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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弭“代收货款”潜在风险

  • 投稿Zoe
  • 更新时间2015-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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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晓剑

“代收货款”这一物流业行规目前存在诸多的潜在风险,小型物流业负责人携款逃匿案件时有发生。风险如何消弭?关键在于监管。

近年以来,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物流公司的数量不断增加,在市场竞争日益激烈的背景下,“代收货款”作为物流行业的一项增值业务也应运而生。“代收货款”顾名思义也就是由收货人在收到货物后将货款交付给物流公司,再由物流公司将货款交付给发货人。然而,由于缺乏有效的监管,就是这样一个方便大众的潜在行规,却给目前不正规的物流业带来了诸多的潜在风险,成为法律的一个盲区,其中最为典型的危害是容易引发由于物流业负责人因经营不善而携货款逃匿的案(事)件。

调查发现,一些小型物流公司在国家机关未办理任何登记、审批手续,运营成本低,仅需挂个牌子、租几间屋子、摆几辆车子,支付房租、水电费和市场管理等费用,即可从事物流运输业务。同时,不法分子多数会因经营时间较长,先期诚实守信,在取得对方信任后慢慢开始拖欠、少付货款,得到一定数量后携款潜逃。携款潜逃后,部分不法分子还会改头换面,将物流公司更名,联系方式更换,地址更换即再次营业。也不排除结伙作案,甚至有些团伙会在同一地区组建多家物流公司,后同时潜逃。另外,商家货主的防范意识薄弱,涉及的受害人众多,涉案金额教大。所有的发货人和受害人都深受其害,经济和心理等方面均受到影响。

原因在哪?

为何此类借“代收货款”名义侵害发货人和受害人的案件时有发生,究其原因,不外有以下几方面:

首行,进入物流行业的门槛较低。一些小型物流公司多数不申办营业执照,只是挂靠外地或本地的大型物流公司名下经营,有的甚至只是租个办公室,摆几张桌子,一部电话和一台电脑就开张营业。此类货运公司从业人员素质普遍不高,在经受不住利益诱惑的情况下,很容易发生诈骗货主承运货物的案件。同时,一旦货运业务发生意外,此类货运站老板通常会关门歇业,货主的损失很难得到补偿。

其次,“代收货款”方便别人更方便自己。货运流程一般是经销商或代理商将要运送的货物先送到货运站,货运站按照发货地和货物重量、体积大小等收取运费。当货物到达目的地后,货款本应由货主收取,但一些货主图一时方便,便委托货运站向收货人收取货款,待返回后将代收的货款结算给货主。这类极不规范的“代收货款”业务,给别有用心的人留下了可乘之机,导致诈骗货主货款、职务侵占等案件时有发生。

再者,就是最关键的方面,行业监管乏力。目前,物流行业主要是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共同管理,但由于物流业的发展中,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服务和引导职能没有充分发挥,而且国家政策、法律和法规相对滞后,行业一时难以规范,也正因如此货运流程监管就几乎处于失控状态。

多管齐下,综合施策

笔者认为,对于物流业“代收货款”应该予以规范,并且应该坚持多管齐下,综合施策。

一是在强化宣传教育上下功夫。应该充分发挥各类媒体的引导作用,以案释法,切实增强广大群众的风险防范意识。货主选择货运物流时,应首选经营规模大,诚信度高的物流企业,且企业负责人是当地的最好。在金融业务高度发达的今天,货款往来的手段很多,通过正规的金融机构汇款,安全便捷。

二是在强化梳理筛查上下功夫。此类案件多为物流从业人员作案,他们对物流流程规则相当熟悉,不排除为诈骗前科人员或长期从事物流工作的人员作案可能,公安机关要加强对前科、高危人群的分析、研判,进行全面管控。由于该类案件受害人较多,遭受损失较大,在侦查破案、追赃挽损的同时,要及时将案件情况向党委、政府汇报,积极会同相关部门做好维稳工作。

三是在强化资质审查上下功夫。由政府牵头,组织工商、综合行政执法、金融、交通运输等职能部门,对物流公司要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资质要求的给予保留证照经营或者准许办证经营;对不符合资质要求的一律停业整顿,整顿验收合格的给予办证经营,仍不合格的坚决关停或责令其回办证地经营;对非法经营的坚决打击取缔,确保物流业全面持证经营、健康发展。同时,有关单位应尽快制定和完善准入规定,明确准入条件,对达不到条件的坚决不予审批发证,不准进场开业,从源头上减少后期的管理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