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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户存款失踪频发暴露监管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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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更新时间2015-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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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刊综合

没有短信提醒、没有电话告知,自己银行账户里的存款却不翼而飞。近年来,湖南、浙江、河南、安徽等地多家银行频频发生类似的存款“失踪”案件。

调查:丢失的存款去哪儿了

丢失的存款去了哪儿?记者调查发现,一些存款被盗取,甚至“被挪用去理财”:

——银行“内鬼”靠假公章、假公文,从失踪的存款里先“揩一层油”。例如,上市公司东风汽车曾发现,其在中信银行武汉梨园支行的1亿元存款单是假的,仅剩164.2元。

经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今年1月8日公开审理,武汉证券公司客户经理李志勇与6家银行内部人员勾结伪造票证,作案13起,挪用包括东风汽车等企业存款达6.3亿元。而据杭州警方调查,每成功骗得一笔存款,银行“内鬼”往往要按金额的3%抽成“好处费”。

——通过职务侵占,存款还被挪用去理财、搞房地产开发。例如,被海外“追逃”回国、2014年被判刑的中行哈尔滨河松街支行原行长高山,就与同伙非法占用26家存款单位276笔存款,共计28亿元,造成实际损失8亿余元;建设银行珠海九洲支行原行长刘某也曾因挪用格力集团1亿元存款,与他人用于房地产开发、理财被判刑。

——为了拉存款,资金通过“高息承诺”被用于民间借贷。广东一家中型房地产企业财务负责人透露,贴息存款在当地企业储户间十分流行。所谓“贴息存款”,就是银行工作人员为了揽储,在现有的利率限定之外,给储户额外承诺的利息。

“除了给银行人员好处费,中介要拿存款额18%当佣金,加上11%到13%的利息。剩下6成多的资金存进银行后,直接转账贷款给需要钱的民间企业,实质就是高利息的民间高利贷。”该企业财务负责人表示,一些银行内部员工热衷推销,而银行为了完成拉存款任务也不阻止。

三问:存款失踪,究竟哪个环节掉链子

“存款失踪”,听起来是件比抢银行还要匪夷所思的事情,不禁让人联想起许多高智商犯罪电影中利用电脑病毒、和警方打心理战的桥段。然而近期,现实社会中发生的“存款失踪”却没那么多技术含量,甚至包含了许多并不高明的成分在其中。

缘何手粗糙,盗款高?

神手法:先找到“金主”、承诺高息贴利、买通银行相关人员或直接将其拉进来、利诱“金主”签下“不闻不问”协议、依靠银行“内鬼”作假印鉴、挪之……

据相关报道,靠着这么一套简单的手法,曾有犯罪嫌疑人依靠此等并不高明的方法前后挪用存款累计多达6亿元人民币。这种不算复杂的作案手法,竟然能在监管方、银行、存款人的眼皮底下“轻而易举”的反复实施,着实让人匪夷所思。

真点评:在经济上行期,借款企业回款正常。储户的钱也就能按时被归还。但在经济下行压力较大的情况下,企业一旦出现问题无法还款,就出现了存款丢失。“贴息存款”潜在隐患不容忽视。

“六不”协议竞能签?

神逻辑:据悉,层级严密的犯罪嫌疑人向“金主”开出的诱惑是11%-13%不等的高额回报。然而“金主”们为此需要付出的代价是:不开通短信提醒业务、不开通网银权限、不能通存通兑、不查询、不得提前支取、不对在银行工作的亲人朋友提起。为什么这些有点“傻”的事情能够在存款失窃中上演?梳理案件,其实不难发现,在这条由“贴息”引出的灰色资金利益链中,以银行的信用为华丽外表进行包装,即使造假也能用不甚高明的手法串出这一套令人惊讶的案情。

高收益必定伴随着高风险,然而正是这样所谓的“贴息”却蒙蔽了不少储户的眼睛,面对这样不闻不问的“六不”协议居然能拿笔签下姓名!

真点评:从法理上看,储户将钱存人银行,双方就形成了委托保管的合同关系。只要储户有合法的存款凭证,自身不存在违法犯罪行为及重大过失,双方存款关系自然成立,银行应承担兑付款项的义务。

银行监管看起来严?

神监管:透过一系列的存款蒸发案人们发现,看似严密繁复的银行内部风控机制,事实上并不那么“聪明”。

根据银行规定,涉及一定金额的业务,在柜员操作同时,必须由另一人进行授权,但授权的员工未能认真核实业务全部内容并跟储户进行确认,从而让私自办理转账交易的暗箱操作顺利得手。

南京浦口一家农村合作社,却装修得像银行一样,先后骗了200多人近2亿元的非法融资案更是让人惊悚。假银行为何能“安全运营”一年多?一年前假银行曾被举报,当地政府监管部门也曾调查。看似固若金汤的金融监管,原来如此吹弹可破。

央行副行长潘功胜在1月23日国新办举行的2014金融改革等情况政策例行吹风会上表示,这事不该发生,目前只是极少的个案;银监会副主席王兆星也在当日吹风会上表示,按照国家法律规定,银行有义务保护存款人的合法权益。无论发生什么情况,银行在日常经营中,都必须要加强自身管理,有效防范各种针对存款人的犯罪行为,保护储户存款的安全。

真点评:金融行业覆盖多领域,由不同部门分头监管。如若监管部门过于拘泥于自己的一亩三分地,而没有把整个监管联动起来,相互之间存在割裂,必然导致监管盲区。

深究:存款失踪案暴监管漏洞

频发的存款失踪案已经给一些储户造成经济损失。从深处追究,似乎储户、银行、监管都有不可推卸的责任,银行人员和外部资金掮客们相互勾结已经涉嫌刑事犯罪。

一些不符合银行贷款资质的企业需要资金,银行信贷员让第三方中介用高额贴息为诱饵招揽储户,买通柜台工作人员把储户存款存进银行后转账到企业账户上,三方利润分成。一旦企业还不出钱来,储户的钱就没了。银行工作人员被买通后,与外面人员互相勾结,通过伪造存单欺瞒,储户往往在存钱进指定银行的同时,不知不觉“被签署”了转账给陌生企业的单据。银行柜台里面的人,给你一张假存单,开的网银u盾都不给你,网银直接转账转掉了。做这个业务的时候他已经在给你做下一个业务了,因为让你输很多密码,你都不知道输了多少密码,名字也签掉,你也不知道签的是什么,你只知道这是银行不会骗你,信誉是保障的。最终企业还不上资金后,甚至老板跑路了,你去银行取钱时,账户已经空无分文。不过,转账手续表面上都是合法的,甚至密码也是储户自己当初输入的,还有协议放在那里。

这里面的几个关键角色,第一个是储户自己。储户是受高息贴息诱饵吸引,当时就能够拿到百分之十几的贴息,心里美滋滋的,忘了风险隐患,让签什么协议就签,让怎么操作就怎么操作。贪图贪财的高息贴息心理,是存款不翼而飞隐患的祸种。

从社会资金掮客以及银行外勤信贷员与银行柜台柜员内外勾结,目的在于从中收取高额手续费。这两类人员是涉嫌诈骗犯罪的主角。这种内外勾结行为这几年在银行屡屡发生。就目前银行5道甚至更多的监管制度操作防线来看,只要是内外勾结作案,这些防线就会迅速坍塌,很容易被攻破。

银行绝对难辞其咎,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无论银行把这类案件推到其一般员工身上,还是找其他理由借口,都是不负责任的推诿罢了。首先,要反思其制度为何不堪一击,如此容易被突破。其次,信贷员与柜员内外勾结行为,本身就暴露出银行在员工教育管理上存在的巨大问题。

最为严重的是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这几年存款资金竞争近乎到了疯狂地步。几乎都开始违规揽存、违规吸收客户资金,给内部员工和外部社会上的资金掮客提供了可乘之机,致使储户存款被移到银行账外经营甚至失踪风险频现。

监管部门同样难辞其咎。这几年银行高息贴息非法吸收存款现象如此严重,监管部门去哪里了?监管制度为何形同虚设呢?正是监管部门在监管上的失职渎职行为才预埋了存款失踪风险。

商业银行要立即进行内部排查。排查业务风险点和内部员工;排查制度落实漏洞;尽快加强管理、完善制度、堵塞漏洞,处理责任人。并根据司法部门对案件责任划分,弥补客户资金损失。

银监会等监管部门迅速对商业银行存款类金融风险进行现场检查监管,处理一批违规吸收存款的金融机构。必须迅速弥补监管漏洞。

广大客户一定不要被高息贴息诱饵诱惑,包括民间高利贷高息借贷,深刻认识其中的风险。不要糊里糊涂签订协议,更不要稀里糊涂输入密码。只要不贪图便宜,一门心思谋取高息,就不会被骗上当。

纵览近期案件,贴息存款、非法集资等严重破坏正常金融秩序,损害广大储户利益,更重创金融机构的信誉。面对潜伏的金融风险和“猫鼠游戏”,监管部门亟待建立完善的监管体系,加大监管查处力度,做到耳聪目明。

■链接:

国外存款失踪谁来扛责任?

与中国储户需要自己证明银行存在过错不同,在国外,如发生此类案件,在举证责任的分配上,考虑了储户在纪录证据力上的弱势,法律和行业规定都是按照不偏向合同拟定人(即银行)的原则,举证的责任由银行担负。

在英国、美国、加拿大等普通法系国家,除非银行能证明,存款被盗用是无法避免的,或储户已预先得知盗取将发生,否则储户的损失由银行负责全额赔补。若是银行雇员个人的违规行为,银行也要承担损失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