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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家庭农场的现状调查及发展建议

  • 投稿皮皮
  • 更新时间2015-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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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范光年 李强 刘秀来 郝丽霞 李强

【摘要】本文对河北省6 个设区市的14 个家庭农场运行状况进行了调查,通过对调查结果的统计分析,总结出河北省家庭农场在运行中所体现的规律性,同时发现了农场经营模式不明确、资金流转困难、土地流转机制不灵活、社会服务体系不完善、政府扶持政策不到位和经营种类多但缺乏规划等问题。据此,本文提出了加快土地确权、规范经营规模、加大政策支持、完善保险制度、健全服务体系、创建联合组织、建立培训机制等七条建议,为推动河北省家庭农场有序发展提供了参考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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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家庭农场;调查分析;发展建议

【基金项目】河北省科学技术协会课题。

【作者简介】范光年,河北科技报社总编,高级编辑,研究方向:新闻传播、农村科普和“三农”工作;李强,河北科技报社副总编,高级编辑;刘秀来,河北科技报社主任,主任编辑;郝丽霞,河北科技报社副主任,高级编辑;李强,河北科技报社副主任,主任编辑。

家庭农场是指以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从事农业规模化、集约化、商品化生产经营,并以农业收入为家庭主要收入来源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2013年中央1号文件把家庭农场作为重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纳入了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在中共河北省委《关于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的决议》的指导下,衡水、保定、秦皇岛、石家庄等4个设区市相继出台了加快推进家庭农场发展的意见,明确提出了家庭农场应具备的条件,有力地推进了全省家庭农场的发展。目前,河北省经工商部门注册的家庭农场有1515家。

一、家庭农场调查的基本情况

1.家庭农场的基本类型。依照经营种类划分,家庭农场可分为3种类型:一是种植业类型。在调查中,种植业型家庭农场占78.57%。这种类型的家庭农场又可细分为:粮油作物种植型(以种植小麦、玉米、油葵等农作物为主,占42.85%);果蔬种植型(以种植蔬菜、瓜果等农作物为主,通常采用设施大棚种植方式,占21.43%);特色种植型(种植黑小麦、绿小麦、黑玉米、黑花生、紫薯等特色农作物,以及苗木、草坪等,占14.29%)。二是养殖业类型。该类型家庭农场占调查总数的7.14%,主要是生猪养殖。三是种养结合类型。有的在同一块地搞林下养殖,有的是不在一起搞,种植农田兼顾养殖。这种类型立足发展立体农业和循环农业,占调查总数的14.29%,如图1所示。

我们对14 个家庭农场基本信息进行了归纳(表1)。从表1中看出,家庭农场主年龄多在40岁以上,学历普遍较低;家庭劳动力在1~6 个之间,而有的农场由于土地经营规模较大或经营用工较多的项目,农场需要长期雇佣较多的劳动力;在土地流转方面,农场之间土地流转面积差异较大,流转年限也不同,最短的5年,最长的50年,多数在10年左右,而且承包土地的费用不等。

2.家庭农场的经营规模。14个家庭农场经营的耕地面积为6~3160亩,平均为741.14亩,其分布情况如图2所示。

家庭农场经营土地规模中,主要以500~1000亩的农场较多,占35.72%;1000亩以上的农场占21.43%;100亩以上的家庭农场占到85.72%。这些大规模的耕地主要从事粮油作物种植,适宜农业机械作业。耕地面积50亩以下的家庭农场占7.14%。

3.家庭农场的经营收入。在所调查的农场中,以种植粮油作物的家庭农场单位面积种植效益最低。6个经营粮油作物生产的家庭农场呈现随着经营土地规模的增加、单位面积经济效益下降的趋势,见表2。

他们靠扩大经营土地规模实现较高的家庭年收入。调查的农场中最低年收入也在20万元左右,有的在50万元以上。

调查发现,养殖业类型的家庭农场经营风险最大,满城县全涛家庭农场养殖母猪50头,每年生猪出栏量500头,但仅防疫、饲料费一年就需投入100多万元,另外,电费、人工费、设备维修费每月总和也需数千元。2007~2008年,市场行情好的时候,500头猪一年能收入十几万元,最多时年收入30万~40万元,但是近一两年行情不好,养猪反而赔钱。按2014年春季的市场价格,一头猪赔200元左右。

4.家庭农场的主要特点。我们在调查中发现,家庭农场有很多共性之处,总结为以下特点:一是农场主多有一技之长。从调研情况看,与当地普通农民相比,家庭农场主的群体素质相对较高,他们是农村的致富能人,带动和影响力较大。在14个家庭农场经营者中,有10人(占71%) 有打工、经商、在国营企业上班的经历,他们在有了一定的资金积累后投资农业;有4人长期从事农业生产,有丰富的种养经验,靠滚雪球式发展不断扩大种养规模。从农场主的文化水平看, 大学文化占14.29%,中专文化占7.14%,高中文化占28.57%,初中文化占28.57%,小学文化占21.43%。

二是农场大多雇佣劳动力。在14个家庭农场中,家庭劳动力平均为3.57个,最多的6个,最少的1个。其中,12个农场有长期雇工,平均每个农场雇佣长期工7.16个,以种植蔬菜大棚、设施葡萄的农场雇工最多,达到20个;种植大田作物或苗木的农场长期雇工为3~6人。85.7%的农场有临时性雇工,平均雇工27.8人。饶阳县万峰家庭农场从事蔬菜育苗和种植,农忙时每天雇佣70~80个劳动力,最多时超过100人,如图3。满城县全涛家庭农场从事养猪业,只需雇用2个长期工,不需临时性雇工。

三是农场实行机械化作业。以种植粮食作物为主的8个家庭农场为例,有5个农场从耕种到收获所需的农机具基本齐全,其中赵县乐活农场、赵县姚兴隆农场和献县俊太农场的农业机械投资分别达到120万元、140万元、200万元。3个农场此前都是农机服务专业合作社,目前除了耕种自己农场的土地外,还对外提供农机服务。乐活家庭农场对周边村子2000亩土地实行托管,全程提供农机社会化服务,农场还购置了无人植保飞行器。姚兴隆家庭农场的农机具除了自己使用外,还负责全村1093亩耕地的耕种和收获。

当然,有的家庭农场无力购买大型机械,使用时靠租赁。平乡县弘神农场虽然耕种面积达1860亩,但只投资10万元购买了12马力拖拉机3台、8马力喷药机2台、播种机2台、耙地机1台,大型农业机械如大型联合收割机、旋耕机等靠租用。平乡县陈强农场耕种面积520亩,只有小型播种机、旋耕机和拖拉机,但农场主反映,收获季节很难租到大型收割机,因此迫切需要购置大型农业机械。四是农场收入渠道多样化。满城县大山家庭农场的李文山,除经营家庭农场外,还经营一家化肥厂、一个加油站和一个停车场,其营业收入占家庭总收入的90%;献县爱民家庭农场的谷爱民,还经营着一家农资经销店,经销店的年收入占家庭总收入的40%;沙河市惠农家庭农场也在县城经营着一家农产品经销店,主要销售自己农场生产、加工的农产品。

5.家庭农场的运行规律。在对家庭农场运行的调查中发现,无论家庭农场开办得成功与否,在运行上都体现了一定的规律性:一是经营规模决定种植结构。调查结果表明,经营规模小,虽然土地生产率高,但是经营风险性大。所以,生产和市场要素决定了经营规模必须与种植结构放在一起考虑,才能实现家庭农场理想的经济收入。二是为了降低成本而选择机械操作。实践证明,规模经营与农户零散土地经营的差别主要是通过机械化运营,减少劳动力的投入,以降低生产成本。三是土地流转促进设施改善。土地流转使耕地经营规模化,从根本上解决了农户耕种的零散性,更重要的是有利于改善农田基本设施。四是土地产出在于科技投入。调查结果证实,土地规模经营涉及到劳动生产率与土地生产率这两个因素,而这两个因素的提高又受科技的制约。一方面生产上实施机械化和自动化,将大大提高劳动生产率;另一方面实现田间信息化,肥、水、种、施药科学化,管理标准化,将明显提高土地生产率。

二、家庭农场存在的主要问题

在调查中我们发现,有的地方对家庭农场的认识还不足,发展相对缓慢,家庭农场抵御自然灾害和市场风险的能力较低,造成经营效率和经济效益偏低,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现代农业的快速发展。与国内先进省市相比,河北省家庭农场还存在以下问题。

1.农场经营模式不明确。目前,有浙江宁波工商注册登记公司模式、上海松江村集体承租模式、湖北武汉连片开发模式、吉林延边经济组织模式和安徽郎溪示范家庭模式等。从调研结果看,河北省家庭农场发展模式较为混乱,不同区域的家庭农场发展也不平衡,有的地方急于求成,贪多求快,用行政手段推进家庭农场“全覆盖”,个别地方一哄而起的苗头已露端倪。同时,又有个别地区过于保守,担心建设家庭农场给政府带来技术指导、市场引导等棘手难题,迟迟不敢行动。

2.家庭农场资金难支撑。发展家庭农场前期投入较大,需要支付土地流转费用、农资费用及人工费用等,农民很少有可以抵押的资产,土地权属不清,不允许抵押,很难得到贷款支持。加之农业生产周期较长,比较效益低,回报见效慢。尤其在春种和秋播时节,流转资金季节性缺乏成为制约家庭农场发展的最大障碍。平乡县弘神农场经营土地1860 亩,秋收前后交地租、种子和肥料等费用,一下子需要投入160多万元,缺乏足够的资金支撑。

3.土地流转机制不灵活。目前,河北省各地都建立了土地流转程序、规范了流转合同文本,但在实际操作中存在土地流转期限普遍偏短(以5~10年居多) 的问题。多数家庭农场对灌溉设施、地力培肥等事关长期发展项目不愿意也不敢投入,使农业基础设施薄弱的局面进一步加剧,影响了土地的产出率和可持续发展。在土地流转模式上大多采用两种方式:一种是农户将土地流转给农场,由农场支付给农户租金,收获的农产品归农场所有;另一种是农场利用与农资企业的合作关系,将统一农资产品以较低的价格卖给农户,土地仍由农户耕种,收获的农产品归农户所有,最后由农场统一销售。第一种方式很多农户不要租金要粮食,第二种方式农场利润很低,风险较大。

4.社会服务体系不完善。国内外家庭农场发展经验证明,家庭农场发展与社会化服务体系完善密切相关。日本有农业振兴管理中心、综合农协、专业农协,还有社区性质的农民合作组织,家庭农场需要什么服务就能提供什么服务。国内江苏、浙江、上海、山东、吉林等省市都建立了比较完善的社会化服务体系,而河北省对家庭农场的服务仅限于一些专业合作社提供的单一服务上,难以满足现代家庭农场经营活动需要。平乡县陈强农场耕种520亩土地,自己购买大型农机具,投资大但使用率却不高,而在收获季节又很难租到大型收割机。

5.政府扶持政策不到位。在调查的14个家庭农场中,有9个农场经常得到县农业局、县科技局、县林业局或县科协技术方面的指导,有的农场主定期参加技术培训班。这些部门对家庭农场多数没有资金方面的扶持,只是对农场主参加技术培训时每天给予20元的补助。而江苏、浙江等省采取多种措施,加强对家庭农场的扶持,促进了快速发展。如江苏徐州对经营稳定、推广应用新技术且平均效益比普通农户高30%以上的家庭农场,给予3万~5万元的奖励。年销售实绩在100万元以上的家庭农场,给予实际销售收入1%的奖励。对经营家庭农场所申请的银行贷款,予以贴息扶持。每个贴息对象年贴息最高额度为5万元,可连续享受。江苏阜宁对被认定为县级、市级、省级的示范家庭农场分别补助5万元、10万元、20万元。河北省扶持家庭农场的政策还缺乏具体的扶持机制。

6.经营种类多但缺乏规划。家庭农场的经营种类繁多,经营范围包括粮食、油葵、棉花等粮棉油作物,蔬菜、林果、草坪、中草药及苗木种植和畜禽、水产养殖等项目,涉及面较广、用工较多、生产风险较大。就单个家庭农场而言,多数农场并非单一经营,由于种粮效益普遍较低,他们在种植粮食作物的同时,有的还种植油葵、蔬菜、苗木、西瓜等经济效益较高的作物。另外,家庭农场经营规模普遍较大,缺乏统一规划,经营效益差别较大,经营好时,年纯利润在100万元以上,经营差时就亏损。献县俊太家庭农场2013年因自然灾害亏损100万元。一些农场主反映,农场不如农户种植的粮食产量高。如果经营土地规模过大,需要常年雇佣大量的劳动力,会明显影响种粮的规模效益。

三、推进农场发展的几点建议

针对河北省家庭农场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借鉴国外和省外的成功经验,结合河北省实际,按照家庭农场的含义和要求,为推进家庭农场健康发展,现提出建议如下。

1.加快土地确权,促进土地流转市场发育。加快土地确权颁证,稳定农民土地预期,避免由于土地“四至”不清、账实不符产生流转纠纷。在依法保障承包农户承包土地各项权利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政策。在经济较发达的地区,我们可借鉴山东莱芜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农村集体资产“两股两建”经验。“两股”,一是对有条件的村集体资产或经营性资产,根据人口、农龄等设置股权,进行股份制改造,实现集体资产股份化;二是将土地承包经营权量化为股权,实现承包经营权价值化、数量化和有偿化,可以作为资本入股、流转、继承和转让。“两建”,一是建立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二是建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制度和城乡建设用地指标流转制度,以解决发展资金难题,激发农村发展活力。在经济欠发达地区,可推行土地“双向流转”,即在流转的土地中划出一部分,把生产权转包给农户,实行由家庭农场统一规划管理、统一采购种苗、机械、农资等生产资料,并接受统一的技术指导,农民种得好就多得,种不好就少得。同时,还应对农民土地承包权实行物化保护,并辅以社会保障、非农就业、流转收益等方面的支持政策,以彻底消除农民对土地经营权流转出去的担心和顾虑,让不愿种地的农民长期稳定地转出土地经营权。

2.规范规模经营,增加单位产出整体效益。我国农村劳动力转移的实际和农业生产力水平等,都决定了土地流转规模不可能太大。从调研中得出,家庭农场土地经营规模:用于种植粮食作物的,以100~200亩较为适宜;用于种植设施蔬菜的,以20~50亩较为适宜;用于养殖的,以5~20亩较为适宜;用于林果生产的,可适当放宽经营规模。这种经营规模,家庭劳动力基本能支撑,一次投入的资金家庭也能承担,不要盲目追求土地经营规模,发展家庭农场要在质量上下功夫。家庭农场和传统农户的本质区别在于它不是为了吃饱肚子,而是为了满足市场需求,所以,家庭农场需要按企业的市场操作模式来经营。同时,要主动寻求科研院所、农业技术推广和科协组织等专业团队的技术支持,及时了解农业生产信息变化,提前做好应对,并打造符合市场需求的品牌,创造更大的经济效益。

3.加大政策支持,保障家庭农场正常运行。家庭农场土地经营规模相对较大,生产集约化、农产品商品化和经营管理水平要求较高,对资金的需求更迫切,因此亟需创新金融服务,引导金融机构改变信贷审批方式,创新模式,降低门槛,把家庭农场当成农村的小微企业进行扶持。对国家支持农业的财政、税收、土地、金融、保险等方面的惠农措施应尽快完善细化,并落到实处。要按照2013年中央1号文件的要求,落实新增农业补贴向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倾斜的政策。各级财政应加大对家庭农场的扶持力度,采取直接补助、以奖代补、贷款贴息等方式,支持家庭农场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认证、农业生产基础设施建设、农机购置补贴、种苗繁育、加工储运、市场营销等。出台全省针对家庭农场的信贷政策,通过提高小额信贷的上限或者建立农业信贷担保等方式,为农户提供一定的信贷资金,缓解家庭农场面临的资金困境。同时,为消除农场主的疑虑,还应建立一个顺畅的政策宣传渠道,让农民了解家庭农场的政策细节,严格落实各种法律法规,消除土地流转中的各种人为障碍,保障家庭农场的健康发展。

4.完善保险制度,降低规模生产灾害风险。家庭农场对农业自然灾害和市场风险更为敏感,应扩大政策性农业保险覆盖范围,增加政策性农业保险险种,进一步提高对大田作物的保额,在保持现行保费分担比例的前提下,将国家现行农业政策性保险的保费和保额提高一倍,同时允许地方提高标准,增加保额。开展家庭农场互助合作保险和家庭农场综合性保险试点。加强保险与涉农信贷协作配合,开展农业保险保单质押贷款。还应探索政府支持的农业重大自然灾害保险基金,健全完善相关权益机制,逐步建立农业重大灾害风险分散机制。

5.健全服务体系,提高科技对农业贡献率。在支持农民合作社、龙头企业为家庭农场服务的同时,要扶持一批专业性强、效率高的专业服务公司,形成多元化的社会化服务体系。鼓励农技推广体系和科协组织,将家庭农场作为服务重点,指导应用新技术、引进新品种、种养新模式,开展标准化生产。引导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与家庭农场建立紧密的利益联结机制,使家庭农场实现订单生产。加快完善覆盖城乡的农产品流通网络,解决农产品销售市场问题。

6.创建联合组织,加快农业经营转型升级。一个家庭农场打造一个品牌是很困难的,这就需要联合,需要组织化,需要合作社去把他们串起来。组织化和合作社主要解决小生产和大市场的矛盾,当然也解决标准化生产、食品安全和适度规模化的问题。各类家庭农场在合理分工的前提下,应相互配合,获得各自领域的效益,实现与市场对接,形成农场特色。在创建联合组织时,要积极探索“专业化服务公司+合作社+家庭农场”、“村集体经济组织+专业化服务队+家庭农场”等多种服务模式。农业经营主体活了、强大了,农业经营转型升级才能加快。

7.建立培训机制,不断培育新型职业农民。职业农民的培育是规模农业发展必须解决的重点问题,目前农村以中老年人为主要劳动力,显然已不能满足现代农业发展需求。家庭农场必须吸引一批文化层次高、懂技术、懂经营的新型职业农民,才能将优势充分放大。因此,在职业农民培训和“阳光工程”转型过程中,将家庭农场经营者作为培训重点,农技推广部门、科研单位、科协组织和涉农企业要建立一个有效的家庭农场交流平台,让农场主及时了解新技术,及时反映生产中的问题,找到有效的解决办法。同时,政府有关部门要加大投入,加强和改进新型职业农民培训,让职业农民和农场主系统地学习农业知识,了解市场需求变化趋势,做好农业生产结构调整和规划,从而更好地提高农业效益。

(责任编辑:耿惠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