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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登记有助于楼市的健康发展等6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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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更新时间2015-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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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登记有助于楼市的健康发展

3月1日起,《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将正式实施。这标志着中国在完善法治建设,特别是物权法建设方面迈出了重要一步。

点评:从条例实施的核心目标来看,一方面是为了保护居民的合法权益,明确物权,保证不动产交易的安全性。无论是个人还是单位,房屋买卖双方在动态登记、联网、适度开放查询等情况下,都可以避免由于信息缺失、产权不确权、查询困难等原因而产生交易风险。条例的实施使不动产交易的安全性、便捷性得到提高,将进一步推动存量房市场的健康发展。

另外,条例出台最引人关注的一点还在于其对房地产市场可能产生的深远影响。条例出台前,我国楼市调控主要是看房价。当房地产市场热火朝天之时,政府通常出台限购、限贷等抑制性政策,以稳定房价;一旦房价出现下跌,政府又急于推出救市举措。遗憾的是,这样的调控措施往往难以达到预期效果,甚至面临南辕北辙的政策窘境。究其原因,在于政府对楼市的真正“家底”并不清楚。当前我国房地产市场中商品房的存量有多少?每年的增量到底有多大?一手房规模如何?二手房市场怎样?这些问题并没有确切的答案。

随着条例生效,我国不动产信息管理将更加透明、高效,中央将对全国各地的楼市数据摸底,从而更清楚地掌握商品房的总量和结构分布信息。只有“中国有多少房子,其分布结构如何”等问题搞清楚了,房产税征收才能有据可依,楼市交易中,税费混乱、以费代税等现象才有望得到改变。在这一基础上,我国楼市调控的长效机制方能建立,才有助于房产市场的健康发展。

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快发展服务贸易的若干意见》

据新华社2月16日报道,国务院近日印发《关于加快发展服务贸易的若干意见》,这是国务院首次全面系统地提出服务贸易发展的战略目标和主要任务,并对加快发展服务贸易作出全面部署。 《意见》指出,大力发展服务贸易,是扩大开放、拓展发展空间的重要着力点,有利于稳定和增加就业、调整经济结构、提高发展质量效率、培育新的增长点。

《意见》强调,要加强规划引导,定期编制服务贸易发展规划,加强对重点领域的支持引导,制定重点服务出口领域指导目录;充分利用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等政策,加大对服务贸易发展的支持力度,结合全面实施“营改增”改革,对服务出口实行零税率或免税;鼓励金融机构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政策性金融机构在现有业务范围内加大对服务贸易企业开拓国际市场、开展国际并购等业务的支持力度;提高便利化水平,建立和完善与服务贸易特点相适应的口岸通关管理模式;打造促进平台,支持商协会和促进机构开展多种形式的服务贸易促进活动。

丝路基金如何运作很关键

证监会发布《行政和解试点实施办法》

中国证监会2月27日发布了《行政和解试点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自2015年3月29日起施行。据了解,《实施办法》共39条,分为“总则”、“行政和解的适用范围与条件”、“行政和解的实施程序”、“行政和解金的管理和使用”、“附则”等5章。

根据市场意见,《实施办法》主要做了以下修改:一是将“行政相对人自收到案件调查通知书之日起三个月后才能申请行政和解”的规定改为“立案调查不满3个月的案件,行政相对人提出行政和解申请的,不予受理。但有特殊情况经中国证监会主要负责人批准的除外。”二是增加规定了达成行政和解协议的上市公司、非上市公众公司的信息披露义务。三是建立了专家咨询机制,规定证监会在与行政相对人进行和解协商过程中,可以就所涉及的专业问题征求专家学者的意见。四是在“行政和解的实施程序”一章中新设“行政和解程序的终止”一节,集中规定行政和解程序终止的情形。五是增加规定了行政相对人在提交行政和解申请后,中国证监会正式受理前,可以申请撤回行政和解申请。六是对部分文字表述进行了修改。

据《金融时报》2月16日报道,2014年11月8日,主席宣布中国出资400亿美元成立丝路基金后,有关单位抓紧推进丝路基金的组建工作。丝路基金有限责任公司已于2014年12月29日在北京注册成立,并正式开始运行。

点评:丝路基金的建立对促进“一带一路”的发展至关重要,而基金的钱从何来、如何使用则又是一个备受关注的问题。

据了解,丝路基金是由外汇储备、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中国进出口银行、国家开发银行共同出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按照市场化、国际化、专业化原则设立的中长期开发投资基金,重点是在“一带一路”发展进程中寻找投资机会并提供相应的投融资服务。

由此可见,在丝路基金建设初期,钱由中国政府和开发性金融机构出,但不能表示中国是丝路基金的主导。在宣布中国将出资400亿美元成立丝路基金时就表示,丝路基金是开放的,欢迎亚洲区域内外的投资者积极参与。

丝路基金的钱要服务于“一带一路”建设,然而却也远远不够。丝路基金在运作过程中更像一个发动机。有专家这样形容丝路基金的作用:就像一口手摇井,如果想将其压出水来,必须要先倒入一瓢水进去,才能压出地下水。也就是说,“一带一路”的建设需要所有相关国家的政府和社会的资金、商业的资本和国际的资本。这些资本就是井里的水,丝路基金就是放下去的那一瓢水。

丝路基金可以把社会上的资本、国际金融机构的资本和不同经济体的开发性金融机构的钱像滚雪球一样滚起来,然后来推动具体项目。这中间需要把基金良好地运作起来,项目才能够扎实推进,基金也就可以得到回报。

为处理银行乱收费点赞

据《北京青年报》2月25日报道,记者日前从国家发改委了解到,针对企业反映突出的“融资贵、融资难”问题,发改委自2013年10月到2014年底,对各类商业银行的150家分支机构收费情况进行了检查,实施经济制裁15.85亿元。

点评:国内商业银行收费乱、滥、散等乱象,广受诟病。尽管近年来发改委、央行、银监会甚至大型银行高层均对乱收费现象进行约束整改,但客户被“雁过拔毛”的感受依然存在。中小微企业受到“高收费”困扰,敢怒不敢言;消费者受到“乱收费”困扰,投诉无门。此轮整顿银行业乱收费,已然让金融从业者看到监管层不一样的坚决。

15.85亿元经济制裁,不仅有利于遏制、纠正银行乱收费问题,而且有利于预防和化解金融风险,值得肯定。首先,经济制裁金额接近16亿元,处罚力度大,能够起到有效的震慑作用。其次,此次处罚被称为经济制裁,表明不仅有罚款,而且有对企业的退款,从而可以最大限度地维护有关企业的权益。再次,此次银行机构收费检查和经济制裁由国家发改委与中国银监会联合进行,可以较好地解决此前存在的监管各自为政带来的监管效率不高的问题。

可以预见,随着依法治国的理念不断深入,部分变着法子从客户身上揩油的银行将被严格监管。靠乱收费赚取利润终究不是长久之事,要想持续发展,银行还是应该在自身找出路,增强自身在金融产品上的创新能力,完善金融服务,才是当务之急。

农业部:用5年时间完成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

据凤凰网报道,农业部2月27日召开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试点等情况发布会,向媒体介绍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试点工作有关情况。经营管理司司长张红宇从明确总体要求、准确把握政策原则、抓好重点任务三个方面介绍《意见》和视频会议的相关精神。其中提到,在总体部署上,中央要求在稳定扩大试点的基础上,用5年左右时间完成这项工作。在试点安排上,各地要结合当地的实际,明确时间表和路线图,不求齐步走,不搞"一刀切”。

外汇局新增公布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子项目等数据

据《金融时报》2月17日报道,为进一步提高国际收支统计数据的透明度,更好地发挥统计数据的社会效益,国家外汇管理局从2015年开始,在现有每月公布数据口径和种类的基础上,新增加公布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中的货物贸易(海关统计口径)和其他投资两个子项目数据、我国国际收支口径货物贸易月度数据、中国外汇市场交易概况月度数据,并取消公布非居民人民币存款季度数据。为便于使用相关时间序列数据,国家外汇管理局还将更新公布2010年以来的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数据的历史数据。

减税降费效果显著

保险业首个信用体系建设规划出台

《金融时报》2月26日消息,为加快推进保险业信用体系建设,中国保监会、国家发展改革委日前联合印发了《中国保险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2015—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在明确未来5年保险业信用体系建设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目标任务的同时,提出了保险业信用体系建设的主要内容和具体措施。据了解,《规划》不仅是我国保险业信用体系建设的顶层制度安排和方向性指导文件,也是国务院《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颁布后我国首个专门的行业性信用体系建设规划。

尤为值得关注的是,《规划》中建立了保险业信用体系的“红名单”和“黑名单”制度。所谓“红名单”是指加大对守信行为的表彰、宣传和支持力度。除按规定对诚信企业和模范个人给予表彰外,深化信用信息和信用产品的应用,对诚实守信的保险经营机构在监管审批上实行优先办理、简化程序等“绿色通道”支持激励政策,对诚实守信的保险从业人员在资质认定、职业发展上实行适当倾斜政策,对诚实守信的保险消费者通过价格机制等措施实施适度优惠政策。“黑名单”则是把失信行为“晒一晒”,保监会将在市场准入、资质认定、行政审批、政策扶持等方面实施信用分类分级监管,根据失信类别和程度使失信者受到惩戒。

新华网2月25日消息,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会议确定,在前期国家已出台一系列优惠政策基础上,继续加大对小微企业和创业创新的减税降费力度。

点评:国务院常务会议之后,媒体热议随着新的减税降费措施的出台,小微企业将迎来发展的春天。这一评估当然契合事实,仔细留意各项政策,不难发现小微企业的确是本轮减税降费最直接的受益者。

就小微企业所得税政策变化一项而言,将年应纳税所得额的上限,从10万元提高到20万元,意味着将有更多的小微企业从中受益。而其税率按20%征收又比正常税率25%低了5个百分点,小微企业受益是双重的。下调失业保险费率则势必惠及包括小微企业在内的所有企业。中国企业的社保缴费比例过高一直是舆论关注的问题,调查显示,中国的社保费率超40%,已超过多数发达国家,其中企业缴费比例达到了30.75%,对企业来说显然是个不小的负担。在过去的全国“两会”上,有关降低企业社保缴费比例的呼声一度甚高。现在对失业保险费进行调整,尽管只是企业缴纳的五项社保之一,但其费率的降低对企业来说却有着非常实际的价值,按照专家测算,仅此一项,每年将为企业减负400多亿元。

同时政府从去年开始不断出台的鼓励创新的举措,为大众创业创造有利环境。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发布的数据显示,2014年前三季度市场主体得到稳步增长,其中新登记注册企业264.8万户,同比增长52.44%;注册资本(金)13.42万亿元,增长99.76%。个体私营经济从业人员达到了2.4亿人,比2013年底增加2165.73万人,增长9.91%。同期新增就业超过了1000万人。

减税降费进入“新常态”,展现了政府对于小微企业和创业者的关怀,推动小微企业发展与大众创业的坚定信念。可以想见,未来中国的小微企业生存环境与创业环境将会持续改善。虽然,减税降费每个月为企业节省的资金有限,少则几千,多则几万。但对于奉行“能省一点是一点”原则的“小本经营”创业者而言,这省下的几千、几万元或许就是“久旱逢甘霖”的救命钱。我们有理由相信,减税降费的优惠政策,必将助推小微企业长久发展,也将托起众多创业者的远大理想。

国人上演国外购物潮值得反思

据2月24日《北京晨报》报道,春节长假是不少中国人与家人团聚的好机会,但也有不少人趁这个假期出国旅行。春节长假期间,中国游客“席卷”日本、新加坡、西班牙、洛杉矶等地,不仅带来“购物潮”,使一些商场销售额创下纪录,也使得不少宾馆和机场达到饱和状态。

点评:近年来,国人对境外消费的热衷程度可谓愈演愈烈。改革开放30多年,中国内地居民腰包逐渐鼓了起来,有很强的潜在购买力。因此,国人春节热衷去其他国家血拼一下也无可厚非。然而,有一个问题却有必要反思:如果国内的消费环境能够满足需求,中国消费者还会舍近求远把眼光转向境外吗?

除了价格低廉,商品质量有保障也是国人春节热衷境外消费的另外一个主要原因。近年来,虽然国内大多数品牌已开始注重品牌建设,质量也有很大程度提高,但部分商家的虚假广告、山寨产品横行、欺骗消费者等行为时有发生,部分行业产品已出现信任危机,这都影响到国内消费环境的提升。在国内,消费者权益受损,维权的成本较高。而随着购买力的不断增强,中国游客在海外购物的“待遇”也在不断提高,这些都是促成国人春节热衷境外消费的原因。

国人热衷境外消费,对于在新常态下想方设法要把巨大的消费潜力留在境内释放出来,既是一种警示,也是一种鞭策。国内的企业需要努力培养自己的名牌产品,不断提升商品和服务质量,努力营造一个良好的市场消费环境。除此之外,对于国内消费市场而言,加大税制改革力度、降低奢侈品税和消费税、提高促进内需消费软硬件环境等,这些改革都已显得刻不容缓。

央行下调存贷款基准利率0.25个百分点

中国人民银行决定,自2015年3月1日起下调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和存款基准利率。金融机构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下调0.25个百分点至5.35%;一年期存款基准利率下调0.25个百分点至2.5%,同时结合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将金融机构存款利率浮动区间的上限由存款基准利率的1.2倍调整为1.3倍;其他各档次存贷款基准利率及个人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也相应调整。

天津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挂牌

据央视网2月27日报道,近日,天津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在滨海高新区正式揭牌。该示范区将在推动自主创新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方面先行先试、探索经验,为建设京津冀创新共同体作出积极贡献,为天津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增添新动力。据了解,天津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将以滨海高新区为核心,示范区包括“一区二十一园”,用地总面积244.67平方公里,以各区县分园为重点,广泛聚集国内外科技资源与创新要素,加快推进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大力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培养引进高水平的创新人才队伍,构建富有活力的创新生态系统,努力建设具有国际影响力的产业创新中心和国家级区域创新中心。

政府采购改革应走得更远

法制网2月27日消息,《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今日在中国政府网公布。《条例》自2015年3月1日起施行。

点评:应该说《条例》出台很有必要,政府采购法自2003年1月1日实施以来,对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提高政府采购资金的使用效益、促进廉政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10多年来,政府采购改革深入推进,政府采购总规模从2002年的1009亿元上升到2013年的16381亿元。但是,政府采购活动中也暴露出质量不高、效率低下等问题。为此,有必要制定条例,完善政府采购制度,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的规范化、法制化,构建规范透明、公平竞争、监督到位、严格问责的政府采购工作机制。

可以预见,在实施细则出台后,政府采购中存在的种种设租寻租现象将得到一定的遏制。但也应清醒看到,仅靠一部法和一部细则,还不足以让政府采购完全透明,政府采购改革还应走得更远。比如,政府采购的性质决定了政府部门既是采购的需求方,同时也是审批方和主要监督方。政府部门扮演的是一个既是运动员又是裁判员的角色。即使政府采购实施细则能够有所规制,但可能仍然无法避免政府采购的决策和实施有利于政府部门内的具体操作者。此外,可以用于政府采购的资金来源很多,预算资金、预算外资金、政府性基金作为财政性资金都可用于政府采购。但是由于全口径预算管理刚刚起步,不同政府性资金有不同的管理办法,还不能同步实现公开透明的管理,政府采购仍可能成为政府部门突击花钱、随意花钱的通道。

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只是在公共财政出口处设置的一道关卡。监管关卡还需要设在资金进口环节和使用环节。这也就意味着,只有预算管理真正发挥作用,同时政府决策权和执行、监督权实现适当分离,政府采购才能真正阳光和公正起来,公共财政资金才能用在“刀刃”上。