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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ERG理论分析农村失独老人的养老需求与救助建议

  • 投稿老妖
  • 更新时间2015-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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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梦佳

(西华师范大学,四川南充637000)

摘要:农村失独老人的养老保障关乎着社会公平和社会稳定。本文依托ERG理论,分析农村失独老人的养老需求,并按照经济条件标准将其分为两大类:有工作的农村失独老人、无工作的农村失独老人,最后针对不同群体提出普遍性与特殊性相结合的具体救助建议。

关键字:ERG;农村失独老人;养老需求;救助建议

在老年群体中存在一种特殊群体,他们是计划生育政策的积极号召者,却经历着人生三大悲之最——老年丧子,人们把这称为失独老人。他们生活在“养儿防老”的传统观念下,既面临着老无所依的经济窘境,又承受着老无所乐的心理困境,因此,解决失独老人的养老问题显得尤为重要和急迫。在城乡二元结构下,与城市失独老人相比,农村的生活条件及习俗环境使得农村失独老人所面临的养老问题更加严峻。

1从ERG理论分析农村失独老人的养老需求

ERG理论是美国耶鲁大学的克雷顿·奥尔德弗(Clayton.Adherer)在马斯洛提出的需要层次理论的基础上,提出的一种新的人本主义需要理论。奥尔德弗认为,人们共存在3种核心的需要,即生存(Existence)的需要、相互关系(Relatedness)的需要和成长发展(Growth)的需要,因而这一理论被称为ERG理论[宋志鹏,张兆同.ERG理论研究[J].现代商业.2009(3).]。

1.1从生存需要分析:经济供养与医疗保健需求

生存的需要与人们基本的物质生存需要有关,它包括马斯洛提出的生理和安全需要。即指衣、食、住以及工作组织为使其得到这些因素而提供的手段。[1]

随着年龄的逐渐增加,自身经济收入减少,独生子女的去世,一方面使得农村失独老人的养老物质负担加重。由于救助政策范围的局限性及失独老人生活环境的差异性等因素,城市失独老人在养老问题上往往能得到政府与社会爱心团体的更多扶助,而农村老人的养老物质来源主要以子女供养为主,没有退休金作为养老保障,故农村失独老人与城市失独老人相比[2],经济供养需求更加强烈。另一方面农村失独老人对医疗保健需求更加突出。老年生理机能老化及免疫系统下降,这导致老人医疗保健需求量大。全国人大代表赵超在调查中发现,独生子女伤残的家庭因医疗而返贫比例高达50%,而现行的计划生育特别扶助政策在这方面的救助力度非常有限[张祺乐.论“失独者”权利的国家保护[J].现代法学.2013(3)]。与城市失独老人相比,农村失独老人没有五险一金的保障网,加上失去独生子女的经济负担,农村失独老人更需要医疗保健的需求。

1.2从相互关系需要分析:增加社会认同与获得他人尊重

相互关系需要是指发展人际关系的需要。这种需要通过工作中的或工作以外与其他人的接触和交往得到满足。它相当于马斯洛理论中的感情上的需要和一部分尊重需要。[1]

农村失独老人在失去他们唯一的子女后,从行为上和心理上都倾向于独处,回避与人交流,尤其在同龄老人之间的交流活动上。与城市相比,农村交流平台广泛及沟通次数更加频繁,因此,农村失独老人更需要得到尊重,增加社会认同,使其从失去子女的阴霾中走出来,开始新的生活。目前有部分失独老人在失去独生子女后,想选择机构进行养老。但中国现有养老机构的入住却需要子女的签字或老人所在街道、工作单位提供的相关证明[3],加上“家丑不可外扬”的传统,尤其是“白发人送黑发人”的人生悲事。机构养老需要一些硬件证明,而失独老人缺失了子女的保障,使得失独老人遭到机构养老的拒绝。他们希望得到社会的认可,并获得正常老年人的尊重,而不是拿同情怜悯的眼神对待他们。

1.3从成长需要分析:证明自己老有所用、老有所为

成长需要是个人自我发展和自我完善的需要。这种需要通过发展个人的潜力和才能方可得到满足。这相当于马斯洛理论中的自我实现的需要和一部分尊重的需要。[1]

根据农村的传统思想,老人一般被视为没有什么作为的群体,是照看儿童的保姆。然而,对于失独老人而言,独生子女去世,使其子孙绕膝的美梦破碎,使其精神慰藉匮乏,处于绝望的状态,他们希望转移生活注意力,使自己有所作为,奉献自己最后的力量,实现自我。这种老有所为的需求在农村失独老人的生活中尤显突出。

2普遍性与特殊性相结合的具体救助建议

针对农村失独老人群体,我们按照经济条件标准将其分为两大类:有工作的老人、无工作的老人。无工作的人又分为:有地的老人、无地的老人。根据这种分类,提出普遍性与特殊性的具体救助建议。

2.1普遍性救助建议

所谓普遍性救助建议,是指对所有农村失独老人而言,救助政策适用性广、覆盖面大。

2.1.1国家方面

(1)根据农村失独老人生存需要,设立农村失独老人专项扶助基金。失独老人是计划生育政策的后续影响之一。农村失独老人的养老问题,国家理应对其进行特殊照顾,减轻失独养老风险。在经济供养方面,国家可以通过设立农村失独老人专项扶助资金,综合考虑各地区的实际消费水平和家庭收入水平,对失独家庭给予货币及实物保障,从多个维度满足农村失独老人的经济供养需求。在医疗方面,首先加大重大疾病、慢性病及罕见病的报销比例,确保其有病就医,无经济负担压力;其次规定选配优质的医疗资源优先对其进行医治;最后打破医疗报销指定地点医治的范围局限性,即农村失独老人到三甲医院能够享受到在县级医院的同样报销比例,这样可以满足农村失独老人的生理需求及安全需求,实现老有所依、老有所医的目标。

(2)根据农村失独老人相互关系需要,建立专业团队,为农村失独老人提供心理健康与维护的免费活动。第一,政府应集各大高校的心理专业人士,组建一支专业化、规范化、高水平化的心理服务队伍;第二,建立农村失独家庭数据库,并对其失独老人的心理变化情况进行调查,通过设置实验组、对照组,对心理干预过程中采集的各种数据与信息资料进行前测、后测分析,来评估心理干预对失独老人的幸福指数的影响程度,并为社会类似团队的后续工作提供学术借鉴[4]。第三,提供免费的定期心理健康与维护活动。

(3)根据农村失独老人成长需要,开设老年大学等能实现自身价值的项目。国家应开设老年大学、老年手工艺品制作大赛等项目,让更多的农村失独老人不再自闭在家,从失去子女的阴影中走出来,发挥自身技术或才艺,证明自身价值的存在性,使更多的农村失独老人老有所为。

(4)国家应设立一项专门针对农村失独老人救助法律,使救助法律化。现有农村失独家庭能够获得的国家物质帮助中,没有一项是专门针对失独家庭的救助法律。农村养老保险是针对包括失独家庭在内的全部农村老年者,计划生育扶助奖励则是针对所有遵守国家计生政策的家庭,作为政策性临时救助的五保政策因其扶助的是一切需要救助的困难群体。显然,只是因为农村失独家庭某种程度上符合了扶助标准才得以受惠[5]。因此,国家应设立单一专门的农村失独家庭救助法律,加入农村失独老人的养老保障方面的细则,使救助更具体化、法律化。

(5)创新农村失独老人养老模式,并进行较好的宣传和舆论指导。政府是养老资源分配的主导者,其在养老模式的推广方面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政府一方面应加大农村失独老人养老模式的研究力度,突破家庭养老的传统模式,疏导人们的传统养老观念,增进老年人对其他养老模式的认同感和信任感,消除顾虑和偏见,鼓励更多的人参与其他养老模式的队伍;另一方面政府在新型养老模式的推行中应对社会公众予以公告,一方面通过提前信息披露,向老人提供接受新养老模式的缓冲期;另一方面兼顾民众反馈的意见,尽可能满足老人的需求,及时完善服务项目,优化养老模式。充分利用各种媒体等宣传媒介做好宣传工作和舆论疏导。

2.1.2社会层面

社会层面包括企业、学校、医院、慈善机构等非政府组织。首先,对于企业而言,这里主要指通讯公司,为农村失独家庭中安装一部免费的电话系统,每天通讯系统会按照规定的时间自动给每一户失独家庭打去电话,一是确定失独老人是否安好,二是询问失独老人一天的生活需求,并根据需求提供基本的帮助。其次,对于高校和医院而言,根据就近原则,将农村失独老人与其附近的高校和医院进行一个“一对一”的挂钩。高校以班级为单位,一个班级负责一个失独老人,确保每个失独老人都能找到自己的“互助队”,班级的同学可轮流照顾失独老人,以便建立长期的互助关系,亦能给予老人更多的精神关怀。老人生病时,可由班级同学轮流负责照看,而与老人挂钩的医院,则负责给予失独老人一定的医药费用减免[2]。最后,社会慈善机构可以为农村失独老人免费提供基本的医疗器材,如小型血压器、体温计等。此外,加大对农村失独老人的物质补助与精神探望,使得农村失独老人分享社会救助的成果。

2.1.3农村失独老人自身层面

虽然政府在养老中居于主导地位,但不能只依靠政府或者社会他助,还需要被救者自助。农村失独老人应该敞开心扉,走出失去独生子女的悲伤,开始重新融入社会,转变自我心态。比如农村失独老人可以利用社区与社会组织的力量,积极参与老年人活动,多与人交流,多接触社会。农村失独老人的自助使得自己在愉悦的养老氛围中真正实现老有所乐。

2.2特殊性政策建议

所谓特殊性政策建议,是指根据不同群体,在适应救助群体的一般性原则下设计针对不同群体特征的救助建议。

2.2.1有工作的农村失独老人

对于有工作的农村失独老人可纳入城镇养老保险体系,采取城乡统筹的办法,建立个人养老账户,加快做实个人账户,同时逐步缩小统账账户比例,减轻农村养老负担。

2.2.2无工作的农村失独老人

(1)有地的农村失独老人。对于无工作但有地的农村失独老人养老问题,可以采取个人与国家共同负担的办法。土地是农民养老保障的最后一道防线,有地的农村失独老人,一方面可以通过转让土地权益获得附加养老保障,另一方面可以借鉴巴西农村的NCP计划,通过将农产品卖到城市,由初次购买者将价格的2.1%作为农民的保费,这样既可以解决农村养老问题,又能促进农业经济发展。

(2)无地的农村失独老人。对于无工作、无地的农村失独老人的养老问题,需要国家的大力救助,建议中央加大对他们的再分配倾斜,比如免费发放抚恤金、免费机构养老等。

3总结

本文根据ERG理论,从三个需要分析农村失独老人的养老需求,并依据其需求,结合不同群体的经济标准,提出普遍性与特殊性相结合的具体救助建议,以老人自身救助为基础,政府救助为主导,社会救助为补充,构成三位一体的救助体系,使农村失独老人真正享受社会保障及经济发展成果,实现老有所依、老有所乐、老有所医、老有所为,安享晚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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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1]龙明先.需求层次理论与ERG理论的比较研究[J].企业技术开发,2009(6).

[2]金珑嘉.失独家庭现状及其养老问题研究[J].汕头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3,29(4).

[3]袁静娜,吕天驰.浅谈失独家庭的养老问题[J].学理论,2013(13).

[4]白椿霞.失独老人心理困境及专业团队的救助作用[J].知识经济,2015(4).

[5]李华成,徐前权.加快推进农村失独家庭养老保障体系建设[EB/OL].(2013-07-09)[2015-05-21].

http://theory.gmw.cn/2013-07/09/content_8225266.htm.

作者简介:王梦佳(1991-),女,汉族,河南安阳人,西华师范大学管理学院2014级社会保障专业,研究方向:社会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