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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一年级法学概论课程教学模式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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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更新时间2018-0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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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合理定位课堂、根据课堂具体教学内容和教学对象选择一种或多种教学模式相互补充运用,是达到最佳教学效果的途径。作为高校一年级学科与专业基础课的法学概论课程,课堂教学模式的具体实践包括:明确课程教学目标,合理规划课程教案;围绕课程教学目标和教案、落实教学环节,强调对学生相关课程知识基础的问卷调查、重视学生学习过程考核;充分利用现有教学资源,准确结合案例授课。


  [关键词]教学模式法学概论课堂教学


  [中图分类号]G64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5-3437(2014)02-0103-03


  一、教学模式理论概述


  教学模式可以定义为是在一定教学思想或教学理论指导下建立起来的较为稳定的教学活动结构框架和活动程序。作为结构框架,突出了教学模式从宏观上把握教学活动整体及各要素之间的关系和功能;作为活动程序则突出了教学模式的有序性和可操作性。在现代教育学理论中,教学模式的分类逐渐趋于严密与细致,如根据教学主体在参与教学活动中的主观能动性的发挥程度,可以把教学模式分为学生主动型、教师主动型、师生互动型等;根据教学媒体的运用程度可分为单一教学模式和多媒体教学模式。教学模式也可以根据教学方法的不同分为多种类型,因材施教的个别教学和统一集中的集体教学就是一种以组织教学方式为标准的分类方法,也可以以实施教学的具体方法分为教师讲授型、学生讨论型、问答解疑型、实践型等多种教学模式。这些教学模式各有其特点和优势,关键在于合理定位课堂、根据不同的教学内容和教学对象选择一种或多种教学模式相互补充运用,以达到最佳的教学效果,这一点已经是教育界的共识,也是现代教育制度改革所取得的重要成果之一。


  合理定位课堂,至少取决于三个因素:首先要结合学校的定位。《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提出“促进高校办出特色”,“引导高校合理定位,克服同质化倾向,形成各自的办学理念和风格,在不同层次、不同领域办出特色,争创一流”。目前国内高校有研究型大学和应用型大学之分,不同定位的大学办学目标和人才培养模式不同,生源也就有别,这都影响到教学模式的选择和落实。例如我们潍坊学院贯彻国家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确定了以培养高素质应用型人才为目标的人才培养模式,致力于培养应用型本科人才,服务地方经济社会的发展,立足潍坊,服务山东,面向全国。那么,我们课堂教学模式的选择和应用就要结合我们学校的这个定位。


  第二是要结合课程的特点。课程有其目标和专业背景,就有其自身特点,不同课程也就应采用不同的教学模式。本人从山东大学法学院毕业就在本高校教学,一直工作在教学第一线,讲授过多门法学课程,切身体会到不同课程必须使用适合本课程的教学模式才能提高教学质量。例如现在给我校法学院行政管理专业大一学生所授法学概论课程,就要运用以讲授为主,学生问答解疑、对学生问卷调查、与学生座谈相辅助等多种教学方法综合运用的教学模式,积极进行师生互动和充分运用多媒体教学。这与给大二、大三学生所授的法律逻辑学等课程采用的强调师生互动为基础的课堂讲授教学模式不同,这不仅因为大二大三学生已经有法学专业学习的基础等因素,而且还因为法律逻辑学课程本身特点的要求。


  第三要结合学生的具体情况。“因材施教”就是要求教师首先要了解学生的具体情况,教师掌握了学生情况,就能够有针对性地设计课堂教学,达到良好的教学效果。不管运用哪种教学模式,在课堂教学实践中要贯彻的一个总原则就是以学生为中心,围绕本校的人才培养模式和学生学习本课程的具体学习目的、要求以及本课程在人才培养计划课程体系中的地位展开课堂教学。教师讲授也是围绕学生的具体情况有针对性地讲授,例如法学概论课程,作为学科与专业基础课在大一开设,就要在本课程的授课初始,结合本课程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给学生出调查问卷题目,来了解学生本身已具有的相关课程知识基础情况,以便有针对性地确定讲授本课程的内容及深度。


  二、教学模式具体实践


  (一)明确课程教学目标,合理规划课程教案


  法学概论作为在我校行政管理专业一年级学生的学科与专业基础课,是一门概要论述法学基本原理和基本知识的课程,法学概论课程的教学目标是给学生普及法学知识,教学生树立法治观念,并为学习本专业的有关课程或其他法律课程奠定必要的法学知识基础。要求学生通过本课程的学习,概要地掌握法学的一般原理,了解我国宪法及其他基本法律的主要规定,并能够运用所学法律知识解决实际生活中的一般法律问题。对法学概论课程,在课堂教学的深度和广度上应有别于其他法学专业课程,教学重点应放在基本理论、基本概念、基本的法律规定等法学基础知识的掌握上,这就要求在教学计划范围内合理规划课程教案。


  法学概论课程主要包括法理学的知识即法的一般理论和依法治国理论、宪法学、行政法学、刑法学、民法学、经济法学、环境与自然资源保护法学、诉讼法学和国际法学等内容。我们规划的教案是:按总学时60学时计算,民事法学包括民诉占1/3,学时最多;法理学1/5;宪法学和行政法学总共1/6;刑事法学包括刑诉1/6;这几部分内容学习完成,也就基本完成了该课程的教学目标。剩余其他学时给课程剩余内容,主要是给学生介绍我国法律体系中这些法律部门的大体情况,例如主要是调整哪部分社会关系的等,告诉学生感兴趣的话可以以后选修。


  (二)围绕课程教学目标和教案、落实教学环节


  课堂教学是实践性很强的活动,教学效果如何、学生对教师课堂教学反应如何,这是授课教师能亲身感知到的。不管多理想的教学模式理论,只有真正落实到具体的教学环节中,才会体现出其价值来。具体到法学概论课程,在教学实践中,根据教学计划和教学目标要求,我们将整个授课过程分三个环节完成。


  首先,在本课程的授课初始,结合本课程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给学生出调查问卷题目,来了解学生现有的相关课程知识基础情况。教师根据大学教学要求,认真点评学生作答的内容和格式、找出学生现有知识和本课程的教学目的要求存在的差距以及作业格式方面的问题,并将此作为第一阶段对学生授课深度的一个起点依据。了解教育对象、选择合理的教育角度、实现教育的针对性,这应是我们大学教学的基本原则。例如我们法学院行政管理专业,生源文科理科都有。在课堂教学实践中,了解到学生人文知识基础相差很大,有些理科生对一些普通的语言文字理解都有偏差,更不用讲法学专业语言了,其中有的学生还因此想改专业。另外,据调查了解,在高校一年级学生中,有的学生在经历了高考的历练煎熬后,有进入高校可以放松随意散漫的心态。因为心理的放松,容易受高校内考试“及格就ok”思潮的影响,倾向于重视不同课程如何通过及格的技巧,而忽视了课程本身在整个专业课程体系中的地位作用和学习要求,忽视了学习的真正目的和意义。面对这些情况,作为教师在课堂上如果自顾自讲授课程知识,无论如何行不通。所以,在最初授课的一两周,作为教师需要根据学生情况法学概论课程的通识教育课,从他们入学后的军训谈到他们对大学学习生活的各方面准备,从湖南卫视成人礼的意义谈到学生自己的人生规划,自然也就讲到我们行政管理专业的人才培养目标和计划以及为此设置的课程体系,自然也就提到法学概论在整个课程体系中的地位和学习意义。对人文知识基础差的理科生源学生,要耐心告诉他们文理贯通的朴素常识、让他们明白自己更应该学好本课程,但不要急于求成,要根据自己情况学习,循序渐进;这样半学期下来,曾经有改专业倾向的学生讲自己已经很喜欢法学课程。对在学习上有错误认识的学生,也要做正确引导帮助其树立正确的学习观;到后来那些学生不但学习上进,还主动帮助维持日常教学秩序。我们法学概论课程师生关系融洽、课堂气氛好,自然教学质量得到提高。教学多年的经验,得出的总结是:教学方法得当、事半功倍,学生是可教的、只要我们教师用心一点;我们教书育人,应该记着长江后浪推前浪一代人更胜一代人的规律,相信后生可畏,相信自己的学生会一届比一届更好;更多想想是不是我们这些作为前辈的教师落后于时代要求了,应相应提高自身素质而不是责怪现代的学生另类。


  然后,到学期期中的时候,对前期学生学习情况作一个过程考核。高校一年级学生随意散漫心态的另一种反应就是在学习上的懒惰和茫然,不思如何转变改进学习方法以适应大学学习的特点,而依然延续先前的学习意识,固执于中学的学习方式结果导致学习落后。虽然这是少数学生的情况,但是严重影响了大学良好学风的形成,必须予以纠正。教师可以通过对学生的学习过程考核,发现存在的问题并帮助学生形成良好的学习方法和学习方式。考核内容是前段时间课程学习的基础知识,采用开卷;要让学生明确大学考试作答要求和评分标准,特别规定按照大学考试的要求作答,拒绝中学作业的形式。考核成绩按照合理的比例计入期末总评成绩,所以要力求做到客观公正。教师给出每个学生的成绩,并根据学生具体情况点评。本法学概论过程考核是对学生逐个点评的,就是针对学生在考核中从内容到形式出现的问题,走下讲台对每个学生对照其考核试卷面对面讲解讲评。其中也允许学生咨询考核试卷外的学习问题,并允许学生对前段时间的教师授课等情况评价,师生互相交流讨论,教师既要掌握和尊重授课对象的积极特点、也要做好正确学习理念的教育引导。过程考核的主要目的是发现学生学习中存在的问题并及时解决以提高教学质量,如发现有雷同试卷即刻责令学生重做,直到符合要求,但考核成绩会受影响。这也是一种授课方式,实践证明效果不错,学生也比较欢迎,教师也能比较有效地解决课堂教学中存在的问题。过程考核的另一个环节,是要求学生对比初入学时的情况自我评价,以便更自信乐观地学习,进一步提高学习积极性。根据过程考核的这些情况,教师进一步调整之后的授课方案。


  最后环节就是期末的考试环节。学生学习过程考核对整个课堂教学是非常有用的。通过过程考核,教师既掌握了学生学习本课程的情况,也发现了在本课程课堂教学中存在的问题并有针对性地调整改进,这些对之后的课堂教学很有意义。到期末的复习考试环节,教师课堂教学也就比较有效率,本课程整个课堂教学根据教学计划和教案,重点突出,期末基本不用重新给学生指划考试范围,这也是预防学生考试作弊的一个方法。但是要利用期末复习的时间,进一步教会学生学习的方法方式,如前所述,这对高校一年级学生比较有必要。例如,首先要教育学生象端正学习态度一样端正考试态度,从自己的情况出发准备考试,知识基础差的学生就要放低对自己的要求,先掌握本课程最基本的概要知识,至少首先要明白一个问题是哪个法律部门的问题,然后在时间和精力允许的范围内,尽可能掌握更多知识。还要教会学生如何记忆众多的法学概念定义、如何掌握写作论述题目、如何准确分析案例。这样学生就有学习的乐趣也享受学习过程,也就自然想利用期末考试检验自己的学习情况,而最大限度地减少了作弊现象。


  (三)充分利用现有教学资源,准确结合案例授课


  我们法学概论课程这一系列的课堂教学环节,是必须充分利用多媒体、网络等现代技术,才能顺利完成的。因为授课对象是高校一年级学生,他们对大学教师的授课方式还不是很适应,所以每次课都给学生作多媒体视频,让学生有更直观的印象。同时,利用工作专用邮箱,将每次的课件都发到邮箱里备学生进一步查阅。在本课程的学习中,平时学生有问题既可以利用课堂合适的时间当堂提问,也可以通过这个邮箱请教老师。这样有助于实现本课程课堂教学的师生互动,有助于提高教学效果。


  象本课程法学概论,一定要用能紧贴现实生活的简洁的案例讲课,而不能过于深奥复杂,要让学生从中学的学习思维逐步过渡到大学的学习思维。例如,在本课程法理学部分的学习中,要结合我们日常生活中都遇到的交通法规、商店购物等衣食住行的日常事情讲解法的作用、法与其他社会现象的关系等内容。民法中的民事主体、各种财产关系人身关系与人们切身利益密切相关,也容易联系贴近现实生活的案例。民法也是本课程的重点内容,总是重点讲述、案例也多。刑法也是重要的基本法,但是刑法调整的社会关系反映的是社会极端矛盾,毕竟是社会中非正常现象,所以一般重点学习刑法总论以掌握刑法基本理论为本课程学习目的,对于非法学专业的大一学生,不会讲很多案例。案例课鼓励学生和老师讨论、同学之间讨论,畅所欲言,在争论中掌握正确的知识,引导学生真正理论联系实际、学以致用,培养学生的学习兴趣和主动性。


  如果把大学四年的学习比喻成建筑一座知识的大厦,那么在大学一年级的学习就是打地基奠定基础的时候。大学毕业的时候,人们看到的也许是地基上面华丽的大厦,但是地基的作用是客观地存在的。所以,大学生在一年级正确的学习观和学习方式方法的培养很重要,或许直接影响到大学几年的学习基调。要教育学生从一年级打好基础,把握好大学的学习机会。作为我们高校一年级的课堂授课教师,应结合所讲授课程情况,根据人才培养方案和高校一年级学生的特点,研究运用适合高校一年级学生的课堂教学模式,使课堂教学教师教活、学生学活。教学模式不是固定不变的,是随教学实践不断改进和发展的。


  作者:王秀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