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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奇迹”村:是桃源还是炼狱?

  • 投稿段知
  • 更新时间2015-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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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罗莎

如何使犯罪人在接受刑罚处罚之后回归社会,并且不再犯罪,可谓自刑罚诞生之日起的一个永恒难题。在美国佛罗里达州,有一个被称为“奇迹”的村子。之所以被称为“奇迹”,是因为这个村子接纳那些曾误入歧途、想改邪归正的性犯罪者。

“奇迹”村的诞生

“奇迹”村位于美国第二大淡水湖奥基乔比湖以南的佛罗里达州棕榈县。从外表来看,“奇迹”村和一般的美国村庄没有什么区别,它距离最近的城镇约2英里,有修剪得整整齐齐的草坪、整齐排列着的50多幢二层小楼、郁郁葱葱的热带植物,一派恬静的美式田园风光。“奇迹”村与其他村庄不同的是,村里的居民——在200名居民中有超过一半的人曾被控犯有性侵犯罪,其中很多人是刚刚从监狱释放并且仍处于假释考验期。

这个美国小村庄的“奇迹”之路始于2009年。在此之前,这里叫做“鹈鹕湖”。从1965年开始,这里有甘蔗种植工和他们的家人建房居住。“奇迹”的创造者是一位已故的牧师理查德·威瑟罗。威瑟罗牧师生前曾是美国一个教会的领导人,曾写过一本书,在书中他详细描述了美国法律施加于性犯罪者身上的沉重负担。由于要履行登记和保持特定距离的义务,性犯罪者即使刑满出狱也难以过上“正常人的生活”,被周围的人歧视和排挤。

根据美国法律,性犯罪者离开监狱之后仍要到政府进行登记,并且登记结果向所有人公开,也就是说任何人都可以通过网络查知这些性犯罪者的前科。性犯罪者搬家的时候,警局会向周边的居民告知他们即将与性犯罪者成为邻居。同时,法律对于性犯罪者可以在何处居住也有诸多限制。佛罗里达州的法律尤为严苛:这些人必须居住在距离学校、托儿所、公园等孩子可能聚集的公共场所1000英尺(约305米)之外的地方。一些地区将这个距离限制延长到2500英尺(约762米)。这些地方很少有合适的房子供他们居住,即使有,也没有人愿意把房子租给这些“社会渣滓”,在迈阿密,很多刑满释放的性犯罪者甚至不得不栖身于高速公路之下。

正是这样的现实,使威瑟罗牧师决意为这些不容于主流社会的人建立一个庇护所。他与他在教会的副手-66岁的帕特·鲍威斯(一个曾经的性犯罪者)一起,为寻找一个合适的地方开始奔波劳碌。幸运的是,村子终于建立起来了。现在,村子里一共有52幢二层小屋,每幢住两户人家,其中仍有一部分居住着退休的甘蔗工人。根据最近的一次统计,200名居民中的1 10人曾是性犯罪者,其中仅有一名女性。

是桃源还是炼狱

由于威瑟罗牧师本人和村子建立过程中的宗教背景,“奇迹”村实际上是一个自治的基督教社区,并设有情绪管理和圣经学习课程帮助性犯罪者重塑生活,非基督徒申请来这里定居也不会被拒绝。然而,随着来“定居”的性犯罪者越来越多,“奇迹”村已经趋近于人口饱和。每周,“奇迹”村会收到10~ 20份入住申请,但仅有一份会被接纳,且恋童癖和强奸儿童的性犯罪者会被排除在外。不论是否来自佛罗里达,当一个被接纳的申请者离开监狱,鲍威斯都会亲自前去将他接进村子。在法庭审判中,“奇迹”村也经常会提供一些帮助。有居民是被法官勒令来此居住,从而换取避免长期监禁。也有居民是在服刑中同监狱达成协议,结束监禁而来“奇迹”村度过假释考验期。

对于很多居民来说,“奇迹”村就像是“世外桃源”。在这里,他们不用担心因为身上的标签被歧视,可以选择到村子中的小教堂工作,也可以在受训之后为后来者服务。很多来此居住的人都觉得,在村子里,他们找到了像家里一样的安宁舒适、安静整洁、没有人惹是生非、邻里和睦互助。鲍维斯表示,即便居住限制法令被取消、可以自由选择居住地,他们也会继续在此定居,因为“这是与世隔绝的安静之地”。自“奇迹”村开始接纳性犯罪者以来,该地没有报告过一起性犯罪案件。

然而,即使“奇迹”村看起来再如何像一个“模范社区”,在其中居住也不是一种“特权”,而是一种事实上的被隔离的“惩罚”。警方从未放松过对这里的监控,每周都会到村子里确认每个受监控村民的住址,检查他们的生活细节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很多生活在这里的居民内心也并非如表面上那样平静,而是带着对政府和法律制度的极大不满。他们觉得在这里生活仿佛身处一个他人划定的始终被提醒“自己所犯过错”的“监狱”。一旦走出这个村子,面临的仍是来自各方的歧视。对于他们中的大多数人来说,在村里居住只是变向地“服刑”,最终仍是要离开的,仍是要面对犯罪前科带来的各种问题。而鹈鹕湖的原住居民中,也并非所有人都对“奇迹”村持友好态度,还是会有人认为和这些有犯罪记录的人做邻居是一场希望早点醒来的“噩梦”。而将有犯罪记录的人集中在一起,就如美国西部片《炼狱之城》的片名那样,是“炼狱”,而非“奇迹”与“桃源”。

“奇迹”背后的隐忧

可以说,是美国尤其是佛罗里达州针对性犯罪者的严苛法律制度造就了“奇迹”村。而村子里一些人的经历,也在拷问着美国现行法律制度。鲍威斯的助手查德·斯托福曾是一所私立学校的音乐教师,他曾与一名排练时认识的未成年男孩发生了性关系。男孩的父亲虽然威胁他要报案,但最终并没有这么做。斯托福最终从学校辞职并接受了一项针对同性恋的“治疗”。治疗结束之后,他依然觉得彷徨而绝望,因而选择向佛罗里达当局坦白自己的错误,结果立即被起诉。“当我去寻求帮助的时候,我实际上是将自己变成了犯罪者。没有人站起来指证我,所有拿来针对我的东西都来自我自己的坦白。”一旦迫于心理压力而坦承过失,所面临的并不是期待中的帮助,而是冰冷的控诉、洗刷不掉的“性犯罪者”标签、看上去永无止境的被歧视和排挤。从这种意义上来说,性犯罪者面对的制裁甚至要“重”于一名杀人犯。

一般认为,性犯罪者重新犯罪的因素主要有两方面:一是个人风险因素,二是环境风险因素。其中,环境风险因素包括监狱矫治不力、家庭的冷落和社会的歧视、消极的同伴影响、特定的环境触发、社会的不良风气等方面。通过对这些环境风险因素进行分析,不难发现,“奇迹”村可以隔绝家庭的冷落和社会的歧视以及社会的不良风气,但也会因为将犯罪人聚集在一起而助长消极的同伴影响的可能。而且,对于家庭冷落和社会歧视,“奇迹”村的隔绝作用只是暂时的,也多少带有一些“虚幻”的色彩。同时,没有证据证明那些远离公共场所的罪犯再次犯罪的可能性更低。

在刑法上,限制犯罪人从事某些行为有一个专业名词叫做“禁止令”。我国《刑法修正案(八)》第11条第2款首次让“禁止令”进入了我国刑法,但国内对性犯罪者施加“禁止令”的案例尚不多见。

意大利学者贝卡里亚是现代刑法的鼻祖,他关于刑法的目的有一句非常经典的名言——“预防犯罪比惩罚犯罪更高明”。“禁止令”就是通过限制犯罪人一定的自由和权利来实现刑法的预防效果。它是一种预防性措施而并非对犯罪人的制裁。在实施的过程中,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公共秩序诚然是“禁止令”实施的一个重要功能,但犯罪人的个人权益同样不能被忽视。不顾个案和具体某一名犯罪人是否有“再犯危险”的事实,而在法律层面规定一样的限制,不免有使“禁止令”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打折之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