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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声喧哗》:互联网带来怎样的改变

  • 投稿鬼畜
  • 更新时间2015-0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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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子夷

【摘要】在《众声喧哗:网络时代的个人表达与公共讨论》一书中,作者围绕电控空间中的公共领域和私人领域的流动性变化,做出了全面详尽的论述,并着重探讨了共有媒体中的公共领域和政治慎议是否可能,以及网络民主是否能改变中国两个主要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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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互联网 共有媒体 公共领域 网络民主

如何理解互联网,是现当代中国信息传播领域面临的重要议题。

在胡泳的《众声喧哗:网络时代的个人表达与公共讨论》一书中,作者探讨的对象正是互联网,即“电控空间”(cyberspace)中的共有媒体,以及人们在共有媒体上所发出的声音。他原创性提出了“共有媒体”的概念——共有媒体是“基于数字技术,集制作者/销售者/消费者于一体,消解了传统的信息中介的媒体”。顺着定义去理解,无外乎是大家熟知却很难界定的事实:每个人都可以成为信息的发送者,传统媒体对信息的过滤行为失效,信息不再依赖少数人通过“强制或半强制”形式传播给受众,每个人都可以有选择地接受信息,甚至自己直接生产“信息”。

深度探索:“公”“私”边界的重构之路

“互联网成为政府唯一无法完全垄断的媒介”,作者提醒大家认清当前中国的突出现象:群众非政治化和社会本身越来越政治化的矛盾。介于这一背景之下,互联网在传统威权主义国家的政治经济转型中究竟能发挥多大作用,这个现实疑问拷问着包括中国在内的许多国家。通过对世界先进网络技术的开发与应用,中国的互联网用户群与无线互联网用户数量在世界范畴内已名列前茅,但与此相对应的,国家对于互联网的管制并没有放松——以2003 年为时间节点,此后的时间,一面是威权主义政治在网络空间的蔓延,网络民主和网络公共领域的实现令人逐渐感到消沉;一面是市场化和去政治化的媒介经营策略使得网络空间充斥着娱乐化和消费主义的喧嚣。极权主义因于公共领域吞噬私人领域,消费主义则正相反,这一结果对中国方兴未艾的互联网公共领域的影响究竟有多严重?无人能量化这一问题。但从现实情况来看——

首先,政府一边采用传统的“封杀”方式,如对信息的处理、屏蔽、禁用等,与此同时也试图采取新的宣传策略进行舆论疏导和稀释,如通过建立网络评论员机制来引导网络舆论等。但这种管制方式往往会让人产生强烈的反抗意识。被管制者如保持沉默态度,就不会受到法律或其他形式的制裁,在这种情形下,群众对政治感到漠然,敏感度很低。更有甚者,认为政府的作为对他们的日常生活影响很小或丝毫感觉不到影响。

其次,承担“公共领域”职责的网上讨论需要具备代表性的不同意见的交锋。但是,互联网参与门槛降低带来的只是加强了传播中的表达功能,至于倾听功能是否得到保证,却比较难考量——“大家都在自说自话”。在这里,表达似乎得到了充分的发挥,但传播的意义却也被消解。

同时,互联网为排他性交往带来了便利。这体现在三方面:人们更倾向于在群体间追寻同类;一旦与他人观点相左便产生偏见、排斥;对某些观点有着“霸权”思维等现象屡屡发生。作者指出:“中国公民普遍害怕冒犯权势,因为权势阶层拥有破坏他们生活的力量。而在互联网上,人们发现了一个相对可以免于恐惧和限制的公共空间,情绪的亢奋和批评的激烈便有如洪水出闸。这就可以理解,中国新媒体比其他媒体,缺乏平和和理性;也表明,在中国特殊的政治环境下,网络活动较之其他国家更具有政治意味。”

第三,互联网存在过度娱乐化现象。市场的需要培养出新闻娱乐化现象的加重、弹窗广告的暴露血腥画面、热门搜索里的八卦娱乐新闻、“标题党”大行其道等。互联网对用户来说或许更多像数字化的超级市场:菜单丰富,信息个性化定制,服务娱乐化配送……在这里,我们看到了后现代的图景:商品变成符号,信息成了困住人的购物市场、人类变成购物狂、书写狂以及形象和信息本身。

第四,互联网探讨的质量令人存疑。在实名制实行之前,网民的身份并不能得到确认,他们的“探讨素质”——是否具备理性思维,是否具备辩驳是非能力,是否具备批判精神,是否具备强烈社会责任感等等,让人难以把握。因于用户在对议题的探讨中的权利与义务不对等情形,互联网的匿名性让产生的话语质量“参差不齐”,“可信度、权威度有待考证”,进而损伤了互联网公共空间的意见表达的质量。

第五,我们能否期待互联网的“民意”代表的是真正的民意?作者用了大量调查数据来说明网民的意志远不能代表民意。最典型的例子是“数字鸿沟”,因为电脑普及率优先、网民分布在各个维度上都较为集中等因素,实际政治生活中的公民,不会在匿名前提下做出不负责任的决定,他们更会权衡利弊选择自己的行为。因此我们有理由怀疑,网络舆论究竟能有多大代表性?那些将网络调查结果当做“民意”的行为,是否具备权威性?网民是否存在“被过度代表”?更令人无奈的是,这一现象往往会给不知情者营造出“拟态环境”,以致产生“现实环境就是如此”的错觉。

不过作者也提醒说,尽管互联网现在不能代表所谓的民意,但拿它来和理想状态相比是不公平的,正确的比较对象是我们眼下的现实社会。只要与现实社会相比互联网有所进步,那我们就应当欢迎它。这样理性的态度值得人赞许,但与此同时,我们还应对未来产生疑问:互联网的各自发声的“混乱局面”究竟应该不应该?假如在未来现实社会发展到一定理想程度,互联网上的民意表达是否还值得肯定?互联网的匿名性等缺陷是否就会得到消除或缓解?遗憾的是,这些问题,在书中没有正面的回应。

最终,“共有媒体”究竟是为信息提供了碎片化的消解空间,还是让这些现象的发生成为政治慎议的有效工具?作者给出的观点是,网络讨论通常缺乏民主慎议和交往行为,虽然互联网有突出的民主特性,但是欲发挥互联网的民主潜力,使用者必须先学会民主。然而我们不禁要多问一句:即便是得出了“高质量”的议题结果又如何?毕竟,讨论不具备法律效力,能否影响或落实到现实层面,又要如何证明现实是被网络议题探讨所影响,都具有相当大的难度。

从哈贝马斯到中国式网络民主,究竟还有多远?

该书中最引人深思的部分,无疑是作者对“互联网是否能促进中国社会大幅转变”这一议题的探讨。“网络在中国同时满足了人们参与和远离政治的欲望”,作者认为,网络创造了公民对政治和社会问题展开讨论的公共领域,这对于中国是有重要意义的。

近年来,由于新浪微博等新兴媒介形式的勃兴,在我国学界产生了一些声音,认为中国的互联网未来的发展将有可能走向哈贝马斯构建的“公共领域”,越来越多人提到公民社会的建设,重申常识、重建社会以及“公共领域”建设等围绕公民社会建设的主张和探讨。作者强调既要警惕对于网络的盲目溢美,又要肯定互联网对于当下“生长中的公民社会”的价值,他认为,网络的解放性力量将成为未来中国民主对话和博弈的主要场所。或许,在期待“博弈”说法的基础上,我们还能对此进一步补充——

其一,哈贝马斯的“公共领域”论题影响了现代传播学理论的发展,他的著作也被称为传播学经典著作,但是,哈贝马斯公共领域理论是建立在资产阶级市民社会的基础之上,讨论的是“资产阶级公共领域的起源、发展和转型”,这是依托于资产阶级的发展历史的。抽取他论著中与传播学内容相近的论题孤立来探讨,并将其理论套用在我国传播情境中,似乎有着过度诠释的嫌疑。

其二,哈贝马斯对公共领域的表述中第一个词是“私人”。私人是指摆脱了权威束缚、确认了自身价值的个人。私人是公共领域形成的基础,现代化在价值观层面必然包括对个人价值的确立和尊重。尽管近年来,我国对个人生活和价值的考察已重新开启,但社会矛盾的不断增加和激化,使得政府在面临压力和风险的同时,也让人反过来考虑一些问题:这是否说明在我国,私人的存在并不足以保障个人生活和价值?信息时代的中国现代化历程,远比我们以为的更为复杂——商品经济没能消解掉威权,却开始反过来消解尚未得到公共领域保护的个人;大众传媒没有在公共领域建设中起到应有的作用,却已经在没落的边缘和“共有媒体”“勾结”起来用娱乐至死的精神压迫启蒙未完全的大众……总之,没有完成现代化的中国遭遇了后现代的陷阱。或者我们应该说,在中国,文化发展面临体制和市场的双重压力,大众媒体本就不是独立的社会力量,这些是我们必须承认的现实,也只有面对现实再去分析“共有媒体”,才有可能找到突破口。

其三,互联网伴随着“公民社会”一词在中国诞生与发展。“共有媒体”影响之下,信息传播的民主化为公众(尤其以草根阶层为主)提供了发声渠道,凝聚了一股民间力量。通过互联网来讨论中国的政治、社会问题,能够便于民众认识、接近公共事务,培育他们的公民参与意识。与此同时,“共有媒体”还可能为公众间的联系和组织提供可能。有人说,“在当下中国,可以说,网民不一定是‘公民’,但是‘公民’大概很少有不是网民的。”另一方面,意见领袖也在与公众互动中发挥作用,他们通过“共有媒体”发表意见、影响舆论,产生了积极和负面两种影响。

在该书的最后,作者总结道:“中国公共领域的真正实现,将取决于独立于国家的社会力量的兴起和壮大,以及政府对民主政治的切实追求。我需要强调的是,鉴于中国体制在市场和文化势力面前,所表现的自信与强大甚至不屑的姿态,社会独立力量可能要少一些幻想多一些努力才能完成历史使命。”这给读者留下了很多思索的空间——“共有媒体”是为群体极化和政治冷漠提供了碎片化的空间,还是会成为政治慎议的有效工具?“共有媒体”中的表达是否会卷入体制和市场的二重矛盾之中,变成意识形态和关系管理的主战场?从鸦雀无声到众声喧哗,国人的网络讨论是会培育出民主的文化精神,还是会催生出新的“网络暴民”人格……作者所给予我们的这些源源不断的疑问,何尝不是在某种程度上,启迪公民展开讨论的好契机呢?

(作者:重庆大学新闻学院新闻与传播专业硕士研究生)

责编:姚少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