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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强拆:书写“神话”的法院

  • 投稿新塘
  • 更新时间2015-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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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年多时间,3万户拆迁,一段“零强拆”的历史。“零强拆”的背后,是当地法院在“决不让被拆迁户吃亏”的基础上,通过“拆迁培训”来转变当地政府的工作方法,从源头终结“野蛮拆迁”。

本文记者 李秀平

本文背景

2013年6月中旬至11月底,本刊主编先后两次深入江苏省镇江市法院系统采访。在对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简称镇江中院)院长茅仲华、润州区人民法院(简称润州区法院)院长吴猛、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简称开发区法院)院长高国华和多名一线办案法官进行采访后,发现这里的法院文化建设成效显著一既有看得见的“庭园文化”,又有摸得着的“法官素养”。二者综合作用的结果,是让陷入纠纷或打官司的民众受益良多。

镇江中院院长茅仲华对法院文化建设颇有研究。在一篇题为《创新与发展:法院文化建设之完善路径》的文章中,他对法院文化建设中的“法官法律素养的培树重视不够”等现状进行反思;同时,对江苏镇江法院系统“文化建设的探索实践”做了实证解读。

茅仲华是一位法学博士。他认为,法院文化建设的“重心”是法院内在的“精气神”。基于此,镇江法院系统文化建设的重点被定位于“法官法律素养”的培树。创设于2012年的“金山法学讲坛”,就是镇江法院提升法官法律素养的平台之一。

在2012年6月下旬召开的镇江市第七届人大一次会议上,茅仲华全票当选为镇江中院院长。不久,“定期或不定期地邀请全国、全省知名法学专家、学者就当前法学理论、审判实务中的热点问题、前沿问题来镇江讲学授课”的“金山法学讲坛”诞生。

“金山法学讲坛”只是镇江法院系统文化建设“全豹”之“一斑”。在镇江市基层法院采访时,本刊主编发现润州区法院和开发区法院在因地制宜打造“启园”和“镜园”这样的“物态文化”的同时,分别打造了一支“法律素养和人文情怀”兼具的法官团队。依靠这样的法官团队,开发区法院缔造了一个“五年之内‘零强拆”’的神话,润州区法院则在医患纠纷调停等方面卓有建树。

在本期和下期的刊物中,我们分别选择开发区法院的“零强拆”和润州区法院的“医疗纠纷调停”进行报道。

“零强拆”,在城市化进程一日千里的当下,如同神话。一个神话一样的故事,却被一批法律人写在江苏省镇江市一片新近开发的土地上。

2013年2月1日,中共江苏省委办公厅以“快报”的形式转发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和镇江市委办的材料。这份材料的标题叫《开发区法院和谐执法实现“零强拆”》。

材料中有这样一组数据:“近5年来,全区拆迁2万余户近10万人、1000多万平方米。”在这组数据之下,由于开发区法院“参与了所有拆迁难题的解决”而成功实现“零强拆”。

在2013年11月29日接受《法律与生活》记者采访时,开发区法院院长高国华自豪地说,上述数字已被刷新,“5年来”已改写为“5年多”,“2万余户”已改写为“3万户”,不变的依旧是“零强拆”。

“零强拆”的背后,是法官们恪守的两条原则:第一是绝不让被拆迁户吃亏,第二是做政府和被拆迁户的沟通桥梁。

一家为拆迁纠纷而生的法院

2013年11月29日傍晚,随着夜幕徐徐降临,镇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建筑物和道路两侧亮起点点灯火。

镇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在行政区划上又叫镇江新区。这片地处长江三角洲核心地带的区域,是一个国家级开发区。园区之内,云集着国家级大学科技园、中国镇江留学人员创业园、国家级光电子与通信原器件产业基地等6大项目区。

开发区法院创设于2007年2月2日。由于开发区在持续多年的建设过程中不断征用土地,从设立那天开始,征地拆迁纠纷就是这家法院化解的主要矛盾之一。在某种意义上说,这家法院是为化解征地和拆迁纠纷而生。

56岁的高国华是一个内心有温度、脑子里充满独特想法的人。作为开发区法院的创院院长,他在把法院的院落和审判大楼打造成一个独具魅力的文化载体的同时,也打造出一支能打硬仗和持久战的法官团队。

在建院之初,开发区法院只有2名院长、9名法官。建院当年,9名法官就办理1400多起案件。此后,案件数量逐年以1000件上下的速度上升。到2013年,案件数量已经上升到6000多件。与此同时,法官人均办理案件的数量也在急剧增长。因为案件数量的增速远远超过法官人数的增速,创院7年来,法院的法官人均办案数量一直位居江苏省法院系统第一名。

对开发区法院的法官们来说,繁重的案件审理工作只是他们的任务之一。他们的另一项任务是参与当地政府的重要决策并化解信访难题。据高国华介绍,镇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是一个“信访重灾区”,在这里“所有信访难题都由法院来化解”。

“我们很累。”吴强说。他的日常工作就是既审理案件又化解矛盾,这些矛盾,有相当数量因征地拆迁而起。

吴强曾是国旗护卫队里一名帅气的军人,转业后成一名优秀法官。在开发区法院成立时,他被遴选到这里担任刑事审判庭庭长。自从来到开发区法院,这位写着一手漂亮毛笔字的法官每天清晨6点10分准时从位于镇江最西头的家里出发,在8点之前赶到法院。在法院,他既要做管理工作,也要像法官一样办理案件。

“我们法院的每位法官一年平均办400多个案件,我们刑庭法官也要办民事案件。”吴强说。他办理的民事案件,征地和拆迁纠纷占了相当大的比例。

绝不让被拆迁户吃亏

在吴强处理过的拆迁纠纷中,有一起被拆迁入被打成重伤的案件。

一边是政府的“项目着急上马”,另一边是被拆迁户的“诉求达不到”。为打破僵局,政府这方把解决问题的指标“层层往下压”。“压”的结果是被拆迁户那方被打伤,其中,一人被打成青光眼。

事情至此,问题变得更加复杂。当这起因拆迁而引发的伤害案到了吴强手里后,他没有简单处理问题。带着受害方的诉求,他和镇江新区有关部门领导及被征用土地的村委会干部交谈,向他们了解有没有政策可以被充分利用。他的态度很明确,如果有政策,就要“把政策用足”。

最终,他在用了足足3个月时间说服村委会“把政策用足”的情况下,促使双方达成调解协议。

“如果直接下判决,在一个月内就可以结案。但是,如果就案办案的话,矛盾的根源还在。”吴强对《法律与生活》记者说。由于矛盾从根本上化解了,在调解协议签订不久,房子被拆除,工程随之上马。

上述案件的调解属于吴强的本职工作。在审理案件的本职工作之外,吴强和他的同事还要协助当地政府化解因征地和拆迁而起的矛盾。

因本职工作之外的拆迁工作,吴强曾经被派到难点地区工作了两个月。在这两个月里,他对拆迁政策和相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有了全面而透彻的了解。因此,他也成为一个既受政府欢迎也受被拆迁人欢迎的人。在矛盾拧成一个“死结”、乡镇政府工作人员的工作“做不下去”的时候,总会有人想到“法院的吴法官”。

一天晚上,由于一起拆迁纠纷陷入僵局,镇江新区一位乡镇干部把电话打给了吴强:“吴庭长,你来吧。我们做了五六个小时工作,也没做下来。”挂掉电话,他开了一个多小时的车赶到被拆迁户的家里。经他做工作,被拆迁户很快同意签订拆迁协议。

上述情形,在吴强的工作中出现过多次。

出于工作需要,开发区法院各个审判庭的庭长每个月都要去当地村庄做法律宣传工作,吴强到过当地很多村庄。征地拆迁的政策和法律规定,是他经常会讲到的内容。由于普通民众对拆迁方面的政策和规定并不了解,在讲到相关评估问题时,他总是一一列举出项目并告知大家,“既不能遗漏项目,也不能压低价格”。

“老百姓为什么能听法院吴法官的话?你有什么秘诀吗?”在回答《法律与生活》记者的这一问题时,吴强说:“是因为我们法院在当地的口碑很好。就我个人来说,我给了人家承诺,就一定要落实。”

“法官心要细,心要善,不能怕麻烦。”稍加停顿后,吴强补充说。

“我们法官把工作做得很到位。”法院院长高国华对为法院建立口碑的吴强等法官赞不绝口。

由于镇江新区辖区内“所有最难的拆迁纠纷都是法院出面解决的”,所以,院长高国华对拆迁纠纷的化解颇有心得。“我们做桥梁(指政府和被拆迁户之间)。因为法院很公道,绝不让被拆迁户吃亏,所以,就在民众当中建立起信任。出于信任,法官说话人家就会听。”高国华说。

按照高国华的说法,面对被拆迁户时,法官们要“从宏观、中观、微观”三个层面做工作。“通过多重工作,才有了‘零强拆’的结果。”高国华说。他特别强调,在相关工作中,有两个原则,那就是决不能让被拆迁户吃亏,畅通政府与被拆迁户之间的沟通渠道。

高国华和吴强等法官在“不简单迎合政府”的基础上,通过“拆迁培训”来转变当地政府的工作方法,从源头终结当地的“野蛮拆迁”。

相关报道

高国华和他的“亲民法官”团队

2013年11月29日下午4点多,刚刚主持召开了一个重要会议的高国华把另一个会议转交给一名副院长之后,才得以坐在《法律与生活》记者面前。

自开发区法院创院以来,高国华便在这里担任院长。这个有工科和法科双重知识背景的人,脑瓜在镇江法院系统出了名的好,干出来的“活儿”也好得让人称奇。

在2007年年初至2013年年底的7年间,高国华“白手起家”建起一座令人叫绝的法院,打造了一支让人称奇的法官队伍。

“镜园”故事

2007年创院之初,开发区法院的标牌挂在租来的建筑物上。由于租来的建筑物并不符合法院审理案件工作的特殊要求,那时的工作环境被刑庭庭长吴强用“艰苦”来形容,而来打官司的百姓“很随意”,根本不把那样的场所“当成法院”。

那时,专属于开发区法院的建筑已在规划之中。彼时,在建筑设计专家对法院建筑物进行构筑的同时,高国华也在心中描绘着与法院建筑融为一体的文化建设方案。据他介绍,当时“为文化布局”花了一年时间。

在施工时,主体建筑和文化设施同步进行。当工程装修的脚手架撤去、建筑垃圾被清扫干净之后,一座堪称赏心悦目的主体建筑和院落呈现在法院工作人员和当地民众面前。

那幢将“法正方圆”四个字融入其中的主体建筑的墙体上,创造性地嵌入太阳能光伏发电板——这幢大楼因而成为“全国第一家太阳能光伏电站并网发电”的法院大楼。

那座在大门口竖立着一块上书“镜园——法文化中心”几个字的奇石的院落就是法院大院。如同这几个字概括的那样,“镜园”也是一座当地民众可以随意游览的公园。在这座与众不同的“公园”里,随意来纳凉或散步的附近居民可以在围墙周边等处观赏到“明镜池、高悬石、三友窗、五镜台、六廉壁、七碑林、九法井、十二生肖法律文化柱”等景观。这些景观,每个细微之处都蕴含着法律文化的意味。民众有所不知的是,这些巧妙地散落在一家审判机关院落里的景观里融汇了高国华几多智慧和心血。

在修建法院审判大楼时,高国华的心中关于法院文化建设的脉络已经清晰,那就是通过面向公众的庭园文化打造“亲和法院”,通过面向当事人的法庭文化打造“亲民法庭”,通过面向法院工作人员的廉政文化打造“亲切法官”。

“镜园”的建设,就是亲和法院建设的组成部分。由于“法院在社会上的声望并不高”,高国华在为“镜园”景观定基调时,要求不出现“凶悍的元素”。因此,独角兽和华表等广泛流行的“图腾”被排除在外。

在接受采访时,高国华讲述了“十二生肖法律文化柱”的幕后故事。当策划人提出把十二生肖摆进“镜园”时,他觉得被公众广泛熟知的十二生肖选得不错,但“把法院文化结合进去”才有意义。为此,他提出将与法律有关的历史人物与十二生肖柱相结合的创意。于是,包公等12位历史人物被刻在生肖柱上。

“镜园”开园后,十二生肖法律文化柱受到当地民众广泛欢迎——来游园时,不少人找到与自己生肖对应的生肖柱照相留影。在“镜园”,每位游人都可以自由赏景。如果有需求,法院还备有饮用水,而洗手间也可以自由“享用”。

魏震的“脱胎换骨”

“我是2008年来法院的,在这里发生了脱胎换骨的变化。”魏震说。他所说的“脱胎换骨”的变化,是从一名一般法官到“亲民法官”的变化。

魏震原本是吉林省通化市一家法院的法官。2008年,通过选调,他来到镇江开发区。如今,他是这家法院立案庭的一名法官。

“我刚来的时候,脾气很大,爱发火。”2013年11月29日下午,坐在《法律与生活》记者面前的魏震回忆往事时说。

当时的客观情况是,开发区法院“案多人少”。魏震一下子掉进案件的汪洋大海中,巨大的压力扑面而来。之前,他一直在刑庭办理刑事案件。到了开发区法院后,他人虽在立案庭,却要办理之前未接触过的民商事案件——在开发区法院,高国华要求法官如同医院的“全科医生”一样,能够跨庭办理各种类型的案件。在巨大的压力之下,魏震时不时地会发火。

对魏震等法官的压力,院长高国华心知肚明。为了调节法官的心理,他在法院审判区域的走廊里建立了法官长廊。长廊的墙壁上,有不少调节心理问题和管理情绪的格言和方法。魏震也知道“如果法官没有一个好的心态,很难把别人的矛盾解决好”。但在当时,他这个东北人很难管理好自己的情绪。

魏震的状态被一心打造“亲切法官”团队的高国华尽收眼底。在开发区法院,高国华是每天第一个来上班和最后一个下班的人,他的一颗心全在法院和法官身上。在目击魏震发火的样子后,他把对方找来“手把手地”教他怎么调整心理。他告诉魏震具体案件如何处理,接待当事人时一个眼神、一个小动作会起什么作用……通过院长“在方方面面进行指导”,魏震变了。

在案件业务上,魏震边干边学。对源源不断涌到手中的案件,在法院处理不过来,他经常把案卷背回家接着处理。逐渐地,魏震对法官职业有了全新的认识。“法律是基础,在法律的基础上还要有感情。判一件案子很容易,在判案之外,还要哈下腰来耐心对待当事人。”他说。

魏震对当事人投入感情,是从“哈下腰来”讲一些“老百姓的话”开始的。如今,他对待自己的当事人与他刚调进法院时相比判若两人。

《劳动合同法》实施后,魏震接手了大量劳动争议案件。对这些既涉及企业存亡又涉及劳动者生存的案件,他并不是“简单地一判了之”,而是用心调解。他粗略地统计了一下,至少有一半劳动争议案件是调解结案。他记得一名中年男子被企业开除后,一些该给的钱没有支付到位。为此,这名劳动者的妻子到法院替丈夫打起官司。在反复做工作后,企业同意支付有关费用。面对这一调解结果,那名替丈夫打官司的女子看了看魏震,谢谢二字尚未说完便泪流满面。

如今的魏震是开发区法院“亲民法官”团队中的一员。在接受《法律与生活》记者采访时,魏震说投入感情对待当事人的“效果很好”。

魏震所说的“效果”,高国华是从当地的“法治环境提升”中体会到的。据他介绍,现在,当地出现“信法不信访”趋势:“很多因拆迁而上访的访民开始走打行政官司这条路了。有14名老上访户承诺不再上访。因征地而起的突发事件没有了。”

“我感觉非常好!”面对这种效果,高国华由衷地赞叹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