政策这么好,我的问题肯定会得到解决的。而且,我也遇到不少好心人,如当某公安局局长要求某派出所拘留我时,该派出所所长说‘王文凯没有违法犯罪,我宁可不要工作,也不能拘留他!”’

“今年春节时,万莲派出所副所长李刚看我家实在困难,就请示所长给我家救济2000元,这让我感到温暖。”王文凯说。

记者手记

今年4月中旬,本刊记者在沈阳采访时,曾经悄悄地来到维特电器厂的原址,亲眼看到了“绿廊一号斯搏特高尔夫”的宣传标语和路标。回京后,记者给沈阳市某副市长发去函件反映情况,希望他协调此案,为当事人讨回公道,可惜并未如愿。只是,五一节过后,昔日立在马路边的巨幅“绿廊一号斯搏特高尔夫”的宣传标语和路标都不见了,但该高尔夫球场依旧营业。

本刊将对此案继续关注,给予追踪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