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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解拆迁纠纷助推经济发展

  • 投稿张师
  • 更新时间2015-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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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小草 徐莹

2012年至2013年5月前,薛美芝一直信访,称其丈夫雷存有是云南省昆明市原东川矿务局退休工人,二人在老来红社区土洞小组生活30多年。在那里建盖了19间房子,其中砖房18间,土房1间,并建有一个院坝。2012年昆钢准备建尾矿坝,占用土地二亩,占用药材地一亩。房子和院坝没有占用,周围的空闲地已被挖机、铲车推完。薛美芝要求对已占用的3亩土地做适当赔偿,如果还要占用其房子也要作出相应赔偿。经调查,2009年,昆钢启动尾矿干堆库建设,库区内涉及原坤达养殖场中的3幢18间房屋,雷存有夫妇是原来居住在此的用户之一。由于昆钢公司与雷存有夫妇没能就房屋的补偿安置事宜达成一致,致使库区内该18间房屋没能按时拆除。2013年5月29日,经东川区汤丹镇司法所调解,协调矛盾各方,最终达成协议:昆钢公司一次性给予雷存有家补偿贰拾万元(200000元),用于解决雷存有家的房屋补偿及其他一切费用,此纠纷就此了结。2013年6月14日,雷存有及薛美芝拿到了贰拾万元的一次性补偿安置费用。

经调查,该房屋原产权属原东川矿务局(已破产)。薛美芝夫妇称:房屋属于他们,但又拿不出任何凭证。房屋产权处于不确定状态,补偿安置的主体也就没有确定。但是,拆迁中不能因为其主体不明确就不予补偿。昆钢落户汤丹镇,将促进汤丹经济发展。为了不因被拆迁房屋产权关系不明确,使拆迁安置受到影响,汤丹司法所协调两方,最终解决了此纠纷,为帮助企业、发展当地经济出了一把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