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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守儿童之殇肇因于权利贫困

  • 投稿橘子
  • 更新时间2015-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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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惠铭生

据国内多家媒体报道,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政府于今年6月10日发布消息称:6月9日晚11点半,七星关区田坎乡的4名留守儿童在家中疑似农药中毒,后经抢救无效而死亡,当地公安机关已对孩子们的死亡原因展开调查,有关善后工作也正在有序开展。据周边村民透露,这4个不幸的孩子系1男3女,是留守在家无大人照顾的亲生四兄妹,他们一起喝农药自杀,其中最大的哥哥只有13岁,最小的妹妹更是年仅5岁。随后还有媒体爆料说,在惨剧发生的一个月前,这4个孩子便因没生活费而辍学在家,他们家里的唯一食物,竟是孩子的父亲于去年种出的玉米。

在革命老区贵州毕节,一个家庭中的4名留守儿童竟然在自己家中同时疑似中毒死亡,这难免会让人联想起近3年前发生这里的另一起儿童群死事件-2012年11月16日,在毕节市七星关区流仓桥街道办事处环东路上的一个垃圾箱内,人们发现有5名男孩惨死其中,他们均系当地3名同胞兄弟之子,其中最大者也只有13岁,最小者为9岁。因在滴水成冰的寒冬之夜难忍饥寒交迫之苦,5个无人照管、曾几次被收容的流浪孩子便躲进了路旁的垃圾箱里烧火取暖,结果皆因一氧化碳中毒而不幸身亡。

就在那起流浪儿童之殇的惨痛还未从人们心头消散之际,如今又从同一地方传出4个留守孩子集体自杀的噩耗,怎能不再度撕裂公众的神经?因而有网友义正辞严地拷问:“悲剧为何又发生在毕节?”超过11万名网友参与的搜狐新闻调查结果也显示,逾六成网友都认为当地民政部门等政府相关机构应当对此次悲剧负主要责任,人们还纷纷批评当地社会保障和救助体系“形同虚设”。

这些诘问或见解都貌似正义,但实际上则均属“纸上谈兵”,几无建设性。这是因为,流浪、留守儿童的不幸遭遇具有共性,并非毕节所“特有”。且理性地讲,地方政府并非“托管所”与“收容站”,面对庞大的留守儿童群体,无论哪级地方政府都不可能包揽一切,政府相关机构更不可能像亲生父母一样去呵护好每一个孩子。从这个角度上说,留守儿童之殇,其实是一道复杂的社会难题,很难简单地归咎于哪个人、哪级政府,归因于哪部法规的不健全也是不科学的。而归根结底,其实应肇因于农民的权利贫困。

首先,匮乏的农村社会保障是留守儿童之殇的“祸端”。此次不幸丧生的4名留守儿童,生活极其贫困,只能靠玉米面果腹,且也因为贫穷而辍了学。若在城市,社会救助路径有很多,如可享受低保金,甚至有社会福利机构来兜底,能确保过度贫穷家庭的孩子衣食无忧、安稳上学。但在农村,几乎家家都不富裕,谁都难以帮衬别人,更何况儿童普遍自理能力差、心理脆弱,一般难以招架贫穷,所以在与孤独作伴、寂寞成长的过程中,他们无论是主动选择死亡还是被动地心理扭曲地活着,其实都是社会的悲怆。

其次,留守儿童之殇也肇因于进城务工者的权利贫困。早在2012年,中央就明确提出各地要妥善解决“随迂子女”异地上学的问题,让进城务工者享有“市民待遇”。但在实践中,这项权利却往往举步维艰,如最近有媒体报道,非京籍儿童在北京上学需办理28个证明。在如此情境下,一方面是家境的贫困,另一方面则是子女需要教育和守护,在两难抉择中,为了家庭生计,很多农民都选择让孩子留守在乡村。如果进城务工者能充分享受“市民待遇”,孩子进城读书不再是什么难事,留守儿童之弊或能在一定程度上得到解决。

目前我国农村留守儿童数量已超过6000万,这意味着全国每5个孩子中,就有一个农村留守儿童。不容忽视的是,不少留守儿童都已经或正在变成“问题孩子”,造成辍学率、犯罪率居高不下等。留守儿童的种种弊端若不解决,最终必然危害社会,成为社会之殇。

还须强调的是,按照我国的计划生育政策,农民一般只准生两孩,但现实却是,一些农民家庭越穷越生、越生越穷。敢生却无能力养好孩子,这又何尝不是父母在作孽呢?试想谁家生育4个孩子不会贫穷如洗?换句话说,留守儿童之殇是有些父母超生之过,也是个别地方政府失职之过,但更肇因于农民权利贫困,不能简单地将其“罪过”归咎于某一方面,否则这种挂一漏万的思维,注定无益于破解留守儿童之弊。

要破解留守儿童困局,最优选择当是解决进城务工者的权利贫困,让贫穷家庭的儿童能够生活有着落,让子女能随进城务工者到流入地的城市读书——儿童只有与父母生活在一起,才能得到最好的照顾,其身心也才会得以健康成长,除此之外便别无良策。我们都须知晓,政府不是万能的,无法越俎代庖一切事务,如寄望于让地方政府部门代替进城务工者呵护好广大留守儿童,只可能导致更撕心裂肺的人间惨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