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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地村民上山挖宝毁青山

  • 投稿百花
  • 更新时间2015-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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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守望者

到今年8月,同志提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这一重大科学论断已整整十周年——2005年8月,时任浙江省委书记的在到湖州市安吉县天荒坪镇余村考察时,提出“两山论”的科学论断。十年来,“两山”理论日臻完善、深得人心,极大地影响和改变了中国的发展理念、发展思路、发展方式和发展未来,并引领着中国迈向生态文明建设新时代。2013年9月7日,已担任中共中央总书记的在哈萨克斯坦的纳扎尔巴耶夫大学发表重要演讲时还强调指出:“建设生态文明是关系人民福祉、关系民族未来的大计。中国明确把生态环境保护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我们既要绿水青山,也要金山银山;宁要绿水青山,不要金山银山,而且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我们绝不能以牺牲生态环境为代价换取经济的一时发展。我们提出了建设生态文明、建设美丽中国的战略任务,给子孙留下天蓝、地绿、水净的美好家园!”这一生动的表述,饱含着对社会时代演变规律与经济社会发展逻辑的深刻理解,充分表达了我们的党和政府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鲜明态度和坚定决心,同时也赋予了广大人民群众致力守护绿水青山这个光荣而神圣的使命和任务。

保有绿水青山、建设生态文明,充分发挥绿水青山的公共产品性质和正外部效应,让广大民众享用绿色的植被,并以此为基础喝上干净的水、呼吸新鲜的空气、生活在宜居的环境中,这既是建设美丽中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应有之义,也是党和政府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具体体现。但在如今的许多地方,由于不少老百姓的自然生态保护意识都过于淡薄,且地方政府也缺乏有效的引导和监管,导致急功近利的村民们结队上山四处“挖宝”从而严重毁坏青山林地的现象时有发生,很多地方都因此潜藏下了可怕的生态隐患。

盗挖玛瑙,不惜坑害子孙

挖坑陷害他人自古就属于坏人的一种不道德行为,“坑害”一词指的便是那些专门坑蒙拐骗的害人精们采用狡诈、狠毒的手段使他人利益受损。但在我国如今的一些农村地区,很多原本善良纯朴的村民,如今竟纷纷变成了满脑子都在想着如何“挖坑”的人,而深受他们所挖深坑之害的人,则除了与他们朝夕相处的村邻外,也包括他们的子孙后辈们。这些村民之所以在家门口的山湾水畔四处开挖深坑,其实都是在寻找埋藏于地下的宝贝——玛瑙,因为这种五彩斑斓的玉髓类矿物非常值钱,足以令“运气好”的村民家庭一夜暴富。

近期便有媒体曝光称,四川省凉山州美姑县的村民们盗挖南红玛瑙,在盗挖现场遗留下了众多矿洞和大坑。尽管当地政府早已明令禁止盗挖盗采,但由于南红玛瑙价格一路疯涨,当地村民受暴利驱动,便成群结队地携带相关工具来到出产玛瑙的山林里,不顾身家性命地挖出数十米深的“巨坑”,不分昼夜地疯狂盗采深埋于林地之下的玛瑙。如在美姑县九口乡的一处南红玛瑙盗采矿区,不足500平方米的山头上被村民们挖出了十几个大坑,每个坑旁边都堆满了掘地三尺挖出来的碎石,几名妇女带着孩子正用小锄头对挖掘上来的矿土进行筛选,每个盗坑里则都有一个或几个男人,他们大都站在几米甚至十几米深的坑底,埋着头用力挥舞手中的锄头,将盗坑朝着更深处拓展,以便能挖到更多更好的玛瑙。

有资料显示,南红玛瑙是业界简称为“南红”的玉石,因其色泽红润而被当做是一种中国红的正能量玉石,它是我国独有的品种,产量非常稀少,在清朝乾隆年间就已几乎开采殆尽。美姑县盛产的南红玛瑙是2009年才被发现的,当时一颗南红老珠的价格仅为几元到十几元,2011年便达到了几百元乃至上千元,随着近年来收藏南红的潮流日益盛行,其中极品成色的老南红南瓜珠单颗价格甚至过万。也就是说,南红玛瑙的市场价格在最近6年里一路暴涨了上千倍,一块成色不错的玛瑙石未出矿区就能卖到四五万元钱,很多挖石人都月入上万元,美姑县出现三万多村民结队上山盗挖玛瑙的现象也就不足为奇了。

据相关媒体报道,美姑县的地质和生态都比较脆弱,遍布当地多个乡镇的南红玛瑙盗采矿洞又没有必要的安全保护设施,极其容易引发山体滑坡和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且一旦发生类似的自然灾害,后果都将非常严重。遗憾的是,虽然美姑县政府早就明令禁止针对南红玛瑙的偷挖盗采行为,偷挖盗采南红玛瑙的村民们也都知道自己一旦被抓住就要被罚款甚至坐牢,但仍有不少村民甘愿冒着被抓或盗坑坍塌的危险,铤而走险地四处挖山掘洞。

同样因为有人挖到了玛瑙,在位于浙江省金华市浦江县仙华街道曙光村附近的宝掌山上,从2013年春夏之交起也日夜响着“叮叮当当”的凿石挖洞之声,附近的寻宝村民们也蜂拥而至,如同“中了邪”一般在各个山头上埋头苦挖,导致附近的几个山头都山林尽毁、盗坑遍布,这片被日渐蚕食的山林已成为当地林业、旅游、国土、公安等部门的一块心病。2014年1月8日,这出现实版的《疯狂的石头》终于闹出了悲剧:32岁的浦江挖宝男子戴某正蹲在矿坑中翻找宝石时,突遇坑口的土石方瞬间塌陷而被深埋其中,等到终于被同伴们从深坑中刨出来时,他早已停止了心跳和呼吸,留下了一个10岁的女儿和两个多月的儿子。其实在戴某身亡之前,当地已有多位村民在挖宝过程中受伤而导致手脚骨折,其中一位村民也在挖洞时因塌方被埋而险些丧生,但这些大大小小的教训都没能阻止“挖宝人”的步伐。颇具讽刺意味的是,经省里的地质专家鉴定,浦江县的玛瑙因储量小且分布较分散而并无开采价值,并且这种玛瑙属于玛瑙中的劣等品,其市场价值其实非常低。

在辽宁省葫芦岛市建昌县杨树湾子乡一带,2014年3月也传出了“有人乱挖玛瑙石,破坏矿产资源和林业资源”的举报信息。当地媒体记者随后在现场看到,山林里大大小小的盗采坑洞四散分布,深的达1米左右,已很难看到完整的地面,大量碎石和泥土被堆积在了洞口附近,山上的自然植被则被破坏得非常严重,许多树木的根须都裸露在外,一些树木甚至已经被挖宝人们连根挖倒,原本苍翠葱郁的松树枝已逐渐变得枯萎。有村民反映说,每天都有数十人、最多时能有百余人扛着锹镐等工具上山来采挖矿石,有的甚至是全家总动员来挖宝,他们每天天刚放亮就上山,傍晚天黑后才下山,少的一天能挖到一二袋,多的能挖到三四编织袋。经专家鉴定,人们从这里挖走的也是市价近年一路走高的玛瑙石。

上山挖宝:已成暴富捷径

村民们上山毁林掘洞盗采的宝贝,当然不止玛瑙石一样。央视财经不久前报道称,产于浙江省青田县的青田石,是我国传统的“四大印章石”之一,由于久负盛名且资源日益稀少,青田石的价格在最近几年里也一路上涨了几十倍甚至上百倍,一块上等的青田石印章甚至能够换取一套价值一两百万元的房子,如此疯狂价格势必导致青田石矿石被人们私挖乱采——如今在素有“九山半水半分田”之谓的青田县,众多村民便因肆意盗采青田石矿石而挖空了大山,当地一些干部则为了收购矿石、垄断交易而纵容村民们私挖盗采。

据央视报道,在青田县山口镇出产青田石的封门山,抬头看去即可看到大片的山体已垮塌下来,活像一块块巨大的疤痕,山上滚落的石头大都滚入了河道。当地村民说,这里的山从外面看似乎还是成型的,其实里面都已经被挖空了,所以经常会发生山体塌方。这里挖青田石的矿洞一个挨着一个,有的藏在乱石之中,有的凿在悬崖峭壁上,有的仅能容下一个人,有的则能够开进拖拉机和三轮车。在这里挖矿的都是山口镇的村民,挖矿是他们的主要收入来源,虽然其私挖乱采的行为早就为当地政府设立的告示牌所禁止。令人震惊的是,在当地开矿并不需要什么审批手续,只要开到“封门青”和“黄金耀”等上乘原料后能给予当地官员一定好处就行了,结果是在山口镇,几乎每个人都跟青田石有关系,镇里和村里的干部一般都能从私人那里拿到一些比较好的青田石料,不少干部家中也都积存了很多上好的青田石印章和原料,干部们对私挖乱采的行为也都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河北省张家口市的阳原县紧邻山西省大同市,这里是出产“大同玉”的主要地区,近几年在阳原县灰泉子村附近的山上,也出现了很多前来挖掘玉石的寻宝人。同样来自央视财经频道的报道称,从“大同玉”进入人们的视野之后,它的市场价格便一直都在攀升,随之而来的也是大面积的私挖滥采。目前在灰泉子村一带,很对村民为了盗挖玉石,已经动用了挖掘机等大型机械,一度时期甚至有十多台挖掘机同时在这里作业,在所有被挖掘机挖过的地方,原本覆盖在底下的土层全都被翻了出来,原本生长在地上的植被也遭受了“灭顶之灾”:附近的山头上也到处都是三四米宽、四五米深的盗坑,坑内壁上的挖斗齿印都清晰可见,山上的植被已变得非常稀少,地表保护层同样被破坏殆尽。这样的现象,实际上从2011年前后就有了,而且还愈演愈烈,平时都有两三百名周边村民在山上寻宝,且凭借着上山挖石头,当地村民一个月能有1万元左右的收入,运气好时只需挖到一块四五斤重的“大同玉”便可卖到二三十万元,相当于他们进城打工十年左右的全部收入。

2014年春节期间,在河南省南阳市卧龙区安皋镇北的多个村庄,村民们在串亲访友之余,也经常三五成群地到山坡上挖挖铲铲,他们称自己所挖的是一种露天埋藏的低含量“黄金”,能以之打制金镯子、金戒指、金项链等首饰,附近村上的很多村民都戴着以此打制的“黄金”饰品。当地媒体记者在现场看到,仅在安皋镇太清观村双山沟组的一个土坡上,便有上百名的男女老少村民正在忙着“挖宝”,他们有的用洋镐刨,有的用铁锹挖,还有的则蹲着用手挖……村民们挖到的,都是一种浅黄色鱼鳞片状的半透明物品,看上去确实金光闪闪的。有村民透露说,高峰时节到这里挖宝的有上千人,有的还是来自上百公里开外的外县人,由于村民们疯狂采挖,这里的生态植被已遭到了严重破坏。有关专家随后揭秘说,村民们眼中的这些“金子”,其实是云母中的一种,叫做“金云母”,它以硅铝铁成分为主,仅外表略呈黄色,实际上金银铜等金属含量都几乎为零,主要靠绝缘性和耐热性而用于工业用途,其市场价格也仅为每吨3000元左右,村民们用它去打制的各种“黄金首饰”,其实都是当地金银加工店铺在用造型比较粗糙的铜锌工艺品欺骗村民。

类似的集体“挖宝”例子,近年来在我国各地的很多地方都曾上演过,如在浙江省内,2005年因有传言称杭州宝石山上有宝石,引得大批杭州市民上山挖宝,导致寿星石、宝石流霞、馒头山和蛤蟆峰等景点被挖得伤痕累累;到了2006年,因有传言称当地一名老人在山上挖到一块鸡血石,上千村民便涌入临安市新桥乡的山中“挖宝”,山上的山核桃树因此遭殃;2009年,传言有人在山上挖到“翡翠宝石”,松阳县西屏镇项桥下村也出现了千人挖宝、破坏植被的情景,最终地质专家证实人们争相挖掘的“宝石”为并不值钱的燧石;2010年,据传有人发现了陨石,众多挖石人便蜂拥而至庆元县松源镇下滩村,防洪、灌溉的拦水坝因此遭到破坏;2011年,缙云县舒洪镇舒洪村的一个山头因传言有人挖出了黄蜡石,“寻宝”大军便迅速至此踩踏出无数条道路,当地的青山转眼便被挖成了荒山……

这种众人一哄而起进行无序盗挖盗采的做法,最直接的后果就是对各地的生态资源环境造成巨大破坏,以致“百亩山林几近掏空”、“挖空的山濒临塌方”一类惊闻不绝于耳,而人们要治理并恢复这些千疮百孔的山林,则要经过数年的时间、花费数十倍于村民们“挖宝”的收入。有分析认为,各地群众总是乐于一哄而上地做坑害子孙的“亏本买卖”,根源在于“挖宝”能迅速让相关自然资源变现,而由此可能带来的巨大生态成本,则似乎跟个人毫无关系。这便是经济学上所谓的“公地悲剧”——因为公有生态资源具有外部性,个人在决定抢占多少资源时,就会完全不考虑其中的负外部性。在这样的形势面前,尽快通过立规矩、强监管来防止人们“坐吃山空”,从而保住绿水青山,就显得非常必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