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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年轻律师及学子的封信

  • 投稿BB姬
  • 更新时间2015-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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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自:《致年轻律师的信》

作者:艾伦·德肖维茨(美国)

译者:单波

出版:法律出版社

活出自己的人生

开一家自己的律师事务所,为成为一家大型律师事务所里的合伙人而奋斗,竞选议员,写好莱坞剧本,进入商界,为报社撰稿,做一名投资银行家。我相信上述全部或大部分建议,你们都曾听过。我认识一些教授和律师,他们向每一位向他们求教的人提供相同的标准化建议。当然,也有一些人不是这样。然而,正如我所说过的那样,有用的建议必须是为每一个个体量身定做的。有一些年轻律师天生就是大型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的料,他们具备攀登到职场顶端的性情和能力;有一些人的本性则适合独立执业,他们无须督促和管理,独自工作就可以事业有成;还有一些人适合政府职务,他们需要戴上白礼帽,穿上翻领上配有国旗的制服。

法律职业的一大优点就在于它是一项几乎可以适合各种需求的工作。但是,不要接受那些反映建言者性格和志向的建议,除非你想成为他们那样的人。要弄明白何种情况最适合作为一个独特个体、拥有特定需求和品位的你。并不存在人人都适合的职业道路。尽管有一些道路确定是错误的,但没有哪一条路是绝对正确的。要活出你自己的而不是别人的人生。作为实现另一个目标而在有限的时间段内做别人的工作,这本身并没有什么错。但一定要有退出策略和一张时间表,以免因为情性和其他法律职业所不具备的诱人薪水和人力支持而深陷其中,不能自拔。

法律职业的另一大优点是你可以作出不同的尝试,既可以一次尝试一件事,也可以同时尝试几件事。我的一些学生曾经在仅仅10年的时间里就将大型律师事务所、政府部门、企业、小律所还有政界尝试个遍。还有一些学生一边做律师,一边写小说或剧本。但究竟是“万金油”还是“通才”,旁人自有公论。

不要被钱奴役

过去这些年,我发现在朋友和以前教过的学生中一直存在一种令人心烦意乱的现象。他们终其一生都渴望获得一份梦想中的工作,比如法官、教授或首席检察官。然而,他们却去了律师事务所,取得了合伙人的地位和高薪。

现在,终于有人向他们提供他们理想的工作了,但他们觉得现在不得不拒绝这个机会,因为承担不起薪金缩水造成的损失。十多年前,当他们挣的钱远远少于现在时,他们会立即接受这份理想的工作。现在,他们在银行里有了更多的钱,但却承受不起实现人生理想所付出的成本,因为他们已经适应了高标准的生活。

如果财富能按照一个人实现心中理想的能力来衡量,至少是部分衡量,那么,具有讽刺意味的是:我的那些拒绝法官或其他理想职务的朋友缺钱的时候更富有,而有钱的时候更贫穷。

让财富挡在你实现梦想的道路上有些遗憾。当然,经济学家讨论的是“机会成本”。从这个意义上说,在年薪50万美元时接受一个年薪15万美元的法官职务要付出更多的成本。因此,从纯经济的角度说,最好是在已经赚了一大笔钱之后再接受法官职务。两者之间的差别主要存在于心理上或生活方式上。既然已经适应了每年50万美元的生活方式,再回到年收入15万美元的生活方式要困难得多。你的理想职业现在看上去似乎有些不同了,因为随着年龄的增长,你变得更加成熟。没错。但是,如果仅仅是因为钱引起这种差异,那一定是出了什么问题。除非你坚定地倾向于不断提高的高品质生活而不是理想中的职业;否则,不要让财富阻碍你作出贫穷时本可以作出的牺牲,那样就违背了初衷。

这在某种程度上可以回答一个更宽泛的问题:为什么律师,至少是那些大律师事务所里的律师精英能赚到那么多钱?我并不是嫉妒他们奇高的收入——但不要和那些贡献很大但收入很少的职业比(比如中小学教师、护士、心理学家和社会工作者)。我们处在一个受市场驱动的经济环境中,供求关系决定了回报的多寡。我在这里关注的不是制度是否公平,而是它对职业选择的影响。金钱左右着人们的选择,想过上舒适的生活,乃至不为钱操心并无不妥。但在我认识的富人中,有太多的人以为钱操心而告终。

我发现,在我们度假的马萨葡萄园岛(美国著名度假胜地),许多富豪在岛上拥有豪宅,最富有的人往往假期最短。因为对于他们而言,少工作一天所带来的损失要远远高于我们中的其他人。当钱奴役了我们,而不是解放了我们,那一定出了问题。

不要过于精于算计

曾经有人问我,在我所代理的刑事被告中是否存在某种共性。尽管案情各异,当事人也要求获得有针对性的代理服务,我还是在我代理的大量案件尤其是那些涉及权贵人物的案件中发现一种一脉相承的特性。这些被告,几乎人人都拥有某些花不完、用不尽的东西,像金钱、权力。但同其他人一样,他们的另一些财富是有限的,如生命、健康、职业生涯、名誉、天伦之乐等。

由于不惜以有限之物去博得无限之物,他们惹上了麻烦。即便相对于被认定的罪名是冤枉的,他们的行为离犯罪也只有一步之遥,从而招致公诉。像莱昂纳·赫尔姆斯莉这位纽约酒店业大亨,其名言是:“只有小人物才缴税。”这样富有的老妪已经没有多少时间能陪伴她那行将辞世的丈夫,她自己的生命也来日无多。然而,身价数十亿美元的她为了省下区区一点儿税款,牺牲了一切。这种冒险之举换来的是为期几年的牢狱之灾。

我曾见过一些人,由于过于在意每次冒险对某个尚未明确的终极目标将会产生何种影响,他们的人生完全被这种精于算计毁掉了。

我的当事人和一些公众人物所冒的风险有些得不偿失、缺乏理智。从他们的冒失行为可以看出,风险本身让有些人晕头转向。而对于另一些人,接近或逾越这条红线已然成为一种生活方式。由于之前从未东窗事发,他们认为不存在任何风险。如果你即将接近这种可能对你的一生产生重要影响的红线,一定要头脑清醒,想一想你的获利是否值得去冒这种风险。也许值得,但对于我的许多当事人来说并非如此。

(作者为美国著名律师、法学教授、作家,被誉为“美国历史上最成功的辩护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