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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如何提高罪犯职业技能培训的质量和水平

  • 投稿丽茗
  • 更新时间2015-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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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翟云林

监狱组织罪犯结合劳动改造开展职业技术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使罪犯在服刑期间,努力掌握至少一门实用技术,为回归社会后就业谋生,立足社会创造条件,是监狱执行监狱法的一项重要内容。事实不断表明,监狱依法开展的罪犯职业技术教育和技能培训,对于提高罪犯的社会化能力作用明显。然而随着国家大力发展现代职业教育,鉴于一些罪犯刑满后参与社会就业竞争能力较弱,以及罪犯普遍文化偏低,又缺少职业技能,甚至还好逸恶劳等问题和矛盾存在的现实,监狱应怎样从实际出发,遵循教学规律,提高罪犯职业技能培训的质量和水平,值得研究探讨。

一、合理配置教育资源,处理好教与学双边互动关系,保证技能培训的效果

职业技能培训侧重于实际操作,即要解决的是“是什么,怎么做”的问题。但它们都属于教育的范畴,这就需要解决好教育资源配置的问题,处理好教与学的双边互动关系。监狱职业技能培训的教育资源主要包括师资、教材、学员(罪犯)、实际操作和教育培训经费五个方面。

(一)师资。监狱罪犯职业技能培训的师资既指开展职业技能课堂化教学的理论老师,也包括实际操作的师傅。理论教师可以从职业培训机构、职业教育院校的专任教师中聘请,还可以从监狱警察职工中具有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中聘请。实际操作的教师可以从警察职工中的专业技术人员、培训机构的专业技术人员和已经掌握专业技能或取得资质证书的罪犯中聘用。

(二)教材。职业技能培训教材,应尽量选用国家教育部门审定的教材,这有利于实现职业技能培训与社会对接,同时有利于使受训者接受最新的科技知识。同时应尽可能地使用多媒体教学手段开展远程教育,另外,应结合职业技能培训编写讲义,讲义应突出重点、难点,讲求实用性。

(三)学员(罪犯)。在监狱服刑的罪犯大都文化程度偏低,没有职业技能,有些刑期较长而又较为年轻。组织罪犯开展职业技能培训,要根据他们的基础文化、年龄以及个人兴趣和爱好,结合监狱设置的劳动改造生产项目、岗位,编班组织开展课堂化教学,学习理论知识。另一方面重点培训实际操作技能,对理论知识的掌握和考核应改进方法、简化程序、降低难度。如考虑用口试代替笔试,提高实际操作技能分数的占比等。

(四)实际操作。实际操作是职业技能培训的核心,关键是解决会的问题,即会操作、熟练操作、精确操作。这里面凝聚着操作者的理论知识、经验、悟性。实际操作可以建模拟室,使操作者在模拟状态下通过反复训练固化操作行为模式,从而掌握操作的技能,提高操作水平。最重要的是结合劳动改造岗位,强化实际操作。学员一定尊重师傅,口手相传是传授技能、掌握技能最有效的途径,因此,虚心求教,认真钻研、精益求精必不可少。在实际操作的过程中,要严格遵守罪犯劳动改造现场规范化管理的各种规定,保持劳作现场环境优良,同时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养成敬畏制度,规范操作的行为习惯,保证劳动现场的有条不紊和安全生产。

(五)教育培训经费。经费包括理论教学费用(教材费、教师津贴,教研经费等,从教育改造费中列支)和实际操作费用[实作教师(师傅)的津贴、相关材料费,参加培训罪犯的补贴以及奖金等,从生产成本中列支]。

二、健全职业技能培训管理机构和管理制度,规范教学和实际操作行为

罪犯职业技能培训质量和水平的提高,有赖于科学管理,管理科学才能解决培训中存在的问题,使培训有序开展,持续进行,收到预期效果。

(一)设置专门管理机构。机构可称为罪犯职业技能培训教研室,设在教育改造科,由分管教育改造工作的监狱领导任教研室主任,负责重要工作协调,人员配备,经费保障和工作考核目标设定。教育改造科的领导任副主任,负责职业技能培训计划的编制及日常工作开展,教研室其他组成人员从教育改造科、狱政管理科,生产技术部门抽选兼任。

(二)明确教研室工作职责,使职权和责任明确清晰,便于各司其职,各尽其责。主要工作职责包括:

1、负责学员个人信息的采集,整理和录入工作。在此基础上编班开展理论教学。编班后须将学员的文化程度、学习能力等与教学相关的信息,提供给教师,便于教师备课、组织教学,以增强教学相长,防止言者谆谆,听者藐藐的尴尬局面出现,切实提高理论课的实际效果。

2、负责职业技能培训科目的选定。首先在监狱已组织罪犯劳动改造生产、又与国家承认的职业技能资格认证相统一,且便于开展技能培训的项目中选定。其次是创造条件可以开展的科目,如烹饪、计算机操作等。最后,从有利于开展罪犯职业技能培训这一角度,向监狱提出组织罪犯劳动改造生产项目的开发、引进的建议。

3、检查课堂教学和实际操作情况,适时组织教研人员听课,到罪犯劳动改造现场观摩罪犯实际操作,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发现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

4、加强与职业技术院校、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国家职业资职认证机构的沟通协调,争取他们的帮助,提高培训工作水平。积极创造条件,争取与职业教育院校合作办学,提高培训质量,努力使罪犯职业技能培训与社会职业教育接轨。

5、负责教师资格的审验,教材(讲义)选取使用,检查教师备课情况,统计课时量,计算教师津贴,定期发放教师津贴。

6、组织开展教学研究,对职业技能培训质量进行评估。

三、完善激励机制,促进职业技能培训质量和水平提高

监狱开展罪犯职业技能培训,与之相关的因素和环节多,要进一步提高培训质量和水平,不仅要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和处理好各个环节,而且要调动各方面因素的积极性,保证各个环节紧密相扣又充分发挥作用,使培训持续有序开展。

(一)将罪犯职业技能培训纳入监狱教育改造工作考核,将负责和参与培训工作的警察纳入考核,并与年度公务员和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相衔接。

(二)对参加职业技能培训的罪犯在实际操作中超额完成劳动生产任务的,除月考核给予加分外,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被选用为实际操作师傅的,根据指导和辅导人数每月给予补贴。

(三)开展劳动竞赛。按照所开展的罪犯职业技能培训分类组织进行,奖项设置组织奖和一二三等奖,组织奖颁给获胜的监区,一二三等奖颁给获奖的罪犯。

(四)开展轮换培训和中级工以上培训,增加受训人次和每人取证种类,提升职业技能等级。

(五)组织开展职业技能大赛。技能大赛由省监狱管理局组织各监狱参加,按职业技能分类进行。大赛邀请省级职业技能资格认证机构鉴证,对优胜者的等级进行认证,由相应机构颁发证书,彰显监狱工作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