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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新媒体环境下的新闻伦理建设

  • 投稿吴寒
  • 更新时间2015-0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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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锐

【摘要】在新闻报道和新闻传播的全球化的背景下,随着微博等新媒体的介入,新闻活动的参与者已经不再单纯的扮演客体和受众的角色,也逐渐成为了新闻和信息的传播者。然而,在当前的微博环境中,我国新闻活动参与者的道德观念相对淡薄,伦理失范的现象十分普遍,这无疑是阻碍新闻行业健康发展的绊脚石,同时也给我国的新闻伦理建设敲响了警钟。本文针对全球化背景下我国微博报道中的新闻伦理建设问题,提出了若干对策与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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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全球化 微博新闻 伦理发展与建设

一、全球化背景下新闻伦理概念的界定

1、新闻伦理的概念

新闻伦理往往被人们称之为“新闻伦理道德”,而事实上伦理与道德有着一定程度上的不同和差别。美国《韦氏大辞典》对“伦理”的定义为:“一门探讨什么是好什么是坏,以及讨论道德责任义务的学科”。由此可见,伦理往往比道德更加抽象,也是对道德行为的一种约束。何怀宏的《伦理学是什么》也强调了二者的层次性,他在书中认为,“道德”更多或更有可能用于人,更有主观、主体、个人的含义;而“伦理”则更具有客观、客体、社会、团体的意味。因此相对新闻道德而言,新闻伦理更加强调新闻界与各个领域之间的关系,也较为全面的反映了新闻道德的内在要求,所以所谓新闻伦理,就是“调整、处理新闻界与社会各个领域之间的关系,尤其是与政府、公众之间关系的道德规范的总称。它对新闻活动的控制和调节主要是道德方面的控制和调节,它作为一种软调控手段与新闻法制硬调控手段相互配合,使新闻社会调控更加完善。”①

2、全球化背景下的新闻伦理

目前西方国家基本垄断了世界舆论,发展中国家的媒介系统和文化生活则受到了西方各国的冲击。尽管世界新闻舆论的主流和发展方向是文化多元化,但西方各国凭借强大的经济实力和文化软实力对各发展中国家的冲击却不可小视。在我国,改革开放带来了巨大的发展成就,却也使得“西方中心主义”的思潮在新闻界有了滋生的土壤。针对这些现象,加强我国新闻伦理建设成为了我国新闻界在全球化背景下健康发展的一个重要部分。因此,我们应该对这种现象保持高度的警惕,通过对新闻伦理的研究和发展,使得我国的新闻界更加的理性,既能吸收来自外界的营养,也能自觉抵制糟粕的侵蚀。

二、微博中报道与新闻伦理冲突的具体表现

在我国,微博与传统的大众传媒逐渐从竞争转变成了融合,呈现出“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态势。出现这种情况的原因是,二者都希望通过与对方的合作使得自己的传播获得更好的传播效果。也正是基于以上的原因,微博在我国逐渐成为了反映社会问题、设置公共议题的重要舆论阵地。随着微博用户的扩大化和平民化,越来越多的人和机构把微博当成传播工具,因此在微博的媒介使用行为中,往往存在与新闻伦理冲突的现象。

1、虚假信息泛滥

(1)虚假信息泛滥的原因。由于信息发布平台的多样化,发布主体的多样化,加之把关不严等因素的制约,一些关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信息在未得到官方证实之前容易成为舆论关注的焦点,短时间内在裂变式的扩散中为世人皆知。

(2)虚假信息泛滥的危害。这些所谓的“重要信息”和“猛料”一经发布,便成为广大微博用户转发和评论的热点,极易转变成流言和谣言,不仅干扰了正常信息的发布,也使得人们的判断受到影响,进而造成社会恐慌、引发社会问题。

2、碎片化信息极易遭到误读

微博发布的140 字的字数限制,使得微博顺应了时代发展的潮流,适应了人们快节奏的碎片化生活方式,但是“140 个字符的限度不经意地将个人的思想进行了碎片化,阅读者在关注信息发布者的所有信息时,都是相对不完整的”②,很容易给读者造成误读。加之微博传播速度之快,在公众有意或无意的转发中,更加使得信息被误读的几率加大。

3、血腥、暴力、色情等新闻图片层出不穷

自媒体时代,“人人皆是记者”。借助于互联网、手机等新媒体,公众即可将新闻图片进行传播、扩散。较文字而言,新闻图片更加直观,易于被读懂。然而,自媒体的兴起也使得新闻图片中发生一些违背新闻伦理的现象。具体表现在:新闻图片中造假,血腥、暴力、色情等图片层出不穷,以及新闻照片中侵权等。出于虚荣心的满足或是其他,部分新闻活动参与者甚至将一些血腥、暴力、色情的画面在未经加工的基础上发布,带来了不良的社会影响。2013 年3 月底4 月初,农民工被推土机碾压的图片在网络上曝光后,不断被复制并转发,甚至连一些传统媒体也直接进行了采用。从新闻伦理角度来讲,这样的照片过于血腥,容易给人带来心理的上的不良反应,尤其对未成年人的成长不利。

三、新闻伦理建设的建议及对策

1、各国针对新闻伦理建设的一些做法哥伦比亚大学新闻学院的门彻教授认为,新闻伦理自律可分为媒体组织(包括单个媒体和协会) 层次自律和记者个人层次自律。以美国为例,在媒体组织层次上,各媒体机构已经采取下列伦理准则和行动指南:禁止记者接受消息来源的任何有价值的东西;限制可能会造成利益冲突的活动;强调记者对社会所负有的责任。在记者个人自律方面则要求:同情穷人、残疾人及与常人不同的人;当无权无势者受到侵害时产生道德愤慨;愿意将政策失败的责任归咎于制定者;加强个人技能。③

在英国、意大利等国家,则将新闻伦理置于准法律的地位。以英国为例,英国新闻界的两个自律组织即报业投诉委员会和广播电视标准委员会是英国议会通过立法程序设立的,拥有作出准法律效力裁决的权力。在戴安娜王妃车祸身亡事件发生后,它们对有关媒体作出了警告,还按照官方的要求对从业规约作了大幅度修改,使之成为欧洲最严格的传媒规约。④

2、我国新闻伦理建设的对策

尽管西方各国的新闻伦理建设有着自身的特点和可取之处,但是由于国情的不同我们并不能照搬全收,甚至在西方各国之间都不能一概而论。因此,在建设我国新闻伦理的过程中,必须意识到每个国家国情和新闻行业的特殊性,建设有中国特色的新闻伦理。

(1)加强新闻伦理相关法规的建设。面对自媒体发展中出现的问题,政府已经出台相应的政策法规规范新闻活动参与者的上网行为和微博自媒体发声。例如,2012 年2 月8 日,北京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贯彻落实《北京市微博客发展管理若干规定》,明确要求新浪、搜狐、网易、凤凰、搜房、和讯、移动微博等微博客网站,于3 月16 日前完成规范用户真实身份信息注册工作,可采取“前台自愿、后台实名”的原则。这些政策法规在一定程度上规范了公众的上网行为。然而,由于相关法律法规的不健全,仍有部分网友滥用自己的言论自由权,制造混乱。对此,应当在制定行业性、自律性的伦理规范的基础上尽快出台自媒体法律法规,从而确保正确的舆论导向。

(2)增加信息透明度,还原事实真相。首先,应当继续不断完善信息发布机制。《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突发事件要重点公布。政府作为权威信息的拥有者和发布者,应当积极主动的进行权威信息的发布,通过对第一时间事实的公布抢占舆论制高点,同时,信息发布应当真实有效,力戒空话、套话,从而提高信息传播的说服力,满足公众知情权。其次,应当提升政府新闻发布的主体———新闻发言人的综合能力素质。由于新闻发言人常常曝光于聚光灯下,其言行举止都代表着政府的态度,提升其综合能力素质十分重要。这就需要新闻发言人既应当主动公开相关信息,又应当具备与媒体沟通协调等方面的能力。此外,政府部门还应当充分利用自媒体加强社会热点事件的引导,从而形成积极健康的网上舆论环境。

(3)提高媒介使用者的素养。自媒体时代,网络上信息泛滥,充斥着各种虚假信息以及过于血腥、暴力、色情的图片。解决这一问题,需要全民媒介素养的培养。根据美国媒体素养研究中心的定义,所谓媒体素养就是指人们面对各种信息时的选择能力、理解能力、质疑能力、评估能力、创造和生产能力以及思辨的反映能力。公众媒介素养高,则对谣言的辨别力强,反之,对谣言的辨别力弱。一方面,作为突发事件的曝光者,公众应当对自己的言行负责,保证“我在场”并对其真实性负责。在自媒体上发布照片时应当遵循“最小伤害” 原则,“谨慎地使用陷于悲痛中的人的照片和采访记”。如果发到网络上不合适的照片,最好能够通过采取技术性的手段或者提示性的语言对画面进行处理;另一方面,面对海量信息,公众如何解读是舆论引导能否达成预期效果的重要因素。无论是日本核辐射而导致的全国抢购食盐的闹剧还是天津蓟县大火谣言中的死亡“378”人,都从另外一个角度说明提升公众媒介素养的重要性。

结语

当今社会,全球化的趋势不可避免,新闻媒介作为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做到自身的健康发展,这样才能保证其引导作用的发挥。无论是传统的大众传媒还是新兴的媒介,都要从自身出发,寻求符合国情的新闻伦理。只有坚持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的新闻伦理,才能保证我国新闻事业的健康发展。

我国的新闻伦理建设,不仅是媒介机构的建设,更是全民媒介素养的建设。只有做到舆论监督与新闻法治建设的齐头并进,才能使得我国的新闻伦理建设保持先进性和发展性,进而保证我国的新闻界既能跟上时代的步伐,也能有自身的方向性,理性前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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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①王亚鹏,《浅析新闻伦理与新闻伤害———以“深圳联防队员强奸案”的报道为例》,人民网- 传媒频道,http://media.people.com.cn/n/2012/1112/c2389

69-19552854.html,2012 年11 月12 日

②黄平、崔健,《对自媒体规范与引导的思考》[J].《青年记者》,2012(7)③门彻:《新闻报道与写作》[M].华夏出版社,2004

④展江,《各国舆论监督的法律保障与伦理约束》[J].《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学报》,2005(4)

(作者:重庆大学新闻学院2013 级硕士研究生)

责编:周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