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愿猝死事件推动工伤认定变革等

  • 投稿仁言
  • 更新时间2015-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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愿猝死事件推动工伤认定变革

文/吴杭民

清华大学硕士毕业生、36岁IT工程师张斌猝死的消息连日来持续发酵。尽管有媒体记者获取的张斌生前的考勤纪录显示,他曾连续多日加班到凌晨,而且周末基本没有休息,然而,针对加班猝死,目前我国并没有相应的救济制度。

张斌被发现猝死时是在公司租住的酒店里,不符合《工伤保险条例》认定工伤应“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及“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等要件。所以,张斌家人很难按照工伤为张斌索赔。

但是,我国《劳动法》明确规定,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张斌所在的公司显然已涉嫌违反《劳动法》。那么,张斌猝死能推动工伤认定的大变革吗?

“过劳死”显然是由于用人单位严重违反《劳动法》,致使劳动者过度劳累致死。因此,我们期待《工伤保险条例》能顺应形势,基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考量出发,作出相应的修改。如劳动者猝死的工伤认定不应仍界定在“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等条件,只要有证据证明用工单位违反《劳动法》,使劳动者长期超出了法律规定的劳动强度、工作时间,同时没有其他明显原因的突然猝死,就应认定为工伤,就应有法律制度来进行必要的救济。此外,加大对企业严重违反《劳动法》的处罚,其目的无疑是要为劳动者的权益和尊严兜底,使劳动者因为长期加班加点而猝死的悲剧不再重演。

“庸官召回”别异化为“另类保护”

据报道,黔西南州从2014年10月开始尝试推出“不胜任现职干部召回管理办法”。该办法仅实施两个多月,全州就有1231名“懒官”被“召回”(含处级干部59名)。这一做法引起有关方面的重视,有可能成为一种推广的模式。

自党的十八大以来,案件查处上有“打虎拍蝇”的凌厉攻势,制度完善上有各类监督手段不断得到强化。一些官员由此发出了“为官不易”的感叹。有些官员不是转向勤勉为官,而是选择以消极怠工等方式来对抗新一轮的反腐行动。

“法定职责不作为”也是一种腐败。在反贪腐仍需继续深入推进的当口,治理官员庸懒散现象应提上日程。2012年12月,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渎职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也明确,不作为是渎职犯罪的一种表现形式。

“庸官召回制”在当下中国的政治生态中,其制度实验意义应得到认同和鼓励。官员普遍由“选任”而产生,这是有权选任官员的部门能主导“官员召回制”的制度基础所在。但由于涉事州单位时间内被召回的官员比率过高,难免引发民众吐槽:这么高企的“劣品率”,负有选官责任的当地组织部门主要领导人是否也应被“召回”?

“官员召回制”的成败,还在于召回标准的标准化与科学性。据黔西南州政府网公布,该州兴仁县共为“不胜任现职干部”划定了12种情形,包括工作不思进取、不作为、怕作为、乱作为、在单位或领导班子中闹不团结、拉帮结派搞内耗、办事效率低下造成不良影响等。这些认定标准虽细,有些仍嫌过于主观和抽象,不够“标准”。

区分法定责任和“召回”责任,是“官员召回制”能存在的前提和基础。“为官不为”应予治理,“官员召回制”是治理“为官不为”的基层尝试。研究其运作,总结其经验,汲取其教训,科学评估这一制度的现有成效,是判断这一制度是否值得完善或推广的急需。而无论“官员召回制”的未来命运如何,向懒政者宣战,遏制“为官不为”都将继续下去。

(《新京报》社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