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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也轧人只因成本低

  • 投稿熊伟
  • 更新时间2015-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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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张永琪

据《安徽商报》载:“再不走就轧死你!……轧死你由政府埋单!”今年1月7日,安徽省六安市一家房地产开发商越权开发遭到女村民李中平阻止,挖掘机手李超在大声呵斥后,真的驱动挖掘机向李中平轧去。李中平躲闪不及,小腿顿时被轧得血肉模糊。而此时,接警民警和村干部就在现场。

人们见过有钱就“任性”的,没见过有钱便这般“任性”的。为了不当得利,该开发商说到做到,真的开着挖掘机向维权的村民轧去,全然不顾维权村民的死活,其残忍凶狠简直令人发指。试问在朗朗乾坤之下、天网恢恢之中,开发商怎就有着这么大的胆子,难道就没有考虑到后果?

毋容置疑,开发商越界挖沟的行为,建立在损坏村民的利益之上,因此事前必须征得村民同意,而且需与村民商谈补偿问题,达成协议后方能开工。这就如同村民要占用开发商的地块搞开垦一样,事前也需征得开发商的同意。而上述开发商却认为“有钱就是法”,把人命当成了儿戏,强开挖掘机轧人,村民们是可忍孰不可忍?

开发商胆大包天,甚至大到草管人命,恐怕不是未曾考虑后果,而是暴力开发、血腥轧人的违法犯罪成本太低,所得远远大于所失,两相比较轧人赔偿更合算,自然值得为之冒险——工程每推迟一天开工,开发商就会损失许多钱,而轧断村民一条腿,几万或几十万元就可以打发。与此同时,开发商轧死人若真的“由政府埋单”,那么政府就是开发商的强硬后台,开发商有着地方政府撑腰,他还会害怕什么?真正出了事皆有政府顶着,势单力弱的村民还能把开发商怎样?

开发商叫嚣轧人说到做到,这样的越界开发太血腥,也太肆无忌惮。而要终结开发商的暴力开发、血腥开发,就不能让低成本赔付继续下去,同时要切断利益链,使开发商得不偿失,感到后悔。司法部门不妨从此事件起,从快从重惩处“有钱就任性”的开发商。首先,应责成开发商按照医药费几十倍乃至上百倍的标准予以受伤村民经济赔付,哪怕开发商赔得倾家荡产也不能留情,因为严酷赔付不至,血腥开发就会难止。其次,在刑事处罚上不仅要严惩丧心病狂的挖掘机手李超,还应惩处幕后的开发商,如果轧人是开发商授意的,那就更要罪加一等。再者,应将此开发商列入黑名单,停止或延缓其项目开发,从根本上削弱和切断其再生财源。此外,还应调查开发商血腥开发的利益链,如果背后真有地方政府撑腰,或轧死人、轧伤人真与“由政府埋单”有关,那么就必须严肃追究地方政府的责任,使类似悲剧失去发生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