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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明:从名牌大学学生会主席到小偷

  • 投稿Miss
  • 更新时间2015-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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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9月19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盗窃罪终审判处北京某知名大学前学生会主席秦明有期徒刑2年6个月。他是怎样走上这条自我毁灭之路的呢?

文/孙思娅

秦明被抓时,他已经偷了同学100多件东西,大到笔记本电脑,小到一盒茶叶。从寒门弟子到大学生,从知名大学学生会主席沦为阶下囚,秦明走过了一条贫寒、奋斗、荣誉、迷失的无法挽回的悔恨之路。

寒门弟子考入名校

在秦明的悔过书中,随处可见“酸楚”、“悔恨”、“毁灭”、“埋葬”等形容词,他不断地反省自己的愚蠢,不断地回忆往日的光明,又不断地“不敢再想”……

1985年,秦明在湖南省衡阳县出生。他的父亲在他只有三四岁的时候去世。他的母亲独立支撑家庭,抚养他和他的两个姐妹。

在秦明的记忆中,母亲一直在火车站做清洁工,一个月要工作29天,却只有1000多元钱的微薄收入。过年、过节,母亲从不休息。秦明说,即便如此,母亲的工资勉强能供他们念书,家中一贫如洗,而且还欠着8万元的巨债。

在学习上,秦明没有辜负母亲的期望。2006年,高中毕业后,他考入了东北一所不错的大学读本科。2010年,他又考入令人无比羡慕的北京一所知名学府攻读研究生。其间,他不但获得过学校的奖学金,而且通过竞聘成为学校学生会主席。

“我曾是一名品学兼优的好学生,从未想过自己会变成这样一个令人唾弃的无耻之徒。”秦明说,这一切变故始于他所说的女友文莉(化名)的一次意外怀孕事件,“这件事彻底让我变得盲目而疯狂”。

文莉是秦明大学本科时的同学,也是一名在读研究生。秦明说,文莉是他一生的挚爱,“我一直认为我和她会相守一生,白头偕老”。

2011年冬天,文莉意外怀孕。“当时我急着筹钱,但我不敢开口向母亲要钱,母亲已经辛苦至极,我再给她压力就太不孝了。”秦明说。能借钱的亲友早已经被他家借遍了,他感觉很无助,毫无办法地煎熬着。

不久后,文莉告诉秦明,她已经一个人做了人流手术,并且要和秦明分手。秦明说,他当时最大的感触是“如果物质条件允许,文莉不会这样受伤害”。为了证明自己,秦明用菜刀剁掉了自己的一段小拇指后表示,“我亏欠你太多,这辈子我不会再让你受一点儿苦”。

首次盗窃被保安抓现行

秦明说,那天之后,他和文莉的感情更进一步。但也是从那天开始,他的心态发生了转变。“残酷的现实泯灭了我原本单纯的良知,人性剧烈扭曲,我切身体会到金钱极为重要,没有钱什么事都办不了。”秦明说。此后,他变得急功近利,逃课去校外做兼职,以求每月定期给文莉寄去足够她花的钱,并给她买最时尚的礼物。而秦明自己则省吃俭用,很多时候,他一天只吃一顿饭。

2012年春天,秦明当选为该校学生会主席。他说,繁杂的学生会工作和学业压力迫使他必须停止所有的兼职。这样一来,他的经济来源就断了。

“断指时对文莉的承诺,我一定要坚持下去。”秦明开始透支信用卡,用各种方式拆东墙补西墙,并不时地向朋友借钱,而自己则更加节省。但这样的生活让他整个人成天浑浑噩噩,身体每况愈下。

检察机关公诉秦明的第一次盗窃行为也发生在这个时间节点上。2012年2月,在学校的一个会议中心内,秦明看四下无人,顺手牵羊地拿走了他人放在桌子上的两把双立人牌水果刀、一盒茶叶和一个充电器。不过,在他尚未离开会议中心时,被保安发现。当时,由于盗窃物品的价值较低,学校对他进行了批评教育,并未处理他。

经历了这件事后,秦明很久没有再偷过东西,直到2012年10月1日凌晨。那天,很多同学放假回家。秦明潜入宿舍偷走了同学的笔记本电脑、名牌手表、佳能相机镜头等贵重物品以及5200元现金。

据了解,当时,被盗宿舍的空调外挂机损坏维修,墙壁上有一个洞,秦明正是从这个洞钻入宿舍进行盗窃的。他将所盗物品藏在了宿舍卫生间的天花板上,一直没被发现。直到他下一次作案案发后,保洁人员在打扫卫生时,才发现天花板上的赃物。

秦明的“下一次”作案,发生在2013年2月5日~7日。据检察机关指控,这段期间,他先后进入15间宿舍进行盗窃。

秦明彻夜盗窃,小到茶叶、衣服,大到笔记本、相机,可以说,稍微值点儿钱的东西都被他拿走。他将物品装在拉杆箱中,通过窗户顺到楼外。此外,秦明还偷一些化妆品、LV皮包、首饰等物品赠与文莉。

终审判决获刑

寒假结束后,当学生们返校时,发现宿舍被盗,纷纷报案。警方在查阅监控录像后,发现了几个可疑的背影。后经学生辨认,最终将犯罪嫌疑人锁定秦明。2013年3月8日,秦明落网。

对于这几天的疯狂作案,秦明的解释是,一方面是自己想占小便宜,另一方面是自己精神压力过大,把偷东西当做一种解压方式。

秦明说,当时寒假放假前,他的公务员考试失利,又面临找工作的压力。同时,文莉父母的感情出现问题,自己的姐姐也在和姐夫闹离婚……他感觉诸事不顺。

“马上就要过年了,我身无分文,还想着给文莉买件好的春节礼物。”秦明说。那几天,他因为迟迟找不到工作,彻夜不眠、惶惶不可终日。

“我站在宿舍阳台上,窗外灯火辉煌,我心头突然涌起20多年来我家每年过春节时的酸楚过往。”秦明说。当时,人生的挫败感涌上心头,他甚至有种想跳下去的冲动。也是在这时候,他看到了对面宿舍没有关闭的窗户……于是,他选择继续盗窃。

经过审理,一审法院以盗窃罪判处秦明有期徒刑2年6个月。秦明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他认为,一审法院认定的盗窃现金数额有误,他未盗窃单反相机。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后,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秦明出事后,他的母亲辞去了老家的工作,来到北京找了一份扫大街的工作维持生计,并在一审期间退赔了9500元。

在二审期间,秦明给主审审判长写了一封信。在信中,他说,母亲是他最对不起的人。在看守所的一年半时间中,秦明经常想起母亲在清晨时分扛着工具扫马路的瘦小身影。每次想到这里,他都会忍不住泪流满面……

(摘编自《京华时报》)

编后

无论有着怎样的理由,秦明都辜负了一位母亲含辛茹苦20多年对他的辛苦付出,也亲手毁了自己20年寒窗的努力,葬送了自己的名誉和前程。正如他自己所说,“在看守所里,我才明白,我的母亲就算去卖血也不会愿意我走上这样一条错误的道路,而我却荒谬地认为窃取他人财物是在给家人减轻经济负担”。

极贫、极富,是考验人的两把利剑。良好的思想修养,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时刻悬在心头的法律意识,是人能经受住考验的根本。毕竟还年轻,毕竟是受过教育的人,接受教训,洗心革面,秦明还有希望。

(当事人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