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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新标准背景下采购管理面临的新挑战与对策———基于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的视

  • 投稿胡大
  • 更新时间2017-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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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晨

(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分行,陕西西安710075)

[摘要]2016年12月21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中央预算单位2017—2018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目前,中国人民银行总行正在拟定《人民银行2017—2018年政府集中采购项目及标准》(下文合称“新《标准》”)。新《标准》明确了2017—2018年集中采购的政策导向与有关规定,加强了采购实施的规范性与透明度,同时对分支机构在新形势下开展采购工作、加强采购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关键词]采购;管理;标准

[DOI]10.13939/j.cnki.zgsc.2017.30.144

1 新《标准》的主要变化

1.1大幅提高限额标准,体现集中采购规模效益

新《标准》将政府采购货物、服务的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由原来的120万元提高到200万元,将货物、服务项目的分散采购限额标准由原来的50万元提高到100万元,将工程项目的分散采购限额由原来的60万元提高到120万元(见表1)。由此可见,新《标准》大幅提高了公开招标与分散采购的限额“门槛”,更加注重集中采购项目的规模化。

1.2分支机构集中采购实施主体受到严格限定

新《标准》对集采目录内、各级政采网不能满足需要的项目由委托社会代理机构组织实施或自行组织实施,改为委托总行集中采购中心、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地方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集采中心”)组织实施。对于公开招标限额以上的项目,由委托社会代理机构实施或自行组织实施,改为只能委托集采中心组织实施。

2.委托社会代理机构组织实施或自行组织实施1.优先在政采网中选择采购

2.委托总行集采中心或地方政府采购中心组织实施

2 对基层行采购管理的主要影响

2.1分支机构集中采购管理面临新挑战

新《标准》推行后,原通过自行组织、委托招标代理机构组织实施的集采项目,均将转为委托集采中心组织实施。分支机构集中采购工作程序将发生较大变化,使原有的管理要求难以适应。研究探索新形势下的集中采购管理模式与工作规程迫在眉睫。

2.2预算与采购需求编制的要求更高

按新《标准》要求,分支机构部分集采项目将委托集采中心组织实施,要求分支机构进一步加强部门预算编制的准确性,提早安排好各类采购项目,以更好地适应集采中心的工作流程与采购周期,从而提高采购效率。同时,集采中心较分支机构实施部门更为专业、规范。这对采购需求编制的科学性与规范性也提出了更高要求。

2.3基层行组织实施集采项目存在一定困难

新《标准》要求下,基层行面临的主要困难有:一是部分县支行地方政采网提供的产品种类有限,难以全部满足业务需要。二是部分县支行地处偏远,没有中央、省级政采网所确定供应商的销售点,需求量小且运输成本较高,供应商配送积极性不高,影响采购效益。三是部分地市或县支行当地政府采购中心不够成熟。根据西安分行前期摸底调研,部分地市中支对应的地方政府采购中心不愿接受人民银行委托任务。而全部委托总行集采中心组织实施协调成本过高。这种情况下,如何引导、组织基层行充分利用当地资源,规范高效实施采购,成为新形势下采购实施环节亟待解决的问题。

2.4零星采购风险有所提升

零星采购由于在集采目录外,且金额较小,不纳入政府采购范畴,其审批程序、实施过程均相对简单。新《标准》推行后,零星采购上限由50万元(工程类60万元)提升至100万元(工程类120万元),使以往部分分散采购项目划归零星采购。目前,零星采购规模较大、种类繁杂,但缺乏统一的制度与规范的程序,存在一定的管理风险和采购风险。如何建立便于操作的零星采购内部控制流程、规范开展零星采购项目是下一步采购管理关注的重点。

3 新《标准》下优化采购管理的建议

3.1尽快探索新形势下采购管理模式

建议各级机构进一步加强会计财务部门的采购管理职能。一是立足实际,积极与集采中心沟通,探索研究适应当前形势的工作模式与管理流程,加强关键环节的管理力度,全力保障各类采购项目顺利开展。二是利用会议、培训等多种渠道,向需求、实施部门宣传政策,并加强对地市的指导,使新《标准》能够更好地贯彻落实。

3.2提升部门预算与需求编制质量

建议各级机构加强“矩阵式”管理,进一步发挥综合性业务部门的主体作用。一是加强项目库管理。加强业务中长期规划,及早安排项目入库,充实项目储备,并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合理安排库内项目执行时间。二是提升部门预算编制的准确性。进一步发挥综合性业务部门的主观能动性,将预算编实、编准、编细,便于次年有条不紊地组织采购。三是加强采购需求编制的规范性与完备性。组织需求部门按照集采中心有关要求,规范编制采购需求。特别是与人民银行特殊业务相关的项目,采购需求务必完整、准确反映业务需要。同时,建议总行业务主管部门研究制定相关设备的配置标准与需求编制指南,便于全系统统一更新。

3.3充分利用当地资源组织实施集采项目

建议各级机构按照新《标准》要求,组织实施部门合理安排集采项目。一是充分掌握中央及地方政府采购网各类产品,并加强与需求部门的沟通协调。政采网产品能够满足业务需要的,优先通过政采网选择采购,提高采购效率。二是充分发挥政采网的作用。利用政采网上竞价、电子反拍等采购手段,尽可能多地发挥政采网选择采购的优势,切实满足各项业务需要。三是适度集中,对于在政采网中选择采购或委托当地政府采购中心组织实施确有困难的基层行,由管辖行根据情况适度集中组织实施,增加规模效益并降低运输成本。

3.4进一步加强零星采购管理力度

建议各级机构梳理分析新《标准》要求下零星采购项目金额、类别分布,立足实际明确不同预算零星采购审批及实施程序、相关部门职责等,重点加强大额零星采购的管理力度,并研究制定(修订)便于操作的零星采购内控制度,降低采购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