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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放开24项商品和服务价格,农产品取消政府定价

  • 投稿狂奔
  • 更新时间2015-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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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刘宇鑫

国家发改委于2015年1月4日宣布,放开24项商品和服务价格,下放1项定价权限。这也是2014年11月国务院常务会议宣布推进价格改革以来,国家放开和下放的首批商品及服务价格。其中包括放开101条相邻省份之间与地面主要交通运输方式形成竞争的短途航线旅客票价,指导地方放开房地产经纪、非保障性住房物业服务、住宅小区停车服务费等。下一步,国家还将放开一批关键改革领域的商品及服务价格,推进涉及民生大事的医药服务价格及能源价格改革。

纵观这一轮价格改革,主要包括七个方面的内容:放开烟叶收购价格;放开4项具备竞争条件的铁路运输价格;放开国内民航货运价格和部分民航客运价格;放开港口竞争性服务收费;放开民爆器材出厂价格;放开7项专业服务价格;指导地方放开9项商品和服务价格,即铁路客货运输延伸服务收费、邮政延伸服务收费和会计师服务、税务师服务、资产评估服务、房地产经纪服务、非保障性住房物业服务、住宅小区停车服务、部分律师服务等。

在社会关注度极高的铁路及民航领域,相关部门近期已进行部分价格的调整。

2014年12月23日,国家发改委印发放开部分铁路运输价格的通知,放开铁路散货快运、铁路包裹运输价格,以及社会资本投资控股新建铁路的货物运价、客运专线旅客票价。11月25日,民航局、国家发改委印发了完善民航国内运价政策的通知,全面放开民航国内航线货物运输价格;放开101条相邻省份之间与地面主要交通运输方式形成竞争的短途航线旅客票价;对继续保留实行政府指导价的国内民航客运票价,改由航空运输企业按照国家制定的规则自主制定、调整基准票价。

“放开这四项铁路运输价格,有利于铁路运输企业改革货运组织方式,提供货主需要的服务;有利于调动社会资本投资铁路建设积极性,促进铁路投融资体制改革;有利于促进公路、铁路、航空等多种运输方式的竞争,促进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国家发改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另外,放开国内民航货运价格和部分民航客运价格后,有利于航空公司更加灵活的制定、调整价格,反映市场供求关系和竞争状况,满足不同类型消费者需要。

对于普通消费者来说,本轮铁路、民航等适于参与市场竞争的价格放开,并不意味着未来价格的上涨。这位负责人举例说,本次放开的101条跨省、短途航空旅客线路,基本上都是里程在600公里以下,且与公路客运和铁路客运已经形成相当充分的竞争关系,因此,在价格放开后,这些航线票价应该不会上涨。在放开价格的同时,监管部门将积极加强监管,防范价格异动,依法查处各类价格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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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产品价格全部取消政府定价

在本轮价格改革中,烟叶收购价格的放开有着标志性意义。至此,我国农产品全部采用市场定价,取消政府定价。

我国农产品价格改革经历了漫长的过程,1985年放开了绝大多数农副产品购销价格,1992年放开生猪、猪肉价格,1999年放开棉花收购价格,2004年放开粮食收购市场和价格。近期,国家发改委又宣布放开农产品领域最后一个实行政府定价的品种——烟叶收购价格。

2014年12月17日,国家发改委、国家烟草专卖局印发放开烟叶收购价格的通知,放开烤烟、白肋烟、香料烟等各品种、各等级烟叶收购价格。烟叶价格放开后,我国农产品领域已没有政府定价项目,全部放开由市场形成价格。国家主要通过最低收购价、目标价格等方式引导价格合理形成,保护农业生产者利益,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促进农业产业链持续健康发展。

(转自:《北京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