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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流标准化将更贴近企业

  • 投稿鲁西
  • 更新时间2015-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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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烟客

长久以来,我国物流行业标准基本上由政府主导制定,或强制、或推荐企业执行,管理痕迹严重。在深化市场化改革之下标准工作必须转型,如何增强企业的参与感,是今后标准化工作的重点。

物流业已成为国民经济新的增长点和重要的支柱产业。随着物流业的快速发展,各界对于标准化的需求也越来越强烈。物流标准化的作用不言而喻,它可以统一国内的物流概念、规范物流企业、提高物流效率,使国内物流与国际接轨,是物流业发展的基础。

但是国内目前对于标准化认识上的误区依然存在,对于物流标准化的呼声仍然是沿着原来的框架提出的。如果不对原来的标准化工作做一个反思,原有的痼疾——即标准重复交叉、使用率低,特别是那些推荐性标准——依然会存在。

3 月27 日, 在《物流标准化中长期发展规划(2015—2020年)》(送审稿)审查会上,中国物流学会常务副会长、全国物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戴定一介绍了《规划》的编制原则:按照国务院关于深化标准化工作的改革精神,以“用”为核心来规划今后的标准化工作,解决问题,达到效果。这也是今后我国标准化工作的思路。近日,在接受《物流》杂志采访时,戴定一详细介绍了标准化工作改革的这些思路。

现状不容乐观

据戴定一介绍,1988 年颁布的《标准化法》只规定了我国的四种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企业标准。前三种都是由政府管理的,尽管其中有强制性标准、推荐性标准之分,但实质上都是属于管理性质的,表现为政府制定标准,要求企业来执行的模式。计划经济的特征比较明显。

戴定一表示:“应该说标准化工作在全国各领域的市场化改革中是比较落后的,长久以来,政府把标准作为管理工具,自上而下地制定、贯彻,以实现政府希望实现的目标。这样的体制在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显得越来越不适应,主要体现在涉及到政府该管的领域,标准不明确、不清晰、落实不彻底。实际上很多标准应该由市场来决定,由市场博弈过程中形成的均衡实现。”

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标准工作部李红梅主任也表达了相同的看法:“在标准化领域,原有的体制存在一定问题,政府制定的标准是站在管理的角度,难以解决企业的实际问题,这导致大量推荐型标准往往难以落实。”就物流标准化的推广和实施而言,“拥有合适的标准”和“合理地实施标准”是实现物流标准化的两个基本条件,遗憾的是,这两个条件在我国现有环境下的状况,都不尽如人意,从而导致物流标准化的推广与实施艰难异常。

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发布的《2014 版物流标准手册》中,统计在册的各类物流标准数量多达794 项,可谓成果累累。但事实上,很多标准交叉重叠现象严重,大部分使用率过低,适合企业与“合适的”标准不多。其次,推广与实施物流标准的过程异常艰难。其最基本的原因在于企业缺乏动力:很多情况下,实施相应标准后,相关企业在短期内不但难以见到成效,反而会额外增加成本。

以托盘标准化为例,目前大部分使用托盘的企业都是自行购置,托盘是企业的固定资产,如果要更换成统一的标准,一些企业甚至整个行业就必须重新购置或租赁新的托盘。除此之外,由于配套的仓库、货架、叉车甚至流水线等可能都与托盘相互关联,这就要求企业必须更新所有相关配套设施,成本巨大,大多数企业不愿意这样做,也难以承受。

戴定一表示:“事实上,标准应该具有两种基本功能:管理和协同。过去我们认为标准都是用来管理的,实际上在市场经济环境下,更多的标准应该起协同作用。而现在绝大多数人的理念还停留在计划经济时代,希望标准自上而下制定和推行,并全国统一强制推行。其实这些在发达国家很少看到。”

标准工作必须转型

以往我国物流行业标准基本上由政府主导制定,或强制、或推荐企业执行,管理痕迹很重。甚至标准也有了行政“级别”,追求标准的级别成为标准工作的重要目标,导致许多标准项目的申报实际上是以能够参与国家标准的制定作为目标的,“高级别”的参与热情远高于“低级别”的标准。现在市场化改革的方向已经明确,政府管理职能要转型,标准工作也必须转型了。

戴定一表示:“标准不应该成为目标,而应该作为一种工具,我们应当学会利用标准的思想方法来解决企业实际存在的问题。目前我国标准化工作改革已经有了新的思路,政府、行业组织、企业等主体应当明确自己的定位,共同推动标准化工作。”

政府应当转变的是过去那种大包大揽的工作方式,应该着力在基础性领域以及监管方面投入更多的精力。例如在物流领域,政府的标准工作应聚焦在市场规则的公平、公共利益(安全、节能、环保、诚信等)的保护以及行政监管的规范化等方面。

戴定一认为,这些领域的现状正是民众极其不满的,却又是市场无法解决的,政府的标准应回归这些领域。当然这些标准原则上应该是强制性标准,或者与强制性标准(或法律法规)直接关联的技术标准。政府应尽量少制定推荐性标准,以往的实践表明,政府制定推荐性标准多半是浪费公众资源,或不当地干预市场。

李红梅表示:“以前所有的标准都是政府类标准,将来应该有更多的联盟标准、社团标准、机构标准等等,政府应该着力管好那些基础的、涉及公共利益的领域。今后推荐性标准应当更多交给市场来制定。”

此外,协同类的标准在市场上因当事人不同、商业利益的多元化,会呈现局部性,也会出现多个类似标准并存、竞争的现象,竞争的结果是促进了技术进步,优胜劣汰,这便是市场经济下协同类标准的发展模式,也正是我国物流标准化工作亟待转型升级的部分。

戴定一表示:“当前市场上的协同标准是客观存在着的,它是市场体系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只是仍处于《标准化法》之外而已。今后政府应当承认标准的协同功能,并将协同类标准还给市场。这并不意味着政府对于标准工作的放任自流,相反地,政府应该管理的标准工作依然任重道远,这也是十八届三中全会对于政府职能转变的要求。”

戴定一预言,今后会有大量的标准创新诞生于市场。

企业如何定位?

过去的标准化工作中存在的顽疾之一就是企业的参与感不强,且没有强烈的参与意愿。所以,在执行标准的过程中,企业大多数处于被动地位,且由于多数标准制定跟市场脱节,企业很难在执行过程中受益。

如何增强企业的参与感,是今后标准化工作的重点。相关部门和组织在制定标准之前,要充分调查企业对于标准的实际需求,并加以推广一些企业使用较好的已有标准。

据李红梅介绍,目前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标准工作部正在积极走访调研物流企业,收集企业需求,通过标准化工作帮助企业解决实际问题。

戴定一强调:“企业标准化是产业基础,要积极参与和推动企业的标准化建设。我们不应该追求标准的数量,而应该把着眼点放在帮助企业解决实际问题上。”

那么,企业自身应该如何定位呢?

戴定一表示:“企业标准化方面,企业应该把管理规范化和服务结合起来,通过标准化的管理,把产品质量、服务提升到全新的水平,实际上这是塑造企业品牌的核心基础之一。通过近期的企业调研发现,企业正在积极解决问题,做了一些有益的尝试,但是很多时候还不清晰如何使用标准化工具,往往寄希望于政府。不过也有一些走在行业前列的案例。”

戴定一提到了在广东顺德的调研案例。顺德家具物流相对集中,现在相关企业已经开始探索如何在局部形成一些家具物流的相关标准,使大家能够协同一致,共同遵守,处理好彼此之间、上下游之间的纠纷和摩擦,增加透明度,使合作和竞争更加规范。

链 接:

2014 年,我国颁布了物流八项国标并于同年7 月开始实施:

1.《物流企业分类与评估指标》(GB/T 19680-2013)适用于物流企业的界定、分类与评估,也适用于物流企业的规范与管理,是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A 级物流企业综合评估和评判的重要依据;

2.《仓储绩效指标体系》(GB/T 30331-2013)适用于仓储经营活动的绩效评价;

3《. 仓单要素与格式规范(》GB/T 30332-2013)适用于仓储活动中使用的普通仓单,质押融资业务、期货交易中的可流转仓单等;

4《. 物流服务合同准则(》GB/T 30333-2013)适用于企业编写包括运输、储存、装卸、搬运、包装、流通加工、配送、信息处理及方案设计和规划等主要的物流服务的合同文件;

5.《物流园区服务规范及评估指标》(GB/T 30334-2013)与《物流园区分类与基本要求》(GB/T 21334-2008)、《物流园区统计指标体系》(GB/T 30337-2013)两项国家标准形成物流园区的系列标准,适用于对物流园区的服务与管理;

6.《药品物流服务规范》(GB/T 30335-2013)适用于药品流通过程中的药品物流服务,药品生产过程中涉及的药品物流服务亦可参照执行;

7.《物流景气指数统计指标体系》(GB/T 30336-2013);

8.《物流园区统计指标体系》(GB/T 30337-2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