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论文网免费提供物流管理毕业论文范文,物流管理毕业论文格式模板下载

论“营改增”对物流企业的影响

  • 投稿麦克
  • 更新时间2015-09-14
  • 阅读量936次
  • 评分4
  • 41
  • 0

费波

(成都华铁国际储运有限公司,四川 成都 610081)

摘 要:随着我国新兴服务业的不断发展,原来的税制设计已经无法满足不断促进新兴服务业不断发展,稳定各行业税收负担的作用。在这种情况下,“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便应运开始。“营改增”可以减轻某些新兴服务业的税收负担,捋顺上下游企业的税收抵扣环节。而物流运输企业作为我国原来属于缴纳营业税,现改征增值税的企业,必然也会受到这项税收政策变动的影响,物流企业需要提高企业的纳税筹划意识,促进企业价值最大化。

教育期刊网 http://www.jyqkw.com
关键词 :“营改增”;物流企业;影响;税收筹划

中图分类号:F230 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000-8772(2015)01-0071-02

一、引言

我国税制需要通过一定改革以不断适应经济的发展。“营改增”是我国在商品服务领域进行的税收改革之一,目前我国“营改增”的试点首先选定在交通运输业及部分具有生产性的服务业中进行。而我国原先对这部分行业征收营业税,主要是因为营业税的征收过程简便,利于税收主管部门进行监管。但营业税具有不能进行进项税额抵扣,可能出现重复征税等缺点,随着生产性服务业及交通运输业的不断发展,无法进行进项税额抵扣导致这些行业的税收负担较重,无法有效发展。而增值税作为一种可以进行进项税额抵扣的税种,其征收过程虽然更加复杂,但却可以促进企业税收负担的均衡,利于企业发展。物流业作为一种符合性较强的现代服务业,汇聚了包括交通运输、仓储保管及组装配送等功能,在我国现代发展中的地位不断凸显。物流企业如何有效把握“营改增”这一税收政策变动,进行有利于企业发展的税收筹划,不断减轻企业的纳税风险,提高企业的盈利水平和价值便成为了物流企业需要重点关注的问题。同时,由于物流业在我国经济中的地位越来越高,“营改增”能否减轻物流企业的税收负担,捋顺物流企业上下游税收抵扣链条关系成为了国家也密切关注并需要及时把握的问题。

二、“营改增”进行之后,物流企业的税收现状

(一)物流企业可以进行进项税抵扣额较少

物流企业的主要成本包括交通运输成本、仓储成本等,而交通运输成本占据成本链条中最重要的部分。物流企业和从事客货运输的交通公司一样,其交通成本主要构成是购买大型运输工具(包括大小型货车、分流专用车等)、租用其他公司运输工具、过路费、汽柴油购买消耗、企业员工工资等。按照“营改增”的政策要求,物流企业可以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规定如下:在进行“营改增”改革之前物流企业所有买入的运输工具都不可以重新进行进项税额的抵扣;运输车辆在运输过程中产生的过路费等费用由于无法获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也同样没法顺利抵扣。这种情形的出现,造成物流企业的税收负担可能不降反升。例如,MF物流企业主要从事面向终端消费者的商品运输派送服务,根据该企业的企业发展规划,MF物流企业需要于2010年前完成企业80%以上的运输车辆更新。因此,在“营改增”推行后,该企业由于2010年之前购买了大量运输车辆无法进行进项税额的抵扣,造成企业税收负担明显上升,给企业发展带来了巨大的经济负担。

(二)物流企业适用的税率明显上升

在推行“营改增”之前,根据我国旧税法的规定,物流企业所从事的运输业务收入需要按照3%全额征收营业税,仓储业务需要按照5%全额征收营业税。但在进行“营改增”税制改革后,物流企业从事的运输业务收入依照11%差额征收增值税,仓储装卸业务依照6%差额征收增值税。虽然“营改增”之后,物流企业进行差额征税,但是由于企业可以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较少,无法平衡企业的成本开销,这直接导致了物流企业的税收负担明显上升。同时,造成物流企业税收负担明显上升的主要原因是物流企业所主要从事的运输业务税率由全额征收3%上涨到差额征收11%。例如,主要从事大型商贸批发企业的货物代发业务的SP物流企业对该企业“营改增”前后的税收负担进行了核算。根据财务部门给出的相关报告显示,该企业在实行“营改增”之前的运输业务税收负担为3%,仓储业务税收负担为5%。而“营改增”以后,该企业的运输业务税收负担为8.9%,仓储业务的税负为4.5%。由于SP物流企业的主营业务是货物运输,货物仓储占总业务比重较小,同时由于运输业务税负增长过大且仓储业务税负降低较小,造成SP物流企业税负急剧上升。

(三)物流企业获取进项抵扣发票难度较大

目前我国大型物流企业的数目正在不断增加,大多数物流企业的运输范围较大,往往都是全国范围内进行物流配送。而这种现象也造成了物流企业获取进项税额抵扣发票的难度较大。物流企业的主营业务大多是运输业务,而运输业务中的柴油汽油费是可以进行进项税额抵扣的。但是目前大多数的加油站无法即时向加油方当场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这造成了我国物流企业在获取油料增值税专用发票时存在一定难度。另外,物流企业的自有车辆每年都需要进行定期维护维修,而目前我国物流企业的车辆维修维护费用一般很难获得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增值税的进项税额抵扣。这是因为物流企业主营业务流动性较大,很难定点进行维修维护,在运输过程中车辆出现故障进行小型维修,不可能获得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抵扣。而即使物流企业可以对本企业的车辆进行定点维修维护,但一般维修点都不是一般纳税人,因此依然很难获得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税款抵扣。例如,T物流公司的物流司机谭某的日常工作就是从内蒙古呼和浩特将货物运送至山西太原。根据其自述说明,其驾驶的货车在每次进行运输时都会在沿途的小型车辆维修点进行简单检测和维护,保障行车安全。但从没有收到过增值税专用发票。

三、“营改增”后物流企业进行纳税筹划的方式

(一)提高物流企业相关财务人员的税收管理能力

1、增强财务税务人员业务能力

在未进行"营改增"之前,物流企业的主要业务是需要缴纳营业税的,不需要缴纳增值税。由于营业税的征收管理方式较为简单,只需要核算业务总收入就可以进行税款的计算缴纳。但是在进行”营改增“之后,物流企业的主要业务是需要缴纳增值税的,不再缴纳营业税,由于增值税的征收需要计算总销项税额和总进项税额,因此核算过程较营业税更为复杂。因此物流企业的相关财务人员需要不断增强自身的业务处理能力,这样才能保证企业的正常运营和税款缴纳合法。

2、升级物流企业税务管理系统

企业的税务管理系统是企业进行有效税款核算缴纳的重要配置。由于其主要业务所征收的税种有了较大的变化,因此其会计核算和税务核算都有了较大变革。根据调查了解到目前我国大多数物流企业都已经开始使用现代化税务管理系统进行税务管理。随着“营改增”的推行,我国大多数物流企业都需要对现有税务管理系统进行升级改造,防止因为信息失误造成的税款缴纳错误。

(二)合理进行纳税人身份的选择以减轻企业税收负担

1、选择一般纳税人身份进行税收筹划

对于主要从事仓储业的物流企业而言,选择一般纳税人身份更有利于减轻企业的税收负担。这是因为在“营改增”之前仓储业务按照5%全额征收营业税,在“营改增”之后仓储业务按照6%差额征收营业税。虽然表面上看税率上升,但是由于“营改增”之后企业可以进行进项税额抵扣,因此实际税率反而有所下降。因此,主要从事仓储业的物流企业可以通过选择一般纳税人的身份进行税收筹划,降低企业税收负担。同时,在物流运输业纳入增值税征收范围内后,其他企业从该企业购买的物流业务的进项税额可以进行抵扣,这样选择一般纳税人身份可以减轻下游企业的税收负担,增加企业的业务量,促进企业拓展市场,不断发展。

2、选择小规模纳税人身份开展纳税筹划

小规模纳税人便是我国税法划定,某些小型企业在满足特殊规定时可以采用简易计税法征收增值税。在“营改增”之后,我国税法仍然给予这些刚刚纳入增值税征收范围的企业在符合某些条件时适用于简易征税法。虽然目前我国大多数物流企业的企业规模比较大,根据税法规定大多属于一般纳税人的身份,但是物流企业依然可以对企业的业务进行有效划分来避免成为一般纳税人以减轻企业的税负。物流企业可以通过对从事业务种类、运输距离远近等进行合理划分,并成立相应的公司以符合小规模纳税人的标准。小规模纳税人适用于3%的低征收率进行全额计算征收增值税,这和之前适用的运输业务全额依照3%征收营业税,仓储业务全额依照5%征税差距并不太大,对企业税收负担变动影响也较小。且这样物流企业的税收负担会明显低于其作为一般纳税人时的税收负担。可是,物流企业如果选择小规模纳税人身份则其无法独立进行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开具,如果一定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话,需要申请税务局进行发票代开,因此小规模纳税人身份必然会影响到企业下游的业务购买方。如果其他的物流企业都是一般纳税人,且业务提供价格相似,则该物流企业的生意会受到很大程度上的影响,不利于企业的持续发展。

(三)物流企业可以通过选择供应商身份进行纳税筹划

1、一般纳税人身份的物流企业选择供应商身份的方法

在”营改增“之后,物流企业可以通过对供应商身份的选择来进行纳税筹划以减轻企业的税收负担。物流企业想要减轻企业的税收负担,可以通过增加企业的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方式进行。如果物流企业为一般纳税人,则其原料的可抵扣税款越多,其税收负担越低,因此即使某供应商虽然供应某原料的价格略高于其他身份为小规模纳税人的供应商,但是因为该供应商为一般纳税人,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同时在物流企业进行进项税额抵扣后,原料价格更低,则物流企业仍然可以通过选择该身份为一般纳税人的供应商而减轻企业的税收负担。

2、小规模纳税人身份的物流企业选择供应商身份的方法

如果某物流企业是小规模纳税人,其减轻税收负担的方式就是减少企业某业务的收入。但此种方式必然会造成企业利润率下降,因此当物流企业是小规模纳税人时,在进行供应商选择方面需要注重企业利润的高低。此时对该物流企业而言,能否获得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已经没有意义。因此,在其进行供应商选择时,只需要考虑供应商给予的最终价格高低这一因素即可,无需再考虑供应商能否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四、结语

随着我国物流业的不断发展,物流企业税收链条的完善也逐步受到了国家的重视。目前“营改增”在我国已经进行了全面推行,这对我国税制结构完善、企业进行有效的税收筹划起到了重要作用。同时”营改增“的实行也对物流企业税收负担产生了一定的影响。当前物流企业可以在不断提高企业相关财务税务人员的税收管理能力的同时进行合理的税收筹划,利用纳税人身份的差异、税收优惠政策的运用等方式提高企业盈利能力和利润水平,减少企业纳税风险。

教育期刊网 http://www.jyqkw.com
参考文献

[1] 王立夏.“营改增”对物流企业的影响和决策研究[J].工业工程与管理.2013(05).

[2] 彭新媛.“营改增”后物流企业的纳税筹划[J].财会月刊.2013(13).

(责任编辑:陈丽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